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声誉系统的动态博弈分析_企业信誉论文

企业声誉系统的动态博弈分析_企业信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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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距、时间价值、市场结构和信息分布是决定企业是否恪守信誉的4个因素。运用动态博弈方法,可以从这4个因素揭示企业损誉行为的经济动机。

一、引言

企业信誉是现代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企业信誉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或名声。按交易者所处位置不同它可以分为卖方信誉和买方信誉。卖方信誉是卖方企业由以往交易的货真价实获得的买方认可;买方信誉是买方企业由以往交易能按期全额支付货款而得到的卖方信任。而企业信誉体系是在一定制度条件下,企业追求自身信誉的内在机制和外部环境的总和。创造一个健康的企业信誉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然而,在我国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目前存在着大量不顾甚至损害企业信誉的经营行为。具体表现为卖方的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损誉行为和买方的故意拖欠、压汇占汇等损誉行为,以致造成“市场经济要不要讲信誉”的困惑。本文在有关文献(张理智,1994;平新乔、蒋国荣,1994)研究的基础上较系统地展开分析,运用动态博弈的方法,分别从视距、时间价值、市场结构以及信息分布等方面进行讨论,旨在揭示上述损誉行为的深层原因,论证健康的企业信誉体系的培育只能通过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成。

二、视距的信誉效应

视距(Horizon)也就是时间视野。直观地考虑, 由于信誉是一种无形资产,视距短、缺乏远见的企业是不愿花费短期成本去建立信誉的,因为它们没有耐心等到将来才收回这种资产的收益;视距越长,企业越倾向于进行信誉投资。但究竟在视距多长的前提下,企业才会肯定愿意维护自己的信誉则需要严格的论证。

如果把企业的一次交易描述为一次博弈,从而把企业视为不能单独决定其所得支付的局中人,我们就可以根据视距的长短以及视距是否确定运用一次性博弈、有限重复博弈、无限重复博弈和重复次数不确定的博弈等模型来考察视距对企业信誉行为的影响。当我们把分析的基点在卖方时,企业面临着花费高成本提供合同规定的优质产品还是以低成本违约提供劣质品的决策,而买方在购买之前无法辨别产品的质量;反之,把分析的基点转放到买方时,企业也有是按期支付货款还是拖欠的抉择,这时,售货的一方在获得货款之前对其能否还款并无把握。由于按期支付相对故意拖欠也有成本的高低之别,所以不论基点放在哪一方,结论都是等价的。为此,下面将企业的策略一般化为守信和失信两类。

一次性博弈 当视距仅限于一次交易时,失信的低成本会使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放弃信誉投资的任何努力。因为等交易的对方了解到自己的产品质量或支付能力以后,交易已经完成。这时企业在博弈中所得支付也不会受到影响。这也就是所谓的“一锤子买卖”。

有限重复博弈 当视距伸展到交易必须循环往复地进行时,博弈就开始具有动态性质。根据连锁店悖论(Chainstore Paradox),有限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结果仍是失信(Selten,1978)。设想某企业与不同企业进行T次交易。在第T次交易时,企业面临的情形完全等同于一次性博弈的子博弈,所以企业将选择失信。而在第T—1次交易中,由于企业信誉投资将无法在以后的交易中收回,故该企业不愿意采取守信的策略。依次向后推演下去,同样的结论可以适用于包括第一次交易在内的任何一次交易。如此强的结论与实际中存在的少量短期信誉投资现象形成一定冲突,但其逻辑上的严密,使得人们必须寻找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投资信誉的额外满足或非理性来解释短期守信现象。

无限重复博弈 假设企业全部所得等于各个子博弈支付的总和或平均值。在这样一个无限重复博弈中,连锁店悖论不再适用。任何由失信获得的一次性收益与失信后所遭受的无限惩罚或损失相比都变得毫无价值。例如消费者辨别出产品属劣质品后即不再购买,或者销售单位获知其付款能力而不再提供信用所造成的损失决非是一次性失信所得能弥补的。无名氏定理(Folk Theorem)指出,在此条件下,企业没有任何动机要偏离采取守信策略的子博弈完美均衡状态(Rasmusen,1989)。

重复次数不确定的博弈 如果博弈重复进行的次数是不确定的,那么情形要依重复进行的概率大小而定。若每次重复时博弈结束的概率为正但充分小,无名氏定理仍然成立。但若这一概率越大,则连锁店悖论适用。通过类似击鼓传花的心理实验不难证实,在一个随时可能结束的重复博弈里,企业会只顾眼前利益而无暇进行长远的信誉投资。

根据上述分析,视距短和视距不确定是造成我国目前企业信誉体系混乱的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解决视距问题的根本途径从更深的层次上看在于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财产保护和提高政府信誉水平。

企业制度 首先,我国国有企业正处于主要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过渡的阶段,在各企业的体制未最终定位之前总是有某些因素妨碍着企业进行长期的信誉投资。首先,企业现任领导可能担心改制后自己的位子将移交他人,因而不愿无偿为他人做嫁衣裳;其次,大批长期明亏潜亏的企业在各种非市场力量的支撑下继续经营,但实际上已不具备信誉基础,在日益增大的破产压力下不免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失信行为,结果造成一次性博弈的案例大量出现;再次,仍实行承包经营制和租赁经营制的企业由于经营期有限以及大量的非市场因素干扰缺乏守信的耐心。而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

财产保护 我国宪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私有财产与国有财产一样不受侵犯,因此在私营企业发展得到政策鼓励的同时,也仍有一个促使它们从事长期信誉投资的问题。视距的不确定势必影响私营企业的信誉行为,以致一些私营企业制造伪劣产品或利用合同套取定金、货款或实物来谋取短期高额利润。如果能通过立法使私有财产和国有财产一样得到保护,会激发私营企业进行信誉投资的积极性,因而具有拓展视距的重要作用。

政府信誉 政府的信誉准则和信誉行为是企业信誉体系发育的重要外部环境。由于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某些经济政策缺乏稳定性甚至朝令夕改;另一方面政府机构臃肿、职能交叉导致大量无序的行政干预,令企业无所适从,诱导企业按只顾眼前的短视规则行事。因此,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信誉水平也是根治企业信誉问题的重要前提之一。

三、时间价值的信誉效应

当企业的总收益等于各次交易所得支付的现值之和时,时间价值就被引入动态博弈分析中了。时间价值通常以折现率表示。时间价值与视距有关但不等于视距。时间价值会影响甚至决定视距。例如,当折现率等于零,企业总收益就直接等于各期支付之和,于是有上面讨论的各种视距不同的博弈;当折现率趋于无穷大时,以后各期的支付总和趋于零,企业的交易就转化成一次性博弈。时间价值与视距的区别在于:一是当视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时间价值的不同会导致大相径庭的信誉行为,二是时间价值通常由经济因素决定,而视距则受体制性因素制约。

时间价值与无名氏定理 由于未来收益从投资的观点看总是以牺牲当前的收益和消费为代价取得的,故从时间价值考虑,企业必须在当前收益与未来收益之间进行权衡。设视距为无限远或重复博弈结束的概率为正但充分小。当折现率大于零时,无名氏定理告诉我们,只要折现率充分小,企业会从追求总收益最大化的理性出发,处于恪守信誉的均衡状态上;但若折现率偏高,则上述结论将不再成立,因为将来的收益经过折现变得微薄而无足轻重,当前的利益显得更为重要,为此企业将不惜失信。

折现率越高,

企业在经营中越倾向于采取失信策略(Fudenberg and Maskin,1986)。

折现率的分解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企业得到的收益只是名义收益,故需按名义折现率折现。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当它从事长期信誉投资时,如果预期投资期间将会发生通货膨胀,那么企业的预期净收益不仅要包括以实际收益表示的牺牲当前收益所应补偿的时间价值,而且还应包括通货膨胀给本金和投资收益造成的购买力下降损失。根据费雪效应(Fisher Effect),名义利率包含了预期通货膨胀的溢价。 具体地说,名义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加预期通货膨胀率再加上实际利率与预期通货膨胀率的乘积(Eiteman,Stonehill and Moffett,1991)。此外,企业根据其对投资风险的态度还可能要求获得风险报酬。所以,名义折现率最终分解为预期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和风险报酬三个因素,于是时间价值的信誉效应就归结为这三个因素的信誉效应。

预期通货膨胀率 我国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价格改革和结构性调整复杂因素的作用,通货膨胀的压力日益增大。特别是近几年,尽管治理通货膨胀成为中央政府的首要经济政策目标,然而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作用而未能根治。企业和公众经过学习都已逐渐掌握了理性预期的能力,根据通货膨胀动态和压力势必形成较高的预期值。

实际利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利率主要决定于人们的时间偏好所决定的储蓄供给和由资本边际生产力所决定的投资需求。而目前我国银行利率仍受管制,如果直接从名义利率通过扣除通货膨胀率影响来估算我国近年来的实际市场利率,一些年份将会出现实际利率为负的现象(汪祥春,1994)。但从负利率年份居民存款数额大幅下降以及大多数企业通过拆借、回扣等途径形成的远高出银行名义利率的资金成本,不难判断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真正的实际利率水平。究竟近年来我国真正的实际利率处在什么水平,尚缺乏可靠的经验数据来验证。因此,这里无法评价我国实际利率的高低。由于无名氏定理可以容纳一定水平的折现率,而实际利率又是资本市场运行必不可少的参数,故这里把它视为折现率中的一个正常因素而在本文中不再加以考虑。

风险报酬

要求风险报酬是对风险持厌恶态度企业的特征(Kreps,1990)。风险厌恶程度越大,风险报酬要求越高。从现实情况作定性判断,当前我国企业信誉行为中存在着明显的风险报酬过高影响。其主要依据是:第一,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弱化了企业的风险意识。虽然人们对改革代价的承受力有所提高,但真要面对破产的后果,则心理准备和社会保障条件都显得远远不足。特别是在当前亏损面大、盈利水平低的情况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承担风险的经济实力弱,导致企业对需承担风险的交易索取较高的报酬;第二,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单一,企业无法为规避风险进行必要的组合投资;第三,理财活动是企业规避和转移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的资金供求完全由国家计划安排,企业的理财活动退化成了会计的附属物。显然,不重视理财工作,缺乏受过专业训练、富有经验的企业理财人员也是风险报酬过高的原因之一;第四,通货膨胀增加了储蓄和投资的风险。出于通货膨胀越严重紧缩后陷于债务危机的可能性越大的考虑,企业也往往会在交易中索取额外的风险报酬。

四、市场结构的信誉效应

视距和时间价值是企业信誉体系动态博弈模型的基本参数。除了基本参数以外,博弈各方的力量对比以及信息在各方之间的分布等结构性因素,对模型的均衡解也有实质性影响。进一步从模型的意义来说,尚需能解释诸如具有长期信誉投资愿望的企业(下面简称长期企业)在重复博弈中是否处于不利地位、是否有坚持守信的理性动机等实际问题。本节在交易各方履约记录公开的假设下撇开信息分布的因素,先分析各方力量对比即市场结构的信誉效应。

单一长期企业与众多短期企业的重复博弈 考虑下面的情形:一家长期企业面对着一系列一次性购买该企业产品的短期企业。于是,该企业需要决定是否为购货企业提供信用。假如该长期企业做出决策之前可以观察到各购货企业是否会拖欠货款,那么它就能够做到只与守信的购货企业签约。所以,在重复博弈中,只要售货企业坚持不与失信企业交易,那么所有购货企业都将不得不守信以完成交易。但是,若短期企业是否守信和长期企业愿否售货的决策是同时做出的,则短期企业发现这是谋取短期利润的有利时机,从而失去守信的经济动机。结果是购货企业拖欠货款、售货企业被迫停止交易甚至自己也成了拖欠者。

随机选取交易对象的重复博弈 这一模型如上一种一样,也是客户不固定的一类交易现实的近似反映。假设有许多将进行无数次交易但每次交易对象都不同的企业,每一对交易的企业都了解对方在上次交易中采取的策略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可行策略是“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 即当且仅当交易对方在上次交易中守信时才与其签订合同(Rosenthal,1979)。换句话说, 若一个企业获知对方在上次与其他企业的交易中曾采取失信策略,就断然拒绝与其交易。这样,对失信的企业来说,一次失信将象瘟疫一样导致日后一系列交易的失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会失信主要取决于折现率的大小:若折现率较高,则以后的交易损失不足以抵消当前的增益,从利润最大化出发企业就会产生失信的念头。

垄断企业与其他企业的重复博弈 垄断企业的特点之一是交易的对方很难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因为垄断企业是没有相近替代品的产品和服务的唯一生产者。由于该产品或服务缺乏替代品,尽管垄断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拖欠甚至拒绝履约,其他企业都无可奈何,仍需与它按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

规模经济与信誉行为 从以上三种重复博弈可以观察到三个体现市场结构的要素。一是交易对象不固定;二是交易各方履约记录公开;三是规模过大甚至垄断。显然,如果企业规模很小且分散,一些企业就可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通过一连串的失信行动谋取暴利而得不到惩罚;相反,若企业规模很大,企业的交易对象就会趋于集中稳定,同时对对方的履约记录也会了如指掌。这时一方面,如果失信将受到不利于未来交易的惩罚从而对企业形成约束,另一方面,交易对象稳定也值得企业进行信誉投资。但若规模发展到极端,在失去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对企业信誉体系产生不良效应。当前,我国的企业特别是乡村企业规模过小,一些上门推销的产品甚至来自找不到厂址的企业;此外,缺乏有序的流通网络形成相对稳定的交易关系。这样,即使一个企业的初衷是重诺守信,但在大量不守信企业的包围之下也是很难坚持下去的。据国家统计局(1994)的调查,相互拖欠货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现象在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中都得到了最高的认同率。而银行业等国家授权特许经营的行业,在各种管制措施如帐户管理等的限制下,实质上具有垄断性。在企业亏损造成银行愈期、呆滞贷款严重的情况下,由于银行可凭借其垄断地位对各类工商企业的资金进行压汇占汇,本来为防止逃债、逃贷现象而实施的管理办法又为银行的失信行为提供了便利。

五、信息分布的信誉效应

在上面关于市场结构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看到是否能够获知交易对方过去的信誉记录对企业信誉体系的重要性。但相对而言,在当次交易中有关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及其所得支付的信息对于企业信誉体系更为重要。因为若是任何一方对交易对方的行动及其所得支付都能提前获知,履约率就会趋于百分之百。当然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是不大可能的。不过系统地研究以往和当次交易中各种信息分布可能产生的影响,对理解企业信誉体系的演变、设计有效的政策法规是十分有益的。

健忘的无限重复博弈 设想一个随机选取交易对象的无限重复博弈。同时,每个企业的折现率等于零且彼此了解对方的上次交易行动及其所得支付。显然这是一个十分有利于长期信誉投资的系统。但若我们改变最后一个假设,假定每个企业对其只交易一次的对手的交易记录一无所知,情形就变得完全不同了。由于无人知晓其过去的失信行为,自然也就谈不上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在这样一个不对称的信息分布里,每个企业都将发现信誉体系是“健忘”的,因而失信是最优的策略。

重复的道德危险 当交易的一方主动或被动地采取了对方难以监视和控制的行动从而改变了对方所得支付时,就出现了所谓的道德危险(Moral Hazard)。主动行动造成的道德危险称为隐蔽行动的道德危险,相应地,被动行动导致的道德危险称为隐蔽信息的道德危险。但两种道德危险的成因都可以归结到不对称信息分布。在一个重复博弈中,如果信息分布是不对称的,道德危险很可能是重复发生的。例如在单一长期企业与众多短期企业的重复博弈中,该长期企业无从得知各短期企业可能采取的行动,而各短期企业借着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可以在环境变化情况下主动或被动地采取失信策略,于是长期企业在重复的道德危险危害下,很快就会变得负债累累、濒临破产。

重复的不利选择 不利选择发生于交易的一方掌握着一些与交易有关但对对方保密的信息,使对方无法辨别其所属的真实类型。例如在无质量标准的产品交易中,只有产品的生产者才清楚其质量如何。再如,产品的卖方在对方隐瞒了真实的财务状况时签约提供信用。因为交易的一方在交易一开始就处于不利地位而不是签约后可能发生转变,重复的不利选择对信誉体系的危害有甚于重复的道德危险。

信息披露与机制设计 不对称信息进一步使动态博弈分析接近现实。虽然仍需一些一般化的假定,但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为何许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陷于“市场经济要不要讲信誉”的困惑。事实上,这种困惑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饱受健忘的无限重复博弈、重复的道德危险和重复的不利选择等的危害之苦。根据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针对性的治理办法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和机制设计。首先,既然不对称信息的特征是交易的一方拥有私人信息,那么通过信息披露使每个企业拥有的全部私人信息转变为公共信息即众所周知的消息是最理想的了。但是信息披露由于在技术和成本方面的限制,不可能做到全部私人信息的公共化。比较可行的是把以往各次交易中所采取的策略和结果转变为公共信息,从而增强信誉体系的记忆能力。具体的办法包括信用评级、由中介机构定期公布各企业的信誉记录等。其次,由于当次交易过程中的私人信息很难通过信息披露转化为公共信息,重复的道德危险和重复的不利选择的危害只能用机制设计来避免或减轻。机制是一种促使交易对方公开其私人信息或迫使放弃无法监控的行动的契约。从拥有私人信息企业的对方来看,机制设计就是设计满足刺激一致性、个人理性和预算平衡等约束的最优契约,使自己的期望收益最大化(翁君奕,1993)。例如,一个长期企业可以通过与交易对方建立信用期递延的多合约一揽子安排,以履约能够带来更大的优惠吸引对方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采取对该长期企业有利的守信策略。

六、结语

孤立静止地看企业信誉问题,一方面容易将企业损誉的主要根源归结为法规不全和打击力度不够,当面对“法不治众”局面时又导致悲观情绪;另一方面倾向于低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誉体系的长期性,在企业信誉问题突出时把企业损誉现象与建设市场经济联系起来。本文运用动态博弈方法,从整个企业信誉体系角度进行的讨论,既有助于揭示建立和完善企业信誉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又初步证明了企业信誉体系的健康程度对市场经济完善和发达程度的高度依存关系。

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誉体系的途径方面,视距、时间价值、市场结构和信息分析等因素的分析提供了立法和行政管制以外的补充。这些补充的途径可以概括为制度创新、政策改善和市场发展等三类。制度创新方面包括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财产保护和转变政府职能等;政策改善方面主要包含改善货币政策以治理通货膨胀、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规等;市场发展方面则有降低风险报酬、发展规模经济、强化信息披露和讲究机制设计等。从本文分析的逻辑中不难看出,视距、时间价值、市场结构和信息分布等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存在缺陷,都将直接损害整个企业信誉体系。所以,本文最后仍有必要特别强调上述途径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取决于它们的整体性或配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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