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华北资源述评_军事历史论文

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华北资源述评_军事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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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中国华北的财富,特别是掠夺直接关系战争实力的重要国防和军事工业资源,是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向外侵略扩张的着眼点和基本战略设想,是其称霸亚洲的重要手段。抗日战争爆发前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外侵略,但苦于本国资源贫乏,只能依靠掠夺他国资源充实增强其国力军力,以支持不断进行的侵略战争。占有攫取中国特别是东北、华北储量丰富的煤、铁、盐等资源,是日本独占远东,称霸亚洲,实现其“八弘一宇”总战略的基础,也是其自“明治维新”后军部与历届政府奉行不变的既定国策。

一、日本军国主义掠夺中国华北资源方针的确立和演变

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华北丰富的战略资源垂涎三尺,觊觎已久,这一点就连战后日本军方出版的战史也毫不隐讳地承认:“在陆军方面,也早已暗中注视着华北的铁、煤等矿物资源,这是我国防工业不可缺少的东西”。〔1 〕系统提议利用华北资源建立日本现代化军事工业体系的意见者首推小矶国昭。1917年,时为少佐的小矶国昭在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各国军事力量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后,编著了《帝国国防资源》一书,力主侵略中国大陆,占有和掠夺中国特别是东北、华北的矿产资源,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日本的强大军事实力,向外扩张,称霸亚洲,争雄世界。此后小矶国昭在日本军政界历任要职,担任过关东军参谋长、朝鲜军司令官和总督,出任两届内阁大臣和一届首相。他的掠夺资源设想,并非个人看法,而是代表着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侵略战争意图,“小矶的这种认识,早已是陆军主流的共同看法”。〔2〕

1927年,出身军阀的田中义一担任首相,勾结日本军、政、企业各界反动势力,确定了以中国为首要侵略目标的“东方政策”,公然宣称要“以支那之富源而作征服印度和南洋各岛及中小亚细亚、欧罗巴之用”,〔3 〕使日本对华资源掠夺战略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并进入实施阶段。

1931年,日本策划“九·一八”事变,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实行殖民统治。同时,通过各种手段渗入华北,以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的武力为主体,从事经济、政治和军事侵略活动,妄图建立所谓“日满华北国防经济圈”。〔4〕他们认为“华北是日本的生命线”, 华北“政治上要稳定,经济上也应协作开发”,“要不断地扶持和增强帝国的势力”。〔5〕为此,日本政府和军部于1936年8月7日通过了《国策基准》。 其中关于华北问题提出了“首先应使华北迅速成为反共亲日亲满的特殊地区,在获得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施之同时,应使中国全面反对苏联,靠拢日本”的方针。〔6〕

1937年7月7日,日本法西斯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迅速占领了华北的主要城市和交通线及重要工农生产区,建立了靠刺刀维持下的军国主义统治。此后,掠夺华北资源和财富,成为日本法西斯在华北政治、军事、经济等侵略活动的重要内容,力图把华北变成向其提供劳动力和资源的基地。10月1日, 日本制定《中国事变处理大纲》。10月24日,又制定《华北处理方针》,要求日本侵占华北的所有军、政、经济等组织,在统制的形式下进行“华北的经济开发和管理”,大量“开采及生产日本扩充国力和军力急需的煤炭、盐碱、铁矿、棉花等矿产和物资。”〔7〕

1938年秋,日军先后攻陷武汉、广州,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企图一举吞并全中国的日本法西斯,更加紧了对占领区的统治和掠夺。为弥补和充实其军事实力,明确将掠夺华北军事工业资源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向侵华日军下达。陆军参谋总部命令:“华北及蒙疆,必须在国防方面、经济方面特别是开发资源方面,形成日华高度结合地带。”〔8〕

1940年7月26日,德国在欧洲战场取得的暂时胜利, 使日本急于扩大侵略战争,国内所谓“不要误了公共汽车”的舆论甚嚣尘上。政府内阁会议讨论制定了《基本国策纲要》,明确提出:“以日满华为一环,确立包括整个大东亚在内的帝国自给自足的经济政策,全力以赴扩充军事实力”,〔9〕实施“八弘一宇”的精神。11月13日, 日本召开御前会议,内阁和陆海军统帅部共同商定《中国事变处理纲要》一致同意加快对中国资源掠夺。认为“中国的经济建设与日满的利害相关,其根本方针应是彻底开发和取得国防资源。”〔10〕陆军参谋总部和海军司令部将其解释为“对华谋略活动以开发国防资源为主,根据加强帝国综合国力的宗旨来进行。”〔11〕并于1941年1月, 向日本驻中国派遣军下达了《对华长期作战计划》,命令各地日军加紧掠夺华北资源,“要为充实帝国国力,加强国防贡献力量”。〔12〕

1941年11月10日,日本法西斯决定发动太平洋战争,向东南亚地区扩张,由政府与陆海军统帅部反复策划并经天皇批准,通过了《战争经济基本方略》。主导思想是“迅速通过一切手段取得国防资源和物资……以打开我国防生产上的致命难关,同时以跃进的速度开发和利用满洲事变、中国事变成果即自给圈内的资源,尤其是煤炭和铁矿,以保持和增强我进行战争的能力”。〔13〕1942年12月,日本与美军在瓜纳卡达尔地区长达半年之久的争夺战宣告失败,陆海军实力消耗巨大。面临盟军反攻的强大压力,需要尽快补充和加强军事实力。为此,日本又一次把掠夺资源的重点放在中国。12月21日召开的御前会议,制定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所需要的对华处理根本方针》,提议“当前的对华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增加取得完成战争必需的物资为主要目的”。〔14〕内阁大东亚大臣青本一男代表政府表示:无论如何,日本决“不能放弃始终掌握铁、棉等重要资源的主张”,并且表明:由于帝国在增强军事力量上,对中国的期待日益殷切,〔15〕所以明确了如下宗旨,“即当前的对华政策,以增加取得为完成战争所必需的物资为重点、谋求重点地开发和取得占领地区内的重要资源”,为贯彻这一宗旨,政府决心与统帅部互相策应,倾注全力。〔16〕总参谋长杉山元则声称:“鉴于帝国国防物质力量的实际情况,在获得军需物资的要求已成为急切的问题并已明显加重了的今天”,〔17〕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指导侵华日军大力推行“以战养战”、“建设大东亚战争兵站基地”的政策。

1943年9月30日,在太平洋战争中败北的日本法西斯, 针对战争形势发展对其日趋不利的情况,召开御前会议,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对重要资源的掠夺,“断然采取实行增强军政力量所必须的一切非常办法”。〔18〕大东亚大臣青本一男宣布:“彻底动员大东亚的人力资源,使之成为军事力量,是确保这次战争胜利的一个重要关键。尤其将大东亚地区蕴藏资源,直接变成军事力量,其中保证提供石油、铁、煤、铝的原料,并确立粮食自给体制,是帝国进行战争的物质力量的源泉。”〔19〕与此同时,日本强迫汪精卫汉奸政权与之签订了所谓《日华同盟条约》,为其掠夺卖力。条约规定:“两国要以互惠为基础的紧密经济合作相约束,尤其有关战争期间的重要资源开发利用,要使其充分满足帝国的要求”。〔20〕

1944年7月,日本侵略军在马里亚内、莫帕尔两次战役中惨败, 军力特别是海空军损失尤重,导致东条英机内阁垮台,小矶国昭上台任首相。8月19日,举行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天皇亲自出席,总理、陆相、 海相、外相、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等重要头目参加,讨论“今后战争应采取的指导大纲”,企图依赖掠夺占领地区的资源进行顽抗。决定“大力促进日满华地区及南方自存的战争体制,为此首先要重视日、满、华资源的开发”。〔21〕

1945年1月25日,日本法西斯的军力和经济实力濒临崩溃, 战火逼近本土,为挽救行将灭亡的命运,尽管预计到本年中期其国力军力将趋于枯竭,仍把掠夺中国资源当作救命草,先后制订《以昭和20 年(1945)中期为目标的战争指导方案》、《决胜非常措施纲要》。 提出“培养国力应以日满华资源为基础”,〔22〕维持作战能力,维持空军战斗力的唯一指望,是“排除万难,利用日满华资源充实空军战斗力”。〔23〕为达到这些目的,日本军政要员全力以赴地组织实施对中国的资源掠夺计划,相继炮制出《建立中国战时经济对策》、《中国物资统一调拨要领》等方案。命令日本侵华的军事、经济、政治等所有机构,保证当地驻军能够自给自足独立作战,并以对日本、“满洲国”提供“援助”为其首要任务。为此,可以“利用一切手段去达到目的”,“尤其要重视增产粮食生活必需品和煤炭、发展轻工业、动员并有效地利用所有运输力量”,〔24〕将物资或半成品运往日本。

从上述一系列日军对华资源掠夺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出在日本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的世界性战略中,掠夺中国丰富的国防工业资源,始终是其维持国力军力和战争机器运转的重要支柱。而华北,由于煤、铁、盐等矿物质资源与盛产棉花、粮食等战略物资的原因,一直是日本掠夺的重要目标,独霸的野心从未收敛。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在对美谈判和对华诱降等外交活动中,也一直把驻军华北、“开发”华北作为基本条件中的主要一项内容。一段时间,陆军内部曾有放弃华中,诱蒋投降之设想,但对坚持占领华北的决策,无论战局对其有利还是不利,都没有人敢提出异议。究其原因,就在于华北军事工业资源,在日本法西斯赖以生存的战争经济体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后面谈到日华北方面军的使命和活动,将进一步地证实这一点。

二、日华北方面军的一个主要使命——大肆掠夺华北资源

1937年8月30日,日陆军统帅部决定组建华北方面军, 作为侵略和占领华北的最高军事机构,并监督指导在华北的日方政务、经济、外交等侵略机关。在日华北方面军的任务中,掠夺并向日本输送煤、铁、盐等战略物资是一项基本战略活动,特别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更上升为“头等重要的使命”。〔25〕用曾任华北方面军参谋长的安达二十三中将的话来说:“华北的国防资源及交通线的确保,其重要性更加增大,这已成为方面军的重要使命”。日本《华北治安战》的编著者则认为,日华北方面军在华北的一切侵略活动和殖民活动,实际上都包含着掠夺军事工业资源的意图。书中讲到:“开发和获取重要国防资源,则由于整个战局的要求,逐渐被重视起来,并不可避免地成为战争的主要目的”,“华北治安战的目的,实质上就是把华北、蒙疆当作大东亚圣战的兵站基地,加以维持和发展”。〔26〕

华北方面军的重大使命,决定了其地位和作用在日本法西斯军队中的重要性。历任司令官寺内寿一(后为元帅)、杉山元(后为元帅)、多田骏(后为大将)、冈村宁次(大将)、冈部直三郎(大将)、下要定(后为大将)等均为日本显赫的军阀头目。日大本营和后来成立的中国派遣军对华北方面军的兵力要求也尽力予以满足。如1943年,侵华日军发动湖南常德作战,第11军兵力不足,拟以其他战略兵团调用,被华北方面军以“治安”形势恶化而拒绝,统帅部只得从已抽出一个师团的第13军再调一个联队左右的部队开赴湘省。第13军参谋长木下勇少将愤愤不平地说:“以前就有这样的感觉,总司令部对本军要求非常严苛,而对华北方面军则十分宽容”。〔27〕

日华北方面军对华北的资源掠夺活动,核心是强化殖民军事统治,实行“以战养战”毒计。一方面掠抢当地物资供给法西斯军队和开采运输重要资源矿产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不惜一切后果地掠夺和向日本输送军事工业所需的矿产品和化工原料。华北方面军成立伊始,司令官寺内寿一大将、参谋长冈部直三郎少将,即训令新上任的特务部长喜多诚一少将,“应注意作战用兵方面的关系及国防资源的获得,努力促使日满资本的输入”。〔28〕

1938年初,根据日本陆军统帅部赋予的任务,日华北方面军扩大和巩固对华北的军事占领并推行以战养战的政策,要求其部属“必须保持面的占领,使华北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能独立经营,尤其应该承担开发和取得日本国内扩大生产所需主要资源的重任”。〔29〕

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日本急切需要加强军事实力参与争霸活动,要求华北方面军提供更多的军事工业资源。日华北方面军炮制出1940年夏“华北治安肃正建设根本方针”,命令下属各部队“凡对我国(指日本——引者注)生产发展有用的资源,应促进其开发及取得”。〔30〕1940年3月19日,专门召开各兵团长会议,司令官多田骏、参谋长笠原幸雄、参谋副长本田正判等均到会训话,要求所有指挥官认识掠夺资源的重要性,“为保证日满两国的生产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期待于华北资源的供应,尤其是煤炭的供应”。〔31〕并要求各部队全力以赴地“加快开采和运输,使棉花、粮食等战略物资与日满交流,供以提高生产力,为充实日满的总体力量做出贡献”,“不能满足于计划所列各项指标,必须更进一步增加煤、盐、棉花的生产”。〔32〕1941年日华北方面军制定的年度作战计划中,又一如既往地将掠夺资源列为头等大事,要求所属侵略军“应更彻底地进行肃正工作,通过恢复治安,安定民生,促进主要国防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我军的独立作战能力”。〔33〕

1941年,在日本法西斯发动太平洋战争前后,日华北方面军更进一步推行“以战养战”的政策,既疯狂掠夺各种军事工业资源,又把对侵华日军供给和掠夺资源的供给负担转嫁到华北人民头上,即建立所谓“飞跃的战时经济体制”,核心意思是“尽快确立军、官、民的自给自足经济,以确保民生,并在减轻我国(指日本——引者注)经营负担的同时,大力生产所需要的战争资源。”〔34〕12月8日,即日军偷袭珍珠 港、进攻东南亚地区的当天,日华北方面军召开重要军事会议,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命令各级日军指挥官“保证资源的获取,从而对日本领导的全面战争作出贡献”。〔35〕安达二十三中将则提出了有关措施和方针:“努力地开发重要资源,取得所需物资,以培养我国国力,驻军在当地应力求自给自足,减少国家负担,使我皇军全面作战能够顺利进行”。〔36〕

1942年9月, 由日华北方面军参谋部主持编写的《华北资源要览》一书出版,系统地阐述了日本侵略军掠夺华北主要军事工业资源在侵略战争中的地位和设想:第一,对华北资源的掠夺与扩张侵略战争的关系。该书指出:“华北有许多确实可靠而且蕴藏量很大的资源,除劳动力外,主要是煤炭,其次是盐、石灰石、白锡矿、莹石、铝钒土、页岩以及棉花、羊毛、皮革等”。〔37〕华北的煤炭“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不仅是东亚共荣圈的唯一最大供应基地”,而且可以“结合利用南方各地、华北、满洲的铁矿石,在这里可以设置重工业基地”。“盐是仅次于煤炭的重要资源,这对于振兴以制碱工业为中心的化学工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38〕“此外华北的资源与南方其他共荣圈内的资源并不重复。所以说向南方发展,就需扩大华北资源的利用”。〔39〕第二,华北资源与发展军事工业的关系。日本经济中,重工业的发展程度及技术水平比轻工业低得多,而且原料缺乏。必须摆脱此种弱点,迅速确立以重工业为中心的产业体制。〔40〕因此,迫切需要数量与质量兼优的华北煤炭(估计其埋藏量有二千亿吨以上,约为日本的十倍,并出产炼钢所需的焦炭),为此,“对煤炭的开发和增加运输应当非常重视”,认为这是“建立大东亚经济体制的根本”。因此,大大加快了掠夺的步伐。一方面确保和增强运输力量。当时铁路营业总长度达6053公里,汽车线路总长1300公里,内河航运路线达3848公里, 拥有海港运输能力800万吨。另一方面,就地加工半成品、成品,兴建炼钢和焦炭加工企业,侵华日军尽量就地供给,减少日本方面的消耗和投资。

1943年3月24日,日华北方面军召开所辖各兵团参谋长会议, 传达“作战警备纲要”,并制定所谓开发建设计划,强调将军事侵略的重心转移到“以战养战”、“治安肃正”方面。命令日军“确保警备地区的安定,特别要重视铁路及主要交通沿线地区,主要城市及主要资源地区”。同年5月,根据陆军、 海军及大东亚省三机构下达的“对华获得物资要领”的精神,在发给各部队的“剿共”方针中,明确提出了“以战养战”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要求中国提供大量的物资,包括在中国取得的陆军军需、由陆军运回日本的物资(陆军供应日本的军需物资)、在中国取得的国家短缺物资(日本的一般物资,以及在中国取得供当地陆军需用的军需物资),主要的矿物资源有煤、矾土、莹石等地下资源及普通生铁、氧化铝、盐等工业品以及棉花、麻、油料资源等土产物资。对于要求中国供应物资,为了完成大东亚战争,“必须绝对予以确保,而且应看到,随着战局的激化,所需数量必将逐渐增大”。〔42〕

1944年,日本针对南方海洋制空制海权的丧失,便企图打通大陆交通线,扩大陆路运输能力,组织实施豫湘桂战役(即1号作战)。 日华北方面军担负着打通平汉线的作战任务,需投入兵力15余万人。但它仍抓住掠夺资源这一核心使命不放,“对重要资源的开发、获得以及运往日本所需要的物资,只能增加,不能减少”。〔43〕而且在新占领地区加紧对战略物资的掠夺,并组织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军政部,随着侵略军铁蹄践踏之处开展活动,部长为山崎大佐,其主要成员由华北方面军进行选拔,并有实业家、官吏、银行家、技术人员等多人充当顾问。任务是“随着作战的进展,在情况允许时尽量作好主要物资的收集工作”。〔44〕

1944年下半年,日本在东南亚的所有战场均趋于崩溃,海军和空军遭到盟军的歼灭性打击,急需整顿军备,部署本土及在中国大陆的防御体系,对军事工业资源的需求已达到像给病危患者输血的急迫程度。因此,“对于战争必要的战略物资的增产和向国内的运送,要求非常紧迫”。日华北方面军鉴于其掠夺军事工业资源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9月份多次召开军事会议,由司令官冈部直三郎大将主持, 相继制定《对华北紧迫措施纲要》、《剿共强化治安要领》等方案,决心进一步加紧掠夺,以确保其国内和侵华日军垂死挣扎的准备。主要措施有:一是彻底收集华北战略物资,尽量多往日本输送,以支持侵略战争。同时,为节省海上运输力量,尽量在华北制成成品。因此,决定将日本本土上的一部分炼铁高炉移至华北(未及实现战争即已结束);二是由于未能消灭八路军,所以必须确保华北重要地区和铁路两侧的治安,保证战略物资的收集和运输不受阻碍,特别是关系重大的开滦煤矿,因治安很坏,务期早日确保该地区附近的治安状况好转。三是应使在华北的日本人,充分认识战争全局和日本的实际情况,改正松懈不振的状态,加强团结,并进行必要的训练;四是上述各项措施,以日军为中心,大力予以推进。改变过去以日本大使馆和由汉奸政权出面的麻烦作法。就是说,要以军方为中心,将日本大使馆、汉奸政权各政治、经济机关、新民会等从组织上统一起来。〔45〕

1945年4月,盟军在太平洋战场取得决定性胜利,进占硫磺岛, 登冲绳,日本的海上运输线断绝,国内主要工业设施遭受连续轰炸,战争经济体制陷于瘫痪,不少工厂因缺乏原料和能源停产或半停产,其补给渠道仅仅依靠陆路及近海运输。从华北掠夺运输军事工业急需的燃料和原料尤为重要。日华北方面军在司令官冈部直三郎的主持下,制定“适应形势的政(治)、经(济)指导方案”,以“军官民一体化,物资总动员”为目的,全力往日本国内运送煤炭、铁矿、盐及粮食,妄图充分利用华北的资源,为法西斯“努力制造立见功效的作战力量”。〔46〕此项活动迄至1945年8月14日,因苏联对日宣战, 侵华日军进入战斗状态的形势,日大本营颁布1382号命令,“大陆铁路要彻底完成作战运输,对日运输即行停止”方告结束。在日本宣布投降后,据太来估武郎统计,这段时间,从中国华北和东北掠运回日本国内的物资,仅粮食和食盐即达100多万吨(粮食80万吨、盐26万吨)。〔47〕

三、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设置各种机构,大肆掠夺华北资源

日本这类机构有:驻各地特务机关,日“兴亚院”(后改称大东亚省)驻华北各分支机构,从事工业矿产经营的“国策会社”及其所辖企业、华北各地伪政权等。同时,为配合殖民军事统治和经济掠夺,在华北方面军的刺刀保护下建立起各类“协会”、“会社”等组织,如伪“新民会”、伪“合作社”、“华北劳工协会”等等。它们均接受日华北方面军指挥,替法西斯欺骗、奴役、剥削中国百姓和掠夺华北资源。

一、据1942年9月统计,当时日华北方面军的管辖区内, 设置高级特务机关6个(活动于一个省区或重点城市的特务组织),即河北、 北平、天津、山西、山东、河南等特务机关,机关长或由军参谋长兼任,或为少将(仅河南为大佐)衔现役高级军官充任。特务分驻机关15个,分布为:河北省境内5个(石家庄、顺德、邯郸、德县、唐山); 山西境内5个(潞安即长治、运城、临汾、阳泉、雁门即崞县); 山东境内3个(芝罘、济宁、益都);河南省境内2个(新乡、归德)。机关长均为中佐以上现役军官。这些特务机关,都具有“促进重要国防资源的开发,确立自给自足经济及对敌经济封锁体制”的职能,并根据各地特点有所侧重。山西各特务机关,主要负责工矿业方面的控制和对抗日根据地实施经济封锁。同时支持“山西产业株式会社”进行煤炭、炼铁等掠夺性开采和生产活动。山东各特务机关,负责“大力向日本运送煤、盐等国防资源”,搜刮水银、铜、铂等物资,为统制满洲押运大批劳工。〔48〕河北各特务机关,协助华北方面军管理开滦、井陉、石景山、唐山等重要煤矿、冶炼等企业。

二、1938年11月,日本法西斯根据掠夺华北资源、控制经济命脉的经济侵略方针,决定在华北成立“国策会社”,即“华北开发株式会社”。这个会社,在华北犯下了滔天罪行,是日本侵占华北的重要机构之一,对确保和扩大所谓“治安工作”起了很大作用,是“对华长期作战的支柱。”〔49〕

这个国策会社,在侵略掠夺控制华北经济方面拥有巨大的权力。它把占有华北丰富的资源作为“以体现举国一致的精神和全国产业总动员的完全宗旨”,从而表明了日本军国主义对华北资源的贪婪和疯狂。该会负责发展、经营、调整有关重要交通运输事业(包括港湾及道路)、主要通信事业及主要矿产事业与化学工业。到1942年11月7日, 该会社成立4周年之际,在华北总投资额高达11.7亿日元,涉及华北各地, 垄断了所有重要产业和企业。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更将经营重点转向与军事工业相关的煤炭、盐、棉花、炼铁、冶金、石油、制铝等方面,直接为法西斯战争服务。〔50〕

值得指出的是,这个华北开发株式会社与日本侵略军有着表里合一的共体关系。其经营均以武力为后盾,驱使华北各地平民为其充当廉价劳动力。以其最重要的分支机构“山西开发株式会社”为例,注册资金3000万元,经营原由日军直接控制即“军管理”的重要工矿企业50余个。其第二任“山西株式会社”社长河本大作(日本退役陆军大佐、皇姑屯炸死张作霖事件的主谋,迫于国际舆论退出军界)是日军法西斯组织“双叶会”的创始人之一,其声望和资历与冈村宁次不相上下。当时,华北各地的日军指挥官都是他在士官学校的晚辈。作为侵略东北的元凶,他是日少壮派军官敬仰的“英雄”。退出现役后即长期从事对华经济侵略活动。他经营一年便获得厚利150万日元, 诀窍就是依靠武力疯狂劫掠,役使中国百姓“以人换煤”,“以人换铁”,进行垄断性生产和销运。实质上,当时日本华北产业株式会社所有“企业”都与日军的特务机关、宪兵队沆瀣一气,并操纵伪“新民会”、伪“华北劳工协会”,无偿或廉价占有中国的宝贵资源及生产设备,抓丁抓夫。在日军特务和汉奸的刺刀棍棒下,中国民众被迫为其“开发”、“生产各种矿产和工业品”。日军“统制”的北平石景山制铁所, 日方人员和特务就有1200多人。日军占领河南焦作煤矿后,矿警大队兵力即达800余名。〔51〕

三、在华北日本陆军劫掠矿产资源的同时,海军也不甘落后。按日本各军阀、各军种的协议,华北主要由陆军占领和统治。海军则占据青岛这一良好港口,并勾结日“兴亚院”在华北的“联络部”共同开展劫掠式营业活动。所属青岛“出张所”所长几经变动,均由海军将官担任(1941年8月—1942年11月为储方真记海军少将), 设有官房(秘书及海军)、政务(日陆军)、经济(日大藏省财政官员)、文化(日外务省官员)等机构。双方都极力把有关经济命脉的产业劫为己有,曾多次发生内部冲突,最后以划分地盘分赃了事。

四、在日华北方面军的操纵下,傀儡政权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及所辖各级伪政权为虎作伥,同样犯下了滔天罪行。他们为日本侵略军欺骗奴役强迫平民替法西斯战争经济卖命,曾恬不知耻地多次表示为日本“大东亚战争”服务,“是自己的宗旨”,“大东亚战争日益显示是资源战、生产战的性质,华北作为战争兵站基地的使命也越发增加其重要性。为此必须以充实友邦日本的国防力量,采取战时所必需的经济对策,尤其是迅速开发国防需要的地下资源,确保治安、加快增产粮食为主的农作物为一切工作的重点”。〔52〕

综上所述,日本法西斯对中国华北的重要工业资源,可以说是举国上下,集军、政、经、文等各方力量进行掠夺。通过血腥的殖民统治和庞大严密的掠夺机构,把华北的巨量物资和财富变成其发动、扩大、维持侵略战争的经济动力,给中华民族造成了极大的灾难。据不完全统计,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掠夺煤炭12000万吨,铁矿石450万吨,铝钒土3000万吨,钨、锰、金矿21.2367万吨,棉花2000余万吨 。〔53〕但实际掠夺和造成的损失,远远超出此统计数据。以大同煤矿为例,日军即掠煤炭1400余万吨;为上述数字的1/8,在山西晋城一个县,日军仅生铁就掠运走50000吨;晋东南地区1941年以前日军抢劫羊 毛295万吨。粮食掠夺量更为惊人。〔54〕山西祁县抗战期间全县人口 仅10余万,被掠夺粮食竟达7500万公斤。〔55〕另外,日军疯狂抓丁,不顾条件野蛮生产,对中国的人力资源掠夺和对民夫屠杀更加残酷。据1937年7月至1942年统计,被日军抓去当“劳工”的青壮年就有529万人。抗日战争期间大同矿区死亡6000余人。山西灵石富家滩煤矿,日军掠夺煤103万吨,而生产这些煤炭的矿工死亡竟超过10000人,〔56〕也就是说,日军每劫掠100吨煤,就有一个中国人赔进了宝贵的生命。在日 军侵占河南焦作的7年多时间内强盗般地掠夺煤炭500余万吨,屠杀矿工和其它群众数万人,烧毁房屋上万间。日山寺、妙乐寺等古迹也被日军破坏殆尽。〔57〕在北平,日军以“军管理”的方式,霸占了华商电灯公司、石景山炼铁厂、长辛店机车修理厂、清源制泥厂等企业。北平至华北各地以及其它地区的全部铁路设施,也均被日军夺为己有。其中包括11个铁路厂,200余台机车,4600余辆客货车。日军还在金融方面进 行掠夺。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由日本侵略者操纵1937年2月12日成立) ,总行设在北平,它大量发行无储备的不兑现的“联银卷”,依靠武力强迫华北人民使用。引起物价飞涨。初期发行这种伪卷,票面共有1元 、5元、10元三种,后来由于发行额的加大,印刷速度跟不上,伪中联 就增印50元、100元票面的大钞。1945年3月发行500元票面的大钞。同 年5月又增发1000元票面的大钞。到日本投降时,竟出现了5000元票面 的大钞。据伪中联总裁汪时璟供认,在其任职的时间里,共发行伪钞1238亿元。当时,在华北被日军殖民统治的人民只有1亿,平 均每人占1238元。由此造成物价飞涨的速度极快。在北平以玉米面计,1938年每市斤0.10元左右,1942年12月涨至每市斤1.05元,1944年8月中旬每斤涨到5元,日本投降前夕每斤竟狂涨到1000元至1400元。日伪 在发行联银券的同时,极力排斥打击中国政府发行的法币。1939年3月 日伪颁布《扰乱金融暂行处罚法》,明令禁止法币在其占领区流通,强迫人们用手中的法币以低值兑换联银券。然后日方又到国统区以法币套购外汇,购买物资,补充军用,进一步加剧了国统区的通货膨涨。

日军变本加厉地对北平市民进行掠夺与压迫。首先,加捐加税,加重北平市民的负担。1942年9月, 日伪华北政府将原征收的税赋提高数倍,并加大所得税的额度。其次,日伪政府还巧立名目开展了一系列的所谓“献金”、“献机”、“献袋”等运动。所谓“献金”,就是搜刮民间铜器供给日军制造武器。北平居民的家用铜制器皿、门环等,都被掠去。故宫的铜质文物亦被强行运走1000多公斤。至1944年,日军以“献纳”名义从北平掠夺的铜达数十万斤。“献机”就是伪北平市公署强迫市民缴纳“献机基金”,购买飞机献给日军。仅市公署负责砍伐北平市的全部成材树木,“献给”日军,计有20000余株树被其掠走, 包括很多有保留价值的古树。“献袋”,即由伪市公署征集“大东亚战争慰问袋”,“献给”日军。在天津,自从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方抢占良田92.17万亩,约占当时天津县、清河县两县耕地面积的1/2。 并成立了以军事头目为主的天津米谷统制会,实行残暴贪婪的“米谷统制”,从天津掠夺了大批粮食。日本侵略者还以“军事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办”、“租赁”、“购买”等手段,大肆掠夺的中国民族工业。日方又以“物资统制”的名义,严禁自由经营和贩运钢铁、粮食、棉纱、棉布、皮毛、烟草、火柴、建材、染料、汽油等40余种物资。天津沦陷初期,日军以该地作为掠夺华北战略资源的中心,并由天津向整个华北幅射,使华北成为它扩大侵略战争的基地,日本政府通过野蛮、凶残的掠夺,获取了大量的军用和民用物资。仅在1937年至1938年间,日本占领者就从天津掠走价值约40亿英磅的物资。特别是日军封锁天津的水陆交通,控制天津港,接管海关以后,天津就成为日军战略物资的加工和集散地,天津的工业完全纳入日本扩大侵略战争的轨道。日军还成立华北盐业公司,并指使汉奸成立兴芦公店,先后开辟盐田25.3万余亩,将原盐大批输入日本国内,每年达几十万吨。为了进一步掠夺华北的物产和资源,日本从1939年开始扩建塘沽新港。到1945年,新港基本建成3000吨级的杂货泊位4个和5000吨级的煤炭泊位1个。日本从天津港口运出了大量的煤、铁、盐、棉等重要战略资源并掠走了成千上万的劳工。

日本侵略者不仅从其占领区掠夺资源,而且还通过“围攻”、“清剿”等军事方式妄图消灭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和抗日军民,并大肆掠夺根据地的物资。据不完全统计,在八年抗战中,晋西北区24个县被日军抢掠粮食3057500石、牲畜1049940头(只);北岳区(冀晋区)31个县被日军抢掠粮食10.01亿公斤、牲畜713008头(只)、被服3987530件;在太行区,日军抢走粮食12056100石、牲畜279774头(只)、 衣服3020514件;在太岳区,日军抢走粮食22.1亿斤,食盐702亿斤, 牲畜4780000头,被服946500件,等等。

日军对华北资源的疯狂掠夺是为了称霸亚洲,侵略别国。因而,给亚洲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同时,用以上史实和数据汇集而成的是一部日本侵略者在华所犯罪行的铁证,是日本帝国主义欠中国人民的历史债务,是世人永远不会忘记的!

注释:

〔1〕〔2〕《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3分册(上),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中华书局1981年11月出版,第101页。

〔3〕〔4〕〔5〕《中国抗日战争史》上,第39页, 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编,解放军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第339页,第338页 。

〔6〕〔7〕〔8〕《华北治安战》上册,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 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第1版,第13页,第57页,第107页。

〔9〕〔10〕〔11〕《大东亚战争全史》第一册, (日)服部卓四郎著,商务印书馆1984年12月第1版,第32页,第67页,第73页。

〔12〕《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3分册(下)第102页。

〔13〕《大东亚战争全史》第一册,第300页。

〔14〕〔15〕〔16〕〔17〕《大东亚战争全史》第二册,第656、650、659、659页。

〔18〕〔19〕〔20〕《大东亚战争全史》第三册,第860、967页,第二册第812页。

〔21〕〔22〕〔23〕《大东亚战争全史》第4册第1309、1299、 1300页。

〔24〕〔25〕〔26〕《华北治安战》第449、3、470页。

〔27〕《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3分册,第115页。

〔28〕〔29〕〔30〕〔31〕〔32〕〔33〕《华北治安战》上册,第66、108、229、243、243、362页。

〔34〕〔35〕〔36〕〔37〕《华北治安战》下册第116、1、2、 116页。

〔38〕〔39〕〔40〕〔41〕〔42〕〔43〕〔44〕〔45〕〔46〕见《华北治安战》下册,第115、115、116、284、329、400、406、439、 448页。

〔47〕《天皇和日本投降》日本读卖新闻社编,档案出版社1992年5月第1版,第170页。

〔48〕〔49〕〔50〕《华北治安战》下册,第233、237、238页。

〔51〕《日军侵华罪行纪实》,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第447、459页。

〔52〕《华北治安战》下册,第238页。

〔53〕《日军对华北经济的统制与掠夺》,《党史文汇》1995第2期。

〔54〕见《山西抗日战争史》下,张国祥著, 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3月第1版,第23页。

〔55〕〔56〕见《血火铁证》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18、39页。又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日军侵华罪行纪实》第271 页。

〔57〕见《日军侵华罪行纪实》第4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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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华北资源述评_军事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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