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技术创新与转移模式_美国政府论文

美国的技术创新与转移模式_美国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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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科学知识走出实验室成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时,它才能形成真正的经济力量。因而将一般的科学理论研究同应用研究结合并将其成果扩散到工业企业生产去,才是一个国家经济技术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二战后,科学技术中心已从欧洲转移到美国,这一现象不仅表现在大批优秀的科学家来到美国或在美国产生,而且还表现在美国具备了从事一种新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能力,即大科学、大技术研究活动。美国的技术创新和转移模式相对于二战前的欧洲国家的技术创新和转移模式也由此发生了质的变化。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美国技术创新与转移模式的内容并分析其存在的理论依据。

一、美国技术创新与转移的模式

所谓技术创新,即是指作为技术人员如何将技术理论转化为技术应用的过程。技术创新的目标比较明确,它是针对工业企业生产市场的。技术创新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发明的产生、新工艺流程的建立三个相互衔接的阶段,因而技术创新不是一些单独的环节,其涉及的内容包括确定市场对某种商品的需求,制定多种可选择的方案,选择技术设备等系统工程。技术转移则是针对技术创新的成果如何从技术研究实验室转移到应用技术的市场并最终成为商业化工业技术生产线的过程,它不仅包括一项技术创新成果是如何切入工业生产之中并最终完成对旧技术的替代过程,也包括由于引进技术创新成果而带来的生产线之外的一切变化过程。

二战前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在空间和时间上两者是分立的,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研究人员,而技术转移则被看成是企业界的事务。二战后,随着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两者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逐步协同,一种新的转移模式开始出现,其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是美国在五十年代即开始发展起来的R/D联合体模式。

美国的R/D 联合体模式是把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纳入到一个空间主体内,科研产品的研究与科研产品的开发甚至于技术生产线的装备都实现了一体化。美国的研究开发联合体模式主要分为二类:一类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另一类是以大学研究所为主体的独立经济实体。

第一类的企业R/D联合体,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从组成结构上看,科学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具体技术问题解决的工程师的组成比例发生了变化,在以前很少有科学家被工业企业雇用,而目前在许多大企业中,都有科学家从事与该行业有关的理论科学研究,甚至于有许多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出现在大企业属下的现代化实验室中;同时,技术人员的科学素养也明显提高,特别是针对现代科学理论的接受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一般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在日常的技术工作中,与从事技术理论研究的专家的频繁接触,他们被一种比较松散的结构结合在一起。但这种松散结构足以保证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研究的密切联系。其次、企业通过市场需求决定技术创新的方向。技术研究的选题是由企业来决定的。企业需要什么,企业看中某一领域的科学研究发展,便确定研究目标。例如,美国企业界对计算机技术市场的开发以及对传统制造业的改进都是建立在对利润追逐的前提下的,它不象二战前受到非经济因素干扰,或由技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得出。当然,企业的研究内容主要局限在技术创新商业化,其次是应用技术研究,基础研究仍然由政府和大学承担重要部分。从整个企业的应用技术创新的比重看,工业开发经费占80%,特别是象贝尔实验室、杜邦公司的研究开发以及埃克森研究与工程公司对于本行业的技术创新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再次,现代许多美国大型企业,都通过大学与企业内部人员之间人际互助实现了企业内部联合体与外界研究之间的信息沟通。大学科研机构提供基础研究方面的最新信息,企业技术和信息同时也向大学转移。一些在企业任职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通过兼职教学的方式与大学保持联系,起到两部门之间在信息沟通方面的桥梁作用,形成开放型的信息互助模式。

第二类的美国R/D联合体是以大学为实体的联合体模型。 早在五十年代,美国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即一些大型的企业的实验室,特别是从事高级技术研究的工业实验室,是建立在一些著名大学周围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些工业研究实验室较为集中的地区。例如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所建立的工业园或研究园区,还有斯坦福大学发展起来的工业园区。在这研究开发一体化组织中,一般来说它的操作主体是大学研究人员,同时也不排除政府所属的实验人员。在这方面的典范是著名学府斯坦福大学建立的工业园区,由于这一园区是以硅作为原料的电子技术为主,所以亦称其为硅谷,硅谷的发展可以说是美国产、学、研一体化的代表。在这个体系中,工业部门作为配角通过捐款、赠送设备,提供基金或建立研究设施等向大学、研究所和开发机构提供全面支持来发挥其资助作用,而大学作为这一联合体的主角,它不仅要提供研究开发中的关键因素——技术人员,而且还将资助的获得以及风险承担都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由技术开发人员负责。一般来说,这一类科技联合体有如下二个明显特征:

第一,联合体的孵化器功能。美国政府在19世纪末就有向大学赠地以资助大学发展的传统。在本世纪50年代后,为了促进大学的技术创新和转移,政府以孵化器形式来扶持大学的技术创新。所谓孵化器,它是以扶植技术园区小企业的发展为对象,政府为这一类小企业提供低租金场所、通讯设备以及技术、法律、管理等知识咨询服务。孵化器同时还为企业提供必需的起动基金,它以一个管理中心的形式同时为各家技术型小企业提供发展支持。当然,进入这一中心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同时这一小型企业享有的孵化支持也是有时间和经济发展规模限制的,也就是说,它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让位于新的小企业,孵化器能显著地提高小企业的成功率。在美国的许多技术园区内的小企业其成长率高达50%左右。

新技术孵化器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顺应了技术创新发展的新特点,即从个体的随机创新发展到组织创新,它对原始技术范式进行了初步选择,从而在早期将不适合的技术范式加以剔除,让其余的技术范式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同时,由于许多高技术创新的技术人员在创办企业时,主观上由于高技术伴随高风险,客观上由于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已被现有企业所占有,因此成功率很低。原有的组织资源难以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因而技术创新本身要求新的组织实体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二,联合体具有高技术、小企业的特点。所谓高技术的定义较为复杂,但一般来说,它与科学研究的前沿具有密切的关系,并且其技术组成结构较之一般技术复杂的多,它属于多种技术交叉的复合型技术组成。而小企业则指雇员少于500人的企业。在美国众多的科技园区, 小型企业在高技术创新与转移的开发中获得很大的发展。人们广泛认为小企业具有高度的创新能力,小企业的创立和成长特别有利于美国发展、吸收和扩散高新技术。高技术小企业不仅具有很强创生能力,而且还具有很强的自我繁殖和复制能力。如硅谷的一些企业,通过一些公司初创人员的游离与再创业导致以技术扩散方式很快创生出几十家相类似的企业,由于这种复制本身也是创新和扩散的过程,因而小企业的发展几乎是无心插柳成荫,很容易将实验室的技术得以迅速扩散,这一点在生物小企业和计算机行业开发中特别明显。

从理论上讲,高技术小企业适合于新技术范式的创生。如果是一个大企业从事新技术范式的创生,则其须承担高失败率的风险,而这一点是大企业不愿承担的。而小企业的发展创新可以将上述风险抑制在最小范围内,它可以实行快速转产,实现高出产率和高死亡率之间的平衡发展机制。目前,美国在高技术领域发展的小企业其创新与破产的比例为2:1,而这一点对长期苦心经营的大企业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同时,小企业的数目众多和研究发展领域的高度专业化也可以弥补其在发展力量上的不足。研究与发展的专业化,可以把有限财力和物力集中在自身熟悉的领域,从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就实现了在小企业内部与整个社会大企业的分工协作。

二、R/D联合体模式发展的实质分析

美国的技术发展模式,特别是以R/D联合体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模式,其建立标志着技术创新和转移的新的方向。

其一,它标志着今天的技术创新开始向萌芽阶段复归。当然,我们在此所说的复归,并不是说美国的技术创新已开始倒退到萌芽阶段,而是指两者在操作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在技术发展的萌芽阶段,技术并没有从实物商品中独立出来,即在技术交易中与实物商品合为一体。 R/D联合体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在技术转移中合二为一。事物的发展以否定之否定的形式,达成技术创新在高级形态上的复归,这正反映了美国技术市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模式。这种复归的高效性在于,现在的联合体在规模上已不再是过去的手工匠的垄断行业的实物商品生产,现在的联合体是以工业化生产规模作为基础的。而且,这种复归是分工的一体化,在企业内部联合体中生产与应用是一连串的流水化作业,这种分工对应于其生产和应用中的信息内容是一致的、对称的,这一点在第一类联合体中表现的更为明显。

其二,R/D联合体模型是美国技术转移发展的必然结果。 战后的美国企业,其技术水平一直处于世界各国前列,企业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没有新技术作为手段不行,如果单靠外界研究研制并在市场中购买,由于这种机会是均等的,因而很难将对手击垮。假如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优秀科技人才,企业就可以把进行创造和革新的可能性扩大到最大的限度,这显然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美国政府的科技政策也是R/D联合体形成的催化剂。

没有强大的基础研究和把科学成果转化为技术理论的研究人员是不行的,然而这方面却又是私人企业不愿意投资的, 正是政府弥补了R/D联合体在这一方面的缺陷。联邦政府在空间技术、军事技术等基础性开发上投入的最多,同时在生物以及电子等方面也大量地投入了政府预算。这方面主要有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实验室来完成,同时也包括对各个大学实验室的投资。另外,美国政府的专利政策是R/D 联合体的一个重要激励因素。开发高新技术成果如果被同行业无代价的利用当然是不利的,美国政府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保证了R/D 联合体的正常发展,美国企业也可从专利使用中得到巨大好处。

通过对美国R/D联合体的考察, 可以看出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技术转移与创新模式,它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同时也将技术商品的生产者与应用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体化的关系。不仅使企业有能力从事开发研究并能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在美国政府引导和干预下,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转移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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