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的若干理论问题_农业论文

农业产业化的若干理论问题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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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在《人民日报》12月11日发表了《论农业产业化》的社论之后,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农业产业化的热潮。中央各大报和中央一级的农业经济类型刊物,大部分都发表了许多关于农业产业化的论述与调查报告。各地领导机关和地方传媒也紧紧跟上,到处是农业产业化的呼声。群众的热情当然是极为宝贵的。但是,中央决策部门和为中央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建议和咨询服务的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现在需要冷静,听一听不同的意见。因此,我想在此讲一些与农业产业化宣传的主旋律不太一致的意见。如有不妥,欢迎同行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一、“农业产业化”的提法不科学不妥当

农业早已是全世界公认的第一产业。它还再怎么产业化?这是非常明显的同义反复。作为群众的创造,我们不应该过多的指责。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在实践中提出的概念不太严谨、不太科学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作为中央一级的理论研究机构,对于群众中出现的不科学的提法,到底应该只是消极地跟着走、跟着喊,做群众的尾巴,还是应该向正确的方面引导呢?我认为应该是后者而不是前者。更何况群众中也并非是一种意见。

以农业产业化问题而论,率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山东者。但是,在山东省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至少有如下三种:

一种是1988年枣庄市就提出了“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战略,这种提法延续了好几年。

第二种提法是1993年山东省率先提出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之后,在枣庄市召开了《全省农业产业化经验交流会暨研讨会》。这里正式采用了“农业产业化”的提法。

第三种提法是1994年初枣庄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的决定》。这里用的是“农村经济产业化”,而不是“农业产业化。”

上述这三种提法都是群众创造。但是第一种、第三种都不存在同义反复的弊端。我们为什么偏偏要用那个说不清、讲不透、理不顺、听不懂的第二种呢?由于近些年的“一体化”已经不限于“贸工农”了,已经发展到科技部门和服务行业,而且“贸工农”与“产加销”虽不是同义,却也是近义,所以,相互比较,我认为比较科学、妥当的提法应该是:“农村经济产业化”。

二、不要把什么都装进“农业产业化”这只袋子里

到底什么是农业产业化?在一份比较有权威的国家级农村经济刊物上是这样概括“‘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其基本内容和发展形式为: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财政增收为目标,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或各具特色的‘龙’型产业实体,使农业和农村经济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以农业产业化,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注:张慎:《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客观要求和历史任务》,《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6期。)

这段关于什么是农业产业化的论述,用了300多字,涉及到农村方面的十几个系列的“化”,囊括了农村的所有产业。不仅包括经济基础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到上层建筑方面。这使人感到农业产业化好象一只巨大的编织袋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而且许多东西在装进去之前连简单的分类、鉴别程序都没有。比如上面引文中的“种养加”、“贸工农”、“农工商”这三组概念,我看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看上去东西似乎很多,内容很丰富,但听了之后,还是不得要领,一口气一连说了十几个“化”,可到底什么是农业产业化?还是不清楚。不论是提出一个新的构想或新的经济学概念,都应该有其确切的内涵。不能什么都可往里装,而且装多装少无所谓。

我认为,农村经济产业化内涵的界定应该是:实现农业与其相关产业系列化、社会化、一体化的发展过程。除此之外的内容,大可不必拉进来。

三、农业并非包容万事万物之业

在关于农业产业化的论述中,诸多作者把什么都装进“农业产业化”这只袋子的结果是与“农业”这个概念发生了冲突。既然什么工业、商业、科学、教育等等都归入“农业产业化”了,那么“农业”到底是什么呀?小袋子装不进大萝卜,那么只好把这个小袋子变成一个有无限弹性的东西。于是,有人给农业下了新的定义:

“以动植物生产为中心,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领域全部内容的总和”。(注:张慎:《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客观要求和历史任务》,《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6期。)

另一些作者则提出,“使农业成为包括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在内的完整的产业系列。”(注:王学习:《农业产业化若干问题研究》,《改革与试验》1996年第3期。)

“农业产业化标志着农业外延的扩大和内涵的提高,农业包括林牧渔业,并进一步扩展到农业以外,……”(注:刘应杰:《农业产业化:农村发展的新天地》,《北京青年报》1996年8月12日。)

按照这些观点,恐怕世界上没有几件事情不算“农业”了。发射地球人造卫星可能不算农业;但你仔细想想,发射气象卫星,控测大气环流,为农业生产提供中长期天气预报,这不正是为农业服务的“产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把“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领域全部内容的总和”定义为农业的观点本身就自相矛盾。因为这里所说的“产”不是别的,正是“农业生产”。既然称“产前”和“产后”,就意味着它们本身不是“产”(农业生产);本身是“产”就不能在“产”之前或“产”之后。这就象我们不能把“饭前饭中饭后的全部内容”定义为“吃饭”,也不能把“睡前睡中睡后的全部内容”定义为“睡觉”一样。

“使农业成为包括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在内的完整系列”的提法与“农工商一体化”的提法也是互相矛盾的。这里所说的“一体化”应该是“体”的结合,而不是“质”的归一。如果“工”和“商”都成了“农”的一部分,也就不存在可与“农”相提并论的“工”和“商”了,只剩下一个“农”了,“农工商”一体化也就无从谈起了。

所以,我认为给农业下定义,还是应该保持《新华词典》的提法,即“人们利用生物的机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强化或控制生物的生命过程,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随意更改农业的定义,随意扩大农业的内涵,不仅会引发经济学概念上的混乱,而且会导致管理体制和管理工作上的混乱。

四、“分工”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

在农业产业化的议论中,有一种“错轨”和“复轨”的说法。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把农工商的分工和对立等同起来,认为分工“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错轨’,它启动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非正常自组织功能,制造了一系列不彻底根除这种体制就无法解决的矛盾。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三农问题’就是突出一例。它是造成农村闭塞、农业落后、农民贫困,影响范围最广,延续时间最长,损失最大,受害者最多的一种社会矛盾。人类自己铸成的错轨,应当也只能由人类自己来纠正,完成‘复轨’,这是历史赋予人类的使命”(注:张慎:《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客观要求和历史任务》,《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6期。)。当谈到“复轨”的具体办法时,有人提出撤销工业局、商业局,留下农业局统管一切;有的则提出“撤消农业局、工业局、商业局等,另建专业一条龙公司”(注:张慎:《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客观要求和历史任务》,《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6期。)。

但是,全人类各民族的历史发展都已证明,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的生活越来越多样化,生产活动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科学技术知识的积累也越来越多。这些都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规律。要适应这些规律,人类唯一的办法就是分工。因此,“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历史前进的方向。若没有手和脚的分工,就不会有人类。若没有农工商的分工,就不会有现代社会的繁荣。所以,农工商的分工,这不是什么“错轨”,而是全人类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因此,也不需要非“复轨”不可。“一体化”也并不等于“复轨”。不过,在我们共和国的历史上,“复轨”的做法也不是没有过。想当年在十年动乱期间,不仅大力提倡“亦工亦农”,而且各省市区都砸烂了原来的农业局、工业局、商业局等等各个专业局,它们的职能统一由当时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下设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或“生产指挥组”来承担。但是,这种做法又维持了多久呢?这种做法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是起了促进作用,还是破坏作用?我想,这些都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记忆犹新的历史教训。现在极力主张撤消农业局、工业局、商业局等,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会不会重蹈“文革”期间的覆辙呢?

五、分工之后,是对立还是合作,尽在人为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都是既有对立一面又有统一一面的对立统一体。“农”与“非农”这一对矛盾也不例外。作为非农产业的工商业,既有坑农、害农、伤农的一面,但也有支农、助农、补农的一面。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后者是主导方面。我们的责任也就在于最大限度地抑制对立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发展合作的一面。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意义也正在于为我们发展合作的一面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我们来说明农工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从目前来看,有如下四种观点:

1.对立观: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的对立是绝对的,有些象各有其主、各自为政的魏、蜀、吴三国,只能长期互相厮杀,不从根本上消除对立,统一于晋(农),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2.分工合作观: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的分工是必然的,合作是完全可能的,应该的。这种关系好象在一个总司令部指挥下的陆、海、空三军。它们有共同的目标,有统一的高度;但在不妨碍统一目标的前提下,各有独立自主的行动之权。

3.连成一体观:即农工商一体化。这有点象庞统的连环计,把农工商这“三条船”用铁链连在一起,钉在一块,让它们“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这种办法有它有利的一面,但也并非有百利而无一害。

4.归一观:即把农工商这“三条船”拆掉造成一条“大船”。具体做法表现为“复轨”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

在上述四种观点中,我认为比较可取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第二种可以做为我们的战略指导思想,第三种可以作为一种战术而灵活采用。对于第一种,我们当然要反对;但第四种也绝非上策,弄不好又会走上一条瞎折腾的邪路。

六、“农业产业化”的作用不是万能的

在宣传中,对农业产业化的作用似乎过于夸大了。打开报刊,我们从大标题到小标题,可以很容易找到这样一些提法:

“产业化——农业强省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必由之路”;“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最佳选择”;“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下农业兴旺发达之路”;“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最佳方式”;“农业产业化是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选择”;“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农业生产规模狭小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是解决粮棉增产与农业增收矛盾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伟大创举”,有极为深远的“伟大意义”……

这种宣传势头使人感到,只要有了“农业产业化”这个万能的法宝,长期困扰我们的一切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就全部迎刃而解了。

果然能如此,当然皆大欢喜。不过,我心里总是有点不太踏实。我认为农业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而提高生产率需要千百万人付出一滴汁一滴汗的艰辛劳动。不是谁提出一个新构想或开出一个什么“偏方”,便能在旦夕之间出现奇迹的。对于在改革中群众的创造,我们应当满腔热情地给予支持,但过分的夸张宣传是无益的。

农村经济产业化,的确是我国部分地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但是它毕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对于资源条件千差万别,生产力水平相差悬殊的我国广大农村来讲,学习这方面经验,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稳步前进。切不可一哄而起,盲目效仿。

七、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基础也是农业

在关于产业化模式的研究中,许多人高度赞扬、极力推崇大办加工业、“一业带动多业,多业辅助一业”的南街之路和大办专业批发市场、“以销促产”的寿光模式。我却认为,我们应该更重视目前知名度还不太大的,先夯实农业基础,再及时发展加工、开拓市场的周口经验。

河南省的南街和山东省的寿光的确都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值得各地借鉴与学习。但是,在学习中各地应该认真研究本地条件是否可与南街和寿光相比。最要紧的是看本地的农业基础是否稳固。如果基础不稳,盲目大上加工、大办市场,就有可能把产业化搞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相比之下,无山无矿无工业基础的典型——平原农区河南周口地区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八十年代以来,周口地区先夯实农业基础,发展集约农业,促进粮棉增产,使以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以棉花为主的经济作物生产,以泡桐为主的林业生产,以养牛为主的牧业生产都在全省位居前列;而后,配套发展了四大加工系列:以棉花为原料的纺织印染加工系列;以粮、果、肉为原料的食品加工系列;以畜禽副产品为原料的皮毛加工系列和以木材、秸杆为原料的人造板、木器加工系列;推出了“莲花味精”“宋河粮液”等名牌产品,带动了全区经济的发展。周口地区的经验体现了这样一个真理: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当然,农业也是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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