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思考_金融论文

关于建立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思考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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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于八十年代初期。十几年来,金融业在经济发展中显示了它应有的地位和积极的作用,为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金融业在改革与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当前的主要问题是:通货膨胀的潜在压力很大,造成信用扩张的根源尚未完全解决,国有银行向商业化转轨难度很大,一些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一些地方金融秩序混乱,社会的信用观念淡薄,金融系统风险和区域性风险不可低估,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风险向金融领域转移和聚集。因此,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用3 年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好上述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键。

一、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机制转换,规范金融机构,构建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相互协调配合的较为稳定、充满活力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央银行是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中枢,金融业的稳定运行有赖于中央银行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九五”后三年内必须尽快完善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手段,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

首先,要重构中央银行组织体系。按照经济区域设立人民银行的大区一级分行,是在我国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目标下,适应各区域的区位条件、人文条件、经济技术基础、资源状况、产业结构等各种经济社会因素的重要选择,是我国金融体制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在强调集中统一的同时,通过经济区域金融调控监管作用的发挥,对缩小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按经济区域设立人民银行大区一级分行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推动组建大的企业集团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随着党的“十五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国有资产重组将促使一批“四跨”企业集团的发展。可以说,中央银行体制的变革势在必行。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政策性金融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西部地区实行金融扶持政策,强化国家对这一地区的资金投入。西部地区金融滞后,资金匮乏,但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项目。党中央提出在西北地区“形成全国最重要的棉花和畜牧业的基地、石油化工基地、能源基地和有色金属基地”,这些重大规划正是新疆经济发展的优势。因此,国家可考虑在新疆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如成立西部开发银行,加大政策性投资力度,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资源的开发和产品结构的优化。

第三,继续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特别是强化资金统一调度和使用的能力,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分业核算的原则,按业务量和经营成本原则设置和调整分支机构。

第四,根据新疆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稳步发展其它商业银行,重点是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新疆经济欠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所有制结构单一,企业规模小而分散。如我区现存大型企业45户,4782户小型企业占1996年末全区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数的96%,这些小型企业以及各种经济成份的城市中小企业所需的金融服务依靠大银行提供是有困难的。同时,新疆又是个农业大省区,发展农(牧)工商一体化的农业商品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我区应尽快组建一些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适应新疆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第五,规范和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新疆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新疆的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具有竞争实力、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财务公司也不健全,现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在今后几年,应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组改制,增强抗风险能力,使其纳入规范化的经营轨道。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有序、高效的金融市场,稳步、规范地扩大直接融资比例

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两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经济发展都高度依赖于金融市场,有序、高效的金融市场可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相反,无序混乱的金融市场不仅浪费大量的金融资源,干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混乱的金融市场还有可能吸纳大量的资金,产生投资膨胀和“泡沫经济”。

从我国金融市场运作来看,比较突出的是市场组织管理能力低,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投机性强且抗风险能力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培育和发展了同业拆借、证券等一系列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金按照市场原则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90年代以来,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发展迅猛,在促使大量资金向东南沿海聚集的同时,也给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带来了许多障碍,助长了房地产热、股票热等。同业拆借市场设立的初衷是为金融机构之间的头寸调剂提供便利,但由于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原因,从1991年开始,同业拆借市场变成了金融机构资金绕开中央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重要渠道;1993年下半年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初步整顿之后,证券市场中的国债回购业务本应属于货币市场中的短期资金供求,但却成了企业用作长期融资手段、用于长期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从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效率来看,主要表现为二级市场的独立发展和企业在一级市场上筹资困难并存。由于二级市场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和价格形成的无理性,给一级发行市场带来了障碍,企业筹资困难,加大了向银行贷款的压力,同时也加大了货币银行体系中的金融风险。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有效发挥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功能,为此,必须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规范金融市场运作,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金融市场体系。

(一)积极发展货币市场,努力培育信用制度

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货币市场应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买卖市场以及短期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短期资金的供求矛盾,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易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和我区的货币市场均存在着一个发展滞后和不规范的问题。货币市场上的短期资金通过拆借渠道流入资本市场,进入股市哄抬股价;票据市场发展缓慢,票据交易总量较少,流动性较差。如1994年以来,我区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71.5亿元,办理贴现60.8亿元,办理再贴现43.3亿元。票据市场的发展与经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大力推行商业票据结算,扩大商业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积极引导货币市场上的票据业务优先支持我区的重点企业和支柱产业。

(二)大力发展规范化、高效率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指由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主要应包括股票市场、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促进直接融资,逐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至关重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直接融资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总体上看还不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资本市场发展亟待规范,增强法制和信用约束力。目前,我区经改组改造后上市公司共10家,通过股票市场募集资金已达13.56亿元,市价总值达32.14亿元,全区共发行了企业债券近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我区是资源十分丰富的待开发宝地,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向西部转移,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存在着开发建设资金十分短缺的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区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农业、石油化工、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投入,仅仅依靠银行贷款会造成企业债务负担过重,也会增加银行经营的困难。因此,依靠资本市场筹集一部分资金,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增强资本经营能力,对企业转变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尤其要注重把发展资本市场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企业转变机制、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把资本市场仅仅当做是筹集资金的渠道。

发展金融市场,建立高效、有序、规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必须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在规范和法制上做出努力。

(1)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要严格分开, 严禁货币市场上的短期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绝不能失控,宁慢勿乱。据统计,目前约有60%左右的企业债券还本付息困难,债券的兑付将关系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要严格审查发债企业的资信状况,完善担保手续,并建立代理发行债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托人制度。

(2)资本市场发展中,要坚持“以间接融资为主, 直接融资为辅”的方针,对直接融资要谨慎操作,使其适度、有序发展。要严格市场准入,对上市公司的审批应按照产业政策和企业业绩等标准进行。股票市场的发展必须与规范化的股份制度的推进相结合。

(3)完善市场法规,加强金融市场规范化运作。 要尽快出台《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金融市场的管理有法可依。中央银行和国家证监会要加强监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

(4)普及公众的金融市场及金融投资知识。 随着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有效调节储蓄与投资结构成为促进经济、金融稳健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普及金融投资知识,促进个人投资的增长。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调控和监管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18年来,金融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金融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建立灵活、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在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的稳定是顺利实现经济体制转换的基础条件,在今后3年时间内,必须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货币政策以稳定币值为目标,促进经济有效增长:

(1)坚持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 在保持币值稳定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的增长。稳定货币币值是中央银行当前乃至今后长期要坚持的货币政策目标。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必须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的核心,是在控制货币信用总量的同时,优化信贷结构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从总量和结构上有效增长。从新疆这样一个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少数民族省区来说,要针对丰富的资源和地缘优势以及“九五”时期国家对新疆经济发展给予的经济政策,把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与积极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支持新疆的农业、石油化工、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换。

(2)金融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于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多年来,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不断受到多方面的干扰,因此,“九五”时期,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保证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能够依法独立行使金融宏观调控权。

(3)积极稳妥地采用间接调控工具, 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调控体系。目前,社会信用规模中,国有商业银行控制的信贷比例已下降到60%左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总量在不断增加,社会资金的流动性日益增强。中央银行应创造条件,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转变为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间接调控,保持币值稳定。

(4)运用信贷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条件下,中央银行应将宏观调控的重心放在控制货币信贷总量上,以控制社会总需求和物价总水平。货币资金的配置主要在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下通过市场来决定,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信贷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金融监管体系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必须强化金融监管,增强金融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1)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强化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 1985年以来,金融业的四部大法已颁布实施,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法律保证。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货币信用化程度的提高,金融法律法规建设还不适应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金融监管必须依法而行,保证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建立健全完备的金融法规体系是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前提。

(2)建立和强化风险防范机制。首先, 要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建立强有力的监管组织体系,配备与被监管机构数量相适应的监管力量,和具有一定监管水平的监管人员;其次,建立科学的监管操作体系,严格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要按法律规定严格审核。同时,通过非现场检查和现场稽核,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大监管系统;第三,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机制,使各类金融机构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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