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整改解除等方面的若干认识论文_艾波,甘欣奕

浅谈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整改解除等方面的若干认识论文_艾波,甘欣奕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110004)

摘要: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

关键词:质量;整改;安全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前言

供应商不良行为,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遵循“及时规范、处理适当、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供应商不良行为是供应商在参与公司的招标采购、合同履约、投标响应、产品制造、设备仓储及运输、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等环节发生的有关服务、诚信、履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谈下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整改解除等相关手续上报方面的若干认识:

一、准确把握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涵盖范围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制造监督、运输交付、安装调试、运行质量等五个环节,个别有在招标采购阶段、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阶段提供虚假内容的,发现的问题都属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收集信息,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反映在: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产品存在一般或严重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发生故障,导致五至六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国家或公司组织的质量抽查中,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或被抽检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较严重的;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施工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被业主单位投诉等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情形,电力公司所属单位都可以收集信息上报该供应商不良行为。

二、供应商不良行为的信息收集及处理程序

(1)辽宁电力公司所辖范围内各供电公司、检修公司、省公司安质、运检、营销、建设、科信、监察、后勤、调控等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首先需要收集该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传真号和电子邮箱),报送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单、约谈记录表。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单在设备故障、约定交货时间、产品抽检、弄虚作假等诚信问题及处理建议等方面的问题描述要详实、准确。

(2)书面通知供应商整改事项。首先打电话告知供应商需整改的事项,并将《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供应商。务必告之对方要回复《整改报告》,或回函确认已收悉。

(3)要求供应商编制关于××供应商整改验收情况的报告。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正文要描述清楚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措施,甲方要求如何整改以及整改期限防止发生类似问题所采取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具体管控措施,对今后保证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承诺。落款处要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公章及日期。

(4)出具验收报告。不论是供应商在整改期内或逾期按要求整改,我方现场验收人员验收完毕后,均需出具《关于××供应商整改验收情况的报告》简要描述事件经过,如发生问题的时间、地点、情况等。验收情况主要包括实施单位或部门,验收的组织方式;供应商做了哪些具体措施、合同处理情况等明确验收意见:供应商的整改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需写清供应商未完成整改的具体情况,要求加盖验收部门印章。

(5)整合相关资料,报送物资分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专责,供应商关系管理专责依据项目单位报送的建议解除报告、供应商的整改报告、换货确认单、复检合格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报送上级管理部门物资部,出具建议解除报告,履行解除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的相关手续。

三、严格审查供应商不良行为提供的佐证材料,准确定性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类别。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物资公司依据各供电公司、检修公司、物资公司、安质部等上报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资料及甲乙双方的约谈记录表、电子商务平台公告的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描述、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等为依据佐证材料严格审查,合理、真实、客观、定性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表现类别。要求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四、结束语

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管理工作与入网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密不可分,深入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对监督供应商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加强质量监督工作,辅以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电网物资本质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2]《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简介:

艾波,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质量监督部

甘欣奕,1972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质量供应部

论文作者:艾波,甘欣奕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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