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人”用光了什么?_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论文

“贱人”用光了什么?_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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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金融时报记者 冷秋

特邀嘉宾:人总行合作司监管二处处长 张斌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信联社理事长 郑兴国

重庆市农信联社主任 石本善

人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尹程

人行安丘市支行 王云海

何为“垒大户”?

张斌: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最大单一客户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其政策目标是防范和控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集中性风险。但从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情况看,不少农村信用社将大量贷款集中于极少数工商企业,最大单户贷款远远超过这一比例规定。对这种超比例贷款集中投放于单户企业的现象,业内人士将之称为“垒大户”。

“垒大户”越垒风险越大

张斌:贷款风险过度集中。贷款投资集中于高风险行业。从我们现场检查情况看,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最大单户贷款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业和加工业。贷款投资高度集中于少数工商企业,有些信用社的最大单户贷款额度已经超过本信用社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

贷款风险凸现。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人员素质、对企业法人的管理能力、对外的信息交流短缺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农村信用社对最大单户项目贷款的管理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往往使用非理性的方法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加上我国社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环境不完善,因此,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凸现在所难免。

农村信用社大额单一客户贷款有几点危害:

1.弱化了对“三农”的服务力度。由于这些信用社把大量资金投放于少数工商企业,对农民、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必然会变小,其中,有些信用社对农户就没有发放贷款。

2.极易造成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从资金来源分析,为了扩大对这些企业的贷款投放,这些农村信用社主要采取两种方法增加资金来源:一是以一家信用社为贷款人,从辖区内其他信用社大量拆入资金。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直接影响到其他拆出资金信用社的资金流动性;如果借款企业破产或倒闭,不能清偿贷款,会把贷款的损失风险直接转移给拆出资金的信用社。二是由一家信用社牵头,联合辖区内几家信用社向一家企业发放贷款。如果以上情况发生,其结果必然是在同一个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出现支付风险或资产风险,“多米诺骨牌”效应会强化这种风险的急剧扩散和蔓延,在目前农村信用社经营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这种风险的扩散和蔓延很容易形成区域性的金融风险,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破坏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3.形成对农村信用社贷款需求的“倒逼机制”。在目前信贷资金需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对贷款需求仍然处于饥渴状态,信用社将大量贷款投放于企业后,借款企业不但不主动归还贷款本息,还把已取得的贷款作为“筹码”,倒逼信用社继续向其发放贷款,甚至用贷款归还所欠本金和利息。由于信用社已经将大量贷款投放于借款企业,为了保证借款企业正常经营,不得不继续增加贷款,形成信用社贷款投放的“倒逼机制”,给农村信用社贷款安全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垒大户”形成原因

郑兴国:“垒大户”贷款的形成主要有几个原因:信贷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信贷人员由于缺乏职业道德标准,在贷款发放时,对市场前景、贷户承受能力不调查,置制度、法规于不顾,发放人情贷款。

信贷人员文化素质差,调查、预测不准。对企业财务报表看不懂,无法正确分析企业的经营能力;政策水平不高,违反政策发放贷款;对市场预测不准,甚至不理不睬,只看眼前,不观未来。

多人贷,一人用。近年,信用社对单户贷款规模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但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为有效绕过规模壁垒,贷户开始投亲靠友,实行多人贷款,一人用款;更有甚者,编造假身份证件,进行冒名贷款。

多头贷款。在几家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相互担保形成“连环保”;“一保多”,一家企业同时为几家企业担保。“人质”效应。对于身背不良债务的客户,以不良债务为“人质”,作为继续获得资金、维持生存与发展的“诱饵”,银行为了赎回“人质”,不得不继续提供资金,期望有“柳暗花明”的一天,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企业改制,兼并形成“垒大户”。近几年,企业破产、兼并、转制已成为经济改革的主流,而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债随物走,金融业的债权也将随着企业资产的转移而转移,使本来分散的债务主体开始集中,金融业被迫走向“垒区”。

“垒大户”现象该休矣

石本善:加强对大额贷款的管理,充分发挥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扬长避短,可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和完善贷款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贷前调查评估,准确弄清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经营效益等情况,对其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在作出贷款决策前,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评估;二是认真执行信贷政策,严格坚持贷款条件;四是坚持科学决策,严格集体决策制度。

落实管理责任制,强化贷款的日常管理。必须落实奖惩结合的科学贷款管理责任制,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重点要加强借款人贷款使用、生产经营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跟踪监督。有条件的信用社可实行驻厂信贷员制度或贷款项目经理负责制。

尹程 王云海:防范大额贷款企业风险,建议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严格控制单个贷款企业的贷款比例。贷款过度集中在某一客户,是信用社潜在的一个重大信贷风险,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超比例发放贷款的信用社督促其逐步压缩,力争早日达到规定要求。

2、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单个农村信用社资本低是形成农信社单户贷款超比例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农信联社要在进一步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的同时,加大机构调整力度,尽快推行一级法人制度。

3、切实加强对大户企业贷款的监督管理。农村信用社应对大额贷款企业实施驻厂信贷员制度,明确其职责,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帮助其加强财务管理,实施严格的信贷监督。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大额贷款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评价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贷款风险预警预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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