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村城市化与农村经济建设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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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城镇化的内涵与发展进程

农村城镇化,是农村生产力和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发展的结果,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村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村生产、劳动、生活方式以及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与城镇的差别不断缩小,直至最终消灭。它的具体内容应当是:1.产业结构要从单一农业结构转变为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协调发展结构,农业比重日益下降,二、三产业占了主导地位;2.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大部分向城镇、向非农产业转移,城镇人口和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总人口、总劳动力的大部分比重;3.农村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生产经营和劳动,要采用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基本达到城镇的水平;4.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有很大改善,农民经济收入和物质文化生活有很大提高,与城镇差距日益缩小;5.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文化教育程度达到城镇水平;6.从城乡分割、工农对立走向城乡融合、工农业互相促进的城乡协调发展道路。上述六个方面内容,是农村城镇化内涵的统一有机联系整体,强调那一个方面都是不够全面的。

珠三角实践证明,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发展过程,城镇化进程快慢和水平高低,是由国家和地区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农村工业以及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及现代化,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物质基础,它们三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机联系整体,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农业始终是发展二、三产业的基础,但农业没有工业武装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没有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就不可能发展起来;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工农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因此,它们三者不可分割,否则就会直接影响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珠三角的实践还说明,发展农村城镇化的工作立足点在农村。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工农业和第三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搞好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使农村居民文化素质和物质文化生活赶上和达到城市水平。农村这些事情办好了,农村的城镇建设和发展就有了物质基础,就会加快整个农村现代化建设,并实现城乡一体化。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区充分利用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商品经济发展历史悠久,生产条件比较好和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经济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率先进行了以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得到了全面、快速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它比较早地突破了工农对立、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社会经济结构,走向工农业、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民经济全面高速发展,己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进入到工业社会。199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3690.69亿元,比1980年增长12.8倍,平均年增长21.7%;其中工业总产值3450.15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93.5%;农业总产值240.54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6.5%;工业的比重占了绝大部分。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2265.29亿元,比1980年增长7.11倍,平均年增长17.5%;其中第一产业207.31亿元,占9.16%,比1980年增1.22倍;第二产业1159.81亿元,占51.19%,比1980年增10.58倍;第三产业898.17亿元,占39.65%,比1980年增长8.06倍。在农村经济方面,1993年总产值1643.56亿元,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1403.02亿元,占85.36%;农业总产值240.54亿元,占14.64%。珠江三角洲的乡镇企业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外向度比较高,1993年有外向型企业17620个,出口产品交货总值355.7亿元,占全省乡镇工业出口的76.8%;二是大型骨干企业多,1993年有84家乡镇企业工业产值超亿元,占全省89家的94%;三是支援农业与村镇建设的能力强,1993年达15.9亿元(不包括惠州、肇庆),占全省21.2亿元的75.2%。珠三角经济区的农业比重显著下降,工业比重占主导地位,标志这一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农村工业化,并使整个农村经济得以向现代化迈进。

随着产业结构的大转换和重组,使农村劳动力的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93年本地乡镇总劳动力677.31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占58.24%,工业劳动力占29.26%,第三产业劳动力占12.5%。如果加上外地工363.37万人(其中80%从事工业,17%从事第三产业,3%从事农业),这样全区实际从事生产的劳动力就达到1040万人,分布于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39:47:14。投入非农产业劳动力比较多的市县,其比例高达80%以上。许多农民变成了工人和城镇居民,绝大多数农户都有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这样就大大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步伐。

(二)农业生产力有较大发展。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推动下,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全省占举足轻重的地位。199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35.1%;主要农产品总量,稻谷426万吨,占全省产量的29.7%,蔬菜635万吨,占全省的42%,水果135万吨,占全省的33.65%,肉类110万吨,占全省的39.5%,水产品116.5万吨,占全省的43%。许多优质农产品出口海外市场,创汇农业的产值已占全区农业总产值的40%,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业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和农业有机构成方面,都有较大提高。据省统计部门1992年资料,珠三角8市情况是:劳均农业产值11777.7元,粮食1544.9公斤,肉类9166公斤,水产品3576公斤;亩均耕地农业产值3720元,种养业用地农业产值28万元,粮食产量373公斤,蔬菜1460.8公斤,水果751.8公斤,花生141.8公斤,甘蔗6546.1公斤;农业投入产出率为151.2%,农业生产有机构成为61.5%。与1980年对比(按1990年不变价),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耕地亩产值分别增加1.7倍和73%。

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农产品品种普遍优化,畜牧业基本良种化,甘蔗良面积达80%以上,优质水稻品种达60%,优质鱼达30%至40%,海水养殖产品优质率达到80%;农业机械化方面,60-70%水稻面积实行机耕,80%农田实现机械排灌,农村运输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尼龙簿膜、化学除草剂、氮素调施肥、复合肥等现代物质,和各种配套种养科学技术,普遍得到推广应用;农业逐步地从自给、半自给生产向着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企业化、基地化转变。农业的规模经营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经济效益也有较大提高。

(三)农村城镇有较大发展,城区建设水平有很大提高。

根据户口登记的数据统计,1993年城镇人口887.19万人,与1985年城镇人口585.48万人对比,增加301.71万人,增加51.5%,占总人口比例由33.32%,增加到43.14%,提高了9.82个百分点。1981年至1993年,城镇人口年增长5.1%;1986年至1993年增长5.3%;1991年至1993年,年增长6.2%;城镇人口的增长率逐年提高。1993年全区建制镇达到448个,比1985年增加了1.14倍,平均每天平方公里有109.3座城镇,是全省、全国城镇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在新城镇不断发展同时,原有城镇的城区面积也迅速扩大,据估算大多数城镇的城区面积扩大2倍,有的达3倍以上。例如东莞市市区原有面积4.7平方公里,现在扩大到16平方公里,扩大了3.4倍;中山市原有市区面积6.3平方公里,现扩大到20多平方公里,扩大了3倍多;在珠三角经济区原有建制镇中,目前已有36个镇已成为市区。

在新城镇发展和城区面积规模扩大的同时,城镇基础设施和建设水平也在提高,有的已达到了初步现代化水平。例如花都市新华镇,原来城区面积只有0.33平方公里,能通汽车的只有一条街,店铺只有150间,人称之为“新华一条街”。1984年以来仅用了五年时间,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建成大小道路40多条,总长近30公里,其中30米宽以上道路5条,总长约6公里,道路两旁建成了繁华的商业区、公寓和别墅式的居住区以及一批颇具特色的宾馆、体育馆、学校、公园、娱乐场所,城区面积达6.7平方公里,比原来扩大了19倍,成为集建筑、园林、雕塑艺术于一身的美丽城市。又如东莞市从1980年到1993年初,累计投入交通建设资金24亿元,新建大小桥梁176座,总长达15807米;新建公路总长798.6公里,铺水泥路面总长1477公里。全市通车里程2168公里,其中一级公路270公里,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土地有公路87.97公里,实现了镇镇和99.3%管理区通车,组成了一个市、镇、管理区和村相联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又如中山市在扩大城区面积的同时,实现了通讯设施现代化和网络化,交换机总量达到11万门,市内各交换点之间中继电路5300条,长途电话线路1600条,有220条直达澳门、香港、长途电话可直拨国内1076个县市,国际196个国家、地区,市内电话达8万多户,60%以上有长途直拨功能;移动电话有2200户,无线寻呼机28800户,图文传真、电传电报、磁卡电话等业务也有较大发展。

城镇基础设施和建设水平的提高,使城镇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的功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带动了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城镇的发展和建设水平提高,形成城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农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缩小了城乡之间差距。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国民经济收入的大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大改善,农村人均纯收入成几倍的增长,因而较大地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93年农村人均收入2467元,比1980年351元增加6.02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980年21.01亿元,增加到1993年末1449.67亿元,增长了68倍;其中农村居民储蓄由8.81亿元增加到706.09亿元,增长79倍。

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时,农民的生活方式也从过去自给自足初步转变为生活的商品化、社会化。在生产经营和生活观念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上述农村情况变化说明,珠三角农村城镇化正处在大发展阶段,开始展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面貌,它给全省农村在20年内基本实现现代化带来了光明前景。

二、农村城镇化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区农村城镇化历程给人们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大力发展农业是农村城镇化的基础。珠三角农村城镇化是从农业的改革与发展起步的,并一直是支撑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和劳动生产率的大提高,自始至终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了劳动力、资金、市场,推动了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城镇是农村二、三产业的聚集地,农工产品流通的集散。为生产、生活提供各处服务的中心,当地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所在地。因此,要加快农村城镇发展,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必须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使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和人口聚居到城镇。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城镇规模,发展新的城镇,提高城镇建设水平。而且二、三产业的发展对于农业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经济繁荣昌盛,农民生活走向富裕,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它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

(三)坚决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是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根本途径。珠三角经济区在全国综合国力不足,政府财政和集体财力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能达到现在的农村城镇化水平,其根本原因是,在以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中,率先贯彻执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发展方针。改革开放前后珠三角地区的基本条件没有变,各方面情况都差别不大,就是靠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通过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将国外、港澳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吸收进来,较好地克服了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中资金、技术、人才等的资源短缺困难,大大地加快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通过对内搞活,给生产经营者放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各种经济形式都得到了发展,并打破所有制、行业、行政区域和部门系统界限,大力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跨所有制单位的多种经济联合,实行家庭、集体、联合、外商独资等多种经营形式,充分发挥各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形式的作用,使农村资源能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城镇建设的发展。

(四)城镇建设基础设施要先行,为发展经济服务。城镇建设的发展和提高,要靠经济增长支撑,因此,必须确立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首先集中搞好能源、道路、交通、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并要求有一定的先进标准,为外引内联,发展经济,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将农民吸引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将外地企业家招来办厂,使外地商人前来经商做买卖,这样城镇发展才会有生机活力,速度才能加快。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搞好农村建设,使城乡能联成一体,使城镇的功能作用能够更好更快地辐射到各个村落,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做到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在经济不断发展和增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再逐步地提高城镇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珠三角经济区的农村城镇化在给人们提供许多正面启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农村基本实现了工业化,但农业与现代化水平相距甚远,种植业还未有改变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

(二)农村建设落后于城镇建设。经济区中心地带和城区的建设比较快、比较好,但广大农村建设比较落后,许多地方“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室内设施现代化,室外环境乱脏差”。

(三)城镇发展落后于工业。全区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93.69%,乡镇企业总产值占了农村经济的85.36%,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已占到总劳力70%,但城镇人口却只占总人口43%,城镇的发展滞后于二、三产业。在城镇设置上也存在不够合理,单从管理角度设置城镇,有的城镇头尾相联,不少是公路两旁的“骑路镇”。

(四)环境治理落后于经济发展。乡镇工业发展缺乏规划,四处办厂,特别是城市工业向农村扩散和“三来一补”的塑料、电镀、皮革、纺织等加工企业的引进,防止环境污染和管理工作没有相应做好,造成一些农村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农业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五)精神文明建设落后于物质文明建设。不少地方经济增长很快,但镇容、村貌仍然很落后,与过去相差无几;有些地方嫖、赌、吸毒、迷信、抢劫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

(六)生产经营者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落后于现代化建设。全区26.4万个乡镇企业职工中,有大专学历的只占0.56%,75%以上是初中,少数是高中学历,小学、半文盲占了23.3%;人的思想观念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现代化要求差距还很大。

上述六个方面的滞后,使珠三角经济区在经济大幅增长,城镇建设步伐较快的同时,在一些地方也产生了农业产业结构落后、工业结构不合理和发展不协调、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破坏、城镇发展和分工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在农业劳动力大幅减少而劳力素质又下降,在非农业用地日益增多,农用耕地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对农业投入的资金、技术、机械设备等物质技术,没有相应地增加,农田水利设施能力减弱,农民从事农业积极性不高,粗耕粗种、丢荒、弃耕土地,造成粮食近年大幅度减产,农业增长速度下降,与工业的迅速增长形成明鲜反差。据省统计部门资料:珠三角经济区的工农业生产总值1993年比1980年增长11.8倍,但农业增加只1.29倍,工业增加却达到16.4倍。1981~1993年间工农业增长比率为1:3.7,1986~1993年扩大为1:4.3,1991~1993年间扩大至1:6.3,工农业增长速度差距在逐年扩大。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如1983年至1993年年均增长6.6%;1991~1993年下降为5.7%;粮食总产量减产幅度逐年增大,1993年比1980年,减产182.39万吨,减少30.71%,年均减产7.8%;但1986~1993年间,年均减产3.5%,1991~1993年,年均减产11.8%。耕地面积减幅越来越大,1993年比1980年减少416.24万亩,减幅达28.67%,年均减少2.6%;但1986~1993年间年均减3.2%,1991~1993年间年均减6.4%。上述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调整解决,必将严重制约珠三角经济区的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三、农村城镇化的战略对策

根据珠三角经济区农村城镇化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今后的发展战略和对策要重点解决以下六个问题:

(一)要提高各级领导对农村城镇化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的发展关系。珠三角农村城镇化实践说明,农村城镇化是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第三产业发展的结果。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全国12亿人口,有9亿在农村,农村不实现工业化,农业不实现现代化,农村要改变落后面貌、农村要实现城镇化,全国要实现城市化,是根本不可能的;农村实现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村、不要农业:也不是取消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分工,而是要解决好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的关系,建设城市与建设乡村的关系。继续把农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把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放在重要地位,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同时,加强农业的现代化建设,改善乡村的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在发展战略上要从过去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转到以提高人的素质和生活环境为目标的战略上来。珠三角经济区原来经济基础薄弱,在经济发展初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只重视工业经济增长,忽视或暂时无法顾及到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等关系问题。现在经济发展了,工业化也基本实现,人与社会环境的矛盾突出起来了,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完全有必要、也完全有条件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实行转换。要以“人”为中心,从人出发,使人和经济、社会、环境之间能够协调、持续发展,使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能够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结合。而上述关系能否处理好,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是把农业问题解决好,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只要把农村事情办好了,其它矛盾就比较好解决。

在工作的指导上,今后的重点应抓好发展、协调、完善、提高。

1.发展。目前珠三角经济区的工业化仍是初步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农业与现代化的距离更大;第三产业比重还不大,现代化层次低;城镇建设还大多数比较落后;因此今后工作重点仍应放在大力发展经济上,这是实现农村城镇化,提高城镇建设现代化水平的首要条件。

2.协调。目前珠三角经济区的发展,农业、第三产业、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今后应大力改变落后,使一、二、三产业和城乡经济以及两个文明建设都能够协调发展。

3.完善和提高。目前珠三角经济区在城镇布局上、各项产业结构上、市场经济体系上都存在缺陷和不完善;今后应在完善提高方面下功夫,以更好地发挥城镇、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产业之间的协调作用,提高农村经济和城镇建设水平。通过不断地做好发展、协调、完善、提高工作,使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等各种关系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得到全面发展,逐步走向城乡一体化。

(三)珠三角经济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战略目标。农业始终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发展,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这是为我国几十年经济建设经历几次大波动的教训所证明了的。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在经济工作中,要把农业放在首位。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是否要把农业摆在首位呢?在认识上则是有差别的。有的认为,珠三角这块宝地,应主要利用来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认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经很少,农业的地位已经无足轻重;至于粮食问题,可以靠周边地区和内陆省来解决,只要有钱一切都好办。由于上述糊涂观念,因而只在口头上“重视”农业或在上级督促下不得不临时抓一下农业。我们认为珠三角经济区面积有41596平方公里,2056万总人口,加上外来劳工,总人口达到3000多万,相当于欧洲一个中型国家,而且经济区未来发展将是大中小城市结合的城镇群体,非农业人口占了绝大多数,人们对粮食和副食品的消费量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这种需求不可能大部分或全部依靠外地调进和进口来支撑。无论从需求的总量和我国的交通条件、外汇条件都是很难办到的。因而珠三角经济区的建设应当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决把农业和粮食生产放在重要地位,增加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做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和以工业哺育农业的工作,决不能走工业发展、农业萎缩的路子。

根据珠三角的经济条件和自然、地理等条件,我们认为其农业的发展战略与一般内陆地区有些不同,应从发挥本地区的优势出发,建立一种现代科技含量比较高、保持一定粮食自给、多种功能结合的、以“三高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结构。其具体内容是:

1.外向农业。应以满足当地市场需要为主要立足点,以开拓全国、国际市场为目标,按不同市场需求优化农业产品结构,特别是要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增加农业创汇和市场竞争能力。

2.城郊农业。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畜牧养殖业,建设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需要,并保证在正常年景下,不用依赖外地大量调进而能够解决全区粮食和副食品供给;在严重灾害下,不会影响社会的安定。

3.旅游农业。按照生产和旅游兼用的要求,有计划地选择有特色的农林牧果渔企业及科研单位或水电工程项目,或在进行农业开发中,发展高新科技农业项目,在道路、交通、食住、玩乐方面配套,建立生产旅游结合的生产基地。

4.优化生态农业。将农业当作优化生态、美化城乡环境的产业来经营,对区内沿海、沿江大堤和山塘水库堤坝全面加固,搞好荒山荒地水土保持,把农业开发与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对农村的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对城乡土地要合理规划利用,搞好造林绿化工程,建立永久性农田保护区;对农业生产实行合理轮作,搞好生态良性循环。在上述农业战略目标要求下,各地应按照自己的情况制订发展计划,在功能发挥上应各有侧重。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与外地区之间的互补作用。

(四)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的二、三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建设的现代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农村虽已实现工业化,第三产业也有较大增长,但是劳动力投放比重与二、三产业产值的比重不相适应,周边地带的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比较薄弱,整个二、三产业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影响到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我们认为今后重点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优化工业的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特别是珠三角中心地区的工业,要从劳动密集型为主向资金、科技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变,特别重视发展高新科技产业;与此同时有计划地将一批劳动密集的“三来一补”企业向周边地带转移;继续发挥乡镇企业机制比较灵活的优势,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组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对过去分散的工业布局,有计划地逐步地进行适当集中,并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环境治理,以提高规模效益,发展社会效益。

2.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的现代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区第三产业虽有较大发展,比重增加很大,但仍然适应不了工农业发展。特别是在农村金融、信息、科技、通讯、交通、运输、农产品流通等方面比较薄弱,在技术装备、基础设施方面也比较落后。使农民在市场条件下难于按市场需求安排产品生产和生产出来的产品难于进入大市场。因此,今后农村第三产业要有计划调整优化结构,重点加强发展为工农业生产直接服务的项目。

(五)要综合规划和合理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认真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城镇一般是县(市)镇(乡)政府所在地,是当地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它对内肩负着帮助、带动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重任,对外起到与全省、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相互交流作用。因此,对城镇的设置必须根据城镇的主要功能,特别是发展经济的功能,进行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建立起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合理的城市体系。即以香港、广州、深圳三个国际化特大城市为核心,以小城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职能分工明确的多层次城市和城镇体系。对于过去单从行政角度考虑设置的城镇,而没有起到应有城镇作用的,应适当进行调整合并,以免造成重复建设,分散力量。

城镇建设是关系当地区域发展的百年大计,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必须要有跨世纪的长远发展目标,设计自己的未来形象,具体制订城镇建设的蓝图。但在具体实施时,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有计划地分段进行。首先要搞好城镇的环境、道路、交通、通讯、能源、市场、文化娱乐、饮食、宾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在搞好城区基础设施同时,要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和中心村、居民点的建设,使城乡联成一体。做到城市和农村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要在经济发展同时,认真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大力开展各种社会主义文化娱乐活动,按照现代城市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的管理法规和制度,同时要抓好青少年、幼儿的教育,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的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切实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经济发展很快,城镇建设规模不小,而城镇的环境、管理、服务、卫生工作搞得很差的情况,使珠三角经济区的城市化逐步地跨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

(六)要进一步改革阻碍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集体分配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目前实际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远远大于城镇人口,城镇人口数字不能确切反映农村城镇化的水平,其主要原因是,集体的收益分配按照户籍来界定社员参与分配的权利,因此许多已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不愿将户口迁到城镇;有的人包括外地劳工,已在城镇有固定职业和居所的,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而不能在城镇定居落户,这对于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我们建议:

1.要把股份制引入社区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合作的制度。通过将集体资产(包括土地、企业)作价、折股,把一部分或全部股权,按照综合因素分配给社员个人,集体收益按股权进行分配,社员股权实行生不补、死不减,允许继承、转让,户籍迁出仍保留和承认其参与集体分配权利。这有利于促进农民离土离乡,发展农村的城镇。

2.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广东在1992年放宽了6种人到城镇落户的政策,使全省在1993年有90万人办理了城镇居民户口,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建设。但远不能适应城镇发展要求。建议对下列几种人员允许在城镇落户和按城镇居民户籍管理:(1)在城区有固定职业和住所,生活不靠农业的人口,允许到城镇落户;(2)在城区从事二、三产业劳动或经营已连续有五年以上的外地劳工及家属,并有固定的住所的,允许在当地城镇落户;(3)在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当地农民和外地劳工及家属,已有固定住所及可靠生活来源的,允许按城镇居民户籍进行管理,不划入农村户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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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村城市化与农村经济建设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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