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误读与道德的偏执——兼议中国当代文人的“心路历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误读论文,偏执论文,文人论文,中国当代论文,心路历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不久,以敏锐著称的青年评论家王彬彬一篇《过于聪明的中国作家》所引起的一场热闹的论争[①a],可能已经平息,但王彬彬凭他“正义”的激情,说出或表达了一代青年文人的义愤,却触发了我对当代中国文人“心路历程”和中国现实社会道德与人文价值重建问题的反思。这的确是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其重要性远远超出围绕王萧的这场论争本身。
上篇:历史的误读
萧乾先生关于吕荧事件的评述,涉及他对有关说真话的道德认识,而王彬彬批评否定了他的这种认识。但俩人在问题“真”、“假”本身上并没有分歧。他们都是基于今天的清晰的是非标准评价那场事件的。萧乾是从他个人经历反思中得出他的道德标准结论,而王彬彬的批评却产生于他由此而对当代中国历史或更准确地说中国知识分子“心路历程”的误读,即认为中国“聪明”的知识分子或其中的萧乾们应当为“前改革”年代悲剧承担道德责任。产生这种误读的不仅是王彬彬这一代人,而可能是整个“后”“文革”时代人。他们的“审父”情结难以解脱的痛苦,正源自他们父辈缺少“自审”意识的麻木。从这个意义上,我的确很理解王彬彬们。但批评他的父辈们过于聪明过于世故过于圆滑却是批评错了。恰恰相反,他的父辈们当年可能比他们今天更单纯、更幼稚、更“崇高”。这正是中国当代文人心路历程悲剧之渊薮。要认识这一悲剧渊薮,我们首先需要的是历史的批评而不是简单的道德指责。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产生于“五四”之后。以传播西方现代文明包括马克思主义为己任的中国知识分子,在民主革命时期作为民族解放的前躯,他们之中涌现出了以鲁迅、闻一多为代表的刚正群像。但为什么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当然是极左路线下的“社会主义”)后,同样这些知识分子,面对吕荧这样的事件却突然个个成了连真话都不敢讲的以至为“身家性命”而纷纷抛弃“原则”、“正义”的懦夫了呢?不亲历或不深入研究那段历史的人,是读不懂的,是很容易得出他们群体怯懦的结论的。但如果我们了解了那一段历史,结论便可能完全不同了。这里的关键首先是要了解解放前后知识分子身份地位和精神状态的变化。
解放前进步的知识分子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历史地位和使命,他们对自己是民族良知和社会正义、民主、进步精神代表身份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横眉冷对千夫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凛然正气,不仅得到进步知识界的喝彩,而且受到广大觉悟工农的敬佩。当其时,知识分子的道德尺度与革命尺度是同一的,是非界限是清晰的,知识分子阵营也是(相对)团结的。因此,进步知识分子为崇高真理献身时,所付出的只是生命代价,其自身精神人格乃至他的亲友同志的精神人格一般情况下都并不受折磨。而解放后(改革前)在极左思潮肆虐那个时期则不同了,知识分子突然发现不仅自己前述种种正义代表身份被剥夺了,而且在新的“正义”、“真理”、“原则”的名义下,已经被置于受改造受批判甚至被嘲弄的地位——今天依然可以从电视上看到的电影像《刘三姐》,便是在阶级斗争的故事框架中,对知识、知识分子“臭老九”形象尽情嘲弄的“样板”。这时,“革命”的道德原则与知识分子恪守的道德的尺度彻底错位了。知识分子的队伍必然地分化了,象吕荧事件所表现出的是非决不象王彬彬今天所认识的那样简单,似乎只是一个敢不敢说真话的问题。让我们把当时的特定情境还原一下。
首先是前提。一方面,胡风是已定性的“反革命分子”,这是由代表正义的“组织”和伟大领袖判定的,而反革命意味着反对人类进步、反对崇高的真理、反对伟大的祖国等等;另一方面,入会的知识分子是进步或要求进步、革命或要求革命的、追求崇高真理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其次是任务。组织上要求后者揭发批判前者,最低要求也是划清界限。在这样的情境中,对知识分子行为的道德评价首先要看他们对客体(事实)真相的认识,其次看他们的动机,最后看他们的行为,并依此为据分为两大类若干种。Ⅰ大类是知道或看清事实真象的,清楚胡风是冤案;Ⅱ大类则不知或看不清事实真象,完全相信对胡风的定性。这一类相对说来比较简单,他们批判胡风是反革命,既是说真话又是捍卫真理,遵循革命道德当时良心也不受谴责。复杂性在于Ⅰ大类,他们又可以分为五种情况。A种,或基于良知或出自恪守真理的动机或只是因为天真,而说出真话,当时(或随后)遭灭顶之灾,在今天获得崇高的道德荣誉;B种,或出于明哲保身保家的考虑或由于生性怯懦,缄默不言,没有表态,或只是自我批判而不批判他人,他们在今天受到指责;C种,则是在“真理”与真相的矛盾中对自己的事实与价值判断发生怀疑,自觉地进行自我思想斗争,“透过现象看本质”;力图与“真理”保持一致,他们当时不是说不说真话的问题,而是在为自己的觉悟不高,立场动摇而自责,他们将在以后的运动中分化,或成为B种,或变为D种、E种;D种,是明知真相,但为了个人安全利益不得不作“进步”状,违心地被动地加入批判行列中去不得不说假话,他们当时内心便承受着道德自我谴责的痛苦;E种,是置真象于不顾,完全为了个人之“进步”的名利而泯灭良心地罗织罪名无限上纲落井下石,这样卑鄙的小人(余秋雨先生有讨伐小人“檄文”深合我意),在当时和在今天都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不应有任何宽容(有作家对这样的人也保持宽容并讳其名,我认为不值得赞许)。
其中,最复杂的又当属B种,也就是王彬彬批评的“萧乾现象”。萧乾说,能做到不说假话,也需要极大的勇气,甚至准备作出一定牺牲,这决非在伪饰自己。因为“三十年”历次运动中,对知识分子都有一次次表态交心要求,不主动说,被动也得说,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不说假话,容易么?有时,不表态就是同情、就有罪,能说没有风险吗?既然有时明哲也不能保身,为什么不坚持说真话以保节操呢?这是今天特别需要提醒人们“读懂”的。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在于说了真话,在当时不仅不能保持节操,而且要见弃于工农大众、见弃于自己的同类甚至自己的亲属;不仅危及自身、自己的亲属,甚至连带自己的朋友,真正是“身与名俱灭”!这与解放前知识分子的为正义献身的结局是完全不同的。那时进步知识分子为崇高真理献身时,所付出的只是生命代价,其自身精神人格乃至他的亲友同志的精神人格都并不受折磨,而这时坚持真理的知识分子却已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用当时的话讲叫自绝于人民)。甚至与俄罗斯古典作家被流放的命运也完全不同——他们的精神上依然是强者甚至领袖——中国知识分子在精神上也被彻底“流放”了!因此,他们在当时的缄默对自己、对他人来说都是合乎人道的,甚至是不自私的,应当同情和赞许,也因此,随着运动的增多,中国知识分子越来越“聪明”便是合乎逻辑的结局,只要他们能保持政治清醒保持洁身自好便不应当指责。张中行先生在整风中,不是也给自己罗织一百零五条“罪责”向组织上“交心”么(《读书》95年8期)?
这就涉及王彬彬的“逆向思维”:“如果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象吕荧那样跑上台去说真话;如果当时全中国的书生,都象吕荧那样说真话,情况又会怎样呢?”所以,吕荧的灾难正在于萧乾们的沉默。王彬彬实在是太书生了。他的“如果”根本不能成立,不能成立的缘故不在于萧乾们是否可以集体不沉默,而在于萧乾们当时仅仅是数种情况中的一种,不仅还有Ⅰ类中C、D、E三种人不可能上台说真话,而且,更有Ⅱ大类赤诚的正义事业捍卫者,在“时刻准备着”“保卫革命”与胡风或同情胡风“之流”的“邪恶”势力作斗争呢!这是当时最强大一种力量,是知识分子中自认为仍代表历史进步力量的一部分人,当然大部分是单纯幼稚追求崇高理想的青年知识分子。他们自认为是与邪恶作斗争,却构成了邪恶;他们自认为代表正义,却践踏了正义。这是历史的悲剧,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但在当时,他们并不受道德的谴责,因为他们遵循的正是“无产阶级道德”。而随着运动的发展,当他们也成为革命对象时,才可能有所觉悟。这时,他们便归到第一类中分化了。但即使这时,王彬彬的假设依然不能成立,因为更多更年轻单纯幼稚追求理想的知识分子又站到“正义”的旗帜下,为了同样“崇高”的道义和理想而向他们的前辈或父辈宣战了——这便是酿成文革悲剧的社会基础。
正因为有此历史经验或教训,今天中老年学者对一些美好崇高的理念符号不再轻信了。但同时,由于缺少深入的历史反思与道德自审,更缺少真诚的道德忏悔,甚至缺少深入的历史反思与道德自审,更缺少真诚的道德忏悔,甚至缺少以文学形式的自审与忏悔(尤其是对“文革”——“文革”是一代青年用青春毁灭文明而又自毁的大悲剧),使今日的青年对他们的历史他们痛苦的“心路历程”产生了误读。王彬彬们的“审父”意识是合理的有积极意义的。如果留给再后一代,历史便几乎无法复原了。在历史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今天是正视与深入反思总结的时候了。但对王彬彬们来说,是不是也应当自省一下,如果他们自己处在那个时代,会是哪一类和哪一种人呢?我想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人是会加入热情追求“崇高”的Ⅱ大类的行列中去的。
下篇:道德的偏执
但是,对历史的反思“正读”理解萧乾们,并不等于今天我们就可以否定嘲笑吕荧;吕荧的行为仍是一种崇高。否定历史上的伪崇高,也决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嘲笑或可以容忍“痞子”文人嘲笑真崇高,甚至竭力推崇周作人肆意贬低鲁迅!不!在鲁迅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扌+不)黄土!对于当代文坛是非颠倒之浊流,应当坚决抵制和清算。真正的崇高永远是人类精神的旗帜、正义的旗帜。尤其在伪崇高泛滥时代却能认清并敢于坚持真理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前驱,象张志新烈士,更是悲剧性崇高英雄,更值得后人敬仰。我从内心对他们表示饮服,因为我做不到。因此,我对萧乾们作道德辩护的同时,仍愿把我深深的敬意献给吕荧。我是从事美学研究的,吕荧不畏高压不随潮流坚持自己的美学观点,久已为我所敬佩。这是一种学术上的崇高。对美学界某位学者时时借政治“东风”压迫自己的学术对手的卑劣作法我甚感羞耻。因此,对高扬崇高、正义、人文旗帜的当代青年学者,我同样充满敬意。但问题在于他们的片面绝对的思想方法及其道德理论,恰恰使他们背离其崇高目标,而很可导致伪崇高。这种片面思想方法,即是将复杂的事物绝对化地一分为二,非黑即白,非革命即反革命,用王彬彬的话说,就是“在说真话与说假话之间往往根本就没有中间地带可供逃遁”,不说真话就意味着说了假话,就意味着认可助长了邪恶。由这种方法支持的道德理论便是我认为应当引起重视并深入批判的道德偏执症。所谓道德偏执症,简单说来,一是道德的泛化,把道德评价贯彻到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是道德的拔高,用极端崇高的道德作为普泛标准要求他人。这种道德偏执症,既是诸多历史悲剧的社会因素,又是当前道德沉沦的重要原因。本文结合前文所述,重点讨论后一问题——道德的拔高或圣德的泛化。
从崇高的道德标准出发,怎么会导致悲剧的结局又怎么会导致道德沉沦呢?这不是几句话简单可以解释清楚的。我们首先从道德的分类与功能谈起。
现代道德不是“一体的”,而是分类分层的。从分类角度讲,它包括历史道德,如阶级道德、党派宗教道德等;还包括公共道德,如社会道德、人伦道德、职业道德等。从分层角度讲,它又有常德、美德、圣德之分。当今理论界在道德问题上的理论困惑,很大程度也在于道德划分的混乱[①b]。而其中最严重的混乱就在于取消社会公德——常德,而用崇高道德取而代之。
实际上,在日常的话语中,所谓道德通常就是指公德——常德[②b],而非圣德或崇高。现代社会公德——常德是大多人自觉自愿遵守的合乎文明人道的行为规范,如不损人利己、不损公利私、奉公守法、正直诚实、尊老爱幼、互尊互助等,它们的社会伦理意义在于对社会所有成员生存利益的公平维护,人人承担道德义务换来大家共同享受文明权益。它的核心是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均衡互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以个人利益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同时,也不能以他人或集体利益名义无条件地(有法律的依据除外)损害个人利益,利人不损己。这是建立在现代民法通则和人权原则——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有权自由支配并对自己行为负责——基础上的道德准则。而这恰恰是基于人文价值原则;人文主义首先是人本主义,是对每个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对个人自由选择权的尊重。因此,除去在特殊情况下,即当他人生命垂危急需救护而周围人又可能救护时,对他们可以提出道德要求之外[①c],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提出以“身家性命”为条件的实践崇高道德的“绝对命令”。在极左政治运动中,无论是以真崇高还是伪崇高(在当时也是真崇高)要求他人,一定让那些胆怯者或明智者或幼稚者自己跳出来自投罗网,或冲上台去批斗“反革命”,都是极不道德的,因为那必然会导致悲剧发生。尤其是当这种要求是以“绝对命令”形式出现时,后果更为可怕——不是自杀就是杀人。吕荧不就是由追逐“崇高”的人们所杀吗?这也是我认为今日王彬彬们应自省之处——在他们身上我又读到了这种引起可怕回忆的“绝对命令”。
王彬彬在他的文章中,先引用了苏格拉底坚持真理从容赴死的例证,又褒扬了鲁迅、肯定了吕荧。这都不错,但当他以此为“绝对命令”,批评萧乾们时,却极似当年的红卫兵。在文革的“审父”过程中,红卫兵经常提出这样的诘问:为什么别人都参加革命你却依然搞学问?为什么别人上了延安你却留在北平?为什么别人死在监狱中你却被放出来?为什么别人在战场上与敌人同归于尽,你却成了俘虏?结果,几乎所有的“旧”知识分子、所在敌占区文人、所有的被捕被俘人员统统都成了有罪者,且罪莫大焉。遭遇最惨者当属原赴朝鲜参战志愿军战俘了。其中之惨烈情节前些年报告文学已有披露,此处不赘。不过更大的悲剧还在红卫兵本身。他们审人审己,已经没有“不革命”的路可以选择了,于是,为了献身“崇高理想”、为了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他们毫不犹豫地把大刀长枪乃至机关枪大炮砍向射向对方,也就是自己昨日的同学、同志!我至今仍保存着一张手按短枪英姿飒爽的徐州女红卫兵照片,她可能也“牺牲”在后来的武斗中了。这是一代人用青春和鲜血书写的悲剧。但遗憾的是,除了《枫》和早期的伤痕文学之外,甚至“红卫兵”作家们自己也将这些“伤痕”从记忆中抹去了[②c]。整个中国似乎只有巴金老人在那里不停地呼吁、再呼吁。一纸极左路线的封条,封存了历史也拂平了人们心灵的创伤。
应当感谢王彬彬们,他们撕下了历史的封条,同时也唤起了人们的警觉。今天再重新回首的时候,人们才发现,我们既往对“文革”以及三十年极左悲剧根源的认识远没到位,类似历史悲剧重演的社会基础仍在,这其中,便包括对极左路线得以猖獗的社会舆论基础:道德偏执症的忽视。
如同在经济战线上我们多少年来总想超越商品经济阶段直接进入共产主义一样,在道德领域中,我们也是忽视公德——常德建设,总试图用崇高道德或革命道德取代社会公德——常德。换句话说,道德建设同样也不能越过初级阶段直接进入高级阶段。我们只能用公德——常德而不是崇高道德要求群众。尽管常德并不能直接产生崇高产生革命,但它却是崇高或革命道德的基础,可以给崇高以道德支持。试想。如果当年日寇入侵中国时,某些中国人都不当伪军不作汉奸,日寇能统治中国大半江山八年之久吗?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抗战之所以艰苦,不是群众中革命觉悟者少了,而是丧失民族良知的汉奸多了(抗战结束时,八路军等革命军队约120万,恰好等于抗战所消灭俘虏伪军数)!周作人不参加革命不是罪人,但他几乎是自愿当汉奸,却永远不应被宽恕!永远!张中行先生一直赢得我的尊敬,不仅是他的文章,而且是他对当时革命者的尊敬——尽管他自己没有参加革命。同理,“文革”中令人发指的法西斯暴行之所以大规模发生,也不在于张志新们少了,而是E类丧失良知投机分子和没有道德良知的约束的Ⅱ类“革命”青年太多了。否则,不至于那么多人被揪出来、被活活打死。尽管今天我们已永远无法将曾参与制造种种悲剧的E类人揪出来进行道德批判了,但道德舆论的批判锋芒却应当永远不放过他们以惩戒后者!
由此,我们便回到了现实道德建设的话题上。我知道,王彬彬们的“审父”动机是基于他们对当下道德滑坡的义愤,希望凭借青春热情点燃人们心头熄灭已久的理想与崇高火焰。对此,我深表理解。对于自己不崇高却肆意嘲弄崇高、对于自己不革命却嘲笑别人革命的人,应当进行道德抨击。尤其对鼓吹理解周作人之流的文人,应当批判。但遗憾的是,选择萧乾言行和王蒙言论为批判目标时,他们的抨击方向却是错了。今日造成道德滑坡的原因很多,但从道德自身而言(不涉及市场经济对道德冲击),道德偏执症是重要内因。正由于没有社会公德——常德奠定基础,因此当“文革”结束后,伪崇高道德体系一旦瓦解,整个社会便失去道德支撑点,人们行为动机一下子从“全心全意为革命”滑到千方百计为自己,极端利己主义日益猖獗。少数一辈子“大公无私”的老干部,甚至一下子蜕变成“大公皆私”鲸吞巨额国有资产的贪污腐化分子。但这时,我们的道德建设却依然停留在抽象高标准上,希望用崇高英雄形象或理想道德楷模约束全民道德。结果,使道德建设一直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其后,我们又希望通过法制强化道德约束力,但没有道德支持的法律却屡屡成为空文。何以至此呢?这便是道德偏执崇高造成的恶果:当我们把圣德作为常德要求人们遵行时,恰好使道德的调节功能失效,因为既然大多数人并不能实行圣德,彼此彼此,也就形不成道德舆论压力,反而使常德无人遵守,使缺德不受谴责,甚至得到道德鼓励:“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等“醒世名言”流行便是例证。这便形成恶人恶行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道德土壤。贪污犯被揪出来,人们不是仇恨,而是嘲笑他不长眼;反之,奉公守法者,人们不是尊敬,而是怀疑这人是否缺心眼。崇高成了痞子们的嘲弄对象:“大兵,学雷锋为我做点好事吧!”结果好人做好事忧心忡忡,原因在于他不仅得不到道德的褒扬,还往往要被公开嘲笑!坏人做坏事却无人谴责——路遇恶人作恶,己不能胜之,报案总可以吧;留名怕报复,匿名总可以吧!但现实中往往是数十人围观看景无一人报案!甚至别人为救自己负伤却连救护恩人的良心都没有便逃之夭夭了。一个人如果连良心都不讲了,还讲什么崇高!同样,一个民族如果连公德意识都没有了,还讲什么法制!今天大城市虽然已经进入双重保险门,双重保险锁时代,依然防不胜防。我两年中连续丢了四辆(旧!)自行车,使我几乎打消再买(旧!)自行车的念头。这可能只是某些进城打工族的“业余爱好”,与那些明火执杖成“建制”地轰抢国家资产的农民以及跨地区进行人口“贸易”的人贩子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今天问题的严重性并不在于国家没有足够警力对付这些“巫”们,而在于这些“巫”们往往受着“私德”的纵恿和保护——那些解救被拐卖妇女的公安人员不是讲比解放前打鬼子都难吗?因为全村没有人站正义和法律一边!试问,在这样的社会道德环境中,即是出来几个圣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我的结论很明确,无论是挽救沉沦道德还是高扬人文精神,我们都应从社会公德和常德建设起步。这是真正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真正崇高的目标。在和平时期,若能建设一个人人遵守公德,个个都合法“利己”不害人,真正“夜不闭户”的社会,那不正是我们的理想境界吗?但在今天,要使全体公民尤其包括广大农民遵守公德——常德,又谈何容易!它比经济翻两番的任务艰巨得多!更比著述弘扬人文精神艰巨得多!这不仅在于它必须要经过一个长期艰巨的全民道德教育过程,还在于它实际上涉及一个艰巨的国民精神重建问题。
道德偏执症之所以在中国盛行,还在于我们民族从来就没有现代意义的社会公德意识。中国的所谓传统美德一直是与封建道德连体并存的。尽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作现代公德释用,但在存天理灭人欲的框架中,它的共生命题却是“人所不欲,专施于人”——立起一座座贞节牌坊。礼教杀人也就是伪崇高杀人、圣德杀人,与“文革”期间所倡导的“宁为‘公’字前进一步死,不为私字后退半步生”一脉承传。我们今天需要的是建立在现代人权人道法制基础上的社会公德,用公民良知构筑起有效防止恶欲横流制止道德滑坡的舆论大堤。这便需要公德、常德之A、B、C的普及,需要补“前现代”的人文启蒙的课、需要多学科人文学者的投入、需要舆论界文学界教育界的率先垂范并配合法律界协同教育宣传,这是一项伟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眼下,迫切需要的是明确建设方向,形成抵制浊流的强大统一战线,并提出一些可操作性公德和常德建设方案。一个作家是否想成为或能否成为伟大作家或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他个人的选择,即使作不到,也不承担道德的责任;只要他奉公守法,不诲淫诲盗,不低级黄色,不剽窃抄袭便无可指责。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以伟大作家的尺度去要求他们呢?而当批评矛头对向他们的时候,恰恰放过了那些肆意贩卖精神鸦片诲淫诲盗蛀蚀社会公德的“作家”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作家写“报屁股”文章占领小报阵地,并不是坏事,只要他自愿——因为这对他们有限的创作生命毕竟是剥夺。因此,我认为文学界当前最为迫切的也最为实际的任务,不是要求每一位作家都成为灵魂的工程师,而是应当由一批作家牵头,提出并签署大多数作家都能遵守的职业道德——常德公约,先形成强大舆论,刹住诲淫诲盗低级黄色剽窃抄袭之风,先净化文学界道德风气,再影响整个社会。若果能成,这肯定是一件“公德”无量的大好事,其意义决不在人文精神阐释或终极关怀倡导之下。
注释:
①a 这场争论由王彬彬文章《过于聪明的中国作家》(刊于《文艺争鸣》1994年第6期)引起。被王批评的萧乾先生发表了反批评文章《聪明人写的聪明文章》(刊于《文艺争鸣》1995年第1期)。介入王萧之辩的还有曾镇南的《知人论世的聪明》(刊于《文艺争鸣》1995年第2期)。
①b 譬如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是进步作用还是破坏作用,抽象讨论是没有结果的,应当说是两者兼有:在历史道德领域是进步,在公共道德领域是退步。笔者在拙著《审美系统模型》中有详尽论述,其中主要观点见《文学评论》93年一期《从恶的评价两难论及历史尺度与道德尺度》。
②b 公德与常德不能混同,公德是道德性质划分,常德是道德层次划分;多数公德是常德,但在历史道德领域中的常德并不是公德。本文将公德与常德并列,是因为笔者认为目前最需要强调的是公德中的常德,故将两者平列。
①c 但这时的道德“命令”实际上已经转化为常德要求了,因为它实际上是对人的类同情心或良心的一种呼唤。
②c 新时期文学早期,青岛作者周立武在《上海文学》发表过一篇《巨兽》,便是以批判这种英雄主义的道德谋杀为主题的,只是由于作品的现代派形式使人们难解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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