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嘉时期四川商业中心东移_四川经济论文

清代乾嘉之际四川商业重心的东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代论文,重心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早在《中日马关条约》规定重庆开埠之前,四川的商业经济重心就已经由成都及其所在的川西地区转移到了重庆及其所在的川东地区。这个变化发生在清代乾嘉之际,这是在没有外国资本主义影响的情况下,四川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经济现象。这个经济现象的出现具有广阔的社会经济背景,它的意义也不局限于区域经济的范围,它还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反映出鸦片战争前长江上游与中下游地区之间经济联系发展的程度,以及国内市场形成的进程。但长期以来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却一直缺乏足够的注意和专门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番初步的探讨,以期就教于学术界。

一、重心东移之前四川的商业经济格局

成都和重庆是四川最重要的两个中心城市,成都位于川西平原,重庆位于川东沿江丘陵地带。这两个城市所在的川西和川东地区,则构成了四川的两个基本的经济区域。成都和重庆的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很大,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这两个城市及其所在的地区,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四川地处西南内地,四周群山环绕,北面的秦岭古道,东面的长江山峡,以及南面被称为南方丝绸之路的古老商道,是古代四川与省外经济联系的主要孔道。四川的对外交通虽然极不方便,但盆地内部的交通却比较方便,而且盆地内气候温和、物产丰富。这种自然地理环境造成四川居民守土重迁的传统心理,所谓“土著惮于远出”①便是这种心理的写照。四川的地理环境与居民的心理特征相结合,使古代四川经济的自给性极强,基本上自成一体,具有很大的内向性。加之明清以前国内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国内各大经济区域之间缺乏密切的经济联系,许多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的贸易都限于地方市场,这种状况的存在,又强化了古代四川经济的内向性。

在内向型的经济环境中,成都在四川商业经济中占有十分有利的地位。成都城市所依托的川西平原,不但土地肥美,而且得都江堰灌溉之利,是四川农业经济最发达和稳定的区域。四川就是因川西平原才获得“天府之国”的美称,川西平原的经济对于整个四川经济举足轻重。川西平原又是四川盆地内交通最方便的地区。这些条件,奠定了成都在四川盆地范围内商品经济中的优势地位。早在汉代,成都就是“市廛所会、万商成渊”②的商业都会,作为四川最重要的物资交易中心的地位就已经确立。成都商业的幅射范围也不完全局限于盆地内部,在古代四川与省外有限的经济交往中,成都是通往关中的商道和南方丝绸之路以及通往西藏商道的起点,在某种程度上,成都市场也是古代西南地区的商业中心。

历史上成都一直是四川的政治中心,四川的最高行政机构向来设在成都。四川闭塞的地理环境和自成一体的区域经济,在历史上曾多次造就割据政权,而几乎所有的割据政权都将成都选作都城。政治上的中心地位,又进一步加强了成都在古代四川商业经济方面的地位。

内向型的经济环境,对于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十分不利。重庆地处长江与嘉陵江汇合处,是四川连接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的最重要的港口城市,凡是由长江上出入四川的物资,无不在此聚散。由于四川与省外缺乏大规模商业贸易的情况,使重庆在长江商业航运方面的巨大优势难以发挥出来。虽然自古以来,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之间就存在着物资交往,但在清代以前,长江上进行的大规模航运基本都是靠行政手段推动的,属于非商业性的。秦灭巴蜀以后,发巴蜀众十万,载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③这是军事性航运。至于汉武帝运巴蜀粟至江陵,赈济就食于江淮间的山东饥民,④则是政治性航运。直到明代,四川还通过长江航运供应湖北施州卫的军粮。⑤当然,四川与省外在长江上也有商业性航运,不过在唐宋之前,中国的经济重心还在黄河流域,在四川与省外有限的经济联系中,与关中方面的联系又超过与长江中下游的联系,因此长江上的商业性航运在四川经济中无足轻重。到了明代,由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四川与省外的商业性航运明显加强,但见于记载的出川物资仅生漆、青麻、水牛皮、箱皮、牛胶、山丝6种。⑥贸易规模非常有限,象清代乾嘉时期那种大规模的粮棉贸易还未出现,还不足以使重庆在长江航运方面的优势地位充分发挥。总之,在清代以前,以经济作为动力来推动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大规模商业贸易的机制,还无从产生。而重庆因地势险要,控扼川东门户,“昔人以地属必争,置重镇,为制军驻节,良有以也。”⑦长期以来重庆在军事方面的意义大于在经济方面的意义,城市最突出的职能是军事职能。

重庆由于地处丘陵地带,缺乏象川西平原那样发达的农业经济区域作为依托,在内向型的经济环境中,城市在长江航运方面的优势无从发挥,而且行政地位又低于成都,因此清代乾嘉时期以前,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一直落后于成都,四川商业经济的重心是在川西而不是川东。

二、推动四川商业经济重心东移的主要因素

到了清代乾嘉之际,传统的四川商业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扶摇直上,以至超过成都,四川商业经济重心由川西转移到川东。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四川与长江中下游之间大规模商业贸易的兴起,从而使重庆在长江航运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一跃成为四川以至西南与长江中下游经济联系的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

乾嘉之际四川与长江中下游的大规模商业贸易,从商品交换的内容来看,主要是粮食、土特产品的出川,棉花、手工业品的入川。而其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四川的粮食与长江中下游的棉花交换,因此这不但是关系民生的最重要的商品,而且商品的贸易数额巨大。仅以粮食贸易来看,清代雍乾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官方派员来川采购的粮食,每年约在30万至40万石之间,⑧至于由商人贩运出川的粮食,雍正年间就已经是“每岁不下百十万石”,⑨到乾隆年间数量还有所增长。那么,为什么到了这个时期,人们会突然不顾“千里不贩籴”的古训,去投入这种长距离的大规模商业贸易,从而导致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急剧上升,使四川商业经济格局也为之改观,是什么力量在推动这一切?应该说是市场机制。因此,有必要对这种市场机制加以具体分析。

首先清代前期为什么会出现大规模的粮食出川贸易。

如果只是单纯从自然地理条件来看,包括四川、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在内的长江上、中、下游各地区都适宜于水稻的种植,各地的粮食生产都可以自给,似乎在长江流域各地区之间,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大规模的粮食贩运。然而,历史事实却并非如此。南宋时期,江南的粮食要供应其它地区,当时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⑩但到了明代后期,江南就由产粮区变为缺粮区,需要湖广的粮食接济,于是又有了“湖广熟、天下足”之谣。(11)而到了清代前期,甚至包括湖北在内的长江中下游地区都需要四川的粮食接济,四川又成为国内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长江流域,这种粮食生产基地由东向西逆流而上的推进,以及粮食贩运由西向东顺流而下的现象,十分引人注目。这种现象,又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向西逐步推进发展的过程有着深刻的联系。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商品性农业发展过程中,土地经营的集约化导致土地的高价利用排挤土地的低价利用的结果,即价格较高的经济作物排挤价格较低的粮食作物的生产。在商品性农业水平越高的地区,这种规律就越明显。例如到了乾隆年间,江南的松江和嘉定,“种稻者不过十之三。图利种棉者又十之七八。”(12)因此,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由于商品经济最早发展起来,也就首先由产粮区变为缺粮区,接下来,长江中游的湖广又步其后尘,这就产生了需要长江上游的粮食顺流而下的必要性。

如果仅仅是在长江中下游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粮食消费市场,这还不足以推动清代前期四川大规模的粮食出川贸易的兴起,只有当粮食价格在出产地和销售地之间存在着一个较大的差额,并且顺流而下的航运又不至于使运输费用过高而影响商业利润,这种大规模的粮食贩运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清代前期四川的经济状况正好提供了这个条件。

明清之际的大战乱,使四川地荒民散,清初四川社会经济极其残破。清政府为了恢复四川经济,对四川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为了鼓励向四川移民,清政府允许入川移民自由“插占”土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垦荒热情。率先入川的移民往往选择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灌溉条件好的土地,使四川的平坝地区首先得以重新开垦。随着移民的不断涌入,雍正、乾隆年间四川的山地又得到大规模的开发,使四川的耕地面积空前扩大。清代前期四川的人均耕地面积远远大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乾隆三十一年(1766)的统计数字为例,四川的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为湖北的2.3倍,为浙江的5.5倍、为江苏的5.6倍。(13)清代前期四川之所以有大量的粮食可以投入贩运,“皆因地广人稀,食用者少。”(14)

不过,这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由于清代前期四川农民负担较轻,因而粮食生产的成本明显低于长江中下游地区。清政府在一段时期内对四川实行轻赋薄徭的优惠政策。各省开垦荒田普遍是3年起科,而四川独准5年起科。(15)对四川报垦升科的田地,清政府也并不急于严格清查。康熙帝曾特别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说:“为巡抚者,若一到任即欲清丈田亩,增加钱粮,则不得民心矣。”(16)当时四川地方官“惟患民寡”,以招徕移民为当务之急,即使清丈田亩也相当宽松,“遂有报粮升合,而占地数块者。”(17)因此一段时期内四川田地隐匿漏税者甚多。直到雍正七年(1729)四川才全面清丈田亩,丈得全省田地共459,027顷83亩,而在此2年前,四川报垦田地只有223,231顷38亩,(18)只相当于雍正七年清丈田亩数量的49.2%,就是扣除这2年之内新垦土地的数量,四川田地隐匿漏税的比例也是相当高的。四川征税的田地,其赋税负担也明显低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乾隆三十一年(1766),四川平均每亩赋银数额仅相当于湖北的70%,浙江的22.95%、江苏的28.57%;平均每亩赋粮数额仅相当于湖北的6%、浙江的1%、江苏的0.95%(19)正所谓“天下田赋,莫重于江南,宽轻于蜀”。(20)

由于上述原因,四川直到乾隆中期,“油米食用无一不赋。”(21)粮食价格明显低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乾隆十七年(1752)为例,成都府在上年粮食欠收、并且粮食大量外销的情况下,“以致米价比往时无不增长,”米价是“每仓石自一两一钱起至一两三钱有零不等。”(22)而与此同时,“苏州城中米价一仓石仍须银二两三钱。”(23)粮食产地和销地价格相差约1倍。若在正常年间,粮食差价必然还要更大一些。通常在四川粮食欠收,粮价上涨过多时,四川地方政府往往从地方本位出发,暂行禁止米船出川,(24)或者“凡通河路州县暗禁其民,不许卖米于楚贩。”(25)这种做法意在平抑四川粮价,而在下游地区,只要“三、五日客贩不到,米即昂。”(26)结果使出产地和销售地的粮食价格仍保持较大的差额。

大批粮食的顺流航运,可以使粮食的运输单价降低。并且商人往往是“载货来川,贩米入楚”,(27)不是单程航运,又使运输费用进一步降低。因此在清代前期粮食出川的长距离贩运是十分有利可图的,这就足以推动大规模粮食贩运的兴起。而清政府所采取的“通商便民”政策,(28)则保障了这种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接下来分析为什么会产生逆流而上的大规模棉花贸易。

清代四川出现的一个显著的经济现象是,本省生产的棉花已远远不能满足本省的需要,必须从省外输入大量的棉花。这是明代所没有的现象。明朝政府曾大力鼓励民间植棉,明初规定,凡民有田5~10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10亩以上者加倍。(29)明代四川地方当局对植棉甚为重视。万历年间,四川棉花种植面积为29万多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7%,仅次于江苏省。(30)如果按清代四川棉花产量“亩可二十斛(斤)”(31)的水平估算,明代四川棉花产量大约为5,800,000斤,若以明代四川人口最高记录的万历六年(1578)的3,102,073人分摊,(32)人均皮棉大约为1.9斤,基本上能够自给,无须从省外大量输入棉花。清代由于大量移民源源不断涌入四川,使四川人口急剧增长,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四川人口已达948万,(33)为了明代万历年间四川人口的3倍多。到嘉庆年间四川人口超过2千万,为明代的6倍多,(34)到了道光十年(1830),四川人口超过3千万,约为明代的10倍。(35)也就是说,由于移民引起的人口急剧增长,使四川对棉花的需求量也相应地成倍增长,以至在道光年间对棉花的需求量达到明代的10倍。

而清代四川棉花的产量却不可能得到相应的成倍增长,其原因是: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

棉花是一种地区性较强的的作物,对自然环境有比较特殊的要求。棉花喜温好光,生长期长,要求降水量约为450-650毫米,土壤则以中壤、轻壤和沙壤土最适宜。(36)而四川植棉的自然条件远不如长江中下游。尤其是四川盆地晴天稀少,大部分时间阴云笼罩,故有“蜀犬呔日”之说,这对于棉花的生产极为不利,因此四川的棉花亩产量较之长江中下游地区相差甚远。明代江南地区下田亩产棉花五、六十斤,上田最高的亩产达二、三百斤。(37)清代的情况与明代也不会出入太大。而清代四川见于记载的棉花亩产量为20余斤,这也许不是最高水平,但普遍的亩产量低于江南地区,应是完全可以想见的。四川的产棉区历来都集中在盆地内沱江、涪江和嘉陵江沿岸面积有限的河谷地带。(38)明代四川地方当局尽管大力提倡种棉,但四川棉花种植面积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7%,尚未达到明朝政府规定的下限标准,即有田10亩者植棉半亩。(照此标准,明代四川棉花种植面积应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可见,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明代四川棉花种植面积已接近可用于种棉土地的极限,清代则难以在此基础上有大幅度的增长。何况沱江,涪江和嘉陵江沿岸地区人口稠密,有粮棉争地的矛盾,同时又是其它经济作物的重要产区,相比之下,种棉获利不丰,“植棉利与种田等,”(39)不如“载烟植蔗,力较逸于田而利或倍之”,(40)因此棉花种植必然受到干扰。清代四川地方当局也并不象明代那样特别提倡种棉。所以虽然清代四川棉花种植面积和棉花产量缺乏明确记载,但依据上述理由,仍可推断清代四川的棉花生产,远远不能满足因人口急剧增长而不断扩大的对棉花的需求,这就产生了大规模的棉花入川贸易的必要性。正如方志所载:“乾嘉中,土棉不济,岁仰给湖北转运”。(41)

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棉花亩产量的明显差距,意味着棉花种植方面劳动生产率的差距,这就必然导致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棉花价格的差距。而清代四川对棉花的巨大需求,有利于棉花卖方市场的形成,还可以使棉花价格在出产地和销售地之间的差额扩大。因此,入川的棉花贸易即使在支付逆流航运的较高的运输费用之后,仍然有利可图,于是大规模的棉花入川贸易由此而产生。

三、四川商业经济重心东移之表现

清代前期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之间空前规模的商业贸易的兴起,尤其是粮食和棉花这两种最基本的生活必须品作为互相交换的商品投入长途贩运,这标志着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空前加强,四川传统的内向型经济模式开始被突破。随着重庆及川东地区在四川商品经济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在乾隆嘉庆时期出现了四川商业经济重心东移的局面。

四川大宗商品的流向已经主要趋向于川东方面。这种状况在当时四川的关税收入中明显地反映出来。

在重庆开埠之前,清政府在四川设立的税关主要有七处,即夔关、打箭炉关、宁远关、雅州关、叙永关、广元关和成都关。这些税关,除了成都为都会所在,其余都设在通往邻省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商道上。(42)税关征收的对象,主要是行商大贾贩运的大宗商品,“至小民日用所需,担负奇零之物,皆不在征榷之条。”(43)因此,税关的收入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进入长途贸易的大宗商品的数量。那么,各处税关收入在全川税关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应该说大体上也相应地反映了通过该商道的商品流通量,在全川大宗商品流通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以下是嘉庆年间四川各处税关收入的统计:(44)

从上表的统计来看,设在川东长江航道上的夔关、渝关的税收金额占了全川税关总收入的79.54%,这种情况表明,到了清代嘉庆年间,经由川东长江航道出入四川的商品流通量,也差不多相应地占了全川大宗商品流通总量的79%左右,川东方面已经成为四川大宗商品流通的主要方向。这种情况还表明,到了这个时期,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之间的商品贸易,已在四川的大宗商品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之间的商品贸易中,重庆已成为省内最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商品贸易市场。

四川向长江中下游地区输出的粮食和其它土特产品,一般是先由各地农村集市汇集到各个地区性小市场,然后汇集到省内各河道沿岸城镇,如长江干流的宜宾、泸州;岷江的新津乐山;沱江的内江、资州;涪江的遂宁、太和镇;嘉陵江的阆中、南充;以及涪江、渠江、嘉陵江三江交汇的合川,最后,由这些河道沿岸的物资集散中心汇总到重庆。重庆是出川粮食的“换船总运之所”。(45)出川的粮食和其它商品在重庆汇总之后,再经由夔关顺长江航道出川。反之。由长江中下游地区入川的棉花和其它商品,也是通过夔关运抵重庆,再逆水而上分散于各沿岸城镇,最后散布于城乡各地。秘以乾隆《巴县志》记载当时的重庆是“三江总汇,水陆冲衡,商贾云屯,百物萃聚”,汇集于重庆的各种商品,“或贩自剑南、川西藏番之地;或运自滇、黔、秦、楚、吴、越、闽、豫、两粤间,水牵云转万里贸迁。”(46)重庆在物资集散方面的功能已超过四川的任何城市。

进出四川的粮食、棉花以及其它商品的主要交易场所在重庆。重庆的粮食市场吸引了省内外的大批粮商,“米客之汇于渝者,觅朋托友自为籴粜,颇称便利。”(47)重庆的棉花市场也十分兴旺。嘉庆年间重庆经营棉花交易的牙行就有12家。(48)随着四川人口增长引起的对棉花需求的不断扩大,重庆的棉花交易也在不断扩大,到咸丰年间还形成了各项交易中以棉花交易为大宗的局面。(49)由于清代对四川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山货成为输往省外的重要商品,经由川东长江航道顺流出川的山货“以白蜡、红花为大宗,桐油、竹漆、麝香等物次之。”(50)大批山货汇集重庆,使重庆的山货市场随之兴旺。嘉庆初年重庆领帖的山货牙行就达38家,居各行之首。(51)乾隆重庆经营各种大宗商品交易的牙行就有150余家,“十倍他邑。”(52)显然,在乾嘉之际省内最大的商品贸易市场已经非重庆莫属。

与重庆相比,成都偏处川西,虽然河道连接岷江,但远离川东长江航运干道,缺乏有利的航运条件,因此在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大规模贸易兴起的形势下,成都在四种商业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

以成都为起落点连接陕、甘、云、贵及西藏等地区的传统商道,基本上都是陆运商道,其运输条件根本不能与长江航运相比,加之这些商道大都蜿蜒穿行于崇山峻岭之中,很少有坦途可供车行,许多地方只能靠人挑马驮,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商品的运输量。正如上表所显示的,在喜庆年间,广元关、建昌关(宁远关)、叙永关、打箭炉关、雅州关以及成都关的税关收入加在一起,只占全川税关总收入的20.39%,说明以成都为起落点的这几条传统商道上的商品流通量,也相应地只占当时全川大宗商品流通总量的20%左右,较之川东长江航道上的商品流通量实在是相差甚远,由此可见成都在物资集散方面的功能已明显落后于重庆。乾嘉之际,成都通往各个方向的商业交通以东门一带最为繁忙,这是因为通往川东以及吴楚的船只都停泊于此,所以东门一带百货交驰,毂击肩摩自朝达夕。(53)这一现象表明,尽管此时的成都仍不失为一都之会,并且仍是若干条重要商道的起落点,但在相当程度上,已经纳入趋向川东方面集中的商业网络之中。

成都的商业贸易状况也开始落后于重庆。嘉庆年间,重庆的牙行银为183两5铙,而成都府牙行银为65两,成都县为6两,华阳县为48两,三者相加才120两,(54)只相当于重庆牙行银的65.39%。牙行通常参与大宗商品的交易,因此牙行银的征收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大宗商品的交易规模。从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成都和重庆在商品交易规模方面已有明显的差距。

商业发展水平还可以在社会风气方面体现出来。重庆在雍正至乾隆初年还是古风犹存,“日用器具尚朴素,不侈华嚣,”“士庶之家不轻衣帛”,这种传统农业社会的消费观所反映的是一种较低的商业发展水平。但乾隆中期以来风气大变,“商家以奢侈相尚,人皆效尤,”“一切服物制器,互相角胜,即如屋舍,必磨砖绘采;盘于厌油漆务嵌玉镂金;织造薄布帛尚倭缎”。(55)追求豪华的消费观念风靡社会,正是重庆城市商业勃兴的反映。与之相联系的是社会上经商风气相当浓厚。乾隆《巴县志》特别提了“巴多逐末”的社会现象。(56)这个时期的重庆以“商贾云屯”著称。在商业利润的诱惑之下,“鬻田宅为资本”者大有人在。(57)而成都及其所在川西地区却是另一番景象,直到嘉庆年间仍然是“远出贸易者少,中人之家,非耕即读”。(58)“人既心知田主之利,故凡有赢余者,皆竞求殖产,规占膏腴。”(59)社会风气方面的鲜明对比,正好反映了重庆和成都在商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

上述各种现象表明,由于重庆在商业交通方面所处的重要地位,正好适应了当时兴起的四川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大规模商业贸易的需要,使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地位急剧上升。而偏处川西的成都,则难以适应这种需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成都在过去内向型经济环境中依靠农业经济和行政地位取得的优势地位逐渐丧失,其在四川商品经济中的地位也随之下降,终于与重应轻重易位。

清代乾嘉之际四川商业经济重心的东移,并不是重庆本身工商业发展的结果,而是由于包括四川在内的长江流域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初以来四川经济的重新开发的特殊历史条件,为重庆在四川商业经济中的异军突起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四川商业重心的东移,促进了清代四川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长江流域各主要经济区域之间经济联系的进一步加强。

注释:

①嘉庆《成都县志》卷11·风俗。

②左思:《蜀都赋》。

③常璩《华阳国志》蜀志。

④司马迁:《史记》平准书。

⑤正德《四川总志》卷16·经略志、赋役

⑥邓少琴:《四川内河航运史料汇集》第1辑(建国前的四川航运)。

⑦乾隆《巴县志》卷10·物产。

⑧嘉庆《四川通志》卷72·食货、仓储

⑨(台湾)《宫中档雍正朝奏折》雍正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四川总督黄庭桂《奏报陈粮及地方情形折》。

⑩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宁国府劝农文》。

(11)《清圣祖实录》卷193。

(12)乾隆《嘉定县志》卷12。风谷。

(13)(19)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74有关数据计算。

(14)《邛隽野录》卷首之首·祖述类·雍正六年上谕。

(15)《清朝文献通考》卷2。

(16)《清圣祖实录》卷239。

(17)(台湾)《宫中档雍正朝奏折》雍正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四川巡抚法敏《奏报地方政务折》。

(18)雍正《四川通志》卷5·田赋。

(20)顾复初:《乐余静廉斋集》。

(21)光绪《叙州府志》卷20。

(22)(台湾)《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十七年四月初三日署四川布政使觉罗齐格《奏报淘挖都江堰及雨水米价情形》。

(23)(台湾)《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十七年四月初七日江苏巡抚庄有恭《奏报麦苗粮价折》。

(24)(台湾)《宫中档雍正朝奏折》雍正六年四月初二日四川巡抚宪德《奏报地方粮务折》。

(25)(台湾)《宫中档雍正朝奏折》四川按察使程如丝《奏陈浙江来川买米运贮事折》。

(26)《皇朝经世文编》卷47,页20。

(27)(台湾)《宫中档雍正朝奏折》雍正十年正月十五日四川夔关监督穆克布德《奏报征收税银数目折》。

(28)《清世宗实录》卷10。

(29)《明太祖实录》卷17。

(30)见《四川简史》“明代四川经济”部分(四川省社科院出版社出版)。

(31)道光《仁寿县志》卷2·户口志·土产。

(32)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69。

(33)谢中梁:《二千年间四川的人口》(载《四川大学学报》1978。3)。

(34)(35)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82有关数据计算。

(36)(38)华东师范大学等:《中国经济地理》页54(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37)崇祯《松江府志》卷8·田赋;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5·木棉。俱转引自(日)西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页596(农业出版社出版)。

(39)道光《仁寿县志》卷2·户口志·物产。

(40)同治《南溪县志》卷3·风俗·农事。

(41)宣统《广安州新志》卷12·土产志。

(42)周洵《蜀海丛谈》卷上。

(43)《乾隆会典》卷16·户部。

(44)据嘉庆《四川通志》卷67·食货·榷政有关数据统计。

(45)(56)乾隆《巴县志》卷3·积贮。

(46)乾隆《巴县志》卷10·物产。

(47)(52)乾隆《巴县志》卷3·课税。

(48)(5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页254,(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49)民国《巴县志》卷4·征榷。

(50)《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36·户政类,页13。

(53)嘉庆《华阳县志》卷39·艺文·顾汝修《重修东门外石桥奏疏》。

(54)嘉庆《四川通志》卷67·食货·榷政。

(55)(57)乾隆《巴县志》卷10·习俗。

(58)嘉庆《成都县志》卷1·风俗。

(59)民国《眉山县志》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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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乾嘉时期四川商业中心东移_四川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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