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项集中原理与N1VN2(NP)结构_n2论文

联系项居中原则与N1VN2(NP)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原则论文,结构论文,N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 引言

现代汉语中存在着一些有特殊语序的名词短语。定语小句修饰核心名词组成名词短语,一般情况下需要“的”的连接,可是存在一种不需“的”字连接的名词短语“N1+V+N2”结构(本文记作N1VN2(NP)结构),刘云、李晋霞(2002)曾经探讨过这类结构的来源及限制条件,认为V的动作性强弱,N1、N2的绝对及相对生命度都会影响这类结构的产生,但他们提出的这些限制条件出现了太多的反例。我们认为,语义限制和联系项居中原则共同促使了这类结构的形成。联系项居中原则是汉语发展过程中一项不容忽视的原则,包括汉语中结构助词“的”的源头和发展动因,无不跟它的联系项作用有关。关于汉语中结构助词的发展和联系项的关系,我们将另文探讨。

一 指称属性对N1VN2(NP)结构的限制

汉语中存在一类N1VN2(NP)结构,其中一些可以认为是从带有定语小句的NP结构转化而来,比如可以认为“服装加工企业”和“加工服装的企业”存在转化关系。音节数目等对N1VN2(NP)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但本文只从句法和语义出发来研究这种结构的制约因素,暂不考虑韵律因素。

1.1 V为双音节动词的N1VN2(NP)结构(以下简称为NP1)

刘云、李晋霞(2002)曾经论述过N1VN2(NP)的限制条件,认为N1与V要能构成动宾关系,V与N2能够构成偏正关系,要求V必须是动词性比较弱的动词,而单音节动词一般而言动词性都比较强,所以不能出现于这样的结构中。朱德熙(1985)、石定栩(2005)都认为“V+N”构成的NP结构要求 V的动作性不能太强,石定栩(2005)同时指出,这条规定并非不可违反。下面我们也会说明,N1VN2(NP)结构中,V也可以是单音节动词或动作性比较强的双音节动词,是这个结构的整体语义要求限制了一般情况下动词性强的动词不能进入这个结构,即便是进入这个结构的动作性强的动词,其动作性也会减弱。

刘、李(2002)同时指出,N1VN2(NP)结构中,N1、N2都是生命度较低的名词,但马上又指出出现了一些例外,他们的观察是有道理的,表明了这个结构的一种倾向性,但实际上名词的生命度高低都不会影响N1VN2(NP)的形成:

N1高N2低:总统选举方案军马饲养方法大熊猫保护计划

N1高N2高:博士生指导教师 贵宾陪同人员

N1低N2高:古籍整理专家南极考察队员

N1低N2低:污水处理系统服装加工企业科学研究能力

这类结构中N1一定得是V的论元,而N2可以是V的论元,比如“古籍整理专家”、“服装加工企业”,也可以不是V的论元,比如“军马饲养方法”、“科学研究能力”。

刘、李(2002)认为,N1VN2(NP)是由“VNl的N2”变来的,但是在N1VN2(NP)结构中,如果N2不是V的论元,中间仍然可以加上“的”,我们可以说“总统选举的方案”、“军马饲养的方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N2是V的论元,N1V和N2之间不能加“的”,比如不说“博士生指导的教师”、“南极考察的队员”、“服装加工的企业”。

从语义属性上来说,N1VN2(NP)结构中N1和N2都具有类指意义,N1VN2(NP)整体上是指一类(类指)的,而不是某一具体的事物/事件或个人,即不能表特指(specifie)意义:

饲养军马的老王——*军马饲养老王

饲养军马的方法——军马饲养方法

“饲养军马的老王”用“关系从句/限定成分+核心名词”的形式来表示某一特定的人,不能转换成N1VN2(NP)结构。表面看来,N1VN2(NP)的形成与N1、N2的生命度有关,它排斥高生命度的名词。实际上是N1VN2(NP)的指称意义(类指)决定了N1、N2的指称而非生命度限制。刘、李(2002)所谓的生命度高的名词不能出现,我们上文的例子已经证明只要指称意义符合(是类指名词),高生命度的名词同样可以出现于N1VN2(NP)结构中,这也就是刘、李所谓的例外。

下面我们将会证明,N1VN2(NP)结构是一个表示类指的名词性结构,正是它的类指语义限制了N1、 N2位置上名词形式的范围。

N1、N2位置排斥带量化成分(quantifier)和限定词(determiner)的名词形式,N1、N2位置上的名词形式不能带“一个”、“所有”等量化形式,也不能加“这”、“那”等限定词,除非这些量化形式和限定词修饰整个N1VN2(NP)结构或有别的解释:

熊猫保护计划——*所有熊猫保护计划——*熊猫保护所有计划

博士生指导教师——*一个博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一个教师

黄河治理工程——*这条河流治理工程——*河流治理这项工程

N1、N2位置同样都排斥人称代词:

赖昌星遣返方案——*他遣返方案

出现于N1、N2位置上的名词形式,基本上都是光杆名词形式,光杆名词形式的典型语义是表示类指的(刘丹青,2002b)。而人称代词、带量化短语和限定词的名词形式都是属于语言中表特指(specific)的成分,其意义和N1VN2(NP)结构的类指要求相矛盾,所以不能出现于N1、N2位置。但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N1位置并不排斥专名(proper names):

故宫修缮方案黄河治理工程

“神六”研制过程 本·拉登抓捕计划

南极考察队员 月球登陆计划

这些带有专名的N1VN2(NP)结构仍然表示类指意义,它们可以加量化成分或/和限定成分限定范围来表示特指意义,与一般光杆名词表现相同。“一系列故宫修缮方案”、“这几项黄河治理工程”、“三个南极考察队员”中的N1VN2(NP)结构与相应的一般光杆名词方案、工程、队员从指称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是表示一个类。但如果带有专名后由于人类的认知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整个N1VN2(NP)结构有了特指意义,表示某一特定的人或事物,这样的专名就不能出现于N1位置:

博士生指导教师——*张明指导教师(张明是一名博士生)专名和表类指的光杆名词短语语义上并不存在矛盾,Carlson(1977:413,442)就曾经指出,英语中主要表示类指意义的光杆复数名词形式(bareplural NPs)实际上就是一类事物的专名(proper names)。他指出,类指意义的光杆复数名词形式和专名有相似的语义表现,却和带限定成分和量化成分的名词性结构构成对立(Carlson,1977:442-455)。这一观察对汉语中指称问题的研究同样是有意义的。我们认为,具有类指意义的名词形式和专名具有一致性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它们都具有“整体:部分”(可以用整体来指称部分)的内在特征。指人、指物的专名可以看作是由一系列处于不同时间阶段上的某一个体构成,地点专名则可以看作由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个体构成。“童年的张三”和“老年的张三”都是“张三”,可以指着黄河的任何一个部分说“这是黄河”。同样,类指概念下的任何一个个体都可以用类指形式来指称,可以指着任何一只羊说“这是羊”。但带量化和限定成分的名词形式部分不能用整体来指称,“这些人”中的某一人不能用“这些人”来指称,同样“两个苹果”不能用来指称“两个苹果中的一个苹果”。

N1VN2(NP)结构中N2位置上不能是一个专名,因为“限定成分+专名”只能表示特指意义,比如上文所举例子“军马饲养老王”之类。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N1VN2(NP)结构是一个表达类指意义的名词性结构,要求N1、N2位置必须是表达类指意义的光杆名词形式或者和类指特征不矛盾的专名,但整个结构的意义必须是表示类指的。带量化成分和限定成分的名词性结构指称一个或一些人或事物,它们所具有的特指意义与结构的类指意义的语义要求是天然矛盾的,所以它们不能出现于N1、N2位置。刘、李(2002)认为生命度因素对 N1、N2位置上名词的出现有影响,这一观察是有意义的,有特指意义的人称代词和能让整个结构失去类指意义的专名在生命度等级序列中都处于很高的层级上。但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生命度不是控制N1、N2位置上词语出现的决定因素,类指语义的要求才是真正的制约条件。

有时N1VN2(NP)可以表示现场性较强的特指意义,即使这样,N1、N2也常以光杆形式出现,比如“证件遗失声明”、“车辆丢失现场”,只是现场指示作用使N1VN2(NP)有了特指意义,这种特指意义只能说是由语境所赋予的。

刘、李(2002)也认为,出现于N2位置的大多是人员、集体、方法、思想等抽象名词。这是因为,抽象名词一般不存在特指情况,和类指特征是最契合的。正因此,当N1VN2(NP)中的N1、N2都是生命度低的抽象名词时,N1VN2(NP)的组合是最自由的。

1.2 V为单音节动词的N1VN2(NP)结构

V为单音节的N1VN2(NP)结构在食品名称中大量出现,比如“肉夹馍、葱花炒鸡蛋、刀削面”等。

1.2.1 “肉夹馍、鸡蛋灌饼”这类V为单音节动词的N1VN2(NP)结构与V为双音节的N1VN2(NP)结构类似,都可以转换成“VN1的N2”结构,N1是V的受事论元,可以转换成动宾结构。然而这类结构中 VN2无法组成偏正结构。说明VN2是偏正结构也不是此类N1VN2(NP)形成的必要条件。这类结构以下简称为NP2。

“肉夹馍”类N1VN2(NP)结构是一种食品名称,相应的“VN1的N2”,可以看作是对这种食品的解释:

肉夹馍——夹肉的馍

鸡蛋灌饼——灌鸡蛋的饼

1.2.2另有一种N1VN2(NP)结构,无法与“VN1的N2”相互转换,也无法用它加以解释。这类N1VN2 (NP)结构,我们称之为NP3,N1和N2都是V的受事论元:

香菇焖鸡块——*焖香菇的鸡块——焖香菇和鸡块

冬瓜炖排骨——*炖排骨的冬瓜——炖排骨和冬瓜

西芹炒百合——*炒西芹的百合——炒西芹和百合

1.2.3“刀削面、砂锅炖豆腐”这类V为单音节的结构不同于NP3,N1不是V的论元,N2是V的受事论元,它的转换和解释也不同于前面各项N1VN2(NP)结构,我们称之为NP4:

刀削面——*削刀的面——*削刀和面——(用)刀削的面

红酒炖排骨——*炖红酒的排骨——*炖红酒和排骨——(用)红酒炖的排骨

1.3 N1VN2(NP)结构的命名性与类指意义

上文所提到的四种N1VN2(NP)结构的形成,都与称谓性有着直接联系。Chao(1956:218)观察到,领属结构“我的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描写性短语”(descriptive phrase),而“我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指称性称名”(designative term)。邢福义(1994)更明确指出,“军马饲养方法”这类结构的用途是“造名”,整个儿表示一个特定的名目,并将这类结构命名为“NVN造名结构”。张敏(1998:236-237)总结各家观点指出,在汉语的名词词组中,带“的”与不带存在很大差别,不带“的”的词组称谓性强,带“的”的词组称谓性弱,陆丙甫(2003)也指出,带“的”的名词性结构描写性强而区别性、指称性弱。张敏(1998:237)指出,称谓性是指能构成一个类名去称谓某个或某类事物的定中结构的属性,不带“的”的DN(定语+名词)的称谓性其实可以称为一种“可命名性”,即用DN的语言形式给某一类事物赋予一个类名,其作用就像一个表类指的单个名词。这与上文我们提到的N1VN2(NP)结构的语义特征是相吻合的。因此,N1VN2(NP)结构的形成,正是由于语义上要求一个表达强称谓性和命名性的结构,这样的结构中“的”字是不能出现的。下文我们会指出,汉语中的“的”实际上起中介作用,语义的积淀造成了汉语中带“的”的名词短语具有了一定的格式意义,即称谓性很弱而描写性很强,如果语义上要求一个名词性结构表达强称谓性,“的”就不能出现,介接的作用(联系项作用)就无从表达,语言中会采用新的调控方式,寻找新的连接手段。语义上的要求促使句法上产生了新的调控手段,使得动词成为新的联系项,N1VN2(NP)结构是语义驱动的句法移位的结果。

上文所提到的四类N1VN2(NP)结构,第2、3、4类都是菜名,都是称谓性、命名性很强的类名,后面是可以加“这种菜”来复指的,表明它们典型的类指特征。第1类是普通名词短语,这类名词短语也具有类指属性,排斥有特指意义的名词出现在N1、N2位置,只不过由于出现在核心N2位置上的大多是类指意义很强的抽象名词,一般没有上位词,所以不能用“这种N”来复指,但N2有上位词的结构就可以:

(1)污水处理系统这种设备是工厂必需的。

从指称意义上说,NP1代表一种全量,这也是类指意义的属性之一(刘丹青,2002b)。

N1和N2位置上如果不是带限定性成分的名词性结构((指)(数)(量)十名),“VN1的N2”也可以表示类指,而N1VN2(NP)结构语义上要求表示类指,排斥限定性词语进入这个结构。只有表类指的“VN1的N2”结构才能转换成N1VN2(NP)结构,这一点上文已经有所论述。同表类指,N1VN2(NP)结构命名性/称谓性强,更适于作为一个整体对一类事物进行命名,而VN1的N2(NP)结构中“VNI”往往起描述、限制核心名词的作用,这种结构更强调和凸显修饰关系。

二 联系项居中原则与N1VN2(NP)结构的形成

2.1 我们认为,N1VN2(NP)结构的形成,来源于语义驱动的句法移位,受制于联系项居中原则的作用。

Dik(1983:274)指出,介词(adposition,包括前置词[preposition]和后置词[postposition])、名词后缀、从句标记(标句词)是句子或短语平面的联系项,联系项一般而言总是跟它所联系的其中一个成分关系更加密切一些,这个成分Dik称之为直接联系成分(immediate relatum),联系项的位置一般遵循两个原则:

A.联系项总是位于被联系成分的外围,也就是说,联系项总是和其中一个被联系成分构成一个结构的两个直接成分,而一般不会进入被联系成分的内部。

B.联系项总是位于两个被联系成分之间。

结构助词“的”“地”“得”正是属于比较典型的联系项,“的”的联系项作用,唐正大(2005)已有说明。我们认为,NP1-NP4结构的形成也正是因为有联系项居中原则的推动。

在语序类型上,从动宾、介宾的角度来看,汉语是属于核心居前的语言,从名词和其修饰语的相对语序来说,又属于核心居后的语言。在“NP(VP)的N”结构中,“的”作为联系项连接修饰语和核心名词,与前面的修饰性成分构成直接成分。传统的中国语法学界称“的”为介接性词语(张敏,1998:232),其实也就是着眼于它的联系项功能。“的”的一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表示领属关系,从语言共性的角度来看, Rijkhoff(2002:198-199)把在领属结构中起介引作用的功能词称为possessive preposition,其名称和实质都和传统对“的”的分析是一致的。自朱德熙起,称汉语中的“的”为附缀性成分,这和把它看作介接性成分并不矛盾。联系项也有前置与后置之分,如日语中表并列关系的联系项就是后置的,而汉语中的“和”则是前置的(刘丹青,2002a),但是“的”是后置的,后置的成分容易缀化,所以把介接作用的“的”看作附缀性成分也是很自然的。

2.2 在能与N1VN2互相转化的“VN1的N2”结构中,VN1属于定语小句,“的”起连接小句和核心名词的联系项作用。当语义要求凸显短语的称谓性时,“的”字不能出现,这样小句和核心之间缺乏联系项的连接,受语义的驱动,就会在词语内部寻找新的联系项,而V是最适合充当联系项的,这样就形成了N1VN2结构。当V和N2不具有论元关系时,N1VN2结构之间又可以插入“的”,构成联系项复叠的情况,插入“的”之后的N1VN2结构和普通的“的”字结构一样,仍然具有很强的类指性,但和相应的不带“的”结构相比,称谓性(或叫命名性)比较弱:

(2)语言研究的能力很重要。

(3)总统选举的方案已经提出很多了。

(4)歇后语使用的范围很广。

但当V和N2存在论元关系时,N1VN2结构中不能加入“的”。这个问题我们尝试从定语性的小句修饰语是否为关系从句这个角度加以分析。刘丹青(2005b)指出,并非所有做定语的从句都是关系从句,假如被从句修饰的中心语在从句中没有同指的空位或代词,这个从句就不是关系从句,而是同一性定语,比如“计划”。N2作为V的论元,也就是说,N2在修饰性的小句中留有一个空位,修饰性的小句是关系从句:

古籍整理专家——整理古籍的专家;

汽车修理工人——修理汽车的工人;

此类的N1VN2(NP)结构由关系从句做修饰语的“VN1的N2(NP)”结构转换而来,所以N1V也可以看作一个关系从句,这类关系从句的作用就是限制核心的语义,与核心之间有较近的概念距离。当由于语义限制V代替“的”成为关系从句和核心之间的联系项时,便不允许其他联系项的插入。而当N2不是V的论元时,“VN1的N2(NP)”结构中VN1不是关系从句,相应的N1VN2(NP)结构中N1V也不必看作是关系从句做修饰语,而可看作同一性定语。同一性定语和核心同指,起说明核心的作用,与关系从句相比,与核心之间存在较远的概念距离,所以在v充当联系项之后,仍有可能安插进新的联系项:

汽车修理技术——修理汽车的技术——汽车修理的技术

“句法距离反映概念距离”(Haiman,1983,转引自张敏,1998:222),句法上的不同表现显示了N1V与核心 N2之间不同的紧密度,显示了区分同一性定语小句和关系从句的必要性。

动词的非论元也可以被关系化,只是采用介词结构在小句中留下了同指成分,比如英语中的the way by which I solved that problem之类的结构,被提取的核心成分以介词宾语的形式在关系从句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与核心形成同指关系,从而保证了关系从句的形成。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小句中成分和核心没有同指关系的修饰性小句(同一性定语小句)至少不能称作严格意义的关系从句,“研究语言的方法”和“用来研究语言的方”是有区别的,并且这种同一性定语小句和一般关系从句的区别在语言的其他句法环境中得到了体现。

2.3 NP3和NP4类结构,因为不能与“VN1的N2”结构互换,所以不能用上面的原理进行解释。 NP3从意义上来看,只能说是来自“VN1和N2”。比如“冬瓜炖排骨”只能认为来自“炖冬瓜和排骨”、“霉干菜烧肉”只能认为是“烧霉干菜和肉”。汉语中“VN”序列的理解因素比较复杂,可以是定中关系,比如“遗失声明”;大多是动宾关系,比如“看书”;还可以是歧义,比如“参考文件”。但是如果N是一个复杂 NP,不管这个NP内部存在何种关系,VN只能被理解为动宾结构,也就是说,当可以理解为偏正关系的 VN中V与N存在动作——受事关系时,对N有严格限制,即N只能是一个基本层次范畴上的光杆类指名词形式,而不能是数量结构、限定结构或其他形式的复合词组:

歧义—— 动宾—— 动宾——动宾——动宾

烤红薯烤一只红薯烤红薯和白薯烤大红薯烤香甜的红薯

当“炖冬瓜和排骨”这样具有复杂关系的词组要显示出具有类指意义的指称特征,只好舍弃只能构成动宾关系的“VN1和N2”结构,而由V占据联系项“和”的位置。一方面可以说,V充当了N1和N2的联系项;另一方面,从形成的N1VN2结构这个结果来看,VN2可以组成偏正结构,而N1被排除出这个 NP之外了,所以,N1位置的成分,一般是在菜名中不太重要的,不被强调的成分。这个结果我们可以看作是V代替了“和”,移到了N1和N2的中间,也可以看作是N1移到了外围后,“和”消失,V正好充当了联系项。

刘丹青先生(个人交流)指出,除受到联系项居中原则的作用外,“核心靠拢”的原则(The principle of head proximity)对N1VN2(NP)结构的形成应该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核心靠近原则是Dik(1997:402)提出的一项重要的语序原则,后来他的学生Rijhoff对此原则进行了阐发,把它表述为:一个下级范域(subordi nate domain)中核心成分的优先位置是靠近上级范域(superordinate domain)的核心成分的位置(Rijkhoff,2002:264)。当“VN1的N2”结构由于语义需要,作为修饰语“VN1的”结构核心的“的”隐去之后,剩余的“VN1N2”已不再能遵循核心靠拢的原则,动词V作为定语小句的核心(下级/从属范域中新的核心)倾向于和作为NP核心的核心名词靠拢。而“VN1N2”结构中N1与N2为并列关系,这样的语义表达要想形成一个具有类指意义的NP结构,即以N1和/或N2为核心,最恰当的表达方式就是V居于N1与N2之间,N1VN2(NP)结构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核心靠拢原则。核心靠拢的原则和联系项居中原则起合力作用,共同促进了N1VN2(NP)结构的形成。

陆丙甫先生(个人交流)指出,前紧后松(从属语在前与核心结合紧密,从属语在后与核心结合较松)的类型学原则(陆丙甫,2003)(注:唐正大(2005)也指出,和后置相比,关系从句前置具有和核心更加密切的关系,这可作为前紧后松原则的另外一个佐证。)在N1VN2(NP)结构的形成过程中也起了积极作用。在OVN中,OV和 (OV)N都是紧结构。如果用VON,那么VO是松结构,而整个(VO)N是紧结构,紧套松的结构可能是语言中比较排斥的结构。

汉语中,动词前面的名词可以在介词的帮助下或者独立充当VP的修饰性成分,即充当状语,比如“电话联系”,古汉语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结构,比如“人立”。在这种结构的类比作用下,NP3中的N1就可以被理解为一个附着成分,其次要性更加突出,所以N1甚至可以被看作是省略了介词的状语成分,比如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解释:

葱花炒鸡蛋——用葱花炒的鸡蛋

蛋炒饭——用鸡蛋炒的饭

NP3中N1和N2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例如在“黄瓜拌蛰皮”中,“黄瓜”为配菜,“蛰皮拌黄瓜”则“蛰皮”为配菜。有时未必以量的多少来作为衡量重要性的标准,在菜名中往往把想要突出的材料放在 N2位置,比如“冬瓜炖排骨”。

NP4中,N1是表示工具等旁格意义的名词,可以看作前面省略了介词,N1不是V的论元,N2是V的论元:

刀削面——(用)刀削的面

油煎鸡蛋——(用)油煎的鸡蛋

红酒炖排骨——(用)红酒炖的排骨

这种结构中,V和“的”都具备充当联系项的资格,所以当语义上的类指要求限制“的”的出现时,“炖”就可以直接充当联系项了,但当动词受介词词组(PP)修饰时,动词的动作性很强,所以“PP+V+N”容易被理解为“状+动+宾”结构,例如“用油煎鸡蛋”,就很难像“油煎鸡蛋”一样理解为一个名词性结构。而动词性强的动词不具备充当联系项的资格,下文我们将会指出,处于联系项位置的动词,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动词的典型特征,所以PP中的前置词脱落。NP4格式中的“水煮”、“刀削”等与“清蒸”、“红烧”、“滑炒”等典型的方式状语已经类似。

N1VN2(NP)格式中的NP3、NP4都是称谓性很强的类指格式,要求N1和N2都是类指的光杆名词,V居于两联系项之间,可与N2组成直接成分,而N1更倾向于被看作一个外围成分,起一种修饰的作用。

食品名称另有一种“主动宾”型构成方式,如“烧饼夹油条”、“烙饼卷大葱”之类,这种结构也是 N1VN2(NP)结构,自然不违背联系项居中的原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三 动词的联系项作用

在N1VN2(NP)结构中,联系项是由动词充当的,刘丹青先生曾提出一例(个人交流),证明某些动词和“的”一样,可以代替“的”起联系项作用:

姓张的女孩~张姓女孩~*姓张女孩

我们认为,语言中充当联系项的成分,都是属于词类特征不明显的成分,也就是属于一类词中不典型的成分(关于联系项的性质,我们将另文探讨)。动词的典型语义是表示动作,大部分单音节动词和很多双音节动词都是动作性很强的典型动词,所以这类动词不能出现在N1VN2(NP)结构中充当联系项,我们上文已有例子说明了这一点,下面的例子同样能证明动词动作性的强弱对它充当联系项的影响:

a.VN1N2

b.N1VN2

c.VN1N2

养马场 ——军马饲养基地——*饲养军马基地

制衣厂 ——服装加工企业——*加工服装企业

割草机 ——小麦收割机 ——*收割小麦机

获奖者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得五一劳动奖章者

如果我们假定双音节动词的动作性弱于同义的单音节动词,联系项的性质能更好地解释上述a与b的对立。“养”“割”之类词语与同义的双音节词语“饲养”“收割”等相比,由于动作性过强而无法充当联系项。上文指出,单音节动词“姓”可以代替“的”起联系项作用,而“姓”属于不典型的动词,一般把它和“是”划归一类,称为系动词或属性动词,这正好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作为联系项的动词具有非典型性。

a和c都同时违背了联系项居中和核心靠拢的双重原则,同为VN1N2结构,为什么a能成立而c不能?陆丙甫先生(个人交流)提出了一个可信的解释,他指出,在这个问题上,音节等韵律方面的限制是最主要的因素,其他因素是次要的。N1为单音节时VN1N2中的V和N2之间只隔一个音节(并且V与N1还在一个音步内),距离还不很远,这种无标记语序的VO直接作定语对核心靠近原则的违背并不明显。

我们认为N1VN2(NP)结构中的V作为联系项是词类特征不典型的成分,并且认为单音节动词由于其动作性强而无法出现于这种结构,但这个限制可以被违背,一些动作性比较强的单音节动词(与“姓”等不表动作的动词不同)仍然可以出现于N1VN2(NP)结构,比如“肉夹馍”、“冬瓜炖排骨”等。如果我们说一旦典型动词作为联系项就削弱了典型性,势必有循环论证的嫌疑,而且引出另一问题:为什么其他动作性强的动词不可以削弱典型性用于联系项?考虑到动词性强的单音节动词用作联系项主要出现于食品名称,我们只能说,这些可以做联系项的单音节动词只是表明一种状态而不再强调动作:比如“肉夹馍”中的“夹”只是表明一种状态而忽略“夹”的动作,也就是说,“割草机”之类结构中修饰性成分“割草”隐含着施事者“人”,其实就是“人割草的机器”,有了施事者的参与,一般是强调动词的动作性的,而不考虑施事者因素,整个事件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属性事件,动词的动作性有可能被抑止,如“肉夹馍”和“韭菜炒鸡蛋”中,动词的施事者被忽略,也可以认为动词的动作性被暂时抑制了。这里我们认为同一个动词在不同的环境中凸显了不同的语义特征,然而更确切的解释需要进一步探讨。

同时通过上文第4行的例子我们似乎觉得,N2作为现代汉语中的不成词语素对VN1N2(NP)结构的构成有积极的影响。

动词充当联系项的另一表现是,从句前置的SOV语言在构造关系从句结构时,往往在关系从句和核心名词之间不采用任何具有形态句法特征的联系项(唐正大,2005),这种verb-final的语言在关系从句修饰核心名词时,小句动词自然而然充当了修饰语和核心名词之间的联系项。而SVO语言构造关系从句时,当修饰语居于核心之后,而提取的成分正好是主语时,动词就直接紧邻动词充当联系项了,如古汉语中“者”字结构居于名词之后时:

此类结构可以认为和“者”字结构一样,一般是提取主语,由动词兼任了修饰语和核心词之间的联系项,但如果认为这里的动词充当联系项,我们就必须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即这里的动词是否也是不具有典型动词特征的动词,这些动词可以加状语,比如介词短语或能愿动词,也可以自由带宾语,与核心被提取前的结构相比,动词的动作性并没有发生变化。我们在考察中发现,这样的句子中似乎核心之后动词或动词短语之前往往可以加动词“有”字,“有”属于不典型的动词,起的主要作用就是连接作用,也就是充当联系项,基本上符合我们认为的联系项属不典型成分的预期,但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者”“的”这里可以认为是标记从属语的小句标记。

SOV这种动词居末的语言,如果关系从句又前置,由于动词永远位于句末,构造关系从句时形成这样的结构:N1、N2…NnVN,核心名词和动词不会被认为是同一个小句中的成分。但汉语“SVO者/的”结构在从句标记“者/的”出现之前,“SVO”很容易被视为主谓宾结构,因此需要重新理解,增加了理解的负担,所以这种结构的出现频率不高,古代汉语中这样的结构在一般文体中还存在,现代汉语中它的应用受到了更大的限制。

汉语中的“的”,传统语法就称之为介接词。古汉语中的结构助词“之”,也曾被称为“介词”(王力, 1990)、介字(马建忠,1898:246)。黎锦熙(1924:159)认为“的”是一个后附介词,他称为“领摄介词”,钱乃荣 (2001:182)沿袭传统语法的观点,称“的”为后置介词。唐正大(2005)从功能角度,认为“的”可以称为联系核心和修饰语的联系项。

汉语中的“的”最主要的功能,是作为结构助词,也就是用于修饰语和其核心词之间,起连接作用,也就是说,“的”的主要功能就是充当联系项。而“和”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起连接作用,它被称为“连词”,连接两个并列的结构成分。作为典型的联系项的“的”或“和”由于语义的原因(上文已经做过解释)不能出现之后,结构中要求新的联系项,而动词恰好符合这个条件,所以联系项居中原则就起了作用,形成了较有特色的N1VN2(NP)结构。联系项原则在汉语中是“顺者昌”的一条原则,而并非是“逆者亡”(注: “顺者昌、逆者亡”的比喻引自唐正大(2005)。)的,也就是说,在某些条件下它可以被违背。

动词的联系项作用不仅仅存在于汉语中,N1VN2(NP)结构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结构。在英语这类有形态的语言中也存在N1VN2(NP)结构,但是V必须以分词形式出现,比如head-driven phrase、object-ori- ented system、place-denoting noun,这些N1VN2(NP)结构也都表达了类指意义,其中N1V结构可以看作是关系从句的前置,标示分词的后缀-ing或-ed是必需的,我们可以认为它们的作用就是减弱了V的动词性以便使动词和联系项that一样成为新的联系项。同时由于客观上起了联系作用,这些减弱动词的动词性的后缀也可以被称为联系项(Dik,1983),那么也可以认为N1V是一种语序特殊的关系从句。(注:蒙刘丹青先生告知,Comrie和Smith(1977)将非限定式小句列为调查对象,分词短语等被看作非限定式小句下面的小类,关于非限定式小句,详见刘丹青(2005b)。)

关于联系项是词类特征不明显的成分,方梅(2004)提供了另一类型的一个证明,她指出了汉语口语中的一类后置关系从句:

(8)你站在大街上总能看见那种不管不顾的人,他看见红灯就跟不认得似的,照直往前骑,你当警察要爱生气得气死。

方梅认为,句中的“他”是一个关系化标记,不同于典型的三身代词。这个不典型的“他”就是一个起连接核心和关系从句作用的联系项。

四 余论

联系项居中原则是一项重要的语序原则,然而它在各种语言中的作用力并非是同样大的,即使在同一语言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它的作用力也有差异。它不是一种语言的语序的决定因素,实际上,应该没有任何一项原则可以独立决定一种语言的语序。“语言成分的线性排列是多个语序原则互相作用的结果,它们的作用力可能相反,也可能一致”,Rijkhoff(2002:239)的这句话或许能为我们的语序研究提供一个借鉴。

N1VN2(NP)结构可以看作一个复合词,如“肉夹馍”等,但从它的内部结构上来说,与关系从句结构的关系更为密切。我们似乎可以把N1VN2(NP)结构看作一种构式,有典型的语义特征,N1、N2为表类指的名词,V为特征不明显的动词,整个结构表示一种类指意义,这可以用来解释很多不可说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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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在语料的搜集过程中还发现了极少例外,比如“邓小平同志遗体火化仪式”,整个N1VN2(NP)结构有特指意义,这样的结构不太多,但是足以使我们思考例外的原因。陆丙甫先生指出(个人交流),这样的结构大概可以分析成“邓小平同志”修饰整个“遗体火化仪式”,因为这里“邓小平同志”是指别性很强的定语(领属语),领属语往往可省略“的”(陆丙甫,2005),我们认为这是目前来说对这类例外最好的解释,但是上例中,“小王”同样可以看作领属语,为什么整个结构不能成立?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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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项集中原理与N1VN2(NP)结构_n2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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