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视角下的公共危机类型分析_风险社会论文

风险社会视域下公共危机的类型学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危机论文,风险论文,类型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10)06-0010-06

在进行内涵界定和学理定位的基础上,确认公共危机的基本类型是规范危机研究、科学管理危机的关键一环。当代中国正因剧烈的社会变迁而步入风险社会,社会转型的复杂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将公共危机的类型学考量置于风险社会的宏大叙事之下,实质上是为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寻找一个更加广阔的依附背景,有利于更加全面地把握公共危机生成的深层诱因,进一步了解危机、认识危机,最终化解危机。

一、多重视角:风险语境下公共危机多样性的理论基础

传统的工业社会之所以与我们渐行渐远,根本上就在于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危机逐渐常态化的世界。恰如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所言:“危险成为超国界的存在,成为带有一种新型的社会和政治动力的非阶级化的全球性危险。”[1](7)一个又一个危机事件生成于这个布满时代病症的风险社会,进一步解构了传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同时,又反过来论证了世界风险社会的趋势已是不可逆转。从理论上讲,“为什么会有危机”这个命题已经不仅是被充分证明,而且已经是被过度证明的了。接下来,“为什么会有如此多样的危机”是理应得到进一步追问的课题。从内在机理上讲,理论基础的“多样性”引发了危机划分标准的“多样性”,最终导致各种各样公共危机类别的出现。

(一)源自社会燃烧理论的视角

社会系统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其中交织着有序与无序、量变与质变、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复杂斗争。社会燃烧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公共危机的生成实际上是社会系统由有序走向无序、从初始量变转为后来质变、最终丧失确定性的嬗变过程。对比自然界的燃烧现象,社会燃烧的过程具有一定的类似性,但同时其发展演变更加复杂多变。在社会风险频增的时代境遇下,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程度进一步提升。

从历史上看,社会燃烧理论放到人类前工业社会和传统工业社会时期也可以适用。事实证明,这两个时期也确实存在着危机状态,但不同之处在于其发生的概率和频度远远低于处于风险社会的当下。从内在机理上讲,两个历史时期社会燃烧的程度不同恰恰是其出现风险差异性的根源所在。在前工业社会和传统工业社会,因其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社会燃烧的强度较低、速率较缓,因而危机只能说是“偶发”,且类别比较单一。而在当下的风险社会境遇下,如同19世纪的等级制世界观和宗教世界观遭到了解神秘化一样,“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对古典工业社会的科学和技术的理解之中,也发生在工作、闲暇、家庭和性的存在模式之中。处在工业社会道路上的现代化,正在为一种对工业社会原理进行的现代化所代替,这是时至今日仍在使用的任何理论方案和政治医书所没有提供的”[1](3),也就是说,风险语境下的社会燃烧失去了用以“灭火”的主要稳定性结构,其强度和速率不断提升,各种各样的公共危机也就纷至沓来。

(二)源自“熵”增效应的视角

熵(entropy),是自然科学领域内的一个重要物理学概念,与热力学、系统论、信息论等紧密相关,指的是无序性、紊乱性和不确定性。热力学定律指出,能量虽具有守恒性和转化性,但它只能不可逆转地沿着一个方向转化,即从可利用到不可利用、从有效状态到无效状态的转化。熵,就是指这种不能再被有效利用、不能再作转化的能量之总和。因此,“熵”是无序的量度,“熵”过程就是系统的紊乱程度增加的过程。系统论和信息论用“熵”的概念表示系统的紊乱程度并定义信息量,认为系统越无序,熵就越大,系统越有序,熵就越小;系统获得信息量越大,熵就越少,信息量越小,熵就越大。系统的有序性和信息量的大小,与“熵”的增减呈反效应。

在风险语境下,公共危机的生成与“熵”的概念密切相关,其过程实质上是风险蔓延和系统“熵”增到一定程度,在某一突发事件“助燃”下的必然产物。其动态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风险语境下从系统“熵”增到公共危机的一般性动态模型

由于社会风险和系统“熵”的纷繁复杂及其多样性,最终决定了公共危机自身的多样性。因此,这一动态模型可以被用来广泛解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所引发的公共危机。

(三)源自契约异化观点的视角

作为西方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理论,契约论主要用契约关系来解释社会和国家的起源。将这一理论视角引入对公共危机类型的解读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从根本上讲,人类文明的发展就是一个契约化的过程,其中包括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人与物(传统的说法是自然)契约关系的订立和人与人(传统的说法是社会)契约关系的订立。当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达到充分平衡和完全和谐时,整个社会处于“理论意义上”的绝对稳定状态。在风险语境下,公共危机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异化的状态。当社会出现任何背离上述两大契约关系的风险因素,都会使得固有契约逐渐异化,当这种异化的量与质积累到一定程度,在某一“催化剂”的煽动下,就会引爆“导火线”,促成公共危机的生成。

循此路径,公共危机的两大类型在这里展开:人与物契约关系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各类自然灾害;人与人契约关系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各类人为危机。各类人为危机要靠人类自己负责和解决,这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一样,即使人为危机本身非常复杂多样。主要问题是,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代境遇下,自然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已经被逐渐消解,“自然不再能被放在社会之外理解,社会也不再能被放在自然之外理解”[1](9)。贝克给我们的启示是,自然危机的发生与解决已经一刻也不能脱离人和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契约维系、和谐相处并不取决于自然而是取决于人自身;人与自然之间的契约修复、危机解决也不再主要依靠自然的自我修复,而主要在于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方式,以及人类对待“征服”自然问题上的反思程度。

二、不同标准:公共危机的一般分类、划分方法及其总体评述

纵观学术界,关于公共危机的类别划分众说纷纭。不同的学者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公共危机的类型作了不同的划分。这些呈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公共危机类别过于庞杂,急需从学理上进行逻辑梳理和总体评述。

(一)一般性学理分类

资料显示,西方学者对公共危机的一般类型作了较早较有系统性的学术划分。安·伯恩(Ajren Boin)将危机分为“急性危机”(Instant Crisis)与“慢性危机”(Creeping Crisis);灾害社会学研究的集大成者L·克兰特里(Enrico L.Quarantelli)从公共危机情境中的主体态度角度将危机划分为“一致性危机”(Consensus Types of Crises)和“分歧性危机”(Dissensus Types of Crises)两类(1977),[2](23-49)前者是指公共危机中的各个相关者具有共同利益要求,如自然灾害、大型灾难事故等,后者则是指危机状态中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博弈主体,如战争、革命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

在国内学界,胡宁生(1998)在其主编的《中国政府形象战略》一书中对危机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分类:按动因性质分为自然危机和人为危机;按影响时空范围分为国际危机、国内危机、组织危机;按主要成因及涉及范围分为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价值危机等;按所采取的手段分为和平方式的冲突方式和暴力性的流血冲突方式;另外还分为特殊状态的危机,如核危机与非核危机等。[3](1173-1177)危机管理专家薛澜(2003)在分析危机产生的诱因基础上,将国内危机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型、利益失衡型、权力异化型、意识冲突型、国际关系型等,如表1所示。

学者杨冠琼(2003)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将危机性事件划分为政治性的危机事件、宏观经济性的危机事件、社会性的危机事件、生产性的危机事件和自然性危机事件。[5]刘刚(2004)根据危机发生和终结的速度,转引罗森塔尔的观点,将危机分为龙卷风型危机、腹泻型危机、长投影型危机和文火型危机等四类。[6](17-18)学者胡百精(2006)从契约平衡角度,在考察内外部三个变量的基础上,认为所有组织危机皆可归为三类:环境要素变异引发的危机、沟通关系变异引发的危机和利益关系变异引发的危机。[7](6-7)

由于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都具有一定的紧急性、危害性和突发性,两个概念在很多情形下被相互通用。因此以突发性事件的类型划分作为参照,对公共危机类型学的研究具有借鉴价值。全国人大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共四大类。

(二)基于方法论意义上的分类思路

基于方法论意义上对公共危机进行学理划分,应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实质相互统一,二是范畴上具完备性,三是相互间具互斥性,四是对分类有指导性,五是各层级有差别性。在国外,危机管理领域的著名学者乌里尔·罗森塔尔(Uriel Rosenthal)和亚历山大·柯兹敏(Alexander Kouzmin)提出了两个危机归类的基本方法(1997):一类是基于危机影响的领域,另一类是基于危机参与者的态度。[4](34)危机影响的领域除了考虑空间范围因素包含个别组织的、当地的、区域性的、国内的以及国际的公共危机划分向度以外,还因危机威胁的基本领域有社会基本架构型危机(包括社会性的、组织性的和政治性的危机等)和文化价值规范型危机(包括信仰危机、精神危机和价值危机等)之分;危机参与者的态度基本上会出现两种分歧,即在危机中当事各方对局势、后果与对策上或一致或冲突,这方面,实际上已有国外学者斯塔林斯等(Stallings R.A.,Schepart C.B.,1990)将公共危机划分为“一致性危机”(Solidarity Crises)和“冲突型危机”(Conflict Crises),与前述L·克兰特里的划分基本一致。[8]

在国内,《中国政府形象战略》一书提出了综合标准的划分思路,选取危机状态和复杂程度、性质以及控制的可能性等指标,将公共危机划分为两大类:结构良好的危机状态和结构不良的危机状态。[3](1173-1177)结构良好型公共危机在性质上一般不会危及核心价值和根本原则,具有规模较小、积累周期较短、冲击性较弱和控制难度较低等特征;而结构不良型公共危机则与之相反。薛澜在前述对公共危机进行一般性学术分类的基础上,又对2003年以前国内外学者的分类研究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深入概述,最终得出结论:“对于危机的分类研究,并不是形成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为动态、深入地看待危机的发生、演变过程提供较为清晰的考量框架。”[4](36)童星、张海波等从社会风险到公共危机的整合研究框架出发,将公共危机大致分为社会结构型公共危机(如贫富差距、东西差距、城乡差距等)、生态科技型公共危机(如环境污染、气象灾难、网络瘫痪等)和体制政策型公共危机(如大学生失业、农民失地、房地产泡沫等)三类,并将后两类列为当前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对象。[9](151)

基于公共危机种类的各种划分标准的讨论,可以作如下评述:其一,国外学者对危机类型的学术解读走在前端,且大多被纳入危机含义的研究视角;其二,国内学界对公共危机的学术分类大多在2003年,这一年因“非典”爆发而被视为我国危机管理研究“系统化学术话语构建的起始之年”[10];其三,很多研究并没有严格区分公共危机与非公共危机,而是统称“危机”或“危机(性)事件”,即使它们绝大多数指向的是公共危机;其四,虽然划分标准迥异,但所有标准基本上都可以归纳为按照生成诱因和涉及范围这两个向度,其中按照公共危机的生成诱因标准划分多有涉及;其五,在自然危机和人为危机两大基本类型中,前者被明确指向自然灾害,歧义丛生的划分在于对人为危机的分类,对人为危机划分标准的迥异反映了这类危机的复杂性;最后一点,也是最值得深思的一点,国内外相关研究除童星等人外,鲜见从风险社会视域切入探讨公共危机的主要类别。作为一个问题的前后端,公共危机的生成诱因与其基本类别不可切割,只有从风险视域出发动态地解析其基本类别,才能参透公共危机外在形态的内里,并为实践中的预控工作提供指导思路。

三、开放维度:一种新的分类模式及其阐释

告别危机划分的标准差异和混乱状态,从逻辑上梳理庞杂的公共危机类别,保留危机丰富形态的同时理清其生动情境,需要建构一个更为开放和动态的模型,这一模型可以以坐标轴覆盖圆形的模式构建(如图2所示)。

这一模型从内涵界定出发,将公共危机理解为一个“事件”、“状态”和“过程”的结合体,其中综合了“点”、“线”和“体”的多维情势,据此选取了两大参照系:一是人的参照系。人既是危机的制造者,亦是危机的承受者,同时人又永远是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问题和本质所在。二是风险的参照系。作为“危机因子”,各种内外风险处于公共危机的前端,危机或者生成于内部风险,或者促发于外部风险,抑或是内外部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风险社会视域即是人与风险两大参照系相结合的视角,在此指导下,可对这一模型作如下几点阐释:

图2 风险社会视域公共危机分类的开放模型

首先,从生成诱因视角出发,图中包含公共危机两组相互对立的基本类型:人为危机与非人为危机,内生性危机和外生性危机。其中ABC区域表示主要由各种人为原因直接引致的公共危机,诸如各种社会灾难事故、经济金融危机、重大群体性事件等;ABD区域表示主要由非人为原因或人为间接引致的公共危机,主要是指各类自然灾害,最明显的是大地震,一些由人为污染造成的气候危机不在此列。BCD区域表示主要由内部风险引致的公共危机,诸如各种因主观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突出的事例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ACD区域表示主要由外部风险引致的公共危机,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各种危机,突出的事例是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而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其实质是“全球化背景下市场失灵的集中体现和连锁反应,是金融虚拟化领域市场失灵的多米诺骨效应”。[11]

两大基本类型在这一模型中相互交叉以后,其分类还可以继续细化。其中AOC区域表示主要由人为直接因素、外部风险引致的公共危机,BOC区域表示主要由人为直接因素、内部风险引致的公共危机;AOD区域则表示主要由外部风险、非人为直接因素引致的公共危机,BOD区域表示主要由内部风险、非人为直接因素引致的公共危机。每一类公共危机在实践操作中都能找到有代表性的事例,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其次,从社会燃烧理论来看,上述两组公共危机的基本类型皆可统一于风险社会的整体视域之中,图中圆环ABCD区域可以用来表示这个风险社会的整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社会层面并不是专指人为关涉的区域,同时非人为关涉的区域也并非与社会系统无关。在社会风险增多、公共危机频发的当今时代,人人都是责任者但又没有人负责;在“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时代境遇下,传统的自然和社会的两分法已经失效,这两个层面已不再能描述风险社会中公共危机的“多样性”。恰如贝克所言:“在20世纪结束的时候,自然就是社会而社会也是‘自然’。任何继续将自然说成非社会的人,就是在说一些不再能够把握我们的现实的另一个世纪的术语。”[1](98-99)

图中ABCD区域中的X轴与Y轴用虚线呈现,表明这个整体内部并非切割封闭而是一个贯通开放的动态系统。根据唯物辩证法理论,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X轴上,A点和B点分别表示社会燃烧的起点和终点,从A到B指示的是社会燃烧的方向趋势;从外部风险到内部风险的演变过程,实际上是社会系统由量变到质变、由无序到有序、由确定性到不确定性的发展过程。结合危机契约论观点,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契约关系的异化,其核心都是人,都与人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关涉。在Y轴上,社会燃烧是由D点到C点、自下而上的作用过程。

再次,从“熵”增效应解读,这一开放模型潜在地充斥着生成公共危机的“熵”因子,并最终在O这一中心点上最终体现。图中ABCD区域所形成的圆环系统表示一个由各种“熵”增因子交织一体而引发的复合性公共危机,O点代表在各类危机因子相互作用下最终引爆公共危机的“燃点”或“导线”。模型显示,这一引爆点可能来自于人为与非人为、内部与外部抑或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排列组合等偶发性因素,但其发生却一定是必然的。

同时,O点在整个开放模型中并非一个单纯的点,而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系统核心,各种各样的公共危机类型皆镶嵌在其中。ABCD四个要素点从不同的方向向O点会聚,表明O点既是“熵”增效应的方向,又是各类公共危机最终生成的场域。无论是从A到O、从B到O还是从C到O、从D到O,指向的都是“熵”增系统由稳定性到紊乱性、由确定性到不确定性、信息量递减的动态过程。

最后,概而论之,任何理论上对公共危机的类型划分,相比较危机自身的丰富多彩都是不全面的,对包罗万象的公共危机作全景式描绘显然是一种理想状态。上述模型只是从风险社会视域出发,力图以公共危机生成与发展的动态性和开放性视角对其纷繁复杂的各种类型做一立体勾勒的初步尝试,争取超越各种固有标准并涵盖更多的公共危机形态。

总之,风险社会视域对于公共危机的类型学研究,并不一定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固定标准;研究危机的终极目的是管理危机、掌控危机。因此,开放维度下认识公共危机的类别,即是为动态、深入地看待危机的发生、演变过程提供较为清晰的考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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