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的作用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论文,机理论文,作用论文,自然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09)11-0060-04
由于(环境自然)技术变迁的速度与方向对环境变化的影响非常显著,“环境政策与环境(自然)技术变迁之间的关系”受到环境经济学家的关注,其研究渐成热点。但是,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的一般关系问题却未引起学界的注意,“恰当设计”(波特语)环境社会技术、合理规制环境自然技术的创新、扩散与传播以及有效提高环境绩效等极具现实价值的重要问题,似乎成了研究“盲点”。作为对此研究的一种尝试,本文试图就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之间的作用机理与模式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自然技术之于环境问题的生成及其衍生机理
自然技术对环境社会技术的作用是以环境问题为“中介”进行的。具体地说,是自然技术活动导致了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作为“世界问题复合体”,是由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造成的,但自然技术活动无疑是根本性原因);环境问题由于自身的特质,在自然技术与其他因素作用下,衍生为公共政策问题, 从而进入环境社会技术“领域”。也就是说,自然技术是以“问题推进”的方式作用于环境社会技术的。毋庸置疑,这种作用机理是极为复杂的。
1.自然技术的“致污机理”
技术是科学的应用,技术是负荷价值的。由于科学的缺陷和价值的偏离,自然技术活动所导致的污染直接成为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发生学进路来看,技术共同体的“致污编码”——产业共同体的“致污解码”——消费共同体的“致污表达”构成了自然技术活动的“致污机理”。这里,我们仅就技术共同体的“致污编码”作说明。
我们知道,技术生成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在技术生成中,人的目的性具体体现为技术目标。技术目标作为由一系列技术指标构成的体系,它所包含的两大指标系统——作为事实因素的技术自身的指标系统和作为价值因素的技术的环境效应指标系统的具体确定,是技术生成的首要环节。由于技术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取效为目标的理性活动,效用至上成为技术共同体普遍的价值偏好。这种“偏好”决定了技术主体对技术环境效应指标系统的确定,偏向其“效益指标”而忽视“危险性指标”如大气污染指标等;在“效益指标”中,偏向其“经济效益指标”而无视“非经济效益指标”如生态环境在心理、道德层面的效益指标等。技术共同体的价值国标——主体之“要”是通过自然规律——客体之“是”来实现的。技术主体“追求经济合意性、无视环境正当性”的“价值偏离”,使技术生成所依赖的自然规律主要是一种“征服型、力量型科学”所揭示的自然规律即物理规律、化学规律,而不可能还同时遵循聆听自然、倾听自然、对自然亲近的科学所揭示的生态规律、环境规律。由于自然界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生态系统,这意味着技术主体的“价值偏离”及其所依赖的科学自身的缺陷,技术生成即通过一定的物质手段把人的目的性能动地整合到自然规律多种实现形式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的具体机制等将成为一种受经济合意性制导而无视生态规律与环境规律作用的技术编码。这种技术编码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无疑就是一种“致污编码”。技术共同体的“致污编码”再通过产业共同体的“致污解码”和消费共同体的“致污表达”,进而导致现实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的“衍生机理”
我们知道,人与自然的关系活动是在人与社会关系活动的交织与互动中进行的。这意味着在人与自然关系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并不只是一个自然过程,而且是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过程。环境问题的这一高复合性特质,使其在“环境问题——问题流——多流汇聚——政策之窗开启”的衍生中存在复杂机理。
具体地说,由于环境问题与历史和现实互渗的自然性、社会性的多重因子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存在复杂的交互作用,这种作用将使具有高复合性特征的环境问题在与其他因素交互作用中派衍出诸多与其高度关联的次生性问题,如环境政治问题、环境社会问题、环境道德问题、环境健康问题等,从而形成“问题流”。这种由环境问题为“源”及其所派衍的次生性问题为“流”所构成的“问题源流”,无疑会对社会包括官僚、学者、公共舆论、国民情绪乃至党派、意识形态等产生广泛乃至深刻的影响,从而吸引包含由官僚、学者、思想库中的研究人员等组成的政策共同体的注意,政策共同体中的专家围绕环境问题的解决,提出并扩散自己的各种备选方案和政策建议,从而形成政策源流。与此同时,问题源流还将对由国民情绪、利益集团、政府的变更、行政机构的重大人事调整等因素构成的“政治源流”产生影响。在一定政治程序安排或某种环境突发事件的时间点上,问题源流、政策源流与政治源流、多流汇聚,推动着政策之窗的开启,环境问题就会被提上政策议程,进而催生环境新政策产生、推动环境政策的演化。这样,环境问题经过复杂的衍生过程对环境社会技术产生着催化作用。
二、环境社会技术之于规制对象的作用及其致绿机理
环境社会技术是一种基于一定环境伦理基础之上的环境政策、环境法规及其相互作用所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一系统作为人与社会关系活动的中介,是在和人与自然关系活动的交织与互动中规制人的活动进而实现对自然技术的作用的。这种作用同样存在复杂的机理。从逻辑学关联来看,环境社会技术之于“技术共同体的‘绿色编码’——产业共同体的‘绿色解码’——消费共同体的‘绿色表达’”构成了环境社会技术对自然技术作用的一般机理。这里,我们仅就环境社会技术之于技术共同体的“绿色编码”问题作说明。①
1.环境社会技术的“规制路径”
我们知道,技术共同体与环境社会技术主体(通常是政府)的“价值偏好”并不相同——政府偏好技术的环境友好,技术共同体则偏好技术的有效性。面对不同的价值偏好,环境社会技术是通过何种路径来规制技术共同体活动的呢?
(1)强制。强制作为政府提供社会秩序供给的一种有效手段,无疑也是政府破解环境难题、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环境保护上,如“环境标准”、“技术强制”等政府的强制性命令对环境质量的提高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中就包括了对技术共同体的技术创新的强制规范所作出的贡献。可见,强制是规范技术共同体活动的重要路径。
(2)商谈。商谈即对话、磋商,它是人们化解矛盾、寻求共识的重要路径。在环境保护上,尽管不同主体的价值偏好各异,但所有价值主体都生活在同一地球村,都是环境的消费者,都是科技产品的使用者(受益者和受害者),这一“共性”无疑为商谈达成“共识”提供了客观基础。在自然技术的绿色生成上,尽管他们的“价值偏好”各异,通过商谈,形成某种“共识”是可能存在的,由此,商谈便成为规制技术共同体活动的重要路径。
(3)博弈。在环境保护上,由于环境社会技术实质上是政府为相关利益主体所作的一种制度安排,作为包括技术共同体在内的“理性经济人”的不同利益主体,面对制度安排,都会选择于己最为有利的策略与政府展开博弈,在博弈中实现包括政府利益在内的各方利益。可见,博弈也是环境社会技术规制技术共同体活动的重要路径。
2.环境社会技术的“绿色编码”
如上所述,环境社会技术是通过上述路径来规制技术共同体的活动进而实现自然技术生成的“绿色编码”的。如下环节构成了环境社会技术“绿色编码”的主要机理:
(1)技术目标的“绿色定位”。技术目标即技术的功能要求,技术的功能要求对技术生成有重大意义:在技术性能生成上,价值因素对技术生成中“物”的选择有重要影响;在技术效能生成上,价值因素对技术功能具有判定性作用。通过判定,对技术目标作调整,使技术目标符合环境社会技术的价值要求,从而实现技术目标的“绿色定位”。
(2)技术设计的“绿色规范”。技术设计是为了实现预定技术目标而探寻可用手段的活动。“目标—手段分析法”作为现代设计的重要思维策略,它把相关背景理论作为启发性知识进行“启发式搜索”,在“问题空间”中不断搜寻、逐级寻找消除目标状态与现实状态差别的可能手段中,技术设计就必须符合“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从而实现技术设计的“绿色规范”。
(3)技术试验的“绿色鉴定”。技术试验是一种对技术目标、技术设计进行考察、检验与探索的实践活动。由于这是一种实际地变革对象的活动,通过技术试验,可以具体检验技术目标是否合理、技术设计是否科学,尤其是技术的负效应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其中包括技术环境效应的检验。在环境社会技术的规制下,通过调整目标、修改方案,从而实现技术试验的“绿色鉴定”。分析表明:环境社会技术对于自然技术的“绿色生成”存在着复杂的作用机理。同样,环境社会技术对于自然技术的“绿色应用”和自然技术产品的“绿色消费”的作用机理也是复杂的。
三、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的互动:一个简化模型及其启示意义
自然技术作用于环境社会技术的“催化机理”和环境社会技术作用于自然技术的“致绿机理”告诉我们: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在此,我们建立一个简化模型对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之间的“互动机理”进行抽象:②
它们的意义分别是:第一样态说明环境制度供给超前于自然技术的创新能力,现实中主要表现为环境政策因缺乏激活环境自然技术创新、扩散与传播的有效性而存在环境政策冗余,其主要对策是增强环境自然技术的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应提高环境制度供给的有效性。显然,第一样态下的环境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的互动并非良性互动。第二样态说明自然技术供给相对过剩,或者环境制度供给相对不足,现实中主要表现为大量绿色自然技术成果被积压或处于闲置状态而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环境效益,其主要对策是进行环境社会技术创新以提供更多的环境制度供给。可见,第二样态也并非良性互动。第三样态说明环境社会技术的支撑力与自然技术进步的推动力相当。此种状态下的互动,自然技术“绿化水平”不断进步,环境制度安排更趋恰当、合理,互动中所产生的环境效益良好。也就是说,环境社会技术供给与自然技术进步能够有效实现环境效益增长的价值诉求,即它们处于良性互动之中。
注释:
① 邹成效、衡孝庆:《论环境社会技术的“绿色编码”问题》,《自然辩证法通讯》2009年第3期。
② 该模型受何恒远《技术与制度:决定的抑或是互动的》(《山东经济》2004年第4期)一文启示,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