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项链与中世纪西班牙世俗文学_文学论文

《鸽子项链》与中世纪西班牙世俗文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班牙论文,中世纪论文,鸽子论文,项链论文,世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19年,西班牙学者阿辛·帕拉西奥斯发表《〈神曲〉的穆斯林影响》。该著雄辩地阐释了但丁是如何借鉴西班牙—阿拉伯作家伊本·阿拉比(1165-1240)的,从而一度在西班牙掀起中世纪东学西渐的研究热潮。遗憾的是西方中心主义并未使其产生应有的效应,有关成果几乎被封存于极少数研究者的书阁。

       然而,本文针对的并非以伊本·阿拉比为代表的西班牙阿拉伯穆斯林神秘主义,而是以伊本·哈兹姆(994-1064)为代表的西班牙阿拉伯语世俗文学。和伊本·阿拉比一样,伊本·哈兹姆出生在西班牙,却并未像他的晚辈阿拉比那样怀着朝圣的心灵游历祖先的东方(后者最终定居麦加,殁于大马士革)。哈兹姆走的是另一条路,他的世俗化影响为沉闷的中世纪打开了一扇清新之窗。

       哈兹姆出生在科尔多瓦(时为阿拉伯西方帝国后伍麦叶王朝首都)的一个穆斯林家庭,从小博览群书,且性格叛逆。青年时代参与政治,并多次身陷囹圄或被驱逐、流放。据哈兹姆研究家加西亚·戈麦斯钩沉探颐,这位性情特别、著述颇丰的穆斯林作家可能来自穆斯林化安达卢斯(中世纪穆斯林对西班牙南部的统称)基督徒家庭。祖先皆为贫穷农民,后随社会地位缓慢攀升,及至父辈在科尔多瓦穆斯林宫廷谋得一官半职,方跻身于上流社会。但有关其祖先的非阿拉伯身世仅为西方学者的一面之词或一种推测,尚无真凭实据。而这种推测本身有意无意间蕴涵的文化思想或价值取向值得另文探究,其中较为有趣的一件事情是哈兹姆的祖父或曾祖父也曾有志于文学创作。这一信息隐约出现于《鸽子项链》自传部分。尽管史料并未验证哈兹姆是否精通古希腊语和拉丁语,但奥尔特加·伊·加塞特却认为哈兹姆明显继承了希腊—拉丁传统,并在其文学代表作《鸽子项链》中同时表现出新柏拉图主义和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倾向。①

       《鸽子项链》创作于1023年,发表时间不详。前者有哈兹姆本人提及,而后者却只能归咎于时空烟尘。作者同时提到原著卷帙浩繁,而面世的只是屡次删减后所剩部分。至于缘何删减,他却只字未提。于是,类似于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却终未给出结果的难题出现了。好在《鸽子项链》的爱情主题十分明确,谜底在于爱的不同形态、不同理解和不同因缘。而这些正是哈兹姆试图展示,并藉以继承和突破传统的重要努力。

       作品凡三十章,外加一个序和一个跋。哈兹姆(Ibn Hazm)在《鸽子项链》(El collar de paloma)的序言中发出一连串祈求:“愿真主保佑你我不再对正确的道路感到迷惘!愿他别再对我们的努力加大负荷!愿他以上佳的方式支持我们的虔信之旅!愿他阻止我们作出离经叛道的选择!愿他勿弃我们于无知、放弃、懦弱、固执、怪癖、盲目与堕落!”②这显然不是虔信者的祷词。首先,作者在《作品说明》中迫不及待地告诉读者,作品由三十章组成,前十章阐述什么是爱:一谓爱的本质,二谓爱的表征,三谓爱的梦幻,四谓爱的画像,五谓一见钟情,六谓日久生情,七谓爱的语言,八谓爱的表情,九谓爱的呼应,十谓爱的使者;其中十二章描写爱的状态,譬如爱的冒险、爱的因果。从本质上说,爱是一系列冒险和偶然,它们有好有坏,有因有果;因有善因恶因,抑或非善非恶,果亦然哉,很难一概而论:一曰友爱,二曰情爱,三曰隐秘的爱,四曰张扬的爱,五曰顺从的爱,六曰矛盾的爱,七曰偏执的爱,八曰妥协的爱,九曰忠贞的爱,十曰水性杨花,十一曰疾病,十二曰死亡。后六章讲爱的问题,一讲过错,二讲嫉妒,三讲误会,四讲裂痕,五讲分手,六讲忘却。作为尾声,再特设外二章:第一章为罪过,第二章为禁欲。

       倘使读者对西班牙天主教诗人伊塔大司铎胡安·鲁伊斯(Juan Ruiz,1283-1350?)的《真爱之书》(Libro de buen amor,1330?)有所关注,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二者的关联。对此,本文稍后再说。回到《鸽子项链》,诗人认为爱的本质或真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且这意会还需要足够的爱的时间和空间。此外,诗人一方面口口声声谓爱需要信仰,即对真主的虔诚;另一方面又列举安达卢斯历史上诸多男欢女爱,甚至道听途说的世俗恋情,譬如某某王子爱上花匠的女儿,某某国王爱上他的女奴,并谓遥远的埃及也是如此。反之,有穆斯林达官贵人娶妻纳妾,外加情人无数,可谓多多益善。在哈兹姆看来,爱是灵魂的结合。它们分别来到世上,机缘巧合,相遇相吸;真爱必合,错爱必分:即使不合,爱不能忘;即使不分,同床异梦。这也是世界万物的运行法则:同“性”相吸,异“性”相斥。至此,诗人居然不惜冒穆斯林大不韪——援引了《圣经·创世纪》关于亚当和夏娃本属一体的说法(其异端倾向可见一斑)。诗人同时认为爱不能只是单向的和单薄的。所谓单向是指单恋;而单薄则是吸引一方或双方的“优点”过于偏狭,一旦某个“优点”消失或不再成其为优点,那么爱也就随之荡然了。后者常见于单纯的外貌吸引。有诗为证:

       吾爱汝兮,只因爱汝;

       爱不移兮,无何无如。

       情诚笃兮,不多不少;

       真主知兮,虔心永驻!

       万物生兮,所以不灭,

       因其本兮,如是者也;

       倘质易兮,本乃不同,

       其陨者兮,必其然也。(Hazm11)

       在之后的二十九个章节中,诗人夹叙夹议,亦诗亦文。关于“爱的表征”,诗人展示了他的东方式含蓄。他说,为了保守爱的秘密或者因为彼此思恋,恋人经常以泪洗面。有诗为证:

       吾眼云霓阅,

       流下无尽泪。

       皆因汝之故,

       未眠夜连夜。(Hazm11)

       在第六章,诗人对那些好色之徒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没有人能同时爱上两个男人或女人,除非他(她)爱得不够深、不够真。有诗为证:

       一人爱俩山盟海誓,

       合二为一恰似摩尼③;

       怎知心房不容水火,

       真主也是无二独一。(Hazm24)

       在另一个章节,诗人讲到真爱的忠诚和排他。有诗为证:

       伊人尽入吾思,

       血脉穿越躯体;

       但见伊④之表情,

       无视象之迁徙。(Hazm63)

       然而,哈兹姆的产生并非偶然。他一方面继承了阿拉伯和安达卢斯世俗文学的某些传统,另一方面也是对中世纪拉丁文学的反动。众所周知,中世纪的拉丁文学基本上是宗教文学;偶有传奇出现,也大都指向天主教历史、教义或意象,譬如圣杯、东方三博士、十字军东征等等,惟有少数后期抒情诗(或谣曲)开始摆脱禁欲主义的束缚、关注世俗情感。而在西班牙,这些谣曲恰好是从安达卢斯世俗文学派生的,即哈尔恰或缀诗。当然,因天时地利人和之故,西班牙叙事文学同样受到了阿拉伯和安达卢斯文学的影响,开始较早地摆脱天主教拉丁文学的禁欲主义传统。对此,哈兹姆及其所代表的安达卢斯世俗文学功不可没。

       花开数朵,各表一枝。先说中世纪拉丁文学。如今的中世纪欧洲文学史淡化了宗教色彩,因此所记述的大都为传奇、谣曲及其所结合或演绎的史诗之类。而事实上,宗教文学才是中世纪的主流文学。就西班牙而言,罗马帝国坍塌后建立的西哥特王国就曾致力于传承天主教文化,却对罗马古典时期的文学传统视而不见。因之,公元六世纪伊比利亚半岛最重要的“诗人”当非圣伊西德罗莫属。而这位号称时代泰斗的西哥特文人,本质上只不过是圣奥古斯丁的传人。公元八世纪初,随着阿拉伯人的入侵,伊比利亚半岛基本沦陷,但残存的西哥特王国依然奉行天主教精神,尤其是在法兰克王国施行政教合一之后。由是,随后的几个世纪,无论在逐渐崛起的卡斯蒂利亚、阿拉贡王国,还是在阿拉伯占领区的西班牙土著居民中,占主导地位的依然是天主教文学(对于后者,阿拉伯统治者给予了相当的宽容)。譬如诗歌,用波德隆的话说,“它除了宗教颂歌,几乎乏善可呈”。⑤又譬如《东方三博士》,它大抵是中世纪伊比利亚半岛最脍炙人口的一出宗教剧,其产生年代难以查考,但内容却是天主教徒们耳熟能详的:取材于《圣经》。之所以是“东方三博士”,而非别的故事,则多少与阿拉伯人对伊比利亚的占领有关。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西班牙各天主教王国同阿拉伯人保持着亦敌亦友的关系。这在《熙德之歌》和许多“摩尔谣曲”中表现得十分清晰。后者虽属“抵抗文学”,但其世俗情怀又显然受到了阿拉伯和安达卢斯文学的影响。

       再说西班牙骑士传奇。恩格斯在说到《罗兰之歌》等中世纪骑士传奇时说过,“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妻之爱。恰好相反……”⑥但中世纪的西班牙骑士传奇却明显富于世俗情怀。这不能不说是拜阿拉伯人所赐。首先是阿拉伯人在伊比利亚半岛的长期存在,它是西班牙旷日持久的“光复战争”的因由,故而也是天主教徒们的关注焦点,而这本身所给出的现实维度不可能不成为文学的土壤。其次是阿拉伯文学和安达卢斯文学的影响。前面说过,阿拉伯文学不尽是伊斯兰神秘主义,它同时孕育了以哈兹姆为代表的世俗文人。而“百年翻译运动”无疑是阿拉伯人主动邀请西方老祖宗的壮举,大量古希腊经典正是在阿拉伯人的努力下重新回到了西方读者的视阈。

       还有谣曲。早在西班牙语作为拉丁方言定型之前,衍生于安达卢斯阿拉伯语“彩诗”的哈尔恰抒情诗便开始在伊比利亚天主教徒中流行起来。这种抒情诗最早产生于公元十世纪,比普罗旺斯民歌至少早一个世纪,它不仅具有鲜明的世俗化倾向,且“歌手”多为情窦初开的少女。那些夹杂在“彩诗”中的哈尔恰于上世纪中叶被发现并逐渐为世人所知,它们明显出自天主教徒之手,其文字体现了伊比利亚拉丁方言——卡斯蒂利亚语的雏形,而中世纪末叶的西班牙谣曲即由此发轫。其中一首哈尔恰写道:

       美丽的朝阳,

       你来自何方?

       你温暖别人,

       却冷落我心。(Frenk105)

       另一首更为直接:

       倘使你是爱我的好男人,

       就请吻我樱桃般的嘴唇,

       它还你两串洁白的珍珠。(Frenk109)

       再者说,安达卢斯文学不仅催生了哈尔恰及后来的许多无名氏谣曲,而且直接影响了西班牙文学鼻祖伊塔大司铎胡安·鲁伊斯(1283-1350)。这位僧侣的《真爱之书》素有欧洲第二《爱经》⑦之称,本质上却是对《鸽子项链》的一次大胆模仿,从而奠定了西班牙文学的一个向度。

       《真爱之书》大约成书于1330-1343年之间。有关胡安·鲁伊斯的信息已然散佚殆尽,作品的归属是后人根据一首藏头诗及诗人的一些信笺推断的。据称,他出生于阿尔卡拉(两个半世纪后,它便是塞万提斯的故乡,阿尔卡拉亦是阿拉伯语“城堡”一词的音译),青年时代就读于历史文化名城托莱多。而托莱多正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处,“智者”阿方索十世(1221-1284)曾在此组织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发起“新翻译运动”。鲁伊斯一度担任托莱多地区的教皇信使,后因涉嫌泄露机密而被革职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真爱之书》据说是他在狱中创作的(事有凑巧,《堂吉诃德》也是在狱中构思的)。他一生写过不少谣曲和颂歌,但流传至今的惟有《真爱之书》。作品包括十二篇相互关联的诗章和三十二则寓言故事,凡一千七百二十八节,七千余行。所谓真爱,是指圣爱,即对上帝的爱。作品以说教的形式开始,但迅速转向世俗情爱。换言之,它以训诫和圣爱的名义表现世俗爱情,可谓打着红旗反红旗。一如哈兹姆,诗人一边宣扬空灵、纯粹的真爱(圣爱),一边细节毕露、津津乐道地描写男女之爱:作品围绕男主人公的十余次求爱遭遇,引出肉欲先生和守节太太的寓言,其中夹杂了大量东西方世俗观念和民间传说。这种多元倾向一方面反映了西班牙文化的多元混杂,另一方面却是对哈兹姆的致敬。尤其是媒婆(Alcahueta,该词源自阿拉伯语,意为拉皮条的人)的出现,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哈兹姆及其所代表的西班牙阿拉伯文学。诚如西班牙学者阿美里科·卡斯特罗所说的那样:“欲了解伊比利亚文学,必先了解西班牙阿拉伯文学”(Castro417)。谓予不信,我们不妨再拿《鸽子项链》和《真爱之书》稍作比较:

       《鸽子项链》

       阿布尔说过,“要让灵魂适当保持童贞,以便抵达真理”。

       爱情使人盲信,即使对方妄言,你必信以为真。(Hazm7)

       爱情使吝啬鬼慷慨,抑郁者展眉,怯懦者勇敢,粗鄙者温柔,愚钝者聪颖,邋遢者洁净,苍老者年轻,禁欲者享受……(Hazm8)

       最好找一个机敏强干、忠诚可靠的中间人……他们可以是你的仆人,或者令人信赖的老妪:手执拐杖,脖系念珠……哦,口若悬河,无恶不作!(Hazm15)

       《真爱之书》

       卡同说过,而且在理:“不能忘却白发的人,就无法成为圣人。”

       无论对方说啥,你皆信以为真。(鲁伊斯164)

       爱情使粗鄙者变得温柔,使沉默者开口,使懦弱者勇敢,使懒惰者勤劳,使苍老者年轻……(鲁伊斯156-157)

       找一位能言善辩、机敏过人的拉纤女……她若是你的亲戚,那便是最佳人选,不然就叫那些老妪:天天祷告,脖系念珠……哦,她无恶不作!(鲁伊斯436-439)

       虽说奥维德的《爱的艺术》也是关于爱情的,却与《鸽子项链》和《真爱之书》有质的不同,前者侧重于技巧(即男人追求女人的“艺术”,故一度被罗马当局斥之为“诲淫”),而后两者才是真正描写爱情的:既有对爱情的本质探究,也有对爱情的形态描写。至于来自《鸽子项链》的幽默,卡斯特罗认为“它多少帮助大司铎化解了原罪说和世俗之爱水火不容的矛盾冲突”(Castro387)。而大司铎赖以解嘲和嘲讽的老虔婆,则是阿拉伯文学中经常出现的。这个老媒婆最终进入了《塞莱斯蒂娜》,从而为世界文学长廊平添了喜剧色彩。

       作为尾声,我们或可在西方短篇小说鼻祖胡安·马努埃尔(Juan Manuel,1282-1348)的《卢卡诺尔伯爵》(El conde Lucanor)上稍事逗留。它成书于1335年,比卜伽丘的《十日谭》十多年,比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早半个世纪。和《鸽子项链》一样,《卢卡诺尔伯爵》围绕一个主题展开,尽管它并非爱情,而是人性。前者每一种爱的形态、每一首爱的诗篇都伴随着“日常事例”;同样,后者的每一个故事都用来说明一个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则往往基于某一“日常事例”。当然,《卢卡诺尔伯爵》不仅与《鸽子项链》有关,它甚至直接搬来了阿拉伯笑话。譬如朱哈带着儿子、赶着毛驴到市场上去。半路上,他对儿子说:“你走累了,我来赶毛驴,你骑上去吧。”人们见了就笑,他们指着朱哈的儿子说:“你太不孝顺了,自己骑驴,倒让爸爸受累。”儿子于是对朱哈说:“爸爸你骑吧,我来赶驴。”可是,朱哈刚骑上去,人们又笑开了,说:“这个做父亲的不像话,自己享受,让孩子受累。”朱哈说:“孩子,要不咱爷儿俩一起骑吧,这毛驴驮得动。”父子俩骑着毛驴没走多远,又有人指着他俩笑谈起来,说:“这父子俩太不懂得怜惜牲口,这毛驴那么瘦弱,怎么驮得动父子俩呀?”朱哈只得对儿子说:“孩子,咱下去吧,要不别人会说咱父子俩心太狠呢。”父子俩下来,走在毛驴旁边。这时,人们又指着他们哈哈大笑,说:“这父子俩真傻,赶着毛驴不骑……”⑧

       朱哈的故事在阿拉伯世界家喻户晓,它们几乎可以说是阿拉伯幽默的别称。据说朱哈确有其人,生活在公元七至八世纪的法扎拉(部落),是一位诙谐幽默、爱讲笑话的名士。马努埃尔将他的这个笑话原封不动地搬进了他的《卢卡诺尔伯爵》,只不过把毛驴变作了马。最后,马努埃尔的结论是:“你每做一件事,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赞同,即使你做得再好,坏人也不会满意,因为他们无机可乘;你做得不好,则好人就会遭殃……”⑨这又和朱哈的结论如出一辙。一言以蔽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两个人骑驴的笑话作为寓言进入西班牙文学发轫时期的重要作品,却再一次印证了阿拉伯作家的巨大影响。此外,还有一个不是巧合的巧合,那便是《卢卡诺尔伯爵》和《卡里莱和笛木乃》一样,都由五十几个寓言故事构成。而《卡里莱和笛木乃》进入伊比利亚半岛的时间,几乎可以追溯到伍麦叶时代。它对西班牙文学的影响,有关著述已有谈及,此处不再赘述。

       注释:

       ①②See Julio Ortega y Gasset,"Prólogo a El collar de paloma",El collar de paloma,by Ibn Hazm,ed.García Gómez(Madrid:Editorial Alianza,2012)26-27,11.

       ③摩尼(216-274),摩尼教创始人,主张取基督教和佛教之所长,兼容并包,合二为一。

       ④原文为“蚁”,比喻真情之精微、专注。

       ⑤See Serafin Bodelon,Literatura Latina de la Edad Media en

(Madri:Editorial Akal,1989)51.

       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68。

       ⑦第一《爱经》为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爱的艺术》。可参阅奥维德:《爱的艺术》,戴望舒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⑧参见祥京 纪平:《外国笑话集锦》(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143-144。

       ⑨参见胡安·马努埃尔:《卢卡诺尔伯爵》,刘玉树译(北京:昆仑出版社,2000年)7-8。

标签:;  ;  ;  ;  ;  ;  ;  

鸽子项链与中世纪西班牙世俗文学_文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