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初中生辍学现象的思考_农村论文

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初中生辍学现象的思考_农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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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 —642X(2000)01—0097—04

一、农村义务教育的难题

正当人们大力赞扬教育战线取得了“普九”的伟大成果之时,处于农村基层的教育工作者却碰到了一个难题,这就是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国家规定,在“普九”实现的地方,小学在校生辍学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初中在校生辍学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根据统计,小学在校生的辍学率已完全得到控制,但初中在校生的辍学率却控制不住。

据《中国教育报》1999年11月4日报道:“1998 年全国初中在校生辍学167万人,辍学率为3.23%”, 而“全国农村初中在校生辍学率则为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7个百分点。 ”“属一片地区的江苏省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2.77%,比1997年上升0.87个百分点。”“属三片地区的青海省则为5.82%,较1997年上升2.76个百分点。”所以,报纸呼吁,初中在校生辍学现象不容忽视,而农村初中在校生辍学现象更加不容忽视。广东省于1997年实现了“普九”,没有拖全国的后腿,但是,根据基层普教工作者的反映,广东农村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不可掉以轻心。辍学率逐年上升,已经冲破或正在冲破3%的警界线, 再不采取紧急措施,“普九”工作就会继续下滑,如果各项指标一直下滑到不符合标准时,复查就过不了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的称号就会被取消,实现教育强省的目标就不能达到。

二、农村义务教育难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农村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主要产生于边远山区学校和平原区的薄弱学校。问题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学生方面;第二,当地政府部门方面;第三,学校方面。

从学生方面来分析。

1.年龄偏大,身体壮实,欲从事做工。这种人绝大部分是由于适龄儿童阶段没有及时入学,而是超龄了才入学。以至读到初中,由于年龄比同班学生大好几岁,相比之下,个子高大,身体壮实,自己觉得不好意思,想放弃学业。这种思想刚好和传统就业观念与现实利益的影响碰在一起,便造成了辍学从工的事实。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初中二年级至初中三年级上学期,而且会逐步扩散蔓延。一个学生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一点现实利益,别的学生就会模仿,如果不及时遏止,初中在校生辍学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

2.学业成绩低,丧失信心。这种人绝大部分是由于学习基础薄弱,平时测验、考查、考试过不了关,经常受到科任教师的批评和班主任的指责,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期结束时,由于各科成绩不及格,班主任评语的措辞又很严厉,家长看到成绩册后心情不好,责怪子女,使其在家里也抬不起头来。左右为难之下,失去学习兴趣,放弃了学业,辍学了。

3.经济困难。这种人绝大部分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交不起各种费用,索性放弃学业,辍学。

当地政府部门的原因,主要在对“普九”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普九”验收后,就万事大吉了。辍学问题由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来解决,因而放松了领导。

从学校方面来说,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学校还没有真正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意识,只是把素质教育的口号挂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尤其是现行教材仍然是应试教育的范围,还没有能够结合“普九”实际,编写出适合不同智力层次的儿童少年需要的教材。还由于升学压力很大,使得学校过多地重视了升学问题,忽视了对全体学生的培养问题,也是导致初中在校生辍学的一个原因。

三、农村义务教育的对策

1.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如前所述,已经实现了“普九”的省市县都是经过了一番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事,那么,现在要巩固“普九”成果,也必须要看到“普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并继续进行艰苦奋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事,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凑效。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坚持不懈,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虽然颁布了十多年,但现在具体对象不同了。十多年来,各级政府官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学校的校长教师退休补充也是一批接一批,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也是不断的流动,“铁打的学校,流水的学生”。因此,十分有必要坚持不懈,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通过宣传,不断的营造依法治教氛围,使广大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群众、师生熟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内容,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教目标。

宣传的内容着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条文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深远意义和当前的“普九”大好形势。要把握好宣传的时机,最好在每年的三月份、八月份,即寒假和暑假即将结束,新学期即将开学之时。宣传的途径很多,可通过电视、广播、标语、黑板报以及宣传材料等等。宣传的对象,针对领导干部宣传可通过请示汇报“普九”工作,讨论“普九”问题进行;对一般干部,可通过会议或文字材料的传递进行;向广大群众宣传,可通过电视、广播、标语、黑板报进行;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宣传,可通过家访和发入学通知书或复学通知书进行。由于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所以,这一工作应该是在各级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干部领导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担任。

(2)依法防治初中在校学生的辍学, 实行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控制辍学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镇)、村。

首先是认准目标,初中在校生辍学率应控制在3%以内。 然后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这是防治辍学的有效措施。

第一个制度,是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必须依法健全和完善。每学年开学前,当地政府部门必须督促小学对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依法发出入学通知书,让其在监护人的带领下准时报名注册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入学。我们必须依法办事。现在广东有条件让6周岁儿童入学,这一条抓好了, 在很大程度上就解决了从源头上防治初中在校生的辍学问题。6周岁入学,15周岁初中毕业。在15 周岁内想去做工赚钱而辍学的现象就会减少。小学生毕业升初中,应依法取消升学考试,并由当地政府督促中学依法对小学升初中的适龄少年发出入学通知书。小学升初中,取消升学考试后,可举行学生档案交接仪式,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由小学校长将小学毕业生的花名册及学生档案交给初中校长。通过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晓喻社会,将小学毕业生的教育职责交给初中承担,同时起到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作用。

第二个制度,是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必须依法健全和完善。每学期初,当地政府部门必须督促所辖学校填写初中在校生辍学报告表,统计辍学人数,以便及时做好工作。一经发现16周岁以内的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现象立即发出复学通知书,令其复学。16周岁以上的,就要劝其复学,不能复学,便要查其原因。16周岁以内的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经发出复学通知书后仍不复学怎么办?这就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处于罚款或采取其它措施。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16周岁以内的辍学初中在校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执行当地政府有关处罚的决定,坚持不送适龄少年复学,则当地政府可申请县人民法院实施处罚强制执行,可收到良好的效果。这样的案例全国已经有不少。只有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事,才能有效地遏止初中在校学生辍学。

第三个制度,是“普九”复查制度,必须依法健全和完善。由于“普九”工作由县、乡(镇)、村分级管理,所以,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标准每年复查“普九”工作。复查分自查和他查两种办法。自查是通过本级政府部分在所辖范围内清查,实事求是地查出初中在校生辍学问题,并如实记录在案,以便作出及时整改措施。他查是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的检查,通过检查,看看“普九”水平是否下滑,如下滑的应及时整改。整改未果的,应取消“普九”达标的称号,并记录在案。复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通过复查,达到目标管理的目的。

2.进一步扶持农村经济困难的初中学生。

目前,农村有一部分家庭因种种原因,经济上比较困难,每当开学之时,拿不出钱或缴不足学费供子女读初中。当地政府部门一定要采取特别措施扶持他们上学。综合农村基层普教工作者的反映,一是必须严格制止学校乱收费和乡(镇)政府搭车收费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直接影响农村初中生的入学工作。二是必须严禁社会各界将学校当作市场,伸手做学校的生意,搞出许多代收费的项目,加重学生负担。三是设法通过社会集资、助学金、免减费等手段资助贫困学生。

3.对初中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必须采取重大举措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全党全社会要共同努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之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素质教育最显著的标志是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全体学生的培养。要实施素质教育,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必须端正教育思想。我们的校长、教师究竟是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全体学生的培养,还是面向少数学生,重视对“升学有望”的学生的培养,这个问题,是属于教育思想端正与否的问题,同时也是与巩固“普九”息息相关的问题。重视全体学生的培养,不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而且符合我国教育工作的首要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满足基本学习需要和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首要目标。教育思想端正了,在初级中学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就可以有效地遏止初中在校生的辍学,从而能够巩固“普九”成果。

第二,必须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古今中外尽人皆知的一种教学方法或一种教学原则。凡是从教者都应该掌握应用。目前初级中学确实存在着校长、教师感到学生难教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义务教育属于普及教育范围,普及教育是没有选拔性的。二是由于乡村小学教育质量不平衡,学生升到初中,不同知识基础和不同智力层次的人都要接受同一种教材的知识,接受同一种质量要求,因此,必然会出现部分学生学习有困难,久而久之,这些人逐渐丧失继续求学的信心。三是因为学校当前存在着升学压力重的事实。校长、教师不得不认真抓应试,常常是对学生“恨铁不成钢”,在统一教材和统一质量要求的状况下,对成绩较差的学生训斥多鼓励少,使部分学生逐渐厌学、逃学,最终造成在校生辍学。

针对以上三种状况,我们一定要因材施教。据报载,国家教育部已经注意到了改革农村初中课程问题。作为学校,当前应如何做呢?笔者认为:

第一,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应明确规定,各学科在教学中对学生不作统一的目标要求,而是采取多种目标要求。

第二,改革对学生的考评方法,实行素质综合考评。

通过这一方法,调动初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之树立信心,一直读到初中毕业,从而使我们达到巩固“普九”的目的。

4.依法征好管好用好教育事业费附加,认真改造薄弱学校,为巩固“普九”提供良好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城乡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城市的,纳入预算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补助、集体工资的教师的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等。”

据此,我们必须征好、管好、用好教育事业附加费。

征好:各乡(镇)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数征足。根据实践经验,征收的方法可由各乡(镇)政府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后决定,采取最优化的方法解决征收问题。

管好:保住已征收到的教育附加费不流失,不挪作它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许多地方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并依法规定了很好的制度。目前,行之有效的制度是乡(镇)内各单位征好后应存入当地银行营业所,待全镇集齐后交割县(市、区)教育局入账。教育局根据各乡(镇)使用计划如数批复倒拨回乡(镇)。

用好: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应责成乡镇教办主任,当好乡(镇)领导的参谋,做好教育费附加5年使用计划, 经乡(镇)通过后交由县(市、区)教育局集中写成文件形式交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后统一下发。统一文件下发后,按计划使用,按文件检查。这样做可以避免乱用和挪用,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收稿日期:199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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