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比较分析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列宁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比较分析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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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研究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对于我们掌握它们之间的一脉相承、日渐深入的关系,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全过程,把握其博大精深的内容,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对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创始人,他们的贡献是指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也需要民主的形式”,无产阶级民主“只是一种手段”,无产阶级民主也是要“消亡”的。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作了进一步发展的是列宁,在列宁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具备了比较完整的理论形式,而把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在新的条件下作了进一步发挥的是邓小平,由于邓小平的巨大贡献,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已成了一个科学体系。可见,在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形式、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列宁和邓小平都是贡献卓著者。

通过学习和研究他们两人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我们发现这两种思想中具有许多相同点:

第一,论述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关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列宁从理论上作了较多的论述。他说:“不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列宁自己认为,这包括两个意思:“(1 )无产阶级如果不在民主斗争中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 )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列宁全集》1958年版第23卷第70页)列宁在这里阐明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国家,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制,才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后来列宁又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进一步强调:“彻底的民主制就变为社会主义,同时它也就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列宁全集》1958年版第25卷第438页)可以看出, 列宁的这些论述对民主在社会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从理论上讲得比较透彻。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任务这一历史的转折关头,邓小平及时地、鲜明地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页,以下引用该书,均只注卷数和页码)。这个重要论断言简意赅,确切地表明了民主对社会主义的特殊作用和特殊关系。为什么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为全体劳动人民谋利益,要实现这个目标,这就要求无产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必须实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因为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才能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从本质属性上讲,民主对社会主义不是外在的东西,恰恰是社会主义内在的要求,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故任何把民主与社会主义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说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第二,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

列宁从阐述民主的一般原理出发,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列宁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列宁选集》第2版第3卷第257页),民主, 只有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消亡而消亡,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形态,因此民主是有阶级性的具体历史范畴。他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文中,彻底批判了考茨基鼓吹的“纯粹民主”。他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它始终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列宁选集》第2版第3卷第630页),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实实在在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不是把重心放在宣布全体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上,而是实际保证人们参与国家管理。列宁曾把能否“让群众自下而上地直接参加整个国家生活的民主建设”作为评判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主要标志之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列宁说无产阶级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

中国共产党人一定要健全和发展民主制度,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如何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民主制度等问题上,我们同资产阶级自由化存在着分歧。邓小平在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中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目标和实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经验、分析国情的基础上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第2卷第175页)这就明确了我们民主建设的目标。邓小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邓小平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第2卷第322页),“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第3卷第284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新型民主,“新”就新在它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更切实、更注重实质。因此,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变社会主义民主为资产阶级民主,邓小平在这方面从来没有含糊过。

第三,强调党内民主建设

列宁一向重视党内民主建设。他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论是在革命变革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必须坚持“党内民主”。他多次精辟地概括了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具体内容,首次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概念,并系统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理论,用新的原则和内容,丰富了党内民主制。列宁在揭示党内民主制的具体内容时强调:“党内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直接或通过代表来处理”,“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工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列宁全集》1959年版第11卷第418页)。总之,列宁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党内民主的理论逐步系统,制度不断完备。

列宁之后,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党内生活民主化步入一个新时代的标志。邓小平多次强调,“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2卷第178页),如果不彻底消灭党内的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第2卷第331页)。邓小平之所以反复强调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是因为没有党内民主,我们党就不可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我们社会主义建设就要出现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提出,是发挥党内民主的伟大结果,如果没有党内民主,我们党就不可能提出改革开放搞活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总方针和总政策。所以邓小平充分肯定了党内民主建设对整个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大促进作用。必须指出,无论列宁还是邓小平,他们在强调党内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关键、核心作用时,并没有轻视或者否认社会主义民主对党内民主的影响。因为党内民主不是孤立的,它的发展和作用,恰恰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中,才能得以实现;同时,没有党内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二者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第四,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是一个过程

民主的发展从来就不能脱离社会的现实基础和客观条件。列宁从总体上勾画了民主发展的过程。他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一书中指出,民主的发展过程是“从专制制度到资产阶级民主,从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从无产阶级民主到没有任何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也同样要受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受历史传统和人民政治生活的习惯制约,还要受到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政治思想影响和外来消极因素的制约,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产生到成熟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积累的过程。列宁当年在领导苏维埃俄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中曾指出:“我们深深知道,俄国文化不发达是什么意思,它对苏维埃政权有什么影响……必需有大量的教育工作、组织工作和文化工作,这不能用法律迅速办到,这需要进行长期的巨大的努力”(《列宁全集》第2版第36卷第150页),列宁在这里论述了“俄国文化不发达”这个制约因素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是一个过程的思想。

邓小平针对我国的实际,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的思想,澄清了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急躁冒进的念头。他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第2卷第168页),“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第3卷第196页),“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第3卷第285页)。这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思想。在他看来,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还存在着林彪、“四人帮”破坏而残留的不利因素,必须逐步消除,过去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受到削弱,过分强调集中,形成个人崇拜,长期实行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滥施无产阶级专政手段,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这就要花力气逐步改变和消除。加上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主义传统及民主观念淡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观念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需要花大力气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故要在短期内完成是不现实的。

以上为列宁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共同点的主要内容,而并非全部内容,这些共同点体现了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与列宁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一致性。由于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成就与挫折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并借鉴其它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建设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丰富和完善的,因此,它包含了许多理论创新,其中不少观点,不但在我国革命与建设中,而且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都是伟大的创举。主要有:

第一,提出并论证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著名论断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揭示了民主化与现代化的不可分关系。这一论断表明,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民主化的道路,而决不能走非民主化的或专制化的道路,这是由现代化建设的内容所决定的。现代化建设包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方面,经济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化,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正因为这样,邓小平指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第3卷第116页)所以,我们要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极大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正是如此,邓小平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我们的战略方针和发展目标。

第二,提出并论证了“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的著名观点

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呢?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第2卷第146页)以后又不断指出要从制度法律建设方向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所谓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就是要使我们国家的民主生活、民主程序、民主形式和人民的民主权利,有一套系统的具体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和体现,具有制度上和法律上的完备形态。我们过去虽然也建立了一些民主制度,但很不完备,并没有真正做到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正是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为防止政治生活中不民主现象的发生,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问题,这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意义。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必须从改革着手,邓小平讲:“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使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第2卷第336页);扎扎实实地建设,在建设中,关键是提高广大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将成功的民主形式和内容固定下来,使之成为相对稳定、行之有效的制度。当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具有普遍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三,提出和论证了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某些文明成果的思想

如果说,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列宁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对立,对二者之间相互影响论述较少的话,那么,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则在坚持二者有原则区别的前提下,注意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邓小平从国体意义上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从政体意义上论述了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民主还不如资本主义民主完备、切实、发展程度高。这主要是由于社会主义历史不太长,在很长时期内主观上又忽视了民主政治建设,因而没有能够形成一套足以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完备的具体民主制度和形式,而资产阶级经过几百年的历史,确实已经在阶级内部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于他们当家作主的民主政体形式。所以邓小平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建设上的某些具体的做法和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借鉴和吸收。他在谈到老干部离退休制度时指出:“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退休制度”,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第2卷第387页);他在谈到管理的“效率”时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在许多方面比我们好一些”(第3卷第240页)。邓小平这些思想告诉我们,经济文化发达国家民主建设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但他从不主张照搬。他指出:“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第3卷第195页)。总之,邓小平以自己坚定的立场,博大的胸怀,提出借鉴世界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第四,提出和论证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系列原则的思想

为了确保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正确方向和顺利进行,邓小平为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其中主要有:1、 人民民主原则与四项基本原则相统一的原则,邓小平指出:“如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抽象地空谈民主,那就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第2卷第176页)。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2、民主建设与经济、思想、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原则, 邓小平指出:“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像经济与教育、科学,经济与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不能顾此失彼”(第2卷第249—250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核心是经济建设,但必须与政治思想文化建设配套进行。3、发展民主与社会稳定相互促进原则, 邓小平指出:“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第3卷第285页),因此,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现社会的真正稳定。4、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律、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如邓小平指出:“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第2卷第175页),“合理的纪律同社会主义民主不但不是相对立的,而且是互相保证的”(第2卷第360页)。这些原则都是过去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的科学总结。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要我们按照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原则进行,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会一天天扩大。

综上所述,列宁和邓小平都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究和阐述,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两种思想之间是坚持和发展、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是列宁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在新时期延伸的最新成果,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的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途径。有了这个理论指导,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一定会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更切实、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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