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研究_委托人论文

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研究_委托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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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给出国有企业经理报酬制度设计的基本框架,主要结果有:(1)线性报酬合同及其适用性;(2)制定最佳报酬合同时应考虑的问题;(3)企业经理报酬合同实际研究。

一、线性报酬合同及其适用性

所谓线性报酬合同,是将企业经理的报酬分为几个部分之和。一般情况下,经理报酬可以分为一个固定部分(保险费)与一个和企业经营绩效有关的变量加权和。我们若以S表示经理的报酬, α为与经营绩效无关的固定报酬,为使报酬合同与经理经营绩效联系起来,使报酬合同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我们以π表示衡量企业经营绩效的特定指标,例如利润增加值或企业市场价值增加值,企业经理报酬合同的具体形式为:

S=α+βπ0≤β≤1自然要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企业经理实行上式所表示的线性报酬合同呢?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表明,在给定努力水平下,若满足:

1.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于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具有对称的信息,例如企业利润、市场价值或者资产价值与增值等。

2.所有者与经营者都是风险厌恶的,且具有不变的Arrow—Prott风险规避度。则经理报酬合同具有如上式形式的线性结构。

事实上,我们可以在上述第一个成立条件下,得到如下结果:

ds

ρ[,1]

──=─────────

dπρ[,2]+ρ[,2]

其中ρ[,1],ρ[,2]分别表示所有者(委托人)和经营者(代

理人)的风险规避度。此结果表明,经营者的报酬S 与企业绩效π的关系完全由双方风险规避度的比率决定;若双方均为风险厌恶的(ρ[,1]>0 ρ[,2]>0),则经营者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即β>0;经营者的报酬S值π的上升而上升,但上升的幅度小于π的上升幅度(β<1)。特别地, 如果所有者与经营者都具有不变的风险规避度,即ρ[,1]和ρ[,2]与各

ρ[,1]

自的收入水平无关,令────────=β(常数),积分可得:

ρ[,1]+ρ[,2]

S(π)=α+βπ

需要指出的是,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度是非常特殊的。一般来讲,如果ρ[,1],ρ[,2]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递减(即财富越多越不害怕风险),则最优报酬合同S(π)是非线性的。 应该说复杂的合同可能对于经理行为的调节具有更有力的作用,但过分复杂的合同会导致报酬合同的不可操作性。因此,目前除理论研究外(注:Jean Tirole, The Theory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MIT Press 1988;Hart,O.,and B.Holmstrom,1987."Theory of Contracts In Advances in EconomicTheory"fifth world congress,ed.T Bewley.),实际中都把ρ[,1],ρ[,2]近似看作不变的,因此,经理报酬合同一般均从线性角度来考察。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现阶段,我国的国有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一为已经上市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其二为已发行股票(内部发行)但还没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其三为没有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或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而言,由于国有企业特殊的股份构成(国有股至少占51%),国家目前仍然是企业的最大股东,事实上是企业的主要委托方,更由于国有股目前无法上市交易(若有交易也往往是从一个国有部门转移到另一个国有部门),因此可以假定委托方是风险厌恶的。就目前实际来看,企业经理也是风险厌恶的,因为许多经理或者已经成为企业的“内部人”,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持有企业的一定数量的股票。由于国家作为国有股股东的特殊目的(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以及目前国有企业经理的实际收入情况,我们可以假定委托方与代理方具有不变的风险规避度;且对于双方而言,企业利润、市场价值和资产价值都可以成为能够共同观测的信息指标,因此,就目前而言,我国大部份国有企业都可以试行类似于S (π)=α+βπ形式的经理报酬制度。

二、企业经营业绩(或绩效)评价问题

现实中,由于委托方与代理方信息的非对称性,经理报酬制度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代理人业绩的评价标准。应该说无论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都希望评价标准尽可能客观一些,因为评价标准越客观,对代理人的努力水平的推断越准确,报酬合同的激励作用就越强。那么,如何才能较好地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呢?在探讨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给出最优经理报酬制度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2.具有适当的保险作用与激励作用,既能充分调动经营者努力的积极性,又能防止经营者可能的短期行为。

显然,企业经营绩效的评价也必须在此原则下进行。

1.以企业利润指标评价企业绩效。一般来讲,利润与企业绩效是密切相关的,由于利润易于实证观测,实际操作也比较简单,所以在不少简单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中往往都假定经理依利润得到奖励。但是,从实际情况上讲,利润并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绩效,充其量仅是企业绩效的某一侧面的反映。例如,一个有利可图的投资减少了当前的利润,并不能反映管理上的偷懒或者无能。另外,企业外部环境对利润也可能具有或大或小的影响,一个企业的利润低可能是经理没有努力工作,也可能是由不利的外部因素所造成的。可以这样讲,利润是对管理绩效的一种十分歪曲的衡量(注:Lewellen.W.,1968.Executive Compensationin Large Industrial Corporation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Press.)。一方面,以利润评价企业管理绩效,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因为企业经理可能会利用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将国有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化为企业利润,以追求其最高收益。另一方面,以利润评价企业管理绩效,容易诱发企业经理的短期行为,为获取较高的利润而采取过分冒险的措施,增大企业风险。所以仅以企业自身利润情况评价企业管理绩效是不足取的。

2.相关业绩比较——标尺竞争。一般来讲,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业绩除了受到每个经营者行为和特有的外生因素影响外,也受到某些行业性共同因素(如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的影响。比如利润,尽管企业自身的利润并不能充分反映经营者的行为,但与之处境相似的企业利润可能包含着有关该企业经理行为的有价值的信息。大多数情况下,相关业绩比较就是把该企业利润与其它相关企业利润相比较,借以评价企业经营绩效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通过将其它企业利润指标引入对该企业经理的奖惩合同,可以剔除更多的外部不确定性的影响,使该经理报酬合同与其个人的努力的关系更为密切,同时又可强化激励机制、降低风险成本(注:Holmstrom.B,and P.Milgrom,1987,"Aggregation andLierity in Provision of Intertemporal Incentives"Econometrica55.303~328.)。具有极强的实用价值。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业绩比较要求相关企业代理人的技术是相关的(完全相关或不完全相关) (注:Holmstrom.B,and P.Milgrom,1987,"Aggregation and Lierity in Provision of Intertemporal Incentives"Econometrica 55.303 ~328.)。如果代理人面临一些独特环境,其它人的业绩很难是一个“标准”,这时的相对业绩比较是无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最有效的方法可能是将同一代理人过去的业绩作为标准,因为过去的业绩包含有用的信息量。但是由于过去的业绩与代理人的努力有关,当代理人越努力,业绩越好时,标准也就越高,这样容易产生赖轮效应,从而弱化激励机制。但尽管如此,应用相对业绩比较来评价代理人绩效仍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

3.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对业绩比较虽较好地解决了保险与激励问题,但仍不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这也有悖于国家作为委托人的特殊目的(以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为目的)。此时最佳的方法是利用资产评估来决定企业的业绩,但对于企业而言,每年作一次资产评估也是不现实的。实践中往往利用企业的市场价值来评价企业绩效。所谓企业的市场价值,一般意义上是指该企业上市股票的某日收盘价与该企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之和,它表明社会公众对该企业未来价值的判断。企业的市场价值不仅包含有经理行为的有关信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着企业未来赢利情况,是对企业经营业绩一种比较客观的评价。

三、线性报酬合同的实际研究

现在,我们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经理报酬合同的两种形式,并分析有关参数的变化对于报酬合同的影响。

1.对股票已上市的国有企业,其经理报酬合同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S=α+βW+π,其中W表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增量,即W=N(p [,1]-p[,0]),p[,0],p[,1]分别表示该公司股票的期初和期末收盘价,N是公司股份中流通股数量(不包括本期新增股), π是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买方期权(期限至少两年以上),于是经理报酬合同的更详细地表示为:

S=α+βN(p[,1]-p[,0])+(p[,1]-k)m:p[,1]表示公司股票的动态价格,K为买方期权的履约价格,m 是单位买方期权所能购买的股票数量。由上式容易得到:

dS

dS dS

───=βN>0; ────=m>0;───=β(p[,1]-p[,0])

dp dp[,0]

dN

由此我们易得变量N、P[,1]、P[,t]及m对S的影响。 企业经理报酬是股票期末价格的增函数,股票的期末价格越高,经理的所得报酬也就越高

,且增加的比例由公司流通股数量决定;从第三项可以看出,当股票价格超过买方期权价格时,经理的报酬也随之增加,增加的数量与期权的

dS

股票数量呈正相关关系;由───可知,流通股数量N 对经理报酬也有

dN

至关影响。但这种影响只有在期末价格大于期初价格时,对经理才是有利的,否则将会减少经理的收入。这对于那些热衷于配股、扩股以扩张

资本而忽视公司内部治理的人,起着积极地抑制作用。因为当股票下跌时(p[,1]<p[,0]),公司的流通股越多,经理的报酬抵减越多。这样

就要求企业经理不仅要关心企业的当前情况,更要注意企业的未来发展,激励经理努力工作,在实现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同时,最大化个人所

2.对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公司或者虽进行股份制改造但未上市的公司,企业市场价值难以观测,上述报酬合同不便应用,这时可采用如下形式的报酬合同:

S=α+βπ+γ[,z](0≤β≤1)其中π表示企业利润增量,z为与π相关的变量。根据z的选择不同,此报酬合同可演变为如下三种形式:

(1)z表示企业资产增量,这时γ≥0。一般来讲,z与经理的努力水平a有关且z'[,a]≥0,当z>0时,经理报酬随之增加;当z<0时,经理的报酬将被抵减。此合同的好处在于强化了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对经理可能的短期行为和冒险行为具有积极的抑制作用,缺点是z 难以观测(因为企业资产不仅仅反映在会计帐面上,企业形象、品牌、商标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资产),所以实际操作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如果企业不是实行年薪制而是实行任期制(二年以上),该合同就有应用价值,当合同到期时,通过专家评估确定z, 进而最终确定经理的应得报酬。

(2)z表示相对利润水平,即该企业利润水平π与相似环境(规模、技术)的同一行业其它企业的利润水平L之差,z=π-L。当z>0 时,说明经理工作更努力,应以奖励;当z<0时,低利润说明经理有偷懒行为,应以惩罚。此合同的关键在于相关企业的选择,即L 与π要切实具有相关性。

(3)z表示该企业的相对业绩,即Z=π[,t]-π[,t-1]。尽管(2)比较准确地推断经理的行为, 但其它相关企业的利润水平并不一定具有相关性(因为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不一定相同,企业的地理位置、历史也可能具有很强的影响)。所以利用本企业的相对业绩在实际中更易于应用。

以上分析表明,(2)(3)两类线性报酬合同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且易于产生鞭打快牛的轮棘效应,实际中可增加一个保证国有企业保值与增值约束,即如果在任期内,经理使资产增值,则经理在得到上述报酬的同时,还可得到奖励;否则经理报酬将被抵减。

四、影响经理报酬的其它有关问题

(1 )参数β的估计问题。 已有的研究结果告诉我们(注:Holmstrom,B.and P—Milgrom,1987"Aggregation and Lieerity inthe Provision of Intertemporal Incentrves",Econometrica 55.303—3.),若产出取π=a+θ,Eθ=0 Dθ=σ[2], 报酬合同取线性

1

形式S=α+βπ,则β=──────

1+bpδ[2]

其中b>0代表负效用系数,p为代理人的风险规避度。 特别有意思的是:β是b,β,σ[2]的减函数,就是说,代理人越是风险规避(p 越大),代理人越是害怕努力工作(b越大),产出的方差σ[2]越大,代理人承担的风险就越小(即β越小)。这充分说明非对称信息下,保险与激励的取舍问题。

(2)委托人监督问题。 两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造成风险制造者(代理人)并不是完全的风险承担者,委托人这时有积极性监督代理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这时存在两类在对称信息下不存在的代理成本——风险成本与激励成本,可以证明代理成本随代理人风险规避度p和产出的方差σ[2]的上升而上升。委托人当然希望风险成本最小化,这就要求报酬合同需要引入更多的有关经理努力水平α或自然状态θ的信息,而更多的信息导致观测成本的增加,显然只有当观测成本小于由此带来的代理成本的降低时,引入的信息才是有意义的。这是在制定经理报酬合同时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3)委托人的道德风险问题。 建立在代理人业绩上的激励合同要求有关代理人业绩的信息是对称的,因为只有在此情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才都知道前者应该支付给后者多少,合同才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否则,若有关代理人的业绩的信息是非对称的,或者业绩的度量具有主观随意性,代理人若无法证实委托人观测到的信息,则可能出现委托人道德风险问题。因为当委托人观测到产出高时,根据合同委托人应该支付给代理人高的报酬,但委托人可能谎称产出不高而逃避履约责任,把应支付给代理人的收入据为己有。如果代理人预期到委托人可能耍赖,代理人就不会有积极性工作,激励也就失去作用。

总之,经理报酬合同要兼顾保险与激励两个方面,既能克服经理潜在的可能的道德风险,防止其为获得个人的高收入而在经营中采取过分的冒险行为,又能激励经理努力工作,积极追求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当然还要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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