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社会治理”背景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论文

浅谈“互联网+社会治理”背景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论文

浅谈“互联网+社会治理”背景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

王 兵 杨淑清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络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重新构建了社会体系,影响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出现,对中国的治理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更新要求,我国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随后又建立了社会管理体制,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现如今,“互联网+社会治理”是我国治理现代化的推动力量,也是我国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我国治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朝着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关键词: “互联网+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治理已不再是单向的治理,各种多元的诉求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使得治理的主体已不再是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治理模式,演变成了社会治理和公民治理。“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出现是对社会多元化的一种反映,社会治理的本质就是共同治理和公民自治,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公民与社会组织,因此社会治理的开展以公民和社会组织为基础。当然,社会治理不代表不包括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以政府治理为主体,其中还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方面的参与治理。“互联网+社会治理”涉及到社会的多项领域,例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公共服务等,随着“互联网+社会治理”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互联网+社会治理”已成为了推动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下,在网络背景影响下,国家治理体系已经朝着多元的趋势前进,从而使得我国治理体系不断变得复杂和不确定。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已包括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层面的治理,我国治理体系的建构和优化已经逐渐适应了社会多元化的进程,未来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将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

一、“互联网+社会治理”拓宽了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通道

国家治理,治理的对象就是国家的事,同时也是人民的事,因此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想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则必然要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扩展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通道和途径。在“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背景下,人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去,让人民充分享受到了国家治理的民主权利。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必然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组织的力量凝聚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法律范围允许内参与社会管理,最终实现人民共治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当公民能够参与到社会治理中,那么将会稳定我国的政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同样我们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社会治理来了解民众的需求,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让互联网平台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新平台,让政府能够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利用网络开展电子政务和阳光政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有利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水平,巩固我党执政基础,最终促进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

二、在“互联网+社会治理”背景下能够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性

首先“互联网+社会治理”就是以数据为支撑,集中和共享网络资源,从而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能够实现各领域、各行业的数据融合,实现跨阶层、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务治理是政府治理向外延伸和发力的重要表现,“互联网+社会治理”也成为了智慧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背景下,进行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能够找到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结合点,保证国家治理公开透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增加政府的公信力。社会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社会运转的速率,促进社会的良好发展。因此在国家治理中,一定要保障人民群众对事件的知情权,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让公众全程参与,这样才能让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民主平等。

三、利用互联网创新国家治理模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利用网络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民意,开展执政工作,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突出国家治理的公共性。党执政领导地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要加强党的执政领导地位,提高党的自身建设,以党的执政建设为价值导向,从而进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三者是一体的,具有价值一致性,因此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优化国家治理能力,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而“互联网+社会治理”则为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途径和方法。例如国家在进行反腐倡廉治理体系建设中,可以利用互联网建设监督体系,运用网络舆论的方式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也可以利用网络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广大领导干部可以用网络思维来审视自己的工作内容,从而不断创新和开拓工作路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治理手段。

3 年来,我们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高质量专题班,深受集团领导和广大学员的好评。在十九大召开的第一周,即在线建设“十九大精神解读专题班”,短时间内吸引33 家单位3 万人报名学习,学习完成率超过80%;“党务干部网络专题培训班”获得20家单位5000 多人报名学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络专题班”获得11 家单位1000 人报名学习;“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网络专题班”获得30 家单位1000人报名学习;为配合学院案例开发工作,快速设计专题项目“案例汇编”,实现全院教职工的案例开发学习。

四、结语

当前,加快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的重要目标。“互联网+社会治理”给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题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为此我们要不断探索,凝结群众智慧,结合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和我国实际国情,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3.2 保护区缺乏执法权 以林业系统保护区为例,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只能行使管护权限,在日常管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限,所发现的违法行为只能移交到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打击,对保护区的管理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莹,孟宪平.论“互联网+社会治理”背景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 [J].电子政务 ,2017(9):93-100.

[2]胡春阳,廖信林.“互联网+”驱动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模式及路径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7(10):90-92.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28-0135-01

作者简介: 王 兵(1980-),副教授,主要从事大数据、信息安全与“互联网+”研究。

杨淑清(1963-),汉族,山东汶上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教授,理学学士,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大数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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