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的变化及发展探究论文_孙渤鏮

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的变化及发展探究论文_孙渤鏮

济南回民中学

摘要: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信息技术进步在我国的发展,人们的重视逐渐增加对民间法的重要性,民商法的实质性作用也呈现的越来越突出,此外,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中国的相关立法部门的最大土壤的各种要求必须加强民商法的努力改善,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的全面实施。本文主要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规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这是为预期中的变化和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民商法中国的未来,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关键词:社会经济 民商法 实质作用 历史传承

民商法至今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与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发展息息相关。民国时期中国方才建立较为完善的经济法律,但由于民国时期政治局势动荡,战争频发,再加上国民识字率低、固守某些不适应时代的传统,其诸多法律不过为一纸空文,实际效果几乎为零。新中国成立后设立了诸多法律条文,然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出现巨大失误,造成民主法治的严重破坏。“文革”十年后中国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有法可依”,使中国民商法在国家理论方针上便存在完善的必要性。(这段也能用来插入那个原则变化的点上)

改革开放时期,鉴于中国缺乏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治建设经验不足,邓小平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体现在法律制定上便是:先粗略的制定“大纲式”的法律,在放手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完善法律的诸多细节,某种程度来说,中国近现代史直至我们当今时代的经济法律正式开始建设,是始于这一时期的。这一方面加速了中国经济向世界经济的靠拢,另一方面那些经济发展的主体角色无需因繁杂的法律条文瞻前顾后,对于想要快速融入世界大市场的“一张白纸”般的中国来说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在纸上画的“经济圆圈”越画越大,相互间不可避免的出现冲突。中国经济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在某些角度上说并没有跟上。尤其是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民商法。中国提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曾促使中国信息产业昙花一现,然而很快的衰落下去。这绝非偶然。

人类尚未进入信息时代前,对于“信息”这一概念,便有过深刻研究。到了信息时代,信息在自然界中具有独特的复制性和传递性越来越深刻的展现了出来。举个例子,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苹果,最终你还是只有一个苹果,我还是只有一个苹果。但是如果你有一张苹果照片,我有一张苹果照片,我们互相传输给对方,我们就都有了两张苹果照片——这原本是信息时代的优势,然而法律建设的不健全,使其成为限制中国信息产业尤其是信息文化产业发展的极大劣势。在国家的大力推动和创作者的高度热情下,中国2000年前后出现信息产业(如国产信息软件,国产电子游戏)的繁荣。然而没过多久中国的信息产业便陷入一个黑暗时代。究其原因便是中国法律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对于盗版的打击,中国曾大力开展清除盗版的行动,然而屡禁屡不止;“学习交流使用,24小时候删除”又成了软件破解的护身符;再加上国民收入相对较低,几乎没有人愿意去花上几百元钱买一个电脑软件,共同促成了这一恶果。时至今日,信息产业工作者们仍未摆脱“心理阴影”,这便凸显了民商法完善的必要性,让人民安心,激发全民的创新热情,而非为了合法收入被“明抢”而担惊受怕,因自己的创意被剽窃而欲哭无泪。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变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商法原则的内涵,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研究者逐渐重视民法变迁和相关研究的发展。民商法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有效地调节和引导社会经济中的市场,并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搞好市场管理和教育的分配。如何才能真正体现民商法律制度的真正价值,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呢?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经常因利益的原因而出现各种纠纷,而民法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经济纠纷进行处理,保证社会能够继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总之,民商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的经济效益,导致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经济问题。

•概述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一)民商法价值影响概述

在现阶段,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并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各领域的发展。民商法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调整社会经济市场和保障。市场经济能够稳定运行,同时又能保证经济市场的交易活动,维护商人的自身利益。民商法主要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实行各种管理任务,依法实现法治。只有这样,人民的法律才能得到提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中国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经济市场也不例外。我国经济市场中的每一个产业都可以通过实际的发展。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进行各种交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法在中国的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经济市场交易中,可以通过民商法进行管理,以确保商人自身利益。这种贸易形式的出现,意味着经济市场正逐步走向市场。基本的发展方向,所有的交易都可以通过这种形式进行,从而满足交易用户和企业的需要。在市场环境中,一个合理的信息可以实时发布,以使其他人能够共享信息,这样,原始主体的自由性质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放。

•价值体系重构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整个民法体系的应用,并逐渐扩展到我国许多领域,主要包括经济、安全、稳定与效率、平等与自由。在这其中,在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整个价值体系,价值体系和民法的主要依据在产业类型也是基本核心,自由不仅能很好地显示我国自身价值的基本民事法律;与传统民法的平等内涵,从一个非常不同的角度看本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此外,传统民法中主要包括良性的目的和工具的平等,由各自的价值体系为代表;而在中国现代民法,重点目标是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民法这是最基本的和重要的;安全,安全是我国民法的最高安全实施馆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这两个民法价值系统工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中国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可以有效地实现,也为在中国民法的基础。利益是民法最重要的核心基础,并占据了重要地位,在民法的价值体系的重要地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两者在效率和安全程度有一定矛盾,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加强团结的关注度之间调节,以保证效益和最大安全之间的平衡。

二、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中国的民商法的变化的概要

(一)内涵变化概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水平逐步提高,各个领域的发展迅速,民商法也得到高度重视。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有对其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有些人忽视了民法,导致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例如,有些人以民商法的发展过程不重视,加上对传统的民法管理较小,信息结构不完善,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民法被埋葬的真正价值,直到问题发挥作用,然后用民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创新和完善现行民商法,并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民商法体系,扩大管理范围,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原则变化概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民商法是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以保障的。

实践证明,各项民商事工作能顺利进行,保证了民商事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民商法的出现也能有效地控制经济市场的交易活动。如何规范民商法的运行,发挥其有效性,已成为我国政府改革进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要体现民商法的真谛,就要加强对民商法的控制和管理,扩大管理的范围,减少因经济利益而压榨人民的现象。首先是我国民事法律保障原则的变化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的新的发展计划,以确保在现实原则的内涵体现了民商法的安全的唯一途径,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民事和商事交易占有重要地位,是保证民事和商事交易顺利进行的前提。

平等原则变化概述。在中国的整体商业法律平等原则是非常重要的,而平等原则,主要是指主体,给予充分的贸易存在于交易过程中权力的平等,它不仅可以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在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是社会经济系统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在过程中的民事和商事交易,许多没有问题的平等,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大大上升,严重混乱的现象,我也破坏了整体市场的平衡和完整性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与平等原则,是倾向于一些相关媒体、技术、实施和平等等方面,重点对重新加入,一些外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定性的或在主体部分对外贸易。总之,在民商法管理中,应明确民商法的主要职责,减少不公正管理现象。如果真正意义上的民法要在使用过程中发挥出来,那么我国应该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价值的显现。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进行各种交易的任务,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不公平的贸易活动,从而保证民用和商业企业的经济需求。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制度发展综述

适用范围的扩大。随着中国的整体经济全球化逐渐的发展方向,这些都是我国民法有很大关系,由此产生了对其发展的影响,使我国的民事法律逐渐走向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走向发展的方向统一的概念和一些有价值的思路。

这是第一次在中国的应用范围的民商法的扩展,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完善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并在整个民事活动和商业活动的民事和商业信息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中国的民用和商业的整个活动的成功因素的重要关键。所以,在中国的相关信息库土建施工中的建立过程中,成员国必须给予相关信息提供者在最大程度上定性的权力,只有真正这样,能够保护每个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供应商对其工作成果在利用中国的民法领域名称的过程,有不同的变化,在实时的范围。虽然国内外对商法的内容进行了界定,但答案却有很高的准确性,而且只能是在一个比较虚拟的地址,虽然群众可以很好地利用域名来有效地进行信息之间的联系,但同时,其他人也可以访问自己的信息。在这个网络时代,人们逐渐提高域名的重要性。重视度,也慢慢地成为商业表现的象征。所以在中国的民商法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域名,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整个市场的安全。

•结论

综上所述,民商法在调整的范围上有了不错的发展,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也在极大程度上为全球人类提供了一种较为具有较高便捷、效率性的交流沟通平台,而这些也会使得我国在对于民商的交易空间上不断的发生变化,并且逐渐变得范围更加广阔,所以,一定要加强对于我国民商主体信息的安全重视度,只有真正的加强关于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的民商法的变化以及未来发展的研究度,才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推动我国整体民商法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仁山、孙娟娟.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问题研究人权保护对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影响——以《欧洲人权公约》之适用为中心.法学评论,2015(3)

【2】申沐坤.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制度研究一从“不方便法院原则”看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南方论刊.2015(11).

【3】许军珂、许均秀.从一起案例看海峡两岸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中的法律问题——以人民法院的角度.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4】高宏贵、司珊.我国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对国际惯例的适用——以国际私法的渊源为视角.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

论文作者:孙渤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1

标签:;  ;  ;  ;  ;  ;  ;  ;  

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的变化及发展探究论文_孙渤鏮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