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与城市化发展呈正比,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科学性和重要意义也逐渐受到各建筑单位的重视。建筑招投标工作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施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我国建筑行业走向现代化保驾护航。本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影响因素及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影响因素;措施
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要时时具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对待建设过程中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发现错误的问题、方法要敢于承认、改正,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措施必要性分析
对于一项工程的业主而言,只有在法规的框架下选择合理的招投标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工程造价的控制。当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建设市场的招投标法及其施工条例,并且不少建设项目均已经进行了实施与应用,建设市场的各类操作流程也日趋合法化与规范化。通过招投标方式,可以优选品质较好的竞标者。而项目的建设方则在招投标过程中处于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对报价进行合理精密的估算,从而将项目造价限定在合理区间,而且还得在业主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进行造价控制,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
2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
2.1招投标文件编制问题
在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如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出现问题,项目成本会显著增加,所需时间也会延长,不利于项目成本控制的有序发展。招标文件内容的不一致也将直接影响招标控制的效果。常见问题还表现在项目计算错误、合同条件不明确等方面。招标控制的总体效果不好,很难真正满足招标成本控制的要求。
2.2资格预审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因素
按照目前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可以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这一规定给了业主单位过大的权力,业主单位可以按一定的资格标准进行资格预审。但相当多的业主没有严格把关,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设定,想要哪一家企业入围就按照这家企业的标准量身定做,设定排它性条件,再加上串通投标方和业主或权力部门的相互勾结、钱权交易,最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全部或全部被串通组织人控制,资格预审制度的不合理客观上给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创造了相互串标、围标的便利条件,不利于造价控制。
2.3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不达标
招标文件编写的质量不达标主要是因为招标人员没有实际参与造价的合同管理,在实际环境中招标文件的使用方式不明确。现阶段,由于制度方面存在不足,我国招标人员和项目合同管理人员之间是分开工作的,以至于招标人员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缺乏和合同管理人员的沟通。另外,有很多业主对招标文件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以至于合同条款的预见性不足,不能够应用到实际中来。所以,这些问题同样会给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还会对招标人的总体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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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3.1落实招投标环节的规范化
招投标阶段作为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极为关键的一个阶段,通过强化对投投标阶段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因此在招投标阶段,无论是建设企业还是施工企业都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来强化对投投标工作的监管,全面提高招标投方案的编制质量,强化评标人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使其能够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来开展招投标工作。施工企业需要对拟投标项目的地理互不干涉、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充分了解,对可能会对工程成本投入带来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尽量进行规避,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计划,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措施,以保证投标方案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全面提升招标人员的职业素质,使其在招标工作中能够在保持双方利益均衡的前提下认真对待,从而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3.2采用科学的评标方法
招标方须采用科学的评标方式,筛选出合理的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完成以及工程质量的投标方。合理选择低价法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和最高分中标的综合因素评标法。因为在评标过程中,很难确定投标单位的成本,一些投标人通常采用恶性竞争策略。如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则导致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或中途停工情况,导致发包方让利。通过变更和签证等方法补回损失,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难度。为避免上述问题,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不仅要对一些简单的工程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对一些复杂的工程还应尽可能选择综合因素评标法。
3.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建筑工程招标市场的标准化运作需要有形和无形的合作。从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政府的干预是过度的。投标阶段的成本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条件确定,但在政府确定成本后,很容易导致企业采取一些不适当的措施来确定价格。因此,政府应该将定价权归还给企业,取消配额做法,及时取消提供不合理价格的企业,引导企业提供公平合理的价格,并允许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确定自己的投标价格,让投标人能够科学合理的报价,有效的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同时,企业可以结合具体的地产投资开发项目确定较为合适的工程招标方式,减少工程造价投入,实现对于工程在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3.4建立投标人的诚实信用评价体系
制定投标人的诚信标准,明确哪些行为属于非诚信行为,并以文件形式发布在市场中.制定投标人的诚信评价体系,它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利于业主的招投标工作,又是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市场监控的有效工具。投标人的诚信评价体系可以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如资金能力、经营能力、技术素质、人员素质等、投标人的履约信誉如投标人按最低价中标后的履约情况、支付民工工资情况等两个方面来入手。建立诚信惩戒机制,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失信行为一一记录备案,建立诚信档案,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取消投标企业从事投标活动的资格,直至吊销其相关资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招投标阶段进行造价控制至关重要,造价控制关系建筑企业盈利问题,工程造价的高低,直接反映投资效益的好坏,充分体现企业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对合同条件的确定、投标策略、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分析可以看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把工程造价控制的侧重点放在招投标阶段,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合法竞争、图纸预审工作及合同条款的明确细化编制前提下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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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璐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5
标签:招投标论文; 造价论文; 阶段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投标人论文; 企业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