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视角下的社会保障政策缺失与发展对策_社会性别论文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社会保障政策缺失及发展性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性论文,缺失论文,社会保障论文,视角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会性别理论及其主流化

“社会性别”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国际妇女运动中,也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分析性别平等的重要和基本概念。社会性别(gender)相对于生理性别(sex)而言,是指由社会形成的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活动、地位等。“涉及男性和女性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塑造这种关系的方式。换言之,社会性别指的是我们在出生到社会之后是怎样被塑造的。”①社会性别理论分析了人类社会中两性不平等的实质和根源,认为:男女两性各自承担的性别角色并非是由生理决定的,而主要是后天的、在社会文化的制约中形成的;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社会对性别角色的期待和评价(如男高女低、男优女劣)、关于性别的成见和对性别差异的社会认识等等,更主要的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又反过来通过宗教、教育、法律、社会机制等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巩固,在国家参与运作下被规范化、制度化、体制化、两极化(男女二元对立)、社会期待模式化。②

把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是一个过程,它对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任何一个计划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或项目计划对妇女和男人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③从分析两性关系入手可以发现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根源和本质,从而将社会性别理论变成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分析工具。④因此,社会性别理论对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本质和根源的回答,对于我们更加全面了解公共管理的价值、手段和目标有着极大的启发意义。它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譬如,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根源——经济生活、社会关系、社会制度、权力关系——都可能依靠自身的分析范畴找到答案,从而帮助提醒人们在制定公共政策、从事公共管理的活动中,必须深入理解问题的本质,把正义、平等、公正的价值观纳入到性别构成的现实实践之中。⑤

二、中国社会保障政策中社会性别意识的缺失

就目前的人类社会状况来看,性别分层仍然是人类主要的分化形式之一。⑥在绝大部分社会和文化中,两性在价值、地位、等级上处于不平等的状况,男权始终处于支配地位。性别是“作为一种等级差异而存在”⑦。社会性别矛盾“固然不是一种剧烈冲突的、但却是一种持久的社会矛盾,它往往比任何种族隔离更加坚固,比阶级的壁垒更加森严,更加普遍,当然也更为持久”⑧。男女两性发展的不平衡,也会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女性/未成年女性/老年女性,有可能受到双重歧视,面临双重压力,需要双重保障。因此,将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性别视角,从社会性别视野分析女性社会保障权利失落的的原因,有利于进一步为政府部门制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性别差异

1.从退休年龄看性别差异

我国现行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于1978年5月2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这两个法规规定了男女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表1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后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长,男女预期寿命的差别也越来越大。偏低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提高的人口预期寿命之间存在较大反差。目前的养老保险测算假定的领取年限仅为10年,而超过10年部分的养老金又从哪里来?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职业生涯相对缩短,女性比男性早退休影响晋升的机会,难以进入决策层,且导致缴费工资基数较同龄异性低;缴费时间短,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相对较少,使养老金随之减少;女性比男性早退休五年也意味着与工龄挂钩的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也会受到影响,出现了“学历越高,参加工作时间越短,退休金越少”的现象。

从社会性别角度来看我国的退休制度,属于积极差别对待政策,即正视男女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社会及生理差别,以及正视由此形成的妇女不利处境,从而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弱势的女性。但并不是所有的积极行动政策都可以有效地促进妇女发展,我国的退休制度属于积极差别对待政策中的过度保护政策,决策者意识到需要对妇女实施保护,但没有站在妇女的立场上来决策,反而实施有不利影响的保护,其制定的初衷是对妇女的照顾,一度被认为是保障妇女权益的象征。随着我国妇女就业形势的变化、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此项规定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它使同岗位同资历的女性养老保险金少于男性,临近退休年龄的女性竞争力明显下降,影响其晋升。我国的退休制度已经得到国际公认的性别歧视,违反了我国《宪法》的男女平等原则,不仅影响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也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而且阻碍我国履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的义务,进而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2.从社会保险看性别差异

目前有关调查显示,女性享受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比例为52.3%,比男性低7.9个百分点;女性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为41.8%,比男性低6.5个百分点;女性享受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为60.5%,比男性低5.4个百分点;女性工伤保险的比例为46.8%,比男性低5.4个百分点。⑨数据表明,女性的各项社会保险权利比例都低于男性,女性的社会保险权利的缺失情况严重。

在女性也能顶半边天的今天,女性对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女性社会保障的各项权利都低于男性,女性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从社会性别角度来看女性社会保险权利,属于消极的差别对待政策,也称为性别歧视政策,是决策者把不自觉的性别定势带入到决策中去,在实施中强化了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是决策者把传统男女观念带入到决策中“强化两性差别”的性别歧视问题。性别歧视使女性在社会公共资源占有上处于劣势,阻碍了女性的发展,并最终降低经济发展的速度。

3.从就业政策看性别差异

目前,女性的失业率高于男性。在城镇下岗、失业的洪流中,妇女首当其冲。1995~2000年,每4名在岗女职工就有一名下岗或分流。⑩中国城镇正在出现“妇女大裁员时代”,除了教育行业外(但该行业吸纳新增女性劳动力绝对数相当少),大都分行业属“妇女裁员型”,妇女是当今中国就业压力和竞争压力最大的人群,经受更普遍的冲击,是新的边缘人群的主体。(11)失业不仅使女性生活质量降低,更使她们陷入养老、医疗的困境。以下是2000年城镇人口男女失业率比较图,很明显女性在精力旺盛、工作经验丰富的时期失业率均高过男性。

图1 城镇人口失业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和数据(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

同时,女性在业率低于男性。全国妇联对比1990年和2000年两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的统计数据发现:城镇男女两性的在业率均有所下降,但女性下降的幅度更大,10年中下降了12.6个百分点,而男性下降8.5个百分点,相差4.1个百分点。(12)南京市统计局在2001年根据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比发现,女性在业率在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年龄组为15~24岁和45~49岁两个年龄组,10年分别下降了27.76和20.71百分点。(13)这些数据表明,相当一部分女性在他们“正当季”时过早地离开了工作岗位,而女性大量地失业不仅使他们收入减少,而且在医疗、住房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也同时受到损失。

另外,非正规就业的女性比例高于男性。依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3)》中的数据计算,城镇女性从业者中有63.7%为非正规就业,比男性高出14.2个百分点。(14)这些非正规就业者的报酬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长,经常加班,随时可能被解雇,更谈不上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

以上数据表明,在就业方面女性明显比男性处于被动地位,就业政策性别分析认为,男性适合领导、经济、管理、计算机、金融等工作,女性适合家政、美容美发、服务业、文秘、会计等工作;适合男性的工作,收入高并控制劳动过程,适合女性的工作,收入低或没有收入,是辅助性工作。社会将性别定位类型化,将男性定位为主导性高收入,女性则是辅助性低收入,而不考虑男女个体能力的真实情况,人们几乎很少从性别利益角度上和权利上来认识,而是往往视其为生理差别,成为一种性别文化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

(二)性别意识缺失的原因

由于受我国社会漫长父权传统的影响,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仍然影响着中国社会变化的方向和步伐,比如,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等等。(15)受以上观念的影响,就出现了这些现象:

1.人口性别比失衡。一些家庭偏好男孩的生育观念以及对女婴的忽视,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女婴死亡率较高,不仅直接影响女性的生存与发展,还会出现婚姻挤压问题,导致一系列的人口与社会后果,使我国的公共政策客观上忽视性别。

2.学历的性别差异。女孩都要出嫁,她们所受的教育只会让夫家人受益,所以一些家庭只供男孩读书,让女孩辍学去劳动挣钱供家用,造成女性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不仅形成人生起点上的性别差距,还在社会政策上形成偏差。

3.教育回报上的性别差异。一些招聘会上明确写着“只招男性”或“限男性”字样,有些单位对女性还加上身高、容貌等非职业条件。就业机会上的差异使在同等教育程度下,女性下岗失业率比男性高一些,尤其是在高中文化层次,女性的下岗失业率高出男性2.6%。(16)而从收入差异来看,如果单看女性收入中位值,可以说教育对收入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每一种教育程度下男性收入的中位值均高于女性。(17)

4.社会舆论误导性别定位。有些媒体的女性栏目热衷于教女性如何做贤妻良母、如何化妆美容,无意之中渗透着“美是女人最重要的,做贤妻良母是女人的主要角色”这样的观念,从而消磨女性对社会角色的关注和对知识智能的挖掘。(18)2000年妇女地位调查资料显示,有40%以上的人赞同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期望通过“嫁”来获取生活享受。另一方面,对事业成功女性进行一些不恰当、不全面的描写,渲染女性事业、家庭难以两全的紧张气氛,使不少女性对事业望而却步,也使得在公共政策的制定领域缺乏了女性的声音。

三、将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

上述分析表明,女性弱势群体和女性社会保障边缘化状况,都受到性别不平等意识的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只有实现性别的平等和公正,将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

(一)从立法上体现性别平等,将保护女性权利的法规制度纳入法律体系

中国在这个领域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众所周知的是,在1980年签署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简称《消歧公约》),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简称《妇女法》),这些都推动了中国性别平等。我国现有的保障性别平等的主要法律还有: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说,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从立法上体现性别平等,强化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中增加社会性别意识观念,将性别平等的理念融入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定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政策时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政策,做好各政策领域性别政策的衔接,促使社会性别意识从妇女领域向其他领域渗透。

(二)增加决策层中的女性决策者,提高妇女在社会保障决策方面的参与度

在我国的高层决策机构,女性尖端缺损,不能使女性性别利益的要求形成由上而下的政策影响力;在权力结构的内部,女性的总体比例均为10%以下,而且绝大多数是副职领导,在正职领导岗位上的女性不到1%。由于决策机构中女性的缺席,一方面容易导致女性群体利益边缘化,另一方面,决策者在对不同声音和利益权衡后,往往会牺牲女性的利益。因此,要改变社会普遍认可的性别规则,强调两大性别共同参与决策过程,增加决策层中女性决策者,使其作为女性利益的代言人提出女性的要求,反映女性的声音,对不利于女性的政策进行抵制。因此,在社会保障领域,亟须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在女性较集中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女性比例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村(居)民委员会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三)加强女性学/性别学的学科建设,以理论建设推动政策发展

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发展的性别视角,需要我国在理论研究方面进一步加强女性学/性别学学科建设,填补学科设置的缺位。占世界人口50%的女性人口,与男性人口一样,是人类社会的资源人口。女性学/性别学研究正在从社会学、人口学、文学等领域走向更多的学科领域,女性学/性别学学科将会在跨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成熟起来,形成独立学科。通过理论学术水平的提高,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的实践,将会在更高的层面上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朱莉·莫特斯,南希·弗劳尔斯,玛利凯·达特著,《妇女和儿童人权培训实用手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②http://baike.baidu.com/view/1050622 .htm.

③Bureau for Gender Equality,ILO: Gender A Partership of Equal,Geneva,2000,p.5.

④⑤http://www.chinavalue.net/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391852.

⑥(美)格伦斯基:《社会分层》,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

⑦沈奕斐:《被建构的女性:当代社会性别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9页。

⑧李银河:《两性关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6、29页。

⑨(12)(13)(14)(18)刘明辉:《女性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研究》,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第24页,第14页,第14页,第79页,第40页。

⑩(11)胡鞍钢:《谈我国就业形势》,《中国劳动》,2002年,第8页,第11页。

(15)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和数据(200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

(16)吕亚军:《欧盟家庭友好政策的性别视角分析》,《妇女丛书研究论丛》,2008年第1期。

(17)汪忠杰:《当下中国女性教育差异问题分析》,《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标签:;  ;  ;  ;  

性别视角下的社会保障政策缺失与发展对策_社会性别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