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复与山东黄河治理_黄河论文

周复与山东黄河治理_黄河论文

周馥与山东黄河的治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黄河论文,山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2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3)06-0030-04

任何行动必须以正确理论为先导,治理水患亦是如此,周馥对山东黄河的治理,就是 从先考察认识黄河水性,研究制订治水方案开始的。

1855年,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河水从江苏徐州、淮阳等地注入黄海,改由山东利 津、垦利流入渤海,致使山东境内水患频繁。时任山东巡抚的丁宝桢认为黄河“于通省 大局所关”(注:《清史稿·河渠志一百一》第13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747页。) ,遂于1872年奏请挽黄河复徐淮故道。而河道总督乔松年则坚持黄河故道久淤难复,主 张在张秋立闸引黄河入运河。廷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且纸上谈兵,而周馥则以为应 实地勘察才能决定。1873年3月,受李鸿章之命,周馥由天津大沽海口乘帆船赴山东、 河南一带查看,并写了令“中外翕然无异词”(注: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周悫慎公全集 ·治水述要序》(以下简称《周集》),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3681页。)的《代李文 忠公拟筹议黄运两河折》。

在这份深思熟虑颇有见地的奏折中,周馥认为丁宝桢的“挽复淮徐故道”和乔松年“ 引黄入运”的主张都不可行。周馥指出,治河之策“尤以水势顺逆为要”(注:《代李 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三日),《周集·奏稿卷五》,第555、5 61、562、558、557页。)。黄河自改道山东以来,近20年未有大变,如果“转欲挽使南 流,岂非拂逆水性”(注:《代李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三日) ,《周集·奏稿卷五》,第555、561、562、558、557页。)。“河在东,虽不亟治,而 后患稍轻,河回南,即能大治,而后患甚重”(注:《代李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同 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三日),《周集·奏稿卷五》,第555、561、562、558、557页。), 所以,周馥反对黄河改道南行。

此外,周馥还认为:“引黄入运”无异于“以病为药,以狼兵止寇”(注:《代李文忠 公拟筹黄运两河折》(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三日),《周集·奏稿卷五》,第555、561、 562、558、557页。)。他回顾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引黄入运”失败的教训,痛切 指出“引黄入运,黄水多挟泥沙,一入运河,易致淤垫,非甚不得已,不可轻为迁就之 计”(注:《代李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三日),《周集·奏稿 卷五》,第555、561、562、558、557页。)。周馥上述见解切合实际,被统治者采纳, 为争论一时的“挽复淮徐故道”之议划上了休止符。

周馥既不赞成挽黄河复徐淮故道,也不主张“引黄入运”,而主张让黄河下游河道保 持现状。那么,对于山东黄河如何治理呢?

1898年,周馥在对山东黄河进行为期3个月的全面勘察之后,先后写了《代李文忠公勘 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和《代李文忠公拟筹议山东河工救急治标办法折》两道奏 折,提出了翔实的治理方案。

在奏折中,周馥分析了黄河屡屡溃溢的原因:“堤久失修,有残缺而不可守者。守埝 之民,又因河滩淤高,渐将埝身加高,每遇汛涨,埝决水遂建瓴而下,堤亦因而随决” (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 周集·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 66、669、669、670页。)。并提出了十条治理办法。这十条办法,概括起来,其大端如 下:

一、培修堤岸,疏通海口。周馥认为,此为“振全河局势之办法也”(注:《代李文忠 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 ,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67 0页。)。黄河自改道山东以来,因经费支绌,两岸大堤未能很好地加高培厚,以致“无 岁不决,无岁不数决”(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 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 0—651、662、663、666、669、669、670页。)。所以,周馥把加固两岸大堤看成是“ 河防根本要图”(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 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 、662、663、666、669、669、670页。),“必不可缓之工”(注:《代李文忠公拟筹议 山东河工救急治标办法折》,《周集·奏稿卷五》,第674、673页。)。两岸大堤险情 不同,其加固方案也应有异,“险工加顶宽四丈五尺,平工顶宽三丈,底宽以十一丈至 十五丈为率,高以一丈六尺至二丈为率”。这样“险工得以有恃无恐,即平工段内,河 滩渐渐淤高,尚有高出丈许之堤,可御漫水,日久雨淋风揭,不致遽见损坏”(注:《 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 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 、669、670页。)。

对黄河入海口的整治,周馥也极为重视。“若尾闾不畅,则上游节节雍遏,水势抬高 ,堤防亦难久持”(注:《代李文忠公拟筹议山东河工救急治标办法折》,《周集·奏 稿卷五》,第674、673页。)。黄河改道山东初从铁门关入海,1891年改由韩家垣入海 ,1895年又改从丝绸口入海。对这三个入海口,周馥经过实地勘察,提出了规复铁门关 故道的大胆设想,因为“铁门关故道,尚有八十余里之河形,愈下愈见宽深,直通海口 ,形势较丝绸口、韩家垣两路为顺,疏筑之工,亦较该两处稍省。”(注:《代李文忠 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 ,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67 0页。)规复铁门关故道后,深挖引河,坚筑两岸大堤,既可以束水攻沙,水势流畅,免 遭泥沙淤滞、洪水泛滥之灾,又可使海舶通行,百货云集。

二、迁民让地于水,以保全局。山东黄河南北两岸村庄多,民埝多,甚至河堤脚一步 之外,即系民地,连年遭灾,民情甚苦。周馥见状焦灼万分,痛切指出“治河之道,当 损小以图大,毋保一方而误全局,当忍暂而谋久,毋顾一时而遗害他年”(注:《代李 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 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 、670页。),主张迁民让地于水,“非迁,无以保民,无以保工”(注:《代李文忠公 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 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670页 。)。为了保证迁民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周馥建议设立迁民局。此外,周馥还主张在两 岸大堤内外,至少留十丈宽的空地,种植柳树,“既可保护堤身,且添防险之料”(注 :《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 ·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 69、669、670页。)。

三、添疏浚船,建减水坝,设立厅汛、堡夫。这是周馥在两岸大堤加固之后,保护大 堤的重要举措。

四、对山东其它河道进行治理,“以竟全功”(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 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 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670页。)。周馥通过考查 发现“山东南岸有汶水入黄,近年因黄高于汶,以致东平州一带淹漫颇广;又有小清河 由历城县北注高苑乐安入海,亦因连年河决,更淤舟楫阻滞;又北岸外有徒骇河,上承 东昌府坡水,下会武定府诸水,由商河滨州入海,亦因黄流历次漫入,渐段淤阻”(注 :《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 ·奏稿卷五》,第644-64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 69、669、670页。)。他提出在把山东黄河治理成功之后,还应对小河道“分投疏治” ,这样不仅有利于百姓生计,而且对黄河主河道的治理大有裨益。“徒骇河将为减坝分 水之用,下游尤宜疏得法,汶水入黄,尤得刷河之益。”(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 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初十日),《周集·奏稿卷五》,第644-64 5、651、647、656、655—656、650—651、662、663、666、669、669、670页。)

由上观之,周馥上述治黄方案,不仅科学合理,标本兼治,而且措施得力,操作易行 。既有长远治本之要图,又有救急治标之举措;既有固堤之策,又有守堤之方,为后来 周馥督抚山东,治理黄河提供了理论依据。

1902年8月,周馥升任山东巡抚。当他踏上齐鲁大地时,面对的就是浊浪滔天的黄水。 是年,“秋季,利津、寿张、惠民等县境内黄河决口”(注: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 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694页。),漫溢成灾。周馥督鲁的首要任务 就是治理黄河,由此也进入了周馥治理山东黄河的一个新阶段。在其担任山东巡抚的两 年多时间里,周馥“殚精治河,不遗余力”(注:《直隶请在天津建立专词呈》,《周 集·卷首》,第10页。)。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大事。

一、堵合利津、惠民等县境内黄河堤坝决口。周馥到山东赴任后,即到利津县冯家庄 和刘旺庄决口处考察灾情,制定堵合方案。这两处工程均归下游河工总办,但两处相距 200余里,“道路过遥,势难兼顾。”(注:《履勘黄河下游漫决情形折》(光绪二十八 年九月初七日),《周集·奏稿卷一》,第145页。)为便于管理,周馥把冯家庄堵合工 程交由候补道吴煜督办,而把刘旺庄堵合工程改归中游河工总办,且由勇于任事、熟悉 河务的丁达意督办。同时,周馥积极解决治水经费,一方面奏请朝廷拔款,另一方面采 用借商款、以工代赈等手段筹款。经过努力,冯家庄决口于11月8日堵合断流。1903年3 月18日,刘旺庄决口“闭气断流,全河之水归入正河”(注:《奏报刘旺庄漫口合龙情 形折》(光绪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周集·奏稿卷一》,第188—189页。)。1903 年夏,黄河又“决于利津宁海庄”(注:《清史稿·河渠志一百一》第13册,第3765页 。),周馥曾两次赴决口处勘工。1904年1月30日,宁海庄决口堵筑合垅。

通过冯家庄、刘旺庄等处堤坝的漫决、堵合,周馥深刻认识到黄河屡屡溃决的重要原 因是款少料缺,“冯、刘二工漫决,皆因料缺不能抢救”(注:《请加拨黄河防汛经费 折》(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集·奏稿卷一》,第180页。)。若“事后筹 堵筹赈及蠲缓漕粮耗费实巨,而民间所失尤多”(注:《黄河防汛经费请准加拨折》(光 绪二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周集·奏稿卷一》,第203页。),则“不如宽为筹拨,以 免临时竭蹶”(注:《请加拨黄河防汛经费折》(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 集·奏稿卷一》,第180页。)。他多次呼吁加拨治水经费,但朝廷以种种托辞,对治水 经费一减再减。尽管如此,周馥治理水患之信念一直没有动摇过。

1904年,黄河于利津县王庄、薄庄两次决口。周馥亲往勘察,看到河水自西向东流淌 ,而旧堤自北而南,形如丁字。如依旧法堵合决口,“必须远挑引河,多筑挑坝,宽做 占埽,估银194余万两,巨款难筹”,且“堵合之后,防守毫无把握”(注:《薄庄漫口 河直流畅不能堵筑量宜补救折》(光绪三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周集·奏稿卷二》,第 335、336页。)。于是,周馥乘舟从漫口处往下游经徒骇河入海,“乃知此路地势低洼 ,水争趋之”,“较从前河由铁门关、韩家坦、丝绸口三处入海,倍加畅达。”周馥于 是因势利导,一方面自筹资金迁移河滩居民,并购置石料,在原南堤之南另筑一道大堤 ,以防不测;另一方面将挺入河心的旧曲堤加以整治,这种让地于水的做法有三大好处 ,第一是“尾闾通顺,全河之水流畅稍速”;第二是“舟楫便利,商货流畅”;第三是 “河流顺直,险轻费省”(注:《薄庄漫口河直流畅不能堵筑量宜补救折》(光绪三十年 九月二十七日),《周集·奏稿卷二》,第335、336页。)。

二、改革黄河防务管理体制,由三游总办管理变为两岸各州县兼管。山东黄河抢险防 汛事务原由上、中、下三游总办督率,营委分段办理,但是随着下游河床泥沙淤积淤高 ,险情陡增,原设管者已穷于应付,“每遇盛涨,催夫购料,呼应不灵”(注:《山东 黄河两岸各州县请改兼河缺折》(光绪三十年四月十八日),《周集·奏稿卷二》,第28 3、284页。)。而沿岸州县因“责任不专,勤惰不一”,多置身于事外。周馥指出“沿 河州县身住地方,民瘼悠关,责无旁贷”(注:《山东黄河两岸各州县请改兼河缺折》( 光绪三十年四月十八日),《周集·奏稿卷二》,第279、280页。),遂将黄河南北两岸 21个州县一律改为兼河之缺,统归三游总办节制调度。并赏罚分明,对治理得力者予以 奖励,对治理贻误者予以惩处。此举极大地调动了沿河州县治水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周馥考虑到“州县各有应办地方事件,尚恐照料难周”(注:《山东同通佐 贰等缺请改兼河缺片》(光绪三十年四月十八日),《周集·奏稿卷二》,第283、284页 。)。把各府州县原设同通佐贰等官改为河捕之缺,均归三游总办调遣节制,或近驻同 城,或分防各镇,专司修防弹压等事。这些同通佐贰等原是管理漕运督捕押运等事,现 因漕粮停运,终年无事,几同虚设。周馥此举,可有三得,在公家“则禄不虚靡,而于 吏治河防两有裨益”(注:《山东同通佐贰等缺请改兼河缺片》(光绪三十年四月十八日 ),《周集·奏稿卷二》,第283、284页。)。

三、拆埝迁民,让地于水。民埝本是两岸百姓为保护田庐而在河滩上筑成的小堤,随 湾就曲,以致“民埝纵横,有逼近河唇”,以致“河面之宽不及二里者。”周馥认为此 为黄河岁堵岁决之一大病根,“非拆去民埝不能修守”。两岸弃埝守堤,工程浩大,需 费极巨,且迁民太多,骤难办成,因此周馥主张先将拦河逼水、有碍河流之埝拆除。经 勘察,上游孙楼,中游胡家岸、陈孟圈,下游圈重庄、卞庄十六户等处,民埝“情形尤 重”。1902年底,周馥将其先行拆除,使河面展宽,并远筑大堤。同时,对这十六户居 民妥善安置,“宽给买地盖房之费,使不失所”(注:《黄河拆除拦河民埝片》(光绪二 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周集·奏稿卷一》,第153、154页。)。此外,民埝拆除之后 ,民间如再有擅筑埝坝拦逼河流者,周馥还责成沿河州县认真查办,以免日久弊生。

四、在两岸险要地段抛石护堤,以除水患。周馥发现,山东黄河大堤是石堤段,抵御 洪水的能力较强,所以,他主张择其最险工段,采石量修堤坝。由于时艰财绌,周馥上 奏请银300万两。户部则以种种理由推托。周馥无奈,自筹银20万两购买石料,1903年 ,对上游险工地段,抛石护堤,对下游工段,因远离石料,则制砖代石护堤。这种做法 极大地提高了黄河两岸大堤的防洪能力。

五、在山东黄河南北两岸架设电线。早在1898年周馥就建议在山东黄河两岸设立“德 律风”传语,以便及时传递信息。周馥抚鲁后,正式付诸实施,在山东黄河中下游设立 电报局,架设电线800里,南岸自省城济南下至利津县彩庄,北岸自齐河下至利津县盐 窝,择要安设电房,委派电报学堂的学生管理。这样大大便利了南北两岸的联络。“一 有险工,闻信立至”(注:田中玉:《山东请在济南建立专祠呈》,《周集·卷首》, 第29、27、29、29页。)。

周馥两年多的治黄实践,取得了极大成功,山东黄河大堤防洪御险能力明显增强。“ 遂使千里之内,懈蜾宜耕,十年以来,鲸波息警,其御灾捍患,为闾阎谋久安”(注: 田中玉:《山东请在济南建立专祠呈》,《周集·卷首》,第29、27、29、29页。)。

纵观周馥治理山东黄河的历程,笔者认为有以下特色。

一、“养民之政,莫大于治河”(注:周学熙等:《行状》,《周集·卷首》,第95页 。)。周馥把治水视为护民的重要举措,这是其治理山东黄河的动因。黄河自改道山东 以后,给山东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对此,周馥寄予深切的同情和关注,“自咸丰五 年黄河改道山东以来,南河修费大省,山东受患独重,小民困苦流连,几无生路。”( 注:《山东河工请分年拨款筹办折》。)“沿河各州县民人田地沦入正河身十余年,情 殊可悯。”(注:《代李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为拯救鲁民于深水之中,他披沥呼 吁,为民请命,“河病日深,民生日蹙,及今不治,恐日后泛滥横决。”(注:《议覆 山东黄河办法折》(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九日),《周集·奏稿卷二》,第246、248页。 )“臣往来河干,目睹危险情形,实有不可终日之势。”(注:《议覆山东黄河办法折》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九日),《周集·奏稿卷二》,第246、248页。)在治水时,他十 分重视保护百姓的利益,加固两岸大堤,一般都安排在每年农闲之时,招雇百姓挑土筑 堤。1902年,周馥在拆除阻碍河水畅通的民埝时,就指出“拆埝即应迁民,须宽给买地 盖房之费,使不失所,尤须远筑大堤,使民住于堤外,永保室家,且就近可耕河滩地。 ”(注:《黄河拆除拦河民埝片》。)同时,治河注意不耽误农业生产。1902年夏,惠民 县刘旺庄漫口后,周馥赶在次年春耕之前堵合决口,为农民赢得了农业生产的时间,事 后,周馥感叹道:“今幸堵筑竣事,农田涸复,免误春耕。”(注:《奏报刘旺庄漫口 合龙情形折》。)

二、“非细心讲求,躬亲阅历,不能得其奥窍”。这是周馥治水得以成功的前提条件 。治水“系专门之学”(注:《代李文忠公拟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周馥 十分重视调查研究。1873年和1898年,周馥代李鸿章写的奏折,是他在对山东黄河全面 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写成的。

到了山东任巡抚以后,尽管周馥对黄河河道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是,他每次在 采取具体治水行动之前,总先到实地勘察研究,而不是纸上谈兵。

1902年,利津县冯家庄和惠民县刘旺庄决口之后,周馥亲自带人对两处漫口进行勘测 ,针对不同的测量结果,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冯家庄决口后,水流平缓,则采用堵合 方法,使决口合龙。而刘旺庄漫口则不同,达180余丈,水深二丈三四尺至三丈不等, 水流湍急,如一味扒土筑堤堵合,很难成功,于是采取了建造水坝,开挖引河等方法, 方才堵合成功。

1904年,黄河在利津县境两次决口,由原丝绸口入海,改经徒骇河入海,周馥乘小舟 ,顺流察看,发现黄河从徒骇河入海比从铁门关、韩家垣、丝绸口入海均要顺畅,于是 决定入海口维持现状,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治水以“水势顺逆为要”(注:《代李文忠公拟筹黄运两河折》。)。这是周馥治 水成功的关键之所在。他指出“大凡顺水之性,事半功倍,逆水之性,多劳无成”(注 :《周集·治水述要卷一》,第3850页。)。1902年,在堵筑惠民县刘旺庄决口时,若 按治河成法,应在黄河挑筑大坝,方能合龙,但是下游流沙太多,无法施工,周馥打破 常规,顺依水性,先在上游建了四道拦水坝,才使下游大堤堵合成功。1904年,利津县 境黄河决口后,水流与旧堤形成丁字形,如盲目堵筑大堤,很难成功。周馥指出,“与 其逆水之性,耗无益之财,救民而又莫能救,不如迁民避水,不与水争地,而使水与民 各得其所。”(注:《薄庄漫口河直流畅不能堵筑量宜补救折》。)周馥因势利导,让地 于水,一举三得。

四、“古法今制互相为用”。周馥治水时善于学习前人经验,但又不拘泥于古人,“ 是为古法而不废今制,即以今制济古法之穷”。这是周馥治理黄河成功的重要因素。19 04年周馥在利津县薄庄治理黄河时,借鉴和吸取汉代贾让“徒当水卫之民,让地于水” 的方法和清代靳辅的“治河之道当损小以图大,毋保全一方而误全局”的思想,采取了 “不事堵塞,以畅尾闾,是为因形便,迁其土著载之高地”(注:田中玉:《山东请在 济南建立专祠呈》。)的方法。同时,他又注意将当时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治河 ,如用科学的方法测量水位、岸高,在沿岸驾设电线,计划修建小铁路以取土运料等等 。时人评价道:“东省大吏,多以河防著称,然往往沾习旧章,昧于变通,若乃深察形 便,不主故常,古法今制互相为用,则以故督为最,故其功亦较前人为多。”(注:田 中玉:《山东请在济南建立专祠呈》。)

周馥治理黄河,使山东“十余年不闻溃决,民受其赐”(注:周学熙等:《行状》,《 周集·卷首》,第96页。),这正是他的“富强之本在农商,则水利其先”的重农思想 的表现。同时,也给我们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治水经验。不过,周馥治理黄河仅局限山东 一隅,还没有树立全流域治理的整体意识,他认识到黄河下游的泥沙是中游黄土高原下 泻淤积的,但却没有意识到只有治理好沙源,才能治理好下游淤积的泥沙。但这也暇不 掩瑜,周馥治理黄河的历史功绩还是应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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