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敌人_绿色和平组织论文

大公司的敌人_绿色和平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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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有一些杰出的人认识到了大公司的存在和它们的力量。“少数大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从总体上看,美国人是被大企业所控制的,并靠它们为生、以它们为精神支柱。”在1952年出版的《美国资本主义》中,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在世经济学家之一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说。不过当时,中国人还没有机会感受这些大公司的力量。

但大公司的力量侵入我们的社会格局却是早晚的事情。在今天这已经成为现实:全世界有不计其数的年轻人喜欢喝可口可乐;在每个城市的街道上都分布着肯德基式的快餐店;大多数办公桌上的电脑所使用的操作系统来自微软,或者别的大公司;大多数人都以能够在大公司任职为骄傲;大多数的时尚也都由大公司创造,从《我爱机器人》中一款流行的康威运动鞋,到全世界年轻人向往的苹果公司的硬盘音乐播放器。我们开始频繁和大公司打交道,甚至我们自己也在极力打造着中国本土的大公司。

按照何种标准来划分世界呢?用地理标准它被划分为大洲和大洋,按政治标准被划分为国家,而按照经济标准,这个世界似乎应该被划分为一个个公司。大公司成为全球性的巨人,它们对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影响至深。与此同时,人们也滋生着对大公司力量的恐慌。这个问题不再是一国的问题——人们“被大企业所控制,并靠它们为生、以它们为精神支柱”。在传统上,家庭、学校、教会(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和政府是塑造人的思维、行为习惯、权利观念的主要机构。但是,如今公司参与并且破坏了由它们构成的社会结构。它们对人的权利的威胁也和它们拥有的力量成正比关系。加尔布雷思以一种哲学的观念来宽慰那个时代的美国人:强大的权力必然招致同样强大的反对力量,对大公司力量的反抗力量将是解除企业霸权的消毒剂。

那么,在今天,是什么构成了大公司的反对力量,谁是大公司的敌人呢?非政府组织、政府、大银行、民权和反歧视主义者等是这一问题的部分答案。威胁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似乎惟有如此威胁才不那么可怕。

非政府组织

最活跃的制约大公司的力量是非政府组织,尽管它们看上去可能力量有限。

2005年3月14日的早上,在国际知名的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的北京办公室内,聚集了来自北京多家媒体的新闻记者。吸引他们的是“绿色和平”北京办公室即将发布的一份报告。在这份报告中,“绿色和平”将把两家跨国公司推到公众的敌意之前:“绿色和平”转基因项目的副主任马天杰称跨国食品公司卡夫和金宝汤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乐之三明治饼干和金宝金玉米汤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马天杰同时还指出,这两家位居世界500强之列的大公司在中国和在欧洲推行的是双重市场标准。在欧洲,卡夫承诺“保证仅使用非转基因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金宝汤的承诺是“避免使用转基因原料”;而在中国,卡夫声称“支持负责任地使用生物技术原料”,金宝汤则毫不否认自己的产品中有转基因成分。因此,“绿色和平”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消费者正面临着这两家跨国公司所推行的双重标准。

尽管关于转基因安全性的争论已被证明将会在很长时间内没有结论,但卡夫和金宝汤却必须开始承受中国消费者因为被漠视所产生的愤怒——“双重标准”对中国人来说多少是一个带有屈辱性的词。“绿色和平”选择在国际消费者维权日的前一天发布自己的报告,也是希望能够通过唤起消费者的抵制意识,从而使跨国公司避免在中国使用转基因原料。

这只是“绿色和平”发起的同大公司之间的战斗之一。

在2003年,“绿色和平”通过同样的手段让全球最大的食品公司雀巢狼狈不堪。“绿色和平”先是公布在雀巢的产品中发现转基因成分,其后又指责雀巢在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施行双重标准。而在香港,“绿色和平”甚至曾经堵塞过雀巢的生产厂房。作为全球最知名的非政府组织之一,“绿色和平”这次坚定地站在了跨国公司的对立者行列之中。

非政府组织似乎天生就是大公司的敌人。当我们说起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时,我们同时也通常指非营利性组织。非政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和研究者也认可非政府组织等同于非营利性组织的说法。在西方,人们习惯于把非政府组织称为第三部门。另外两个部门是社会中两股强大的力量:政府和公司。

第三部门把自己视为是前两个部门的制约者和反抗者。“非政府”和“非营利”,同政府和以营利为目的公司在字面上就很容易区别开来。而非政府机构也刻意同大公司们保持距离。对于“绿色和平”和香港乐施会而言,他们的募捐对象就把大公司和大财团排除在外。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让非政府机构保持独立和公正的地位。非政府机构建立的目标往往也非常宏大和大公无私:为了地球的清洁、安全;为了消除人类贫穷和不公正;为了消除疾病、痛楚;或者是为了维护人道主义和人权。

它们的无功利性似乎让它们有资格对大公司指手画脚。这让它们同大公司对立起来。比如“绿色和平”一向反对美国孟山都等农业公司的转基因研究;烟草企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是众多环保组织的攻击对象;无国界医生组织则对许多大医药公司过度保护药品专利颇多不满;众多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反对血汗工厂运动则影响到绝大多数制造业和零售业大公司,连迈克尔·乔丹也要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耐克公司一款运动鞋是否由血汗工厂制作辩解。

政府

尽管非政府组织在反对大公司对个人权利和公众利益的入侵上最为积极,但在传统上,一直以来对大公司最有力的制约者是政府。从私有大公司的产生开始,政府一直都是私有大公司的最大敌人。因为公司是政府权力的最有力竞争者,也因为政府在理论上就有责任制约大公司侵害个人权利和公众利益。

政府对抗大公司的最佳利器是反垄断。现在,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使得政府不能无视游戏规则。当大公司可能形成垄断地位而妨碍另一个公认的准则竞争,从而也会对公众利益形成剥削时,政府才可以对这些大公司加以干涉。

最早的反垄断法是用来对付洛克菲勒先生的。当政府决定对标准石油公司处以罚款,并且公布了罚金之后,马克·吐温——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标准石油公司的朋友,因为他和标准石油公司的一位高管交情深厚——以他一贯的幽默表示了惊讶:“我知道它一定会很大,但是我没有想到它有这么大!”标准石油公司和洛克菲勒成为反垄断法《谢尔曼法》最著名的牺牲者。1911年,标准石油公司被强制拆分。西奥多·罗斯福成功挑战了洛克菲勒,政府成功挑战了大公司。

最近一场引人注目的政府和大公司之间的争斗是美国司法部诉微软案。从1990年开始,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微软公司是否把DOS操作系统同应用软件打包销售开始对微软进行调查,后来这项调查由美国司法部接手。微软视窗操作系统的流行使微软公司有可能通过打包销售妨碍公平竞争。网景公司的浏览器可能就是这种不公正竞争的受害者。如果美国司法部胜诉,微软就可能被拆分。在中国,呼吁尽快制定一部完善的反垄断法的呼声也很高。

美国政府还曾经以欺诈罪起诉包括菲利普·莫里斯在内的几家美国大烟草公司。美国地方法庭判定大型烟草公司曾经努力向吸烟者和被动吸烟者隐瞒他们受到的危害。如果成功,这笔罚金为2800亿美元的巨款将令几家烟草公司陷入困境。

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盛行的时候,里根政府和撒切尔政府放松了对大公司的管制。政府所想的可能正如弗里德曼所说:“公司的惟一社会责任就是赢利。”但是如今,到处流行着对大公司无视社会责任的指责和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声。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更是高举凯恩斯的大旗,反复强调20世纪最后十年的虚假繁荣和大公司及其高管的贪婪,要求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对大公司的制约,在自由市场和计划管制之间找出中间道路。当经济学家和政府开始强调一家企业的外部性时,尤其是它们负的外部性,比如对环境产生的污染等时,就是政府开始加强对大公司的制约力量的时候了。

金融市场

尽管同样由市场经济培养出来,金融市场却成为大公司的另一名敌人。大公司是庞然大物,但在金融市场的无穷潜力中,大公司有形的资产相形见绌。并购,这项由华尔街上的银行家、证券专家、债券专家和衍生金融专家们提供支持的活动,让很多公司不寒而栗。垃圾债券之父迈克尔·米尔肯曾经是个让很多公司首席执行官听起来就会感觉到恐怖的名字。查尔斯·德伯,美国波士顿学院的社会学教授,在描述大公司的反抗力量时说:“随着企业集权程度的日益加剧,反抗力量出乎意料地在金融市场和社会中产阶级里萌生了。它们逐渐成为一支重要的制衡力量……”

在华尔街的公司并购中,重要的不在于并购者是否有足够的钱去收购一家公司,而在于并购者能够找到合适的金融公司,它们知道钱在哪里。著名的公司争夺战几乎都是并购和反并购方所雇用的投资银行和金融顾问之间的战斗。华尔街才是美国经济的主宰者,尽管那些金融精英们似乎并没有像那些大公司那样在进行产品的生产和财富的创造。

金融市场成为大公司的敌人的另一个原因,是金融市场所奉行的原则。尽管这个原则和公司的目标极为相近,那就是利润至上和急功近利。“针对所有大企业,金融市场都毫不留情奉行着它的急功近利的法则……金融机构必然成为企业界不得不面对的一支重要反抗力量。”德伯说。当钱来反对钱时,冲突往往很激烈。金融市场的急功近利原则的确会让它对任何大公司都毫不留情,一则针对大公司的起诉马上就会让它的股价下跌?

民权主义者

这里所谈到的最后一种反对力量,在大公司的众多反对者中,应当最为坚定不移,他们是民权主义者。包括查尔斯·德伯在内的民权主义者不停地揭示着大公司对个人权利的威胁。这一传统从那位身材矮小但意志坚定的小姐艾达·塔贝尔开始。她对洛克菲勒和标准石油公司的调查是美国政府下定决心采取针对标准石油公司的举措的重要原因。这些民权主义者们是反对血汗工厂运动和反歧视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他们抗议大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劳工的剥削、抗议大公司对女性的歧视,提醒人们警惕公司对人的权利的入侵。他们像大卫反抗歌利亚那样,希望打败一个庞然大物。

这些民权主义者试图利用前三种反抗力量:非政府组织、政府和金融市场。他们可能是非政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可能支持大公司的受害者向政府和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甚至可能是政府工作人员,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都是这些大公司的股东之一。他们迫切希望发起一场新的民权运动,来维护因为受到强大公司力量的威胁而岌岌可危的个人权利。

当强大的公司帝国被构筑起来时,很多个体都会因为自己的无助而感到缺乏安全感,就像那些被辞退的员工对公司毫无办法,只能茫然发出“公司不是我的家”的感慨;或者是一位不满的消费者甚至是受害者面对一个庞然大物仅能感到束手无策。此时,人们就会感到有必要约束大公司的权力。而那些大公司的敌人,则正在扮演这种威胁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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