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的十大任务_北京市海淀区论文

教育改革的十大任务_北京市海淀区论文

教育改革的十项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1994年8月22日,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正式宣布了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海淀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批复。李鹏总理、李岚清副总理分别为教育改革试验区题辞:“深化教育改革,办好海淀教改试验区”,“办好海淀教育改革试验区,为中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贡献”;市委副书记李志坚指出:“教育改革试验区是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篇宣言、一面旗帜、一种舆论、一次动员”。在中央与北京市的直接领导与支持下,海淀区委、区政府全力以赴,开展了试验区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目前,《海淀教育改革试验区规划》,通过大量艰辛的工作,广泛征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四易其稿,经过近20次大小修改已初步形成草案。11月7日,区委全委会原则通过。试验区将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区委区政府在机构上成立了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加强对教育改革试验区的领导。

1994年11月25日,海淀区区委、区政府召开海淀区1994年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高标准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动员全区人民实施海淀教育改革试验工程,为实现海淀区教育现代化而奋斗。

在教育改革试验区内,要完成的十项基本任务是:

(一)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改革区级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政府对全区教育的领导,成立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区委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为教委成员。其基本职能是:

--协调全区教育与经济、科技的发展,协调教育部门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合力;

--统一管理与督导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

--运用法律法规、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

--对行业办学、企事业办学、社会团体办学、公民个人办学和国际合作办学、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依法进行管理和督导;

--领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区教委的机构设置要有利于减少层次、精简机构、提高效率。

(二)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改革人事制度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难点在于改革人事制度。要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进行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和完善校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对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务职称、岗前培训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学校校长、书记的职称评定、工资待遇、住房分配由区教委统一管理。

--改革现行教师任用制度。在贯彻实施《教师法》和《劳动法》的同时,着手制订《海淀区教职工聘任制办法》和《海淀区中、小、幼教师招聘办法》,争取在三年内完成由岗位聘任到完全聘任的转变。要制订符合区情、合理的学校人员编制标准,控制教职工总体规模。开展教师工作质量评价工作。

--建立我区教育人才市场。教育人才市场是在区政府领导下的人员流动中介机构,疏通教师流动渠道,在稳定骨干,合理流动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达到教师队伍优化的目的。通过为学校未聘用人员建立人才库、组织人员培训、介绍职业、组织人才交流洽谈等方式促进人才流动。教育人才市场首先对试点校开放,逐步面向全区所有学校。

--实行待业人员保险基金制度。

--制定优惠政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界人才来海淀从教,大力办好师范教育,拓宽教师来源。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人数,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以保证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任职条件,进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定工作。要把教师的职务评定和教师岗位聘任区分开,择优上岗,按劳分配。进一步完善结构工资制度,发挥其激励、导向的作用,使其适应海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三)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简政放权,从而使学校建立起适应社会需求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

--完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北京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成人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统一、高效和科学决策的学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统一指挥学校工作,对上级承担管理学校的全部责任,即: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即人事聘用、机构设置、经费使用、收益分配、设备选购、一定范围的招生权和教材选用等权力,在试点学校逐步完善各项制度。除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外,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其它任何形式的统考和评比竞赛活动。

--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校长要注意发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并使其充分行使权力,使校长、党支部和教代会三方面都得到加强。

--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在享有中、小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有权在国家招生总量计划宏观指导下,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能力、决定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学校有权在核准的专业内自行调整专业方向,拓宽专业内容;学校有权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自费生、委培生的收费标准。在严格考核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给予学校适度考核发证权限。

(四)改革办学体制,发展多种形式办学

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发展多种形式办学。

--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中名校的作用。利用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势,区政府联合高校在农村地区、城镇地区各办一所大学;搞好清华附中与四十七中联合办学。

--进行“学校国有、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的改革试验,先在中学、小学、职业高中和托幼园所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发展合作办学,抓好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和万泉庄小学政企联合办学的试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海淀职工大学合办的“海淀应用技术学院”、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与海淀农民科学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试点、中国经营管理大学的民办大学试点,办好海淀走读大学,办好“国际学校”,不断总结经验,使其规范化。

--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应面向社会需要,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依靠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按照国家法律发展中外合作办学,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应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体制及各项制度。

(五)改革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改革教学管理,重点指教学指导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改革教学工作质量管理。要明确树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化建设需求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正确教育目标,教学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人才观,尽快完成“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改革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要科学,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要解决设置重复、盲目拔高、随意增加内容等问题。要改进学科课程,逐步形成与其相配合的活动课程相对独立体系。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计划,控制课时总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精减教学内容,搞好教材建设,使教学内容既符合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又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使我区的教材建设现代化、科学化。

--改革教学方法。要学习、吸取先进的教学方法,改革单调死板的教学方式、方法。要根据教材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多样的、灵活的教学方法。要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精神,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创立自己的风格,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建立健全我区教学管理指导系统。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有正确的办学思想、明确的办学目标和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保证全区教学指导工作的方向性、统一性和稳定性,要及时、灵敏、准确、全面地掌握分析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和质量状态,并随时向区教委提出有关指导全区教学的决策建议,有效地改进和加强全区教学工作,形成系统完善、性能良好、运行高效、渠道通畅的指导系统。

--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要改进和加强有关素质教育的管理研究和指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培训教师研究教材、教法和学法方面。克服单纯用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倾向。要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尖子生的培养由区教委统一管理。

--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生用书、竞赛活动与奥校的管理。要制定区、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抓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示范校工作,在评价、总结、评比、评先、奖励、评职、晋级等方面加强导向。

--要大力开展教学改革实验。要在办学指导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制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整体性教学改革实验。要认真总结推广“中学JIP实验”的基本经验,逐步扩大实验学校数。

--在分批建设“基础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的过程中,积极促进广大中小学校办出特色。各类学校都要重视学生特长的发展,要有计划地开展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训练水平,争取在北京市和全国组织的学科竞赛中保持领先地位。

(六)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形成良性办学机制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全面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入学原则。初中入学允许少数优秀学生选择学校,实行划片择优,保送比例控制在5%。确定3~5所小学、2~3所初中作为经费自筹、招生自主、收自费生的试点学校,制定收费入学办法。收费标准和办法可参照自费生试点校的实施方法实行收费入学。严格控制“计划外”招收学生的比例,搞好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试点,以利于中、小学衔接和社区教育,更好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坚持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统一原则,减少次数和考试科目。市级重点中学自行或联合命题,自行阅卷,单独招生,其他学校由海淀区自行命题,统一考试、阅卷、登记,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承办金、银帆艺术团的学校和体育传统校,按一定指标招收特长学生。

--建立“共建”学校。确定若干所学校与部队等单位共建,协商制定“共建”管理条例,在招生中,优先照顾招收共建单位的子女。

--高中阶段后的各类教育,配合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在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扩大“直读生”比例的试验,进行高考报名录取和高中校脱钩等招生改革探索。改革高、中等、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制度,拓宽招生渠道,制定有利于劳动模范、生产业务骨干及农村乡镇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转岗择业人员学习深造的招生政策。搞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接轨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制度,鼓励自学成才。扩大电大基础班和民办高校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

(七)建立城市社区教育管理新体制,发展社区教育

发展城市社区教育,是实现我区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必由之路,通过改革,要确立社区教育在全区教育格局中的应有地位,使其成为全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社区各项事业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社区教育要以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促进社区事业发展为目的。根据区、街两级社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社区人才培养规划,优化教育环境,搞好外部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引进。

--建立区、街两级社区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市、区政府社区教育改革精神,制定加强综合管理职能制度,推进幼教、普教、成教、职教、老年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街道办事处与学校(大学区)的新型合作关系,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力量支持辖区内中、小学和成人培训机构的工作发展,各中小学和成人培训机构要为社区事业发展服务。建立街道社区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选择具备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区进行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验,为实施社区教育和建立学校学区管理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八)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效益

增加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要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逐步增加教育经费。

--政府保证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要继续坚持“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原则,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在1995年使我区生均公用经费的水平进入北京市前茅。加大对政府举办的成人学校的投入;建立“海淀区教育基金会”,在农村地区征收“人民教育基金”,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和非本区学生实行限定性收费,增加社会力量对教育的投入;对社会办学的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征收“教育发展督导费”;发展校办产业集团,增强校办企业的经济实力。

--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通过适度规模办学、联合办学,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改革现行教育拨款办法,通过对学校的办学效益进行评估,将教育拨款与办学效益挂钩,形成以提高质量、提高效益为目的的教育拨款机制。

(九)改革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

坚持合理收费,是教育改革的一项内容。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教育;对义务教育的改革试点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区户口的学生;对经政府认定的各种合作形式开办的学校实行收费改革,增收费要用于教育的发展。要依据教育成本和群众的承受力制定收费标准。对辖区服务范围内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收费。

--对教育的赞助费,需交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对赞助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资助学荣誉证”。

(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规划布局

通过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调整,使教育结构合理,规模适度。

--职教与普教比例为1∶1左右。提高办学效益,职业高中要按照多专业、大容量的思路将现有的六所独立设校的职高校扩大到十所,每校学生容量在千人左右。

--通过统一规划调整,减少职普并存校。普通高中通过联合办学、扩大招生量、高中独立设校等办法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推动小学和中学对口联合办学。

--扩大“五四学制”的试点,可以是一校一址和一校多址。调整农村小学布局,通过建立小学“中心校-完小-初小”三级管理体制,形成适度规模办学。本着精简机构的原则,由中心校担负原农村学区的职能。

--规划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各类学校的结构、布局。

--重视特殊教育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扶持和发展民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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