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城市社区流动党员管理_流动党员论文

如何创新城市社区流动党员管理_流动党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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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主要包括一些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民营企业中的人员、个体经营户等,这些人都属于社区党组织管理的范围。社区流动党员是一个特殊的党员群体,他们的工作场所、住所、经济收入大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要对城市社区流动党员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等方面进行创新。

一、转变管理理念:变偏重强调党员履行义务为履行义务和保障权利相结合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以及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党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过程。党员管理对党组织来说不仅仅要监督党员履行好义务,还应当保障党员权利能够正确行使;不仅包括对党员的管理,还包括对困难党员的服务。因此,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转变管理理念。

(一)转变传统的重义务、轻权利的管理理念

在传统的党员管理思路中,重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轻视党员权利保障,对全体党员采用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党员也分化为不同的群体,这就使得我们在进行管理时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于流动党员来说,除了要求他们尽到党员的义务外,更应该着眼于对他们基本权利的保障,这些权利不仅仅是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权利、生存的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等。

对流动党员的权利保障,在我们党的相关文件中也有所体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就提出:“特别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在2004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也体现了这个思想。条例中增加了对流动党员的权利保障措施,条例第二章“党员权利”第十三条中规定:“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为保障这一部分党员的权利得到实施,在条例的第三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由此看出,我们党已经意识到特殊群体党员权利保障的问题,但是问题的落实,还有赖于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和人员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的转变。

(二)转变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理念

管理理论表明,任何组织都有对其成员进行服务的功能,强大的凝聚力蕴藏在优良的服务之中。我们传统的对党员的管理理念偏重于对党员的组织管理,对党员的服务却重视不够,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流动党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更渴望组织的关怀与帮助,党组织要搞好对这一群体的管理工作,就必须转变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理念,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应该更注重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创新管理方法:变偏重强调组织管理为组织管理和加强服务相结合

传统的党组织基本上是建立在单位的基础上的,党建工作也是围绕单位制开展的,党建工作的对象只与“单位人”发生联系。面对新情况,面对大量出现的具有较强流动性的“社会人”党员,原有的党建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新的党组织,将他们纳入到组织的管理中,并且依靠一定的服务措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一)分层分类建立党支部,加强组织管理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搞好对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基础。应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有利于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的原则,合理构建流动党员党组织。把支部建在“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上,建在小区上,建在市场上,建在楼宇上,建在项目上(如建筑工地),消除组织管理的空白点。从组织管理工作来看,要对流动党员及时建卡归类,实行分类管理。

1.将来社区工作超过6个月的党员纳入组织管理。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当地,并设专门人员管理,摸清情况、了解信息、建立档案。根据人数多少,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流动党员在3人以上的要设党支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要成立党总支。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学习中央有关的文件精神。

2.在社区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托管站”。对于离开住地不到6个月的短时间来社区打工的流动党员,可以依托社区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托管站”,通过“流动党员活动证”对流动党员实行“托管”。其具体方法就是由社区党组织通过信函与流动党员原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核实党员身份,在不转组织关系的前提下,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并复函委托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

3.在民营企业等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要在条件成熟的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对条件暂不成熟的企业或部门要选派党建联络员,开展党建工作,从而消除流动党员管理上的“空白点”。

(二)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实行亲情化服务

各个社区要针对流动党员的特殊情况,把握好他们的心理、生活、情感需求,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并且把这个站建成“流动党员之家”,对流动党员开展多种帮助,实行亲情化服务。

1.组织关怀:组织党员开展党内互助活动。社区党组织应该主动与流动党员建立联系,要坚持对新进的流动党员进行访问,对有困难的流动党员进行了解,让他们及时找到党组织,使社区党员增强归属感;对有困难的党员,组织应该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党员切身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强化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社区党组织还可以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困难党员开展党内互助。对生活中确有实际困难的流动党员,号召党员积极开展党内互助、党内帮带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社区党委可以在社区离退休在册党员和流动支部党员中开展“一帮一”、“一带一”活动,由生活条件好的、有技术特长的党员对那些确实需要组织帮助的党员进行帮助。

2.生活服务:为流动党员再就业创造条件。流动党员的困难主要集中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有了一份工作,就意味着有一份较为稳定的收入,所以,对他们帮助的重点应该放在寻找工作上。为了拓宽他们的就业门路,就需要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一方面,要开展就业培训,为他们“定岗”。这个培训要有针对性,可以与有关用人部门联合办班、联建培训基地,使流动党员学成技术后可以直接上岗工作。另一方面,要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为下岗党员“找岗”。可以依托社区党组织联席会,与社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信息通报制度,同时及时向街道工委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名单,扩大下岗失业党员的就业范围。

3.精神鼓励:为流动党员提供情感表达的机会。针对社区流动党员这个特殊的群体,党组织不仅要在生活给予帮助,还要在精神上予以关怀和安慰,为他们解疑释惑,理顺情绪。

(三)建立党员联络员制度,发挥党员自我管理的作用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仅靠组织的力量还不够,这是因为:一方面,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少,精力不够;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平时与流动党员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不多,对于流动党员思想上想什么、盼什么,工作和生活中需要组织哪些方面的帮助,了解得不够,很难把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所以,要做好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还必须发挥党员的自我管理功能,这就是设置“流动党员联络员”。可以将某一区域的流动党员划分为5至10人一个活动小组,这个活动小组的成员不同于党小组,他们平时主要是开展一些党内的互帮互助,进行一些思想上的交流。在该小组成员中推举出一名有管理能力、有为组织和党员服务积极性的人充当联络员,负责这一小组成员的联络工作。这个联络员要发挥在组织与党员之间进行联系的桥梁作用。其任务是,一方面及时向有关组织部门反映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另一方面将上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的信息及时传达到党员。这一方法在一些地方已经初见成效。在一些社区党小组,还探索出了建立“一长四员”(即楼栋长、卫生管理员、计生管理员、治安员和楼栋党员联络员)制度。有的地方设立流动党员“片长”制,一个片长负责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联络工作,片长还可以从有关管理部门每个月领到200元左右的补助金,激发了党员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四)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形成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党组织在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时,既要充分照顾到他们对合理利益追求,又要确保共产党员的“党性”不能丢。要在流动党员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就需要组织部门根据流动党员的工作和岗位特点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1.保障民主权利,进行政治激励。党员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民主权利即政治权利上,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要尊重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让他们参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定,参与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的推选,引导他们在社区民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2.表彰优秀党员,进行物质激励。各社区党组织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设立流动党员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党的有关组织部门应该将流动党员评比活动纳入工作议程,每年表彰奖励一批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学有榜样,同时也能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

3.张扬岗位荣誉,进行精神激励。流动党员经过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对自身的党员身份和称号都具有较强的荣誉感。社区党组织应该充分利用好“党员”这个荣誉称号的内源性动力,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立不同的荣誉岗位,起到典型带路、荣誉激励的作用。如武汉市汉正街集贸市场,就设立了“共产党员合法经营岗”。2004年底,汉正街党总支制定了党员经营户10项诚信标准,并为汉正街市场上30多个党员经营户挂牌,这些党员经营户亮出共产党员身份,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对市场上的经营纠纷及时调解、予以制止,在普通经营户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形成了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汉正街13个流动党员党支部与武汉市一些社区党支部结成对子,帮助社区贫困居民,并积极为家乡修桥铺路、兴办福利院、捐建学校。又如,浙江传化集团是一家著名的民营企业,在该企业中工作的工人有不少属于流动党员。党委非常注重发挥对流动党员荣誉激励的作用,使得党员在各个岗位上都干得十分出色:生产任务完成得最好的是党员,科技成果最突出是党员,营销业绩最优秀的还是党员。在该企业老板的眼中,党员成了最宝贵的财富。

三、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变偏重思想政治教育为“务虚”教育和“务实”教育相结合

(一)教育内容要更注重生活实际需要

城市社区的流动党员大多是为了生计而来当地务工、经商的。在学习内容上既要安排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知识,又要结合流动党员自身的生活工作实际需要,增加一些大家急需的实用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讲座。可以采取更切合实际的形式,如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二垸社区有两个门栋,门栋长长期以来坚持以门栋墙报、楼道黑板报等形式,在本楼道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内容相当广泛,大到国际形势、国家大事、反腐倡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时事教育,小到社区楼道的文明用语、楼道卫生、好人好事,同时与社区的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在教育平台上应充分利用信息网络优势

信息网络具有双向互动、多向交流特点。我国许多地方已经具备了运用网络进行流动党员教育的条件。社区党组织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向流动党员提供就业、致富、学习新知识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党建网站开展网上党课教学活动,还可以建立自己的局域网,有针对性地对本社区的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在网站建设上,可以开设“流动党支部”、“流动党员在线”等栏目,作为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的窗口。当然,还要强化对网络窗口的管理,提高更新频率,及时录入党支部的活动安排及有关资料,使流动党员能随时随地在网上看到这些材料和活动安排,并按照党支部的活动要求,通过网络参与组织生活,如学习文件、交流讨论等;可以为有条件的流动党员注册电子信箱,党支部可以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随时寄发有关政治学习材料或专业学习资料。流动党员也可以通过邮箱向党支部寄发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意见、思想汇报、工作学习方面的汇报材料等。

四、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组织、单位、个人相结合,多方筹集

充裕的资金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以上各项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经费保障。流动党员的管理费用目前不在正常的党建活动经费范围之内,是额外的。我们走访了一些社区,当问及是否组织流动党员开展一些活动时,几乎都回答说,没有经费。显然,要搞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除了从以上几个方面创新思路和方法外,还应当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经费来源可考虑以下几个渠道:其一,以市区为单位,从本市全体党员缴纳的党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流动党员的活动基金。相对于全国党员的总数,流动党员还是少数,他们本身的收入既不稳定也不高,如果开展活动仅靠他们缴纳的党费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建议以市区为基本单位,从全市党员缴纳的党费中拨出一部分,作为流动党员的活动基金。从党费中划拨流动党员活动经费也是符合中组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其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区,政府财政拨出一部分专款作为流动党员的活动基金。其三,本辖区内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资助一部分活动基金。像集贸市场、民营企业等一些单位,流动党员相对较多,社区党组织有关部门可以与这些单位进行协商,让它们也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流动党员的教育和帮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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