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林区“九五”规划编制的几点意见--关于国家林区“九五”规划的建议_林业论文

关于国有林区“九五”规划编制的几点意见--关于国家林区“九五”规划的建议_林业论文

对国有林区“九五”规划编制的几点意见——Suggestions on the 9th five year plan for the state-run forest regions,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林区论文,规划编制论文,几点意见论文,Suggestions论文,year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确认识国有林区面临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过去一段时期以来,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森工企业在治理“两危”、促进发展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从国家一级来说,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果断调减木材产量和国家木材上调量,扭转森林资源过伐的状况;逐步理顺木材价格关系,增加林区收益;减免原木产品税和相关税收,提高育林基金提取比例;较大幅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森林工业基建投资、技术改造贷款、森工多种经营贴息贷款、林业贴息贷款等),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对民族矛盾突出,企业特别危困的个别地区的富余职工实行内迁安置等。各地还相应配套开展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国有林区“两危”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国有林区在其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确实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起来的难度很大。到目前为止,由于国家一系列改革新措施的出台,国有林区过去已经落实和争取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出现的一些情况表明,有的已经解决或缓解的矛盾和问题又被新出现的矛盾和困难所抵销。从经济上反映出来,有不少企业效益不好,亏损面及亏损总额加大。林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还不明显,有的林区基本上还未走出“一木独撑”的格局,林区社会经济困难的包袱依然沉重,企业运转步履艰难。需要形成共识的是:国有林区发展至今所存在的困难,有其历史渊源和演进过程,要扭转现状,并求得发展,必须抓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历史性机遇,把国有林区的发展同国家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融合在一起,把我们自身的机制转换同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接轨。换句话说,就是要振奋精神,理顺思路,以改革总揽全局,发展是目标,改革是动力。林业部在1994年8月初昆明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明确提出林业要大发展,需要“外拓空间,内建机制”。用这个精神来指导并要求国有林区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是完全适用的。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1995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这包括国有林区重点森工企业。结合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的具体情况,搞好国有森工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使企业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森工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做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国有林区经济发展的实力和后劲,促进国有林区社会的全面进步,以适应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九五”规划研究中还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关于国有林区发展的指导思想问题。需要以更宽的视野自觉地把国有林区建设和发展纳入整体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合理定位,纳入当地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中去,使国有林区发展既有一个坚实宽厚的基础,又能较好地获得地方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自身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就有了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国有林区的发展,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要求,从我国的国情、林情出发,优化资源配置,处理好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统一,要比任何时候更要注重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解决好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林区生产力布局、投入产出等关系,以求得更快更好地发展。应当把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九十年代产业政策纲要》、《九十年代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及朱副总理近期视察国有林区的重要指示作为规划未来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国有林区主要是以国家单一投入为主的管理体制,今后一个时期内也还要争取保证国家的有关投入不减少并有所增加。但是,无论是从经济体制变革看,还是从林区发展的实际需求看,依然不动地仅仅盯住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思考问题,提出的政策、措施应当做到与国家改革开放的趋势、走向相一致,更多地注意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去苦练内功,研究和改革国有林区现有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关于规划编制问题。要重点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构思的基本框架、基本政策;要研究大的战略,特别要注意国家已经和即将出台的相关改革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作用;规划编制上要实现几个结合,如全国规划与重点区域规划结合,国有林区综合性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结合,产业政策与指标体系结合等。作为省、区级国有林区的规划编制,要能实现其指导意义,还要处理好调控与改革、调控与发展、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协调与服务的关系,以体现本省、区国有林区乃至整个全国国有林区在市场经济中经济运行的有序性,发挥整体功能,增强行业的竞争力、发展力;要能在规划编制中体现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实现途径,以及需要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等。在规划编制内容方面,“九五”计划要能具体化,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至于2010年设想,因未来的待定因素较多,有一个轮廓设想就可以了。

3.关于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问题。当前国有林区出现的经济困难,很大程度上是与劳动对象——即可采伐的成过熟林资源的锐减,以及摊子过大有关。最现实的压力是林区人口的压力,如果不提出可取的对策,绕过它去设计林区的未来发展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当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探讨,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就业压力越来越重,当前各类规划在解决林区劳动力出路的问题上还涉及不多,建议做为一个专题来研究。到底林区劳动力就业现状和前景如何,这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工作,以使我们比较清醒地规划林区未来的发展。如林区社会就业、待业(包括隐形失业)状况,劳动生产率、生产能力与职工比例变化关系,过剩劳力出路(包括在林区范围内三个产业分类吸纳的方向、潜力,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为活动空间组织培养劳动力大军打出去的条件、前景),相应需要研究解决的政策、采取的配套措施等。这个问题如不从整个国有林区出发尽快提出并引起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今后隐患更多,解决起来的难度和代价将会更大。

国有林区生产活动的天地广阔,我们要拓宽思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广开就业门路,吸纳企业富余人员及林区待业人员。要按照国阅(94)96号文件精神,少投资搞资金密集型项目,多投资建设劳动密集型项目;少投资搞基本建设项目,多投资搞技术改造项目。要做到投入少、见效快。在资金筹集的方式和渠道上,不能期望靠拨款搞项目,要更多地立足于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同时要考虑还贷能力,在项目选择上,不能只着眼于工业项目,要多搞第三产业的项目。

4.关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问题。国有林区是我国森林工业的主力军,是国家商品木材的重要基地,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巩固和发展老的森林工业基地,研究在该地区规划和布局一批骨干项目,应当摆在首要的位置来予以重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有林区已经提出“九五”要上的中密度纤维板项目20个(生产能力为114.5万m[3])、刨花板项目6个(生产能力为40万m[3])、纸及纸浆项目8个(生产能力为57.5万t),可见各地对此十分关注。

有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搞好建设布局。要从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的角度规划未来5年、15年国有林区产业、产品的合理结构,总的新增规模、项目合理布局。即使是人造板项目,其内部也有一个板种比例问题,在一个时期内重点发展品种的问题,要注意搞好总体的平衡。

二是要注意选准项目。找准企业和地区森工经济发展的新的生长点,从市场、资源、资金等建设条件进行项目储备、筛选(如人造板、制浆造纸项目等),尤其要注意考虑森林资源的总的承受能力。

三是广辟资金渠道。由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国家的资金投入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不可能增加过多。项目建设中资金往往是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这就需要我们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在保持和争取增加原有投资渠道资金的同时,还要学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寻找社会资金,拓宽外资利用渠道。

四是要走内涵扩大再生产和外延扩大再生产相结合的道路,来发展林业生产力。这在不同项目、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上两者的安排要有所不同。各地编制的规划主要集中在要求新增能力方面,这应当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们要做到把存量首先用好,用增量带动存量,用存量补充增量,同时把技改和基本建设都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两个手段和渠道,要把它们灵活地并用起来。依托老厂进行技术改造,这是一条被实践证明可行的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现正在实施的有黑龙江省南岔水解厂、吉林省长春胶合板厂、福建省福州人造板厂等大厂。老线走基建、新线走技改的道路扩建,也都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样就拓宽了资金渠道,同时使国家预算内资金的需求压力得到了缓解。但是有一点需要明确和强调,即在项目选择和建设中,要十分突出“效益”二字,要有投入产出观念、利息的观念,首先要用好固定资产存量,增量的投入要能在带动存量、技术含量高、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市场有效占有量等方面起到明显的功能作用。要努力避免由于掀起一股什么“热”(如目前的中密度纤维板热),造成低水平的盲目重复建设,产品趋同化现象。

五是从追求行业和国家利益最大化出发,研究国有林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所应采取的有关技术政策、装备政策。尤其要注意生产能力的增加与民族工业的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新产品的推出和应用开发配套相结合。特别要区别不同的林区类型,在新产品的布局上体现有区别的政策,要在“九五”以至2010年规划中做到分类指导,分类扶持发展。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的区划调整,“八五”做了一些工作,“九五”要加快步伐,进入实运转,加快4个新建、扩建林业局的建设;对内蒙古北部林区的开发要尽快研究并实施;吉林省珲春林业局要加快建设;四川省雅砻江、南坪林区以及云南省金沙江林区的建设要抓紧收尾;新疆天西、阿尔泰林区的开发争取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九五”要尽快为已经明确的几个林产工业大项目(如牡丹江林区17万t纸厂、牙克石林区10万t纸厂等)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协调和配合,一起帮助落实国内和国外资金等配套条件,争取项目早一点上,快一点上,并且上好,以缓解林区“两危”的实际矛盾。

在林区建设问题上,特别要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突出解决好新建局、扩建局森林资源的开发与林产工业、综合利用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期建设问题,以期做到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林区未来的良性发展。

为森林工业生产和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林业机械制造企业的发展,也要相应地加以规划,以既能满足国有林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又能提高我国林业机械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缩短同国外的差距。

未来的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要注意处理好林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关系,对制浆造纸等有严重污染的工业项目的建设要严加控制。今后对纳入长远发展规划内需要建设的此类项目在“三废”治理措施的完善方面要严格把关,必须执行好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法规。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要加强生态环境意识,不能为了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对林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

三、注意培育和健全统一的林业市场,规划和建立林业市场体系

要在长远规划中结合国有林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来研究林业市场体系的建立,要体现宏观上由国家和省两级抓国有林区市场的规划、布局,培育、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市场准则,要抓好信息网络等方面的建设。适时组织建设全国性、重点区域性的林业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研究重大的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以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平等竞争。

来稿日期 199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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