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

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

李薇[1]2009年在《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中国寿险业的经营风险为考察对象,以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为研究背景,从一个新视角研究中国金融风险问题。寿险业在经营上具有金融行业特有的脆弱性和敏感性,客观环境变化、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原因,均有可能使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20世纪90年代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韩国的寿险公司破产案不胜枚举,给保险经营敲响了警钟。21世纪初缘自美国银行业的次贷危机犹如一根导火索,迅速波及证券和保险业,现在演变为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开展寿险、财险、事故险以及飞机租赁等业务,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拥有雇员11万余名的全球保险巨头AIG,在受到金融危机的波及后顷刻之间濒临倒塌,更让人触目儆心。寿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承担着社会稳定器、资金聚集与供给、促进经济增长等重要职能,对一国的社会稳定、金融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选择寿险业经营风险这一课题进行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产生风险的主要社会、政治、经济因素,揭示中国寿险业当前所面临的风险程度,既为政府监管部门制订化解政策、化解实际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提供科学依据,也为保险机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参考意见,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考察了寿险经营的风险要素。剖析寿险经营的特征、寿险费率厘定、利润来源等寿险经营的基本原理;从寿险公司的经营流程上分析影响寿险经营的风险源;从而明确寿险经营风险与财险经营风险所不同的本质特性;总结并比较国际和国内学者对寿险经营风险的分类方法。由于寿险具有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会计核算的预测性等特征,使寿险经营风险较财险经营风险更为复杂,潜在的风险在短期内常常不会暴露。本文全方位、多角度解析寿险经营风险的成因。从利率、寿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寿险资产负债匹配、产品的定价与设计、寿险市场发展等六个方面全方位解析寿险经营风险的成因,从而为制定化解和防范风险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利率波动始终是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大风险因素,寿险公司从保单中承诺了保证最低投资收益率的那一刻起,利率风险就如影随形了。本文从寿险产品定价、寿险产品需求、寿险公司负债、寿险公司现金流及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角度分析利率波动对寿险经营的影响;介绍几种国外常见的寿险利率风险的度量方法;并测算我国寿险业利差损的规模,得出我国寿险业旧利差损还没有彻底化解,由于全球金融海啸引发的我国利率波动、投资环境恶化导致形成我国寿险业新利差损的结论。并借鉴发达国家规避利率风险的成功经验,本文提出化解和防范寿险利率风险的五项措施:产品转型期培养健康的寿险消费观念;提高资金运用管理能力;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实行弹性预定利率和建立专项准备金。寿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日益受到重视是当前国际寿险业风险因素的一个演变轨迹。本文阐述寿险资产负债管理的起源、特征、及其在寿险经营中的应用;介绍几种国外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检测方法;并通过剖析美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的经验教训,从模式、组织体系、管理技术角度探讨如何构建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美国金融危机造成金融市场投资环境急剧恶化,投资风险彰显无疑。本文详尽剖析了美国金融危机演化路径及对我国寿险投资的直接负面影响,认为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业的间接影响还可能出现。从长期看,如果经济陷入深度且长期的衰退,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资回报将大幅度降低,理财型产品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介绍国际和国内对投资风险测度的研究及测算方法,指出在目前的研究现状下,国内保险业面临两难选择,要么直接使用国外的风险测度方法,必然遭遇“水土不服”的问题;要么将风险管理直接置于一般的经验管理模式,在没有经验或者经验较少的情况下来推行以经验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本身面临更大的风险。呼吁通过风险测度方法的研究来推动我国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效率的提高。并提出应对金融危机防控我国寿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对策。本文认为对寿险经营风险的衡量及监控一般从评价其财务报告入手。本文研究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的监管模式、方法和指标体系,结合保险信用评级机构对寿险公司的财务测试比率,全面阐述了寿险经营的财务评价内容。在此基础上评述中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模式特点及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的调整和改进,并采用定量方法对我国寿险企业的偿付能力进行测算,得出中国寿险业的偿付能力呈下降趋势的结论。基于上述研究内容和结论,本文提出了化解和防范我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微观和宏观对策。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化解和防范主要依赖寿险公司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但作为一个有关国计民生并且关乎国家金融安全的幼稚产业,国家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出台支持我国寿险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同时寿险业也是一个需要监管的行业,强化保险监管体系将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我国也不例外;鉴于混业经营在金融危机中暴露的严重问题,今后我国对金融创新业务要隔离经营;保险业作为开放力度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行业,必须继续密切关注金融危机蔓延可能给保险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保险业的传导也将成为提高我国寿险业经营能力应对经营风险的政策选择。

封进[2]2002年在《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文中指出本研究以中国寿险业的经营风险为考察对象,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中国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不力、决策失误等原因,保险业的资产、信誉有遭受损失时可能性,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韩国的寿险公司破产案例接连不断,无疑给保险经营敲响了警钟.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寿险业,对一国的金融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存在较强的外部性.倘若保险公司爆发风险,大面积的金融风险会被引发,由此将危及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因此研究中国寿险业风险水平及其防范措施对中国金融危机的防范、对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对现有文献和研究成果总结回顾的基础上,本研究首先考察寿险经营的风险特性.寿险合同的特点、寿险经营的原理、寿险市场的市场结构等方面因素决定了寿险经营具有风险性的内在特性.由于寿险合同的长期性,潜在的风险在短期内常常不会暴露,导致寿险经营中易忽视风险的防范而片面追求业务的扩张,因此寿险业是一个需要监管的行业,世界各国的保险经营实践也表明保险业偿付能力危机的发生和监管程度有密切的联系. 对寿险经营风险的衡量及监控一般从评价其财务报告入手.本文研究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的监管方法和指标体系,结合保险信用评级机构对寿险公司的财务测试比率,全面阐述了寿险经营的财务评价内容.以此为依据,本研究认为寿险公司的各种财务比率是重要的研究对象.财务比率可以进行分类,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寿险公司的资本充足情况、盈利性、流动性、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成为评价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依据.可以参照监管部门和评级机构的指标体系选择财务比率,运用多元统计学方法分析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的变化. 本研究采用因子分析法,选取八个主要的财务比率,用寿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数据对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变化进行实证研究。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资产的可盈利性和流动性、准备金的充足提取.因子分析揭示了不同时期偿付能力的相对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下一步提高偿付能力提供了可行的思路.就寿险经营的当前状况而言,提高偿付能力关键在于充实寿险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仍需注重压缩经营费用、提足准备金和增加可盈利资产的比例,压缩固定资产购建规模,从而增力。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 本研究进一步根据等价原理,即在不考虑附加保费时,应有“未来保险给付的现值-投保人应缴纯保费的现值”,建立保单支付缺口的分析框架。选择在中国寿险经营中占主要地位的养老金保险为研究对象,用过去若干年的经营数据计算了保费收入中进入责任准备金的比率、准备金形成的资产中可盈利资产的比率和可盈利资产的收益率等叁个参数,以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获得死亡率数据,从保单现金流量的角度测算了具体保单可能存在的支付缺口。在此基础上进行敏感性分析,考察各参数变化可能导致的后果.结果表明不同时期的保单存在程度不同的支付缺口.为填补缺口,同时防止新的风险出现,寿险公司首先必须提足准备金,防止新的支付风险的出现~ 寿险公司应当尽可能降低固定资产、应收保费等非认可资产或认可系数低的资产的比例,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然而从长远考虑,并综观国外保险业的发展规律,提高投资收益服展竞争力的最佳措施.敏感性分析表明通过提高准备金比率和增加可盈利资产比率改善支付能力是可能的,但却受到限制,而通过提高投资收益率改善支付能力却有很大的余地.所以,投资收益率对保单支付能力的影响更应当得到重视. 通过分析中国寿险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和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本研究从保险制度,保险资金的运用、市场利率的变动和保险监管等方面分析寿险经营风险的成民从而为制定化解和防苑风险的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 按照持续经营原则,只有当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量发生危机时,这枚伏雷才可能真正爆发。因此未来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量对业已形成的潜在的经营风险有很大的影响。本研究表明中国寿险市场在今后15年中的增长速度都将在15《0%左右,所以对寿险经营而言在现金流量上出现危机的可能性不大,寿险业潜在的凤险可以获得较长的化解时间。但利用新增保费收入弥补过去业务的给付缺口的经营模式是不可取的,必须尽快弥补缺口,同时防止新的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研究表明,市场开放后中国寿险业必须努力提高竞争力,获得至少80K左右的市场份额才能享受到市场开放带来的规模扩大的好处. 针对上述研究的内容和结论,本研究提出了化解和防范寿险经营风险的宏观政策选择。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化解和防范主要依靠寿险公司不断提高经营能力,但作为一个有关国计民生的幼稚产业,国家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解决目前寿险经营面临的资本困境、投资困境和税赋负担,鼓励保险公司

付宏[3]2008年在《中国寿险公司利率风险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寿险业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中,央行为了调控宏观经济的发展,频繁调节银行存款利率,这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罕见。尽管我国寿险行业的预定利率也跟随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进行了一些调整,但由于寿险行业预定利率的刚性和滞后性,随着市场利率的频繁波动,寿险行业预定利率与实际利率的长期背离正逐步显现。利差损问题,已成为我国寿险公司继续发展的沉重包袱。寿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其风险比其它金融行业更具隐蔽性、滞后性、突发性和扩散性。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安定。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保证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各寿险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分析了寿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问题。首先对寿险行业的利率风险进行了理论分析,力图清晰的说明利率风险的来源及其影响;然后对寿险行业的利率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站在企业经营的角度对寿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测度,分析其对寿险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化解我国寿险行业利率风险的策略,希望能为我国寿险经营实务做出一点贡献。本文一共分为叁部分,主要研究了我国寿险业利率风险的来源、影响,以及中国寿险业正面临的利率风险的具体表现,最后讨论了寿险公司利率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措施。第二章中,首先系统介绍了利率风险的概念,利率与寿险经营的关系以及利率市场化和寿险经营的关系,分析了寿险业利率风险的具体特征。利率市场化形势下,利率频频变动,寿险业无疑面对着更大的利率风险。本文从利率变动对寿险产品定价的影响,对寿险公司负债的影响,对寿险公司收益的影响叁个方面分析了利率变动对寿险公司经营的外在表现。然后详细分析了我国寿险产品定价机制的特殊性。寿险产品价格是依据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费用率等参数计算出来的,无法事先知道,因此寿险产品的定价发生在产品成本发生之前。其次文章分析了寿险行业经营的长期性及负债性,寿险业特有的保单嵌入选择权这些寿险业经营的特殊属性。接着探讨了寿险业利率风险的生成机理:由于寿险经营的特殊性使得市场利率的波动不仅会影响到寿险市场的供需平衡;而且还会影响寿险公司负债的价值、资产的价值以及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最后,本章介绍了利率风险的叁种具体表现形式,即预定利率风险,负债风险和资产负债的匹配风险。第叁章是全文的重点章节,结合利率风险的叁种表现形式本章从叁个方面实证分析了我国寿险业面临的利率风险。首先,从寿险产品的定价、寿险产品的替代性产品以及寿险资金的运用叁方面分析我国寿险业正面临的预定利率风险。在寿险产品定价方面,寿险公司的传统产品在制定预定利率时单方面与银行利率挂钩,主要以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为参照物,且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这使中国寿险业形成了一个经营误区:力图将寿险产品与银行储蓄作比较,给予保户大于银行储蓄存款的利益,希望以此将人们对银行储蓄的需求转变为对寿险产品的需求,从而吸引更多人投保。然而,寿险公司却忽略了预定利率是一个长期利率。一旦保险合同签订,预定利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长期有效,并且以复利计息。这给寿险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提出了极大的考验。高预定利率就是寿险业产品定价风险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在寿险产品替代性产品方面,加息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收益率水平,因而对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影响是正面的,但却使承保业务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保持高预定利率,投保会增加,但在投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将大大增加利差损;调低预定利率,会减小利差损的压力,但却将因之而失去很多保户。当利率上升时,寿险需求明显下降,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寿险产品的替代效应大于价格效应。在寿险资金运用方面,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和基金、贷款、资金拆借、证券回购、股票。由于诸多问题保险公司对股市热情并不是很高。目前我国的寿险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虽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以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但目前,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高达90%以上的资金仍然投向利率敏感性产品,这直接导致了利率水平的变化对保险投资业务的巨大影响。另外,本章还运用准备金率这个会计指标从实证角度分析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五个国内主要寿险公司的准备金相对于银行利率波动的变化情况,从而分析利率波动对中国寿险公司负债造成的影响。然后,本章还运用情景测试方法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5年末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进行研究,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分析利率波动对我国寿险公司资产及所有者权益造成的影响。接着本章继续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为代表研究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资金数量以及预定利率与投资收益率的匹配状况。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寿险行业存在严重的利率风险,各公司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第四章针对我国寿险业目前的利率风险控制状况,从强化寿险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给予寿险行业政策支持叁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寿险业利率风险管理的建议。加强寿险企业内部管理,本章从转变寿险公司经营思想、创新思路开发新产品、实施寿险公司财务再保险、强化寿险公司资金运用与管理以及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寿险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改进措施。寿险行业作为整个宏观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既受到国民经济形势的影响,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解决寿险业的利率风险问题,不仅仅是寿险企业自己的问题,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不仅寿险公司需要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利率风险;监管机关也应该加强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谨慎评估寿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遏止寿险公司的非良性竞争。另外,国家也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的支持,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通过拓宽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方面帮助寿险企业摆脱利率风险的困境。目前我国对于寿险业利率风险实证分析的文章不多,具体方法不统一,本文希望在对以往学者研究结论学习吸收的基础上运用现有的模型对寿险行业利率风险进行实证研究,这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通过学习、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发现以往的中国学者的论述大多是基于定性的分析或者通过精算理论的推算来研究我国寿险行业的利率风险而没有从实证角度具体分析央行连续8次降息对我国寿险业的影响程度。本文不仅从寿险产品定价、寿险产品替代性、寿险资金运用叁方面实证分析了利率波动对我国寿险公司经营的影响,而且从负债方面实证分析了利率波动对我国寿险公司负债的影响,定量刻画了寿险业准备金对利率风险的暴露程度。在此基础上,参照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采用的现金流量测试方法,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5年末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进行了情景分析与应力测试,考察当再次出现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寿险业资产负债的变化状况。结果证明利率波动对中国寿险公司负债价值的影响大于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利率下降对中国寿险公司负债价值、资产价值以及利润的影响大于利率上升时对寿险公司负债价值、资产价值以及利润的影响。面对近年来利率的频繁波动,我国的保险公司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并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由于种种限制,本文能够引用到的关于寿险行业的最新的数据为2004年的数据——《2005中国保险年鉴》,数据过于陈旧使本文只能分析到我国近期连续8次降息对寿险行业的影响,而对于我国最近银行存款利率不断攀升对寿险行业的影响,只能定性的说明而不能做到定量的研究。这是本文最大的遗憾。

王辉[4]2012年在《我国寿险业务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十年来,我国寿险业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行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寿险业也存在增长波动较大,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深化、我国寿险业面临发展转型的内外部环境下,如何有效规避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已经成为了我国寿险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以业务结构为研究对象,以解决我国寿险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主线,以我国寿险经营中的风险与效率为研究的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寿险业务结构在我国寿险经营与发展中的地位与重要作用。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总结并提出了寿险业务结构理论的内涵与范畴,以实证分析的方法运用计量模型深入分析了业务结构与我国寿险经营中风险与效率的具体关系。本文围绕业务结构在我国寿险经营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目标,对寿险业务结构的理论基础,寿险业务结构与我国寿险发展的关系,业务结构对我国寿险经营风险和效率的关系以及我国业务结构调整效果与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主要章节中,本文首先提出了寿险业务结构的概念,并通过分析业务结构在寿险经营中的作用及与经营战略的关系,总结了业务结构对寿险经营的影响,并得出结论认为业务结构对寿险经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风险与效率两个方面。而后,本文延续业务结构对风险和效率影响的研究思路,总结归纳了寿险风险和效率的理论,为下文的研究进行了铺垫。此后,本文结合我国近年来寿险行业的发展及其与业务结构变迁的关系,总结业务结构在我国寿险经营中的实际作用;为增强说明的力度,特别选择与我国具有可比性的发达国家——法国的情况进行对比,得出结论认为寿险经营的风险与效率与业务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此后,为定量研究寿险业务结构对我国寿险经营风险与效率的具体影响,本文建立了一套业务结构对我国寿险风险和效率影响效果的实证计量分析模型,采用我国寿险经营的实际数据,从静态、动态和协同效应叁个方面分别分析了各种业务结构及相应经营战略与我国寿险经营中风险和效率的定量关系。此后,本文运用所得出的定量分析结果,结合我国寿险行业业务结构调整的实际,分析了业务结构调整的背景、实施及产生的效果,并对今后我国寿险行业业务结构的监管和寿险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本文最后,概括了全文所得的结论,认为业务结构理论丰富了我国寿险经营管理理论的内涵,通过业务结构优化能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并提出了在不同条件下优化我国寿险公司业务结构的意见与建议。本文希望通过对业务结构的研究,探索一条我国寿险经营中,风险可控前提下,效率最大化的经营发展道路。

袁军[5]2003年在《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中国寿险业的经营风险为考察对象,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中国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不力、决策失误等原因,保险业的资产信誉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韩国的寿险公司破产案例接连不断,无疑给保险经营敲响了警钟。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尤其是寿险业,对一国的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保险公司爆发风险,大面积的金融风险就会被引发,由此将危及到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定。因此,研究中国寿险业风险水平及其防范措施,对中国金融危机的防范、对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对现有文献和研究成果总结回顾的基础上,本文首先考察了寿险经营的风险特性。寿险合同的特点、寿险经营的原理、寿险市场的市场结构等方面因素决定了寿险经营具有风险性的内在特性。由于寿险合同的长期性,潜在的风险在短时期内常常不会暴露,导致寿险经营中易忽视风险的防范而片面追求业务的扩张,因此寿险业是一个需要监管的行业。世界各国的保险经营实践表明保险业偿付能力危机的发生和监管程度有密切的关系。 对寿险经营风险的衡量及监控一般从评价其财务报告入手。本文研究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的监管方法和指标体系,结合保险信用评级机构对寿险公司的财务测试比率,全面阐述了寿险经营的财务评价内容。以此为依据,本文认为寿险公司的各种财务比率是重要的研究对象。财务比率可以进行分类,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寿险公司的资本充足情况、盈利性、流动性、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成为评价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要依据.可以参照监管部门和评级机构的指标体系选择财务比率,运用多元统计学方法分析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的变化. 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选取八各主要的财务比率,用寿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数据对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变化进行实证研究.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资产的可盈利性和流动性、准备金的充足提取.因子分析揭示了不同时期偿付能力的相对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下一步提高偿付能力提供了可行的思路,就中国寿险经营的当前状况而言,提高偿付能力的关键在于充实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仍需注重压缩经营费用、提足准备金和增加可盈利资产的比例,压缩固定资产构建规模,从而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 针对上述研究的内容和结论,本文提出了化解和防范寿险经营风险的宏观政策选择.寿险业经营风险的化解和防范主要依靠寿险公司不断提高经营能力,但作为一个有关国计民生的幼稚产业,国家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解决目前寿险经营面临的资本困境、投资困境和税赋负担,鼓励保险公司的并构和重组以提高经营实力.同时寿险业也是一个需要监管的行业,在政策扶持的同时,在现阶段的中国寿险市场上还应实行严格监管的模式.

尚颖[6]2012年在《中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及监管研究》文中认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寿险公司承担所有到期债务和未来责任的支付能力,偿付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寿险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市场竞争力。然而,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却屡见不鲜,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均出现过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就已显现,其中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叁大寿险公司遗留的利差损问题成为了寿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危机依然频现,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华泰人寿、中意人寿等寿险公司均先后出现过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局面。总体来看,整个寿险行业的偿付能力状况仍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在寿险公司自身存在偿付能力不足和下降问题的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对寿险业偿付能力的相关监管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偿付能力监管预警机制欠缺、监管评估体系尚不成熟、监管执行体系不完善、监管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管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备等。综合寿险公司与保险监管部门两方面问题的考虑,加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制,特别是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预警机制的建设至关重要。预警机制的建立,既可以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提升指明方向,也可以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本文的核心内容是构建一套具有动态性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预警机制:一方面,可以为寿险公司所用,使其能够及时的审视自身存在的偿付能力问题,了解影响其偿付能力变化的主要因素,以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保险监管部门所用,不仅有利于了解整体寿险业偿付能力变动的原因,制定宏观性的监管政策,也有利于重点加强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的监管,制定微观性的监管政策,并在此基础上配合其他相关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提升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本文以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机制的构建为主线,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理论基础、现状及问题、模型构建、结论与建议。研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及监管体系,首先应从理论基础入手,本文第二章介绍了需求理论、竞争理论、资产配置理论、风险理论、预警理论、破产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监管博弈理论、动态一般均衡理论和动态企业理论等相关理论,为全文的分析奠定基础。其次,是现状及问题部分,即本文的第叁章和第四章。这部分也是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机制建立的背景。研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机制,原因之一在于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常会面临下降的威胁,进而影响寿险公司的正常运营,而建立动态预警机制,恰恰可以对寿险公司可能出现的这种偿付能力危机起到预警作用。因此,应该首先明确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为什么会出现下降的局面,以及各家寿险公司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从历年寿险公司的发展来看,利差损、过快的业务增长、不足的资金注入、不良的产品结构、不合理的投资结构等都会成为制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升的障碍,而针对这些问题,各家公司采取了叁种最典型的解决措施,即完善融资体系、调整业务结构和拓宽投资渠道。研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机制,原因之二在于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不完善,预警机制作为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引导保险监管部门作出有效的监管决策。基于此,本文对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国外偿付能力监管的先进经验,如保险监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偿付能力额度监管、风险资本要求监管等静态偿付能力监管方式和现金流量测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动态财务分析等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式。再者,是模型构建部分,包括本文第五章和第六章的相关内容。研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机制,最关键的环节是寻找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主要因素,本文从内外两个角度出发,对可能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外偿付能力预警机制采用的相关指标,最终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可衡量的影响因素引入偿付能力预警模型。该模型采用了Logit有序响应模型分析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建模。结果发现,不同阶段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显着性影响因素不同,即预警指标体系的构成不同。因此,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预警机制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尤其从长期来看,这种动态性特征更为明显。但这种动态变化也遵循一定的规律,其中也会存在一些较为稳定的因素,因此,就短期来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依然可能包括两个阶段中所共有的显着性影响因素:资产认可率指标、流动比率指标、总资产增长率指标、自留保费增长率指标以及公司发展系数指标。最后,是结论与建议部分,即本文的第七章。总结了全文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四点完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及监管体系的相关建议。一是建立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监管预警体系,包括优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预警指标、改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方法、规范寿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二是加强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寿险精算师制度、现场检查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等偿付能力监管的相关制度建设;叁是完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机制,尤其是全方位的资产负债管理;四是提高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能力,包括创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管配套措施等。

薛梅[7]2007年在《中国寿险业的制度经济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寿险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到199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30.4%。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产寿险分业经营以后,寿险业更是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保险,占总保费收入的55.33%;2006年寿险保费收入已达到4132.0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73.25%。但就中国寿险业的发展水平而言,2000-2005年中国的平均寿险密度为31.73美元,是美国同期平均寿险密度(1663.2美元)的2%,英国同期平均保险密度(2728.4美元)的1%;2000—2005年中国的平均寿险深度只有1.98%。由此可见,中国寿险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还非常有限,寿险提供的功能对国人生活的影响还非常有限。从寿险的本质出发,寿险是契约,是制度,寿险保障及投资功能的实现是靠制度体系的整体设计与演进。不然,寿险的这两项功能都有被其他制度替代的可能性,因此,对寿险的研究从制度角度出发更能找到中国寿险业发展的关键点。制度经济学是一门迅速发展的学科,在有关于制度、契约、产权、交易、交易成本等理论文献中,已经充分表明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研究中国经济制度的转型与变迁具有很强的理论解释力。中国寿险业的发展与中国经济体制变迁息息相关。那么中国寿险业的发展与中国制度经济发展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中国寿险业的发展中有多少因素可以用中国制度经济来解释,中国寿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中还需要怎样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完善,等等,对这样的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与构建研究框架就成为论文的核心。论文一共有六章,分别从制度的起源、制度的形式入手,以寿险制度产生条件:产权为核心,围绕寿险制度产生的产权条件进行了国家理论与产权理论的追溯以及我国产权制度变迁过程梳理。论文的核心是要研究中国寿险业发展中制度经济所起的作用,因此,论文的篇章结构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为脉络,以这个过程中经济制度变迁对中国寿险业发展的影响为主线,进一步澄清中国寿险业发展的特性。中国寿险业的继续发展是在过去历史的积累与未来制度环境的变化中进行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第一章,寿险制度基础理论。寿险产品是以契约交易的合同形式表现,那么寿险产品中一定蕴涵着契约思想,契约本身又有一个发展过程。同时,对于契约交易中不断重复的行为,最后要形成规则制度以便使交易成本最小;使交易行为能够更稳定、更广泛地重复发生,寿险契约必然与寿险制度联系到一起。制度可以看作是行为的规则,对人们之间的行为起着约束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不论是把制度理解为人类社会交往互动的架构,还是把制度理解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不论是把制度理解成生产关系的总和,还是把制度理解成产权制度。制度的功能都在于:在社会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如何设定人们的行为规则,以致于人们的各种经济交换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激励与约束人们经济交易中的各种行为,减少人们在经济交换中的交易成本。制度的最终功效就是解决效率问题。为了保证制度能够解决效率,制度在演进中作为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调节,具体表现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种形态。制度之所以会表现为两种形态是因为制度的产生既是人们选择的结果,又是人们进一步选择的原因。制度的产生就是在人为设计与自发演进中不断实现均衡,旧的均衡打破而再度寻求新的均衡过程。因此,制度也可以理解为人们之间的博弈,以及关于博弈均衡过程中如何进行的自有信念的改变、适应、调整、重建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寿险本身就是一个个人的交易行为,个人交易行为最终形成交易成果的法律要件——契约,成为寿险商品的表现形态。寿险制度是对寿险交易行为的规范,具体的外延表现方式有:正式的寿险制度与非正式的寿险制度。由于寿险交易的是有关人身生、老、病、死、残等生命价值的损害,这样的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形成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寿险契约交易就需要通过法律对权利进行界定,保证交易承诺的可信性,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因此,寿险制度首先包括寿险契约交易中的规则及对这些规则的法律规范。其次,为了保护弱势的被保险人群体,政府对保险业实行行业监管,寿险正式制度中还包括政府的寿险监管制度。寿险契约交易的仅是交易双方的需求,体现的是交易成本最小化后的交易行为发生,并不能消除交易双方交易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随着契约理论的发展,契约由个人契约发展到社会契约,对契约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进行了克服。在寿险制度的实现上也相应地有了微观的契约交易、中观的寿险监管与宏观的社会保障为补充叁种形式。第二章,寿险制度产生的条件与近代背景。寿险作为一种契约,它的制度产生需要一些条件,比如说整个社会是否是一个制度环境,人们之间的行为是否很习惯用交易及交易规则来规范;是否有市场经济的环境,市场、竞争是否是普遍的经济行为;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观念是否对契约及契约交易很认同和接受,对人身生、老、病、死、残等生命价值损失是否接受通过交易的方式来转嫁等等。在这些条件中,最核心的是产权制度,没有产权制度的确认及实施,就谈不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产权制度是否健全,对私人的财产及个人的人身是否从产权角度进行界定是寿险制度生成的必要条件。对私有财产及自己的人身没有产权的个体,即便有各种风险及风险造成的损失存在,也不是最终损失的承担主体。损失与私人产权不对等,在个人行为上就不可能产生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的激励,因此,私人产权是寿险制度产生中非常重要的条件。从寿险制度产生条件进行历史追溯,我国传统的封建经济社会并不内生商业寿险制度。因为,在传统的封建经济社会,小农经济的生产基础提供的经济水平非常脆弱,面对小农经济无力抗拒自然风险、人的生产与再生产也附着在脆弱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现实,封建帝王提供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荒政措施。荒政措施是脆弱经济的结果,又是实现封建统治的条件,因此,从政治制度上封建帝制把家扩展到国,对私人的财产和人身产权进行了否定。从国的角度对家族形态进行制度肯定并保障实施,使人口的生产与再生产以及与人口生产中相关的生、老、病、死、残等保障措施以家族的制度形态,由单纯的道义良心上升到自觉的责任承担消化在家族内部。使家族本是寿险的非正式制度在封建帝王时代具有了寿险的正式制度雏形。但是,中国寿险的早期制度形态并不是“家族”形态的制度形式,而是具有交易性的商业寿险的制度。因为,具有交换性质的商业寿险制度形态是以“舶来品”的形式出现,由于我国消化外来制度的软环境,比如说产权、市场、交易等不与“舶来”的制度相契合,其生命力也有限。而计划经济时期对“舶来”的制度形态进行了彻底的改造,以城乡“二元”经济制度为基础,以就业承担保障为方式,对商业寿险制度的形态进行了完全的替代。第叁章,中国寿险制度演进与设计,近五十年的考察。商业寿险制度形态的生成是在产权制度确立,私有产权得到保护的条件下才能产生。而私有产权与国家的产权设立与保护制度紧密关联,产权制度的产生是在完全的市场交易与国家构建之间实现均衡,因为,这两者都有自身的制度性障碍。寿险制度就是对私有产权制度进行保护的制度,我国如何产生了商业寿险制度形态就还原成了我国经济体制变迁中的产权制度确立与变迁。而我国经济体制变迁的过程是政府进行强制制度供给的过程,因此,我国寿险制度发展与经济体制变迁就具有了相关性。在转型初期,寿险制度主要表现为制度的设计形态,寿险业由于商业寿险公司在组织制度上得到保证而得到了迅速发展。在转型初期,寿险监管已经开始明确地承担寿险制度设计责任。转型中期,寿险制度在前期设计基础上表现为设计与演进同时并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此时期的成立也标志着寿险制度建设进入全面金融体制改革的轨道。转型当前,寿险制度既有市场改革中的成绩,也有进一步市场化深入的方向;同时,在这个时期寿险制度中商业性与社会性在政策制定者眼里也产生了一些定位中的冲突。第四章,中国寿险制度的变迁:制度经济理论分析。寿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尤其是发展不单纯表现为自己单方事项,寿险制度始终是在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大背景下发生与发展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始的产权结构是强而有力的上层结构(中央政府)与软弱无力的下层结构(微观经济主体),为了启动经济体制改革,中央政府培育了以地方政府为表现形态的中间层产权结构。具体过程是以经济分权启动中国的经济改革,随着经济分权及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发展干预能力的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在不均衡区域经济政策指导下诱发与强化地方政府自主行为,伴生省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分权后以省政府为代表的地方政府在各自具体的工业化与城市化道路、方式、干预等方面显现明显不同,致使工业化、城市化的结果也表现出省域差距。由于需求寿险的核心因素是非农化后,人口的生产与再生产都卷入到社会化大生产的链条内,个人及其家庭无法承担人的生、老、病、死、残等生命价值损失的全部,需要社会化的寿险制度方式提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程度、方式具有省域特点,因此经济分权最终也会造成寿险发展的省域差距。第五章,中国寿险制度的变迁:制度经济现实。寿险发展的省域差距与中国经济体制变迁中的省域差距之间有什么关系?由于省域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制度生成的积累效应,期初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导致的省域差距既是改革开放初始条件的结果,又是经济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原因与条件。因此,省域经济发展差距短时间内不可能消除。而寿险经济的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并没有表现出很好的契合性,反应出省域经济发展状况与省域寿险发展状况的差距也不一致。目前,我国省域寿险发展的差距提供一个理论思考:中国寿险发展的现实中存在寿险资源浪费与开发过度同时并存的现象。因此,寿险制度完善上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第六章,中国寿险发展的制度创新与完善。中国寿险发展需要在制度上创新与完善,最核心的问题是谁能够成为寿险制度创新与完善的承载主体。中国经济体制变迁中地方政府作为中间层起到了事实上的制度创新及推动制度发展的承载主体;而地方政府在寿险业的发展中却不可能成为寿险制度创新的承载者。因为,寿险行业是由行业的垄断性企业发展而来,中央政府对行业掌握着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地方政府既没有寿险行业发展中制度创新的动力也没有制度创新的压力;即便是进行了制度创新由于制度创新的正外部性也会让其他地方政府马上仿效而搭便车,创新制度提供者的地方政府还要承担制度创新的成本。因此,在寿险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我们仅看到地方政府介入了寿险制度增量变迁,而没有介入到寿险制度存量创新。在这样的制度变迁事实中,寿险行业的监管部门成为寿险制度创新的承载者而填补了中间层产权结构,主导了中国寿险制度的变迁。面对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后WTO时代、人民币升值与国民消费结构发生转变的社会环境下,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演化成为金融经济、服务经济的确立及整体推进;保监会仍然是寿险行业发展中寿险制度创新与完善的承载者。寿险制度的作用就是提高寿险资源的配置效率,寿险制度实现以上作用的方式需要对现存的寿险制度进行创新与完善:基于中国寿险业的制度变迁结果与来自我国寿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中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在寿险制度创新上要进行综合监管;在寿险制度完善上要进一步明晰寿险的商业属性与社会属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省域寿险发展制度与专门的农村寿险发展制度。中国寿险行业的发展,需要寿险制度在历史、现实与未来中均衡。

刘璐[8]2009年在《中国寿险业效率研究》文中提出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飞速发展,保费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达到近30%。中国保险市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一是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2003-2008年七年间,保险公司累积赔偿和给付保险金9700多亿元;二是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截至2008年底,保险业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1.9万亿元,成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叁是支持金融体制改革,保险机构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股票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作为战略和财务投资者,参与多家商业银行上市重组,为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保险市场体系和组织体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格局逐步形成。尽管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寿险业成绩斐然,但是从客观的立场看,中国寿险业的独立经营不过10多年的时间,寿险业的发展和保险公司的经营还面临着重大挑战。一是“竞争”的压力。经济全球化已是世界性的大趋势,金融国际化、自由化、网络化是其重要标志。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表现为国内中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国内中资与外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甚至是中国保险公司与外国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中国2001年加入WTO,如今已经步入了第八个年头,对外开放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时代。尽管从全国整体来看外资保险公司占市场份额还有限,但是它们对国内保险公司、保险市场以及社会大众的文化与理念所带来的震撼与冲击已经显现出来。二是“转型”的挑战。我国的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经营方式仍然停留在粗放型的阶段,以开机构、铺摊子、注重保费收入扩张为导向,追求市场份额、强调市场占有率、重视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的外延式发展模式,是中国寿险公司普遍实施的经营发展策略。这种经营模式的结果一方面导致中国寿险市场上的产品差异小、同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在产品、服务、技术、管理和机制上的创新不足;另一方面导致中国寿险业业务虚,经营效益不高。2008年保险退保金达970亿元,占全国总保费的10%。同年,中国寿险公司利润率不到1%,保险全行业出现数额比较大的亏损。叁是外部环境的冲击。2008年3月开始,以美国次级贷款链条断裂、投资银行倒闭或转型、多家商业银行破产、实体经济下滑为表象的金融危机爆发。这给美国、欧盟乃至整个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的经济难免受到影响。我国寿险业发展快、开放早、市场化进程快,但起步晚、基础差,行业没有经受过大的系统性风险的考验,很多新公司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风险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要保障行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寿险公司更需要加强风险防范、转换经营思路,保持经营稳定和绩效提升。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完成结构转型以及减缓外部冲击的影响,中国寿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模式,提高自身竞争力。寿险公司竞争力的核心内涵是效率的提升,只有持续增强自身的成本控制和利润创造能力才能在市场的优胜劣汰中生存和发展。从宏观的角度看,保险市场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及资源配置的枢纽,其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对于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经济结构的优化也具有重要价值。正是基于以上思考,笔者以“中国寿险业效率研究”为题,在对中国寿险业制度变迁以及寿险业经营规律梳理与总结的基础上,辨析中国寿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运用财务指标法和非参数DEA方法两种实证分析方法,测算中国寿险业效率演变趋势,为提高中国寿险业效率提供决策依据。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以实证分析为主,理论分析为辅。实证分析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研究的重要方法,它可以使所做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个人感情和主观愿望的干扰,清晰地刻画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而准确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实证分析的特点是将经济研究过程数学化和模型化,通过严密的数学计算得出科学的结论。鉴于以往对中国寿险业效率的研究偏重于定性分析和文字表述,本文在加强定性分析的同时,重视定量分析。通过较多地采用详尽的数据,运用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并反复计算,力求得到较为客观的结论。因此,本文不是简单地重复现有结论,或凭借市场感觉或主观判断得出结论,而是从具体数据的采集做起,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样本进行分类,然后建立模型展开经济研究,最终得出一般性结论。本文的结论可能与现实不完全吻合,但是力求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寿险业效率的真实状况。全文共分八章,沿着从宏观背景到微观特征、从理论梳理到实践探讨、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的思路,以中国改革开放30年宏观经济发展的客观背景出发,阐释中国寿险业制度变迁的历史路径,总结寿险公司特殊的经营规律,进而以截面数据和面板数据为基础利用基于财务指标的因子分析法和基于DEA模型的非参数法建立效率评价模型,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展现各个寿险公司的效率状况和中国寿险业效率变动的整体趋势,并以此为基础建立Tobit回归模型探求影响中国寿险业效率的企业特征因素,进而提出提升中国寿险业的效率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具体的结构设计如下:第1章绪论。从选题的背景及意义、保险机构效率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等方面综合阐述了本文的全貌。第2章中国寿险业发展评述。首先,从中国寿险业制度变迁的宏观背景出发,探讨了中国经济30年来经济转轨、市场开放和渐进改革的特质对寿险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以及这一背景下中国寿险业的发展历程,力图对后文中国寿险业效率的实证分析打下坚实的宏观基础和制度基础。其次,从寿险业竞争格局入手,分析了寿险业的经营主体状况;以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指数和赫芬达尔指数为指标分析了中国寿险业的市场结构。从寿险公司的微观行为特征出发,分析了承保和投资这两项寿险公司的核心业务,进一步分析和比较了主要寿险公司的保费规模、产品结构、营销渠道、资金运用渠道与结构、投资风格与绩效,对中国主要寿险公司的竞争态势做出了概括。最后,总结了寿险公司作为经营“人身风险”这一特殊产品的企业具有的独特的经营和运作规律。第3章效率理论与保险机构效率测度方法,以西方经济学中效率思想的梳理和总结为切入点,探寻效率分析的逻辑基础与理论框架,深化寿险公司效率的本质认识,并从微观角度对寿险公司的各类效率进行了界定。同时,这一章从工具选用、变量认定和模型设定等叁个方面阐述了测度寿险公司效率的叁种方法,即财务分析法、参数法和非参数法。分析了这叁种不同方法的优点与不足,以及每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此外,这一章还详细阐述了测算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Malmquist指数法的理论解释和具体算法。第4章基于财务指标和因子分析的中国寿险公司经营效率综合评价,采用因子分析方法,以2007年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的34家寿险公司作为样本,选择17个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保费收入、市场份额、费用率、资产毛利率、资金运用率、资本充足率、投资收益率、人均保费等)构建截面数据体系,提取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偿付能力、成长性和资产管理能力五个公共因子,从多角度对样本公司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样本公司分成中外资公司(两组)、新老公司(两组)以及以上两者组合(四组)等几个子样本集合,结合寿险公司特殊的经营规律,对不同类型寿险公司的规模实力、盈利能力、成长性、资产管理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第5章基于非参数法的中国寿险业效率实证研究。首先,阐述了样本期间选择为1998-2007年这10年的历史背景,样本寿险公司选择标准以及一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其次,详细论证了寿险公司投入和产出变量选取的微观经济理论依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特别定义了投入变量的价格因素。再次,提出了研究假设和具体的研究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运用投入导向型DEA模型考察了中国寿险业效率变动的整体趋势,而且为了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引入大边界DEA模型分析和比较中国寿险业效率的整体变动趋势,以及对这一趋势形成的原因和背景解释,分析了入世前后中国寿险业效率变动的趋势。接下来,进一步把全部样本划分为老寿险公司(入世前成立)和新寿险公司(入世后成立)、中资寿险公司和外资寿险公司两组子样本,实证分析和比较了老公司与新公司、中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技术效率、规模效率、配置效率和成本效率。最后,利用Malmquist指数方法分析了中国寿险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印证了尽管受到新竞争者和外资寿险公司的严峻冲击和挑战,中国寿险业无论是在技术进步(生产边界的外移),还是技术效率的改进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整体的经营绩效正逐步改善。第6章中国寿险公司效率影响因素研究。财务指标法与DEA方法测算效率的一个不足之处就在于无法找到影响决策单元效率的因素。因此,这部分基于前面章节中对寿险公司特征的总结,以寿险公司的整体规模、股权结构、组织形式、营销体系、产品多元化程度、人力资源状况等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利用Tobit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寿险公司效率的微观因素。第7章提升中国寿险业效率的途径,提出了提高中国寿险公司效率的措施,探寻了中国寿险业加速结构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路径。按照前述对中国寿险业发展宏观制度背景和微观主体特征的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的结论,本文提出四点政策建议:(1)转变经营观念、转换经营模式;(2)完善产权结构、改进公司治理;(3)实施寿险公司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再造;(4)推进寿险公司信息技术建设。希望对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第8章结论与展望。总结了全文的主要观点,对今后继续研究的问题做了展望。论文主要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第一,总结了寿险公司经营的特殊规律。通过分析发现,相对于一般制造企业而言,寿险公司的经营具有如下一些特征:(1)盈利周期长;(2)高负债性;(3)利润的估计性;(4)交易双方严重信息不对称;(5)产品包含内置选择权;(6)对资本金要求高。这些特征一方面对效率分析的方法及应用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也对实证分析结果的深入解释提供依据。第二,把因子分析法移植到基于财务指标的寿险公司效率测度方法中,在构建反映寿险公司规模实力、偿付能力、盈利能力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中国寿险公司的经营效率。这种方法的一个很好的副产品是,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因子分析法,同时结合已经建立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以及综合经营状况进行测算和评价,从而解决原来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偏多和主观赋权的不足。第叁,采用DEA测度方法,分别从经济(财务)和技术(生产)的角度,测算了1998-2007年中国主要寿险公司共计182个样本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此外,还引入投入要素的价格因素,测度了全部样本公司的配置效率和成本效率。样本区间更大、样本寿险公司数量更多,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更合理。而且在分组分类测算各类寿险公司的效率时,为了保证计算结果的严谨与可信,使用了方差分析、两样本Wilcoxon秩和检验和Kolmogorov-Smirnov检验叁种方法来确定各组寿险公司是否适用同一技术边界,从而大大提高了实证分析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DEA方法过于依赖数据的问题。

费铁麟[9]2007年在《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及其管理的研究》文中指出自1980年全面恢复国内寿险业务以来,中国寿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入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全行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但在中国寿险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在中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之后,寿险业将不可避免的面临由于利率频繁波动而造成的利率风险的威胁。中国寿险业在其规模扩张的同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消除利率风险的不利影响,导致寿险业出现了巨额利差损和市场萎缩。因此,对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的来源、现状及其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寿险业有效防范利率风险,保证寿险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阐述寿险业利率风险内涵的基础上,对寿险业利率风险的生成机理和具体的表现形式进行全面的理论探讨,并运用现金流量测试方法,对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进行定量刻画和实证研究。最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寿险业在利率风险的管理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利率风险管理的建议。

何婷[10]2008年在《中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探析》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叁十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地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保险业在此过程中也受益匪浅,取得年均增长30%以上的成绩,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成功进入WTO后的5年时间里,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引进了资本,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专业管理经验,例如经营方针、公司管理、产品创新、营销体制等,促进了行业的整体提升,消费者对保险也有了更明确的需求和评价,即使普通消费者也能感知。寿险业作为我国保险业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不断转变经营理念,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取得显着成效,行业总体形势良好。对于我国如此具有发展潜力的活跃的保险市场,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然而有效的监管除了有一系列持续监管措施外,还应该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本文正是基于理论与现实的需要,试图从监管手段的角度,在寿险业范围内,以保险业监管者为主要信息需求者,研究监管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质量特征及披露方式,通过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美英两国所采用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结合分析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现存问题及产生根源,探讨现阶段为实现我国保险市场有效监管而完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的政策建议。本文第1章首先介绍保险监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会计基础。笔者以信息经济论和阿罗的保险信息披露相关理论作为寿险监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在信息论中,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①率先对交易中的信息成本进行了研究,提出信息和其他商品一样,获得信息需要付出代价。由于信息披露不完全的原因,社会消费者和商业界只能获得他们必需的信息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因此不完全信息将导致物价更加僵化,资源更得不到优化配置。由此看来,施蒂格勒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时候去获取信息,具体讲就是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收集信息,如何加工信息,如何比较不同的选择方案,什么时候停止搜索。对于这类问题,经济学上答案的标准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朝这个方向研究下去,我们会发现:经济人只是在预算约束之外多了一个信息约束,而解决信息约束的方法在于信息披露。而阿罗对保险市场的研究也成为保险信息披露的理论支撑。从其研究成果看,保险机构除在解决预算约束问题的同时还必须依靠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解决信息约束问题,以达到保险企业交易成本最小化和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保险市场效率最大化的目的。笔者在第2节介绍了保险监管信息披露的会计基础,监管者要求保险公司每年以季报、年报的方式上交财务报告等信息,因此,研究保险监管披露信息的另一基础就是保险会计,本文正是在保险会计框架下对披露内容进行分析的。第2章主要分析寿险监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信息质量特征。本章先从寿险经营和会计要素两方面分析寿险的特殊性,并由此引出寿险监管信息披露的特殊内容,包括: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公允财务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风险及风险管理信息以及预测性信息等。另外,对于寿险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创新性寿险产品,监管者还要求单独披露,如对于存在独立账户的新型寿险产品,报表附注中要求披露产品基本情况和独立账户的资产负债表、投资收益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对于分红型寿险产品,我国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研究信息披露除了内容外,还必然涉及到信息质量问题,所以笔者在本章第3节论述了寿险监管信息应当符合的质量特征,包括:决策有用性、充分性、有效性、及时性、可靠性、可比性、一致性和重要性等特征,并在结尾提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有效判断寿险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达到这些质量要求。第3章对极具代表性的美国和英国的寿险监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有我国借鉴的地方。美国是在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统领下由各州独立监管,制度严格,起步较早,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笔者在对其分析以后认为在完善我国寿险公司披露的财务和业务指标,加强寿险公司风险管理方面信息的披露以及加强保险监管报表报送制度的建设等方面有值得借鉴的地方。英国对寿险公司的监管重点是偿付能力,因此整个信息披露制度也以偿付能力信息为中心。通过英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监管会计信息披露处理方法特点的分析,可以得到对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有益的几点启示:资产认可采用“排除法”值得借鉴;完善精算报告内容;注重行业自律组织对监管信息披露的辅助作用。第4章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按照我国保险监管信息披露框架,分为定期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以及寿险特殊业务的披露。本章分析了我国寿险定期、临时和特殊业务监管信息披露的现状,揭示现存问题及其原因。寿险监管定期信息披露是寿险公司监管信息披露的主体部分,着重披露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信息,主要以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形式披露。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披露指标难以发挥预测未来偿付能力情况、现金流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要求不合理等。寿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是定期信息披露的重要补充,主要是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在披露的重要性和及时性方面有所欠缺。特殊业务信息披露是偿付能力报告体系之外的披露要求,我国寿险特殊业务信息披露主要是监管者针对投资型新型寿险产品这样一些特殊寿险业务做出的披露要求,现存问题主要表现在披露过于简单,形式单一,针对新寿险产品,在保险会计处理上存在诸多难题等方面。第5章基于前几章的分析得出结论: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有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披露内容是值得重点改进的部分。除了我国寿险监管信息内容需要完善外,监管部门对寿险业信息披露的立法、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关基础数据、以及监管电子化水平相对较低等原因也致使了监管者预期获得的信息与实际信息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我国目前信用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尚不发达,对保险的资信状况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导致保险公司缺乏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在立法、披露方式、信用评级、以及信息质量衡量等方面都有待改进。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建设,才能加快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笔者针对前文指出的问题探讨了改进我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的政策建议。除了对我国寿险监管信息定期披露、临时披露和特殊业务披露的内容分别提出了完善建议,另外还根据全文的整体分析提出其他方面的建议:加强相关法规建设,加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处罚,提高监管电子化水平,改进披露方式,加强诚信建设,鼓励寿险公司参加信用评级,加快衡量寿险监管信息质量方法的建立和创新等。

参考文献:

[1]. 中国寿险业经营风险研究[D]. 李薇. 辽宁大学. 2009

[2]. 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D]. 封进. 南京农业大学. 2002

[3]. 中国寿险公司利率风险的实证研究[D]. 付宏.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4]. 我国寿险业务结构研究[D]. 王辉. 南开大学. 2012

[5]. 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D]. 袁军.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6]. 中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动态预警及监管研究[D]. 尚颖. 南开大学. 2012

[7]. 中国寿险业的制度经济分析[D]. 薛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8]. 中国寿险业效率研究[D]. 刘璐. 东北财经大学. 2009

[9]. 中国寿险业利率风险及其管理的研究[D]. 费铁麟. 吉林大学. 2007

[10]. 中国寿险监管信息披露探析[D]. 何婷.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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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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