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探索与路径选择论文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探索与路径选择论文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优势探索与路径选择

谭友玲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摘要] 精准扶贫就是要有针对性地对贫困人口进行帮扶。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面临着经济建设决定论、资金能否“落地”以及农户能否自助等方面的挑战。针对以上政府部门的不足,社会工作在专业性、职业性、与国家行政力量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均具有优势。社会工作参与农村贫困治理有3种路径:一是依托社区平台,形成脱贫合力;二是发现优势,提升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三是链接资源,构建农户精准脱贫的社会支持网络。

[关键词] 社会工作;精准扶贫;优势;路径

贫困问题一直是世界范围内共同致力于解决的极具挑战性的重大课题。以人为本的传统贯穿中国贫困治理事业的始终,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当下的社会进程中,中国一直是贫困治理事业的重要践行者。中国大部分贫困人口分布在地理位置偏远、气候条件恶劣的农村地区,而这些地方占据着中国1/2以上的国土面积,因此,农村的贫困治理不仅关系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等,只有解决好农村贫困问题,才能实现整个国家和谐、长足发展。

1 我国农村贫困现状

农村贫困治理,简单来说就是在政府等主体的扶持和帮助下,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并进一步提升贫困治理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进入农村贫困治理的新阶段,在治理上面临着新的难题与挑战,如政府主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不足、贫困群体脆弱性强导致返贫现象严重等。

中国农村贫困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治理对象生存环境脆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的局面,扶贫工作不仅要解决贫困农户温饱问题,消除生存性贫困,更要赋予贫困人口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这便对我国反贫困事业的主体——政府提出了更高的扶贫要求。因此,精准扶贫一改之前大水漫灌式的服务提供模式,在强化对象识别的基础上,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全方位的帮扶。这一扶贫模式的出现也给社会工作参与到农村贫困治理中提供了契机。

2 创新社会治理对我国贫困治理事业的启发

2.1 创新社会治理的提出

创新社会治理这一说法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正式指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务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意味着政府更大程度上的放权,我国过去自上而下的单一政府管理体制将会改变,逐步过渡到协同治理、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社会组织将成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一直以来政府都是贫困治理的主体,但是这种单一的主体主导模式容易产生垄断,缺乏上升空间,这股主导力量也越来越暴露其局限性。例如,扶贫成本过高,财政扶贫政策支撑乏力,资金投入增长缓慢;部分政府部门出于政绩考虑而进行表面扶贫,将救助对象一般化,忽略其特殊需求。反之,非政府部门如NGO组织、大型企业等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治理中的不足,成为扶贫领域的重要力量之一。

2.2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2.2.1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情况方面。沈海燕肯定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和效果,并进一步阐明了社会组织该如何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1];何小艳等明确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失灵、困境和局限性,进而提出了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优越性和作用,弥补了政府单一治理的不足[2]

3.2.3 专业化优势,扶贫有手段。一般在政府公开竞标中胜出的社会组织在扶贫领域都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以往的扶贫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形成了成熟的工作方法与专业的扶贫队伍,能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例如,社会工作者就能将权能激发运用到贫困治理中,发挥社会工作者的独特优势。社会工作的核心在于助人自助,重视贫困人口自身潜力的挖掘,激活其自救、自立的精神,改变以往的“等、靠、要”思想,从而提升脱贫的可持续能力。在政府的重视和政策鼓励下,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具备专业素质的社会工作者日益增多,应通过有效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工作者参与农村扶贫,将社会工作者链接资源、心理辅导、主体赋权、教育宣传的专业技能作为增强农民反贫困主体性的方法。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已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边远贫困地区计划,我们应在农村贫困治理中引入新的社会成分,提高扶贫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优势——基于与政府比较视角

在扶贫项目开展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模式能有效弥补单一政府服务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各地政府探索出了一套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政府购买模式,这一模式在社会工作服务中得到了大范围的应用,也是在这一服务中社会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基层服务经验,政府通过购买、委托的方式节约人力成本,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承接服务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双赢。通过这种模式鼓励社会工作参与到贫困治理中来,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注重自主性、创新型、灵活性的优势,使得扶贫项目更加有效,充分保障扶贫的精准性。

3.1 政府参与贫困治理的理念与效度

3.2.2 链接资源,整合社会闲散资金。据统计,目前脱贫成本为每人1.0万~1.5万元,而目前政府对扶贫的投入为人均1000元左右。投入成本与需求成本的巨大差异反映出农村贫困治理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加之贫困地区经济环境不佳,贫困人口自身经济能力低下,资金不足成为农村贫困治理的困境之一。

3.1.2 政府参与贫困治理的效度——资金是否能落地。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领域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社会组织并不能参与到这一领域中来,长期的单一主导会导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时呈现出一种垄断性。在我国政府的扶贫中,财政贫困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是2种政府包办扶贫方式。然而在现实中,这两种扶贫资金存在低效使用的现象,影响了政府扶贫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扶贫资金被挪用、滞留现象普遍,配置错位。扶贫资金的供给和分配均由政府掌控,但中国各级政府财政一直缺乏公开透明机制,社会公众难以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扶贫资金用于其他地方政府认为更重要的地方如发放工资、改建政府设施等。另外,贫困户处于社会弱势地位,资源获取能力较差,在贫困资金缺乏有力监督的情况下,资金未能到达真正需要的贫困户手中,这种资金配置错位的情况也是有的。

3.2 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精准扶贫的优势

选用的DSP芯片为TI公司C6000系列的视频/图像定点数字信号处理器TMS320DM642,处理器结构如图3所示。它具有极强的处理性能,C64x型核心,频率是600MHz,I/O接口采用3.3V供电,供电电路如图4所示。

3.2.1 贴近贫困户优势,瞄准扶贫对象。政府的扶贫资金在使用、分配和运作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利益博弈,加之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贫困需求不明确,使得贫困人群获益机会存在偏差,扶贫资金不能瞄准贫困人口的需求。

卵巢癌为妇科常见恶性肿瘤之一,其死亡率位于妇科恶性肿瘤之首[1],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病率明显增高,严重威胁妇女健康,卵巢癌的预后同临床分期紧密联系,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至今缺乏有效的诊断方法,发现的卵巢癌多数已经处于晚期[2],存活率仍较低,卵巢癌及早诊治能明显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因此早期诊断卵巢癌对于患者预后的改善得尤为重要。

与此相反,社会组织扎根于民间,更易贴近贫困户;社会组织能扎根基层,深入扶贫地区,通过走家串户调查贫困原因,精确识别贫困户;社会组织尊重民意,积极听取贫困人群的呼声,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作用,再通过多类形式如座谈、问卷等挖掘他们的实际需求,全面发现相关问题,发挥贫困资金最大效用。

反之,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资金吸纳能力,这种能力体现在各种募捐、志愿服务活动上。社会组织能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慈善捐款中来,甚至能申请到海外资金用于我国的贫困治理事业,以此来弥补政府扶贫资金的不足。另外,社会组织还能充分发动志愿者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变相来说也是一种人力成本的节省。

3.1.1 政府的贫困治理理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这使得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增强,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往的贫困局面有所改善。我国政府致力于并主导农村贫困治理,在发展经济目的的驱动下,政府通常将扶贫资源优先用于经济领域,以经济增长来带动贫困个体的脱贫。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相应出现,政治、文化、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节,导致贫困个体的经济能力、政治意识、文化水平不能全面发展。

3.3.1 基肥 以有机肥为主,合理配施化肥,使果园土壤有机质含量逐步达到2%以上。基肥应按照“熟、早、饱、全、深、匀”的要求,于 9 月中旬至10月底施入,越早越好。

2.2.2 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参与扶贫方面。侯国凤等从社会政策方面阐明了社会组织在农村扶贫中的明显优势[3];蔡科云同样看到了“政社合作”扶贫的优势与创新[4];而项学文在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中,以安徽省霍山县村级扶贫互助会为例展开对扶贫开发的思考[5];张瑜等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为例探讨了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式”扶贫的效果,提出其存在与发展的巨大意义[6]。基于以上文献,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组织在贫困治理中的巨大作用,弥补了政府主导模式的不足,以社会组织本身的非营利性、灵活性等来激发贫困人群的自身潜力,增强其主体性,即保留政府扶贫的优势,又在一定程度上去其劣势。

3.2.4 能有效应对扶贫需求。供需匹配是精准扶贫事业推进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只有政府提供农民真正需要的各种资源,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应,达到贫困治理的目的。当前我国农村贫困现状复杂,单一扶贫机构和单一扶贫模式难以满足贫困人群的需求,政府部门众多,人员冗杂,导致在扶贫工作中易出现官僚主义、因循守旧、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贫困治理的精度不够。而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时代敏感性,组织模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具有创新性,能应对扶贫中出现的新情况,有效应对贫困人口的多样化需求。

在扶贫理念上,社会工作历来强调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在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外,注重引导服务对象发现自身的优势和潜力。对于农村贫困人口来说,政府给予的基本帮扶必不可少。此外,找到贫困人口自身发展的优势和潜力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到一旦外界力量撤出后贫困人口能否自食其力,不再返贫。而有效的社会工作实践,就是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找到服务对象本身的资本,从而达到扶贫精准、脱贫可持续的目的。

社会组织相对于政府来说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如资源链接能力强、服务模式灵活且多样等。面对当前扶贫形势改变、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各异、自主脱贫能力不高的局面,这类独特的优势显得尤为突出。

精准扶贫就是要有针对性地对贫困人口进行帮扶。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面临着经济建设决定论、政策能否“落地”以及农户能否自助等方面的挑战。针对以上政府部门的不足,社会工作在专业性、职业性、与国家行政力量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均具有优势。

4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路径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就是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明确服务对象和所处环境之间的关系,提升贫困人口获得外部资源和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也是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宗旨。

4.1 依托社区平台,形成脱贫合力

助人自助是社工服务目标,只有让当地拥有自我服务、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服务的最终目标。农村社区是一个拥有自我发展可能的自治平台,也是与农民接触最为紧密的公共平台,因此,依托社区这一平台成立农村社区发展中心,能很好地发挥其号召力与说服力,将农村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整合,培养当地的自我发展能力。

4.2 发现优势,提升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

农民个体的心理是影响其可持续生计能力提高的一大因素。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随着贫富分化的加剧,农村被贴上了“贫困、落后”的标签,随着越来越多外界力量如政府的帮助,他们逐渐将这种标签内化,认为自身所处的环境固定了贫困的身份,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更改。这一心理机制是帮助贫困人口发现自身优势、提升可持续生计能力的一大阻力,因此打破心理定势是脱贫的首要任务。社会工作组织介入农村贫困治理,首先要准确把握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面对的文化心理问题,扶贫先扶志就是改变他们标签意识的准确写照。社会工作应运用专业的工作方法,重建农民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意识到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主体性,恢复其个体生活与所处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转变农民的观念,让其不再将贫困视为一种常态,培养村民能力而非单是解决问题,把“政府要做的事”转变成“我想要做的事”。

2.抓住老龄化带来的机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査预计,2030年中国老龄产业产值将达到13万亿元,有望成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与产业发展政策相结合,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释放老年人消费潜力,在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同时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其次,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通过教育改革建立终生学习型社会,将“人口数量”优势转为“人口质量”优势,鼓励老年人弹性就业与退休,充分利用老年人的经验和技能创造“长寿红利”。

房丙午 男,1974年生于安徽枞阳.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软件工程、软件系统安全性分析.

4.3 链接资源,构建农户精准脱贫的社会支持网络

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差序格局下的农村社会,依靠血缘、宗族等建立起来的初级群体占了大多数,而初级群体里面的信息、资源则是他们脱贫的重要助力之一。因此,社会工作组织要善于发现村庄中的社会资源,如血亲、邻里、村约、宗祠等,帮助农民在国家提供的正式生活保障之外,建立其自身的社会支持网络。一方面,让农户能利用自身的社会支持网络获得资源;另一方面,让农民面临脱贫带来的风险时意识到有强有力的社会关系网络作为支持,增强农户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另外,公共服务有2个主体:服务提供者与接收者,首先要建立起二者的信任关系,否则“提供”这一行为便无从谈起,社会工作实践的第一步便是与服务对象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社会组织要善于运用本土化的思维,嵌入村庄的社会结构中,通过参与、观察等多种方式挖掘所在村庄的社区资源、精英人物,使其成为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的引荐者,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展开。

本系统采用双机容错系统基于FPGA热备份方案。在该系统中,仲裁器通过与CPU子系统交互来获取工作状态,并据此判断CPU状态标志。FPGA仲裁器从两路控制信号中仲裁出与外界通信的实际控制信号[7],双机容错系统方案如图1所示。

5 结语

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多元主体格局正在形成,社会组织作为一股重要的力量发挥着一定作用。中国作为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要实践者,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农村贫困问题依然存在,同时政府作为农村贫困治理的主导力量也遇到了瓶颈。因此,将专业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的扶贫方式注入农村贫困治理是很有必要的,发挥其独特的优势,既可以保留政府扶贫优势,又可弥补其不足。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自身工作理念的专业性、工作方式的灵活性、工作内容的创新性,参与到精准扶贫进程中来,实现农村贫困治理的创新。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科学方法和本土化经验都是其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优势,反之,致力于农村贫困治理,帮助贫困人口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为社会工作本身的理论创新和实务拓展提供了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沈海燕.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与实现路径[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39-42,49.

[2]何小艳,陈子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J].管理观察,2014(33):178-179.

[3]侯国凤,戴香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的优势与瓶颈:基于社会政策视角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2(1):14-15.

[4]蔡科云.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扶贫及法律治理[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2):33-37.

[5]项学文.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霍山县村级扶贫互助协会推进扶贫开发的实践和思考[J].中国社会组织,2011(7):39-42.

[6]张瑜,李东林.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参与式”供给的效果评价:以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2(15):193-194.

[中图分类号] C916;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34-30-3

作者简介: 谭友玲(1994—),女,硕士,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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