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语与西北方言前语序类型比较_陈述句论文

吴语和西北方言受事前置语序的类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受事论文,吴语论文,语序论文,方言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汉语的主体和主流看,自古以来小句基本语序一直是SVO,同时在不同时代各有一些类型变体,如先秦时某些代词宾语前置的规则(有些前置现象在甲骨文中反而没有,见Peyraube 1997),中古以后“把/将”类处置式(王力1989/2000第20章),从古到今愈益显赫的受事话题句等(刘丹青2013)。从现代跨方言角度看,则存在一个奇特的类型景观:汉语东西两端的方言,即东端之吴语(潘悟云1997;钱乃荣1997、2014;刘丹青2001a、2001b、2003、2013;盛益民2014等)和西端之西北方言(程祥徽1980;罗太星1981;汪忠强1984;张安生2005;马企平1984;王森1993;谢晓安等1996等),语序类型上偏离VO语序最甚,受事前置的语序非常常见,其偏离程度远甚于两者之间的大片汉语方言。从句法类型学的角度,这一奇观带来一系列疑问:1、东西两端区域在受事前置现象方面有什么异同?2、两片区域受事前置现象的句法属性是否相同——是前置的宾语还是受事话题?3、两片区域受事前置现象的来源各是什么?

      本文拟根据已有材料对两片方言进行比较,尝试回答以上问题。吴语主要依据笔者熟悉的苏南上海吴语,兼及浙江吴语,包括笔者1999年的田野调查材料(参看刘丹青2003附录“引用语料”)。西北方言主要指上引文献所记述的兰银官话甘肃临夏方言和中原官话青海西宁方言(两者以下通称西北话。有些文献用了青海方言之名,也放在西宁方言名下)。

      本文的比较将围绕受事前置现象的句类分布、受事成分的词类和句法属性、受事成分的指称和生命度等语义属性、谓语动词的属性和句子成分的语篇信息属性等展开。

      壹 受事前置的句类限制和极性限制

      句类就是句子的交际功能类别或称言语行为类别,极性就是肯定否定的取值。这些类别是会触发语序变异的敏感因素。

      吴语的受事前置,对句子的交际功能类别和极性取值非常敏感。徐烈炯、刘丹青(1998:252-253)曾对上海独角戏《黄鱼掉带鱼》进行过统计。这一小规模文本统计已颇能说明问题,在其他材料中能得到基本一致的结果(例如刘丹青2002)。下表中T指前置的受事话题,V为动词,O为后置的宾语,S为施事主语,中性疑问句指是非疑问句(主要是带句末语气词“

”的问句)。数字是用例的数量,括号中是内部各个小类的具体数字:

      

      从表中可见,在中性疑问句中,受事前置的TV结构是受事后置的VO的4倍。在否定陈述句中,TV是VO的7.4倍。而肯定陈述句中,则反过来VO是TV的4.5倍。在特指疑问句中(疑问词做宾语)也是VO占优势,未见TV。TV式特指问是可以接受的,如“侬啥物事要吃”,但远不如“侬要吃啥物事”常见和自然。祈使句稍稍倾向于TV结构。也就是说,上海话中的受事前置在是非疑问句和否定句中占据优势。在肯定陈述句中,尽管受事前置比普通话多,但与受事后置做宾语相比,还明显处于劣势。

      对方言语法敏锐的学者,特别能注意到异于普通话的方言特色现象,但这种敏感也有可能带来有所夸大的描写。钱乃荣(2014)认为上海话尤其是一百多年前的老上海话,是SOV占优势的类型。该书127-129页密集排列了传教士著作和日本学者著作中上海话无定成分受事的前置句,即他所认定的SOV句和OV句。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这些句子的句类、极性及相关属性。这些例证难以成为判定吴语真为SOV语序类型的证据,却无意中显露了句类和极性对受事语序的显著影响,部分印证了上述统计。

      SOV句钱著此处举了10例。其中,是非疑问句就占了5例,否定陈述句1例,各举1例如下(语料文献简称照录钱著):

      

      剩下4例中,2例不是受事前置,见下:

      

      例③是带否定动词的连动句,从直译“没折扣可打”可以看出这是个有无类兼语句,“折头”作为兼语不能分析为受事前置。④如果“事体”出现在“忙”后,“忙事体”可以视为动宾式。但现在该论元出现在动词前,“忙”就是形容词,谈不上受事前置。

      真正的不属于是非疑问句和否定句的受事前置只有以下两例:

      

      ⑥我回信收到,票子买定,出门个行李预备好了。

      例⑤的两个分句都用“揩”做谓语动词,后一分句确实是受事前置(此句今天的北部吴语很难成立),而前一个分句仍是标准的SVO语序,此例并不能显示OV优势。⑥是唯一的受事前置的受事全部前置的陈述肯定句用例,此例恰恰是这10例中唯一未标出处的,估计为作者自拟。此句三个宾语都只能理解为有定成分(而不是作者所说的无定,详后文例(34)(35)的分析),它们在普通话中前置于动词也很自然。

      由此可见,在没有与受事后置的句子对比的情况下,大量排比受事前置句也许能给读者尤其是非母语读者造成受事前置优势的印象。假如仔细分析其句类分布,再剔除分析有误的例子,则这类例子并不能证明受事前置的优势。

      

      语序类型学讨论基本语序,本来就对句类等有限定,因为疑问、否定等常常造成语序的变异。请看Greenberg(1963)语序共性的第一条:

      共性1:带有名词性主语和宾语的陈述句中,优势语序几乎总是主语处于宾语之前。

      可见,Greenberg一上来就定下讨论语序类型的条件——陈述句,而且事实上主要依据肯定句。而吴语语料中恰恰只是是非疑问句及否定句的受事前置占据优势,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吴语的基本语序。

      疑问句和否定句之外,很多句类条件下VO语序占据吴语的绝对优势,而这些是更能代表一种语言基本语序的条件,刘丹青(2001b)已用上海话材料进行了说明,这一点也在受事前置倾向更强的浙江吴语得到证实。我们1998年的田野调查材料(发音人见刘丹青2003:345-346)显示,在这些条件下,浙江吴语跟苏沪吴语一样都优先选择SVO语序。如(上海调查了A,B两位发音人):

      ⑦我(在)天津有几个亲戚。

      

      例⑦是领有动词“有”带带数量成分的无定宾语,南北吴语区的发音人都无例外地用SVO语序作答。下一例是动作动词带不定数量宾语,也都是VO语序。

      ⑧他在鸡汤里加点儿盐。

      

      这样的句子,在SOV语言里无疑会用SOV语序,但吴语中基本不用SOV语序(椒江用了处置式。另据丁健2014,台州路桥话在完成体的条件下强制性地使用受事前置语序,看来台州话确实是排斥完成体的VO语序的)。这里的受事名词倒并非完全不能前置,但是数量成分还常留在动词后,整个句子成为论元分裂式话题结构(刘丹青2001c),如吴语区各地也常说“鸡汤里盐加点”,“点”只有一个音节,但它是不定量词“一点”的简略形式,占据了宾语位置,保持了该句式的VO属性。下面双音动词带双音光杆名词做宾语的情况,也只能用VO形式。为省篇幅,只举受事前置更强势的浙江的几个点:

      ⑨舞台上学生在表演话剧。

      

      台州椒江 学生在台上演戏。

      

      下面比较西北话的情况。有关西北话语序的描述都很少提及句类和极性方面的限制。程祥徽(1980)提到青海话“否定句中,‘宾-动’结构尤为常见”,但作者的前提是“‘宾-动’式是青海方言句法的一种基本格式,它不像在普通话里作为‘变例’出现。……这种格式应用的范围极广,概括的句子极多”。可见,程文只是提示否定句更常见,并没有将极性视为宾-动结构的限制条件。从语料看,各种句类和极性状态都有大量的受事前置例句,其中很多在吴语中是很难表现为受事前置句的。

      先看肯定陈述句。其中的“哈”或“啊”都是宾语(包括与事宾语)的后加标记。

      

      

      祈使句的受事前置也很自然:

      

      从以上对比已能初步看出,吴语受事前置句的分布深受句类和极性的制约,而西北话的受事前置看不到这种制约。对此,下文将结合其他参项一起讨论。

      贰 受事前置的词类和句法属性限制

      充当受事成分的名词性成分包含名词和代词(主要指人称代词)两大类,这两类在语序表现上并不相同。Greenberg(1963)研究基本语序时,也先讨论名词性主宾语而暂不包括代词性主宾语,见上引共性1。当然,可以专门研究名词和代词在小句中的语序异同,如Greenberg(1963)的共性25指出“如果代词性宾语后置于动词,那么名词性宾语也同样后置”。该共性传递的信息是,名词性宾语比代词性宾语更倾向于后置。如果代词后置,名词一定后置。作为单向性共性,它也意味着,名词后置,代词不一定后置——有的语言名词后置而代词是前置的,例如法语;古汉语也有条件地带有这一倾向。

      我们重点来比较一下名词和代词在受事前置句中的作用。

      在吴语中,作为受事的名词或名词短语可以前置,代词很难前置。例如,上引钱著所举32例受事前置的老上海话例句,29例是名词或名词短语(其中含非受事成分,见上文分析),3例是作为受事的动词语“运动”、“赌铜钱”和“住拉啥地方”,支配它们的是谓宾动词“相信”(指喜欢、爱好)和“话”(说)。没有一例是代词。

      方言口语中代词主要代替指人名词,而吴语的受事前置主要发生于低生命度的名词,上述32例中涉及的前置受事清一色是无生命名词,这本身已使代词难有机会充当前置的受事。

      代词不宜充当前置受事还有句法因素,而不完全是生命度的语义因素。事实上第三人称代词“伊”(阳平,实际为南方方言常用代词“渠”的变体,而与古代阴平“伊”无关,参看陈忠敏、潘悟云1999)在上海话中是可以代指无生命物甚至抽象事物的,但这种代指主要发生在动词后或处置介词“拿”

后的宾语位置,充当主语很不自然。如:

      

      在回指的情况下,“伊”甚至可以指抽象事物,不过只能用在动词或介词后:

      

      可见,代词指人时没有句法限制;指低生命度事物时,只能用在动词后或介词后的位置。

      这样,如果受事代词指人,就像指人名词一样很难前置于动词,这是语义限制;如果指物,则本身就很难前置于动词,这是句法限制。

      相比而言,西北话受事前置完全没有名词代词之限。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西北话库藏中有宾格标记“哈/啊”,只要加上该标记,指人名词和代词的受事都能前置。而相应的吴语例句往往不成立。比较:

      

      上海话前置的受事代词如果加上话题标记“末”,有时可以使可接受度微增。假如再提供一个对比性话题的语境,接受度还可以提高些,虽然仍然是不太自然的:

      

      由此可见,话题标记与宾格标记的功能还是差距很大的。

      已发现受事人称代词可以前置的吴语是温州话(潘悟云1997)。不过,潘悟云同时指出,受事代词前置时更自然的位置是施事主语前,而在NP1和动词之间的代词,优先被理解为施事。可见,即使在受事前置很强势的温州话中,人称代词前置于动词也不容易,除非直接置于句首,显然,这时就不是OV语言的特征,而是受事话题化了(详第伍节)。

      下面看受事成分的句法属性,这里主要指动宾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有些句法属性与语义(如指称)相关,放在下节一起讨论。

      吴语的受事前置必须带有较典型的宾语属性,而不宜是系词类动词的表语论元①。表语(predicative,字面义是“谓语性的”)在格形态语言里常取主格而非宾格(英语It's me原先也是It's I)。在吴语中,系词准系词的表语准表语不适合前置于系词“是”或准系词,而西北话系词的表语常常前置。试将西北话相关例句与我们自拟的上海话比较:

      

      b.上海 *劳动模范啥人是呢?~啥人是劳动模范。

      (25)a.西宁 我学生就是唡。(张安生2005)

      b.上海 *我学生子就是了。~我就是学生子。

      (26)a.西宁 你这点儿黄家湾就是不?(汪忠强1984)

      b.上海 *依搿搭黄家湾就是

~侬搿搭就是黄家湾

      

      (28)a.临夏 甲:“明早”的意思是不是“明天早晨”。

      

      b.上海 甲:“明早”个意思是“明朝早上”

      乙:*“明早”个意思“明朝早上”勿是。

      (29)a.临夏 甲:老张,你太谦虚了!乙:我谦虚的不是

      b.上海 甲:老张,侬忒谦虚了!乙.*我谦虚勿是。~我勿是谦虚。

      再看表示称呼状况的准系词“叫”,它在吴语中也只能像系词句一样让表语居后,而在西北话中,“叫”的准表语可以居后,也可以在某些虚化词语帮助下前置。比较:

      (30)a.西宁回民话:那个人叫着[·h]个张三。/那个人

说着[·

·h]叫着[·hε](张安生2005)

      b.上海 埃个人叫张三。/*埃个人张三叫。

      西宁回民话轻声的“说着”是个由言说动词带体标记虚化而来的引语标记,语音弱化为[·

·h]。带了该标记,“叫”的准表语就可以前置。而上海话中没有这样的机制,“叫”的准表语只能居后。其他吴语,也未见有表语准表语前置的描述。其他如“姓、属(生肖)”等准系词也没有准表语前置的情况。

      本节讨论显示,吴语受事前置于动词,限于名词,不能是代名词,在句法属性方面只能是带典型宾语属性的受事,不能是系词准系词的表语准表语。而西北话没有这些限制。

      叁 受事成分的语义语篇属性:指称、生命度和信息属性

      受事成分的语义属性,尤其是指称义和生命度,以及语篇信息属性,如新旧信息,焦点等,对前置与否有直接的影响。

      在许多有格形态的SOV语言中,指称义和生命度制约着格标记的使用。通常情况是,生命度高的和指称性强的宾语更要求带宾格标记(指称性强弱:有定>无定实指>无定非实指)。例如,据科姆里(中译2010:154-156),土耳其语等语言里只有有定直接宾语带宾格标记;在印地语里,带不带宾格后置词同时受生命度和定指度两个参项的影响:最需要带的是有定的人类名词,无定的基本也要带,但偶尔不带;非人类、尤其是无生命的宾语则有定的才带。这些不对称现象是很好解释的。低生命度、低指称性的成分,与及物句的受事宾语成无标记匹配,因此不需要另带标记;而高生命度、高指称性的成分,与施事主语成无标记匹配,假如它们充当宾语,在动词前容易被误认为是施事主语,尤其是在施事省略的情况下;因此,特别需要带宾语标记以明其身份(参看陆丙甫2001)。

      吴语的受事前置,也深受生命度和定指度的影响,但影响方式显著有别于宾格标记的使用常规。SOV语言宾格标记的使用需求,与生命度和定指度都是正相关,主要动因是在动词前区别受事与施事。而吴语的受事前置倾向,与生命度是反比,与定指度是正比。另一个有效参项是语篇中的信息地位,新旧信息跟无定有定约略对应但并不等同。大体上,受事前置主要发生于1)有定已知的无生名词;2)已激活的类指无生名词。有生名词,尤其是指人名词,前置较受制约。无定受事和新信息,尤其是无定而非实指的受事,很难前置。其实,前文所述的句类和极性限制也跟这类句子中受事的语义语篇属性密切相关。而吴语所受的限制,在西北话中基本不见。下面来比较实例。

      如果受事NP本身就有指称义的形式表征,如指示词所表示的有定,数量词语所表示的无定,这种形式对西北话的受事前置未见显著影响,有定无定都可;对吴语的受事前置则有直接影响。拿上海话来说,无定形式在常规条件下是无法前置的。这里只比较无定NP:

      

      例(31)a(32)a都是很普通的西宁话已然事件肯定陈述句,表现为受事前置句。而相应的上海话并不成立。这一对比性的测试,最能体现两地对受事前置指称义的限制不同。

      对上海话来说,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徐烈炯、刘丹青(1998:170-173)指出,低生命度的“一量名”短语在主语、话题位置可以表示不在言谈现场的有定对象。(31b)如果将受事理解为不在眼前的有定,句子成立。钱乃荣(2014:103)所举的所谓SOV句中,其实就有此类有定受事。如:

      (33)我一只床搬脱了。

      在北部吴语人的语感中,此句的受事“一只床”优先理解为听说者能够共同确认的床,只是不在言谈现场。假如说的是一张听话者不知道的床,搬床是一种新信息,那么就会强烈倾向让受事后置:“我搬脱一张床了”。

      下面再看光杆NP,即不出现指称、量化标记的受事光杆NP。当光杆受事NP分别出现在动词前后时,吴语中会出现指称解读及信息地位的差异,如:

      (34)上海a.小张黄鱼买了。~b.小张买了黄鱼。

      (35)上海a.侬报纸快点理!(钱乃荣2014:103)~b.侬快点理报纸。

      例(34)是已然陈述句,a句只能出现在黄鱼为激活的类指的场合,即听者虽然可能不知道具体是哪几条黄鱼,但是知道小张计划去买黄鱼这种东西。而b句“黄鱼”则是无定的新信息或未激活的类指,言者把小张买黄鱼作为一件新闻性事件告诉听者,听者之前并不知道小张计划买什么。(35)是祈使句。a句用在听者已经在整理报纸或双方知道需要整理报纸的场合,言者是让对方加快整理。“报纸”是有定的。b句可以是听者不在整理报纸或没有计划整理报纸,言者要求听者去整理报纸,“报纸”通常是未激活的类指成分。

      不过,吴语中带无定标记的受事成分也不是完全不能前置,尤其在浙江。浙江吴语无定受事能否前置,主要取决于谓语动词组的属性和与谓语时体属性等有关的指称语篇属性(参看盛益民2014;丁健2014),我们将在下一节讨论。

      再来看生命度。在类型学常用的生命度等级序列中,人称代词被列为生命度最高的成分。请看Whaley(1997:173)所引的学界常用的生命度等级:

      (36)第1和2人称代词>第3人称代词>专有名词/亲属称谓>指人NP>动物NP>无生NP

      第壹节谈到的人称代词前置受排斥,就与其生命度有关。虽然人称代词的指称性最高,但其生命度压制了它前置的功能。其他名词短语的前置也受到生命度的制约。

      生命度制约不全是刚性规则,而常表现为与多个变量互动下的一种倾向。它首先表现为施事受事生命度差距与前置可接受度的相关性。受事生命度的降低和施事主语生命度的提高,都能拉开施受双方的生命度差距,从而提高受事前置的接受度,反之则降低接受度(比较例(37)~(38)。此外,假如生命度不变,句子由陈述改成是非疑问(例(39),或肯定变成否定(例(40),都会提高受事NP前置的可接受度,这说明生命度制约与句类制约、极性制约都有互动关系。以下都以上海话为例:

      

      例(38)d施事和受事都是“伊”(他),当然句子很难成立。但即使换一个人称代词,受事仍然很难前置,可见仍是生命度而不是避重规则在起作用。如:

      (41)a.*伊侬寻着了。 b.*我侬寻着了。 c.*我伊寻着了。 d.*侬伊寻着了。

      在西北话中,受事的前置不受生命度的影响,尤其是在使用了“哈”一类格标记时。前举(13)D(19)-(21)(31)等都是高生命度受事NP甚至人称代词受事前置的例子,不再赘例。

      肆 受事前置的谓语动词组的属性

      我们也注意到,即使是无定形式的受事成分,在吴语中也有前置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往往与谓语动词组的语法属性有关。对此,盛益民(2014)已做了有益探讨。我们结合盛益民的观点,再补充一些角度,进一步探究这个问题。

      钱乃荣(2014)举了一些上海话无定成分前置的例子。但是,这些所谓的无定成分,基本都是光杆名词语。光杆NP在汉语中个体性弱,常常有类指的解读,不是典型的无定成分。而在浙江(尤东部沿海)吴语中,带数量词语的无定受事成分有更多的受事前置现象。这在我们的田野调查材料中也有反映。下面的例(42)-(45),每组第一句是用来调查的普通话蓝本句,后面提供的是调查中表现为受事前置的吴语点例句,这同时意味着未引用的吴语点(参看例⑦-⑨)都采用VO的形式,本处从略。

      

      这里需介绍一下调查方法。调查时以普通话蓝本句来询问方言中的说法,说话人提供最常用最自然的表达。要说明两点。1)没有时间一一进行语序的反向测试。例如,发音人提供受事后置语序时,不一定测试前置语序是否成立;发音人提供受事前置时,不一定测试后置语序是否成立。2)普通话蓝本句都是受事后置的例句(这些例句也很难改说受事前置句),在两种语序都合格时,不排除发音人受普通话影响优先选择VO语序。

      从(42)-(45)看,台州片(椒江和乐清大荆)和宁波方言更接受受事前置的说法,若干普通话受事后置语句被折合成方言的受事前置句。但是,应能推定这些方言对这些例句的VO语序也是可以接受的,有可能面对普通话VO蓝本句而优先选择VO语序。所以,我们看到,对乐清大荆话说受事前置句的例句,宁波和台州椒江话有说受事后置句的情况(例(42)-(44)),而宁波和椒江说受事前置句时,大荆话也可能优选VO(例(45))。至于苏沪吴语,据笔者语感,接受这些受事前置句较勉强,不自然。因此,发音人一律选受事后置句很可以理解。其他多个浙江吴语点也没有出现受事前置的。值得关注的是,以上受事前置句没有出现温州话例句。据潘悟云(1997)等,温州话受事前置是比较常见的,但就这些例句,我们调查到的都是受事后置的,如:

      (46)渠从信用社里贷来一笔款。

      我宿隔壁邻舍旁面借来一部踏脚车。

      渠手里捏牢/端牢个茶杯。

      我暑假里嬉爻多显多地方。

      也许温州发音人受普通话蓝本句的暗示较强烈,但(46)在温州也都是完全合格的。潘悟云(1997)举了温州话较多受事前置的用例,但都是光杆NP类的,未见带无定成分者。

      以上无定受事成分前置的例句,有个共同点,都是带有现实语气(realis)的体标记,不管是完整体(实现体),还是持续体。肯定陈述句现实语气辖域内的受事宾语,在指称上有个共同点,都是实指(specific)成分,在无定成分中,实指的比非实指的有更高的指称性。换言之,在苏沪吴语中,指称性等级序列上要到有定和类指才出现较多的前置用例,而在浙东吴语中,无定的实指也可以有较多的受事前置用例。但是,没有看到无定的非实指受事成分在肯定陈述句中前置于动词的情况。丁健(2014)认为台州话中决定受事成分语序的是受事成分的可别度,而可别度表现为指称性、信息度和完成性。他的观察大体上是正确的,而且很大程度上切合整个吴语的倾向,只是不同的吴语方言表现略有参差而已。

      在西北话中,以上这些例句应当都可以更自由地将受事前置,特别是在加宾格标记的条件下。前面也举过同类的例句。此外,似乎更重要的是,西北话并无实指的指称限制,这方面语料不多,我们发现了一例:

      

      这是祈使句,是非现实式(irrealis)的句子,宾语属于非实指的无定。该句是分裂式话题,其核心名词已经在句首做话题,滞留的无定数量成分仍然前置于动词前。这样的句子,即使在浙江吴语中也是无法让受事前置的。

      盛益民(2014)主要从汉语的动后限制来解释浙江吴语的无定受事前置现象。他主要研究的绍兴方言像其他浙东吴语,允许无定受事成分在一定条件下前置。盛益民认为,吴语的主语和动词之间有两个句法位置。一个是结构化的次话题位置,由定指和类指的成分充当,不同于宾语。他引用了笔者以往的论述并补充了一些有力的证据,如该位置的受事不能焦点化。另一个是由补语触发的受事前置,由无定成分充当。这实际就是汉语的动后限制造成的,只是吴语中的动后限制比普通话更强,有些补语对宾语的排斥更强烈,从而将某些无定成分“驱赶”到动词之前。盛益民并发现了两者的一大差别。当提前的数量短语与“已经”等副词共现时,只能位于“已经”之后;而次话题成分则一般位于“已经”之前,如:

      

      盛益民的解释和论证,尤其是吴语受事前置的两个位置说,较富有新意和解释力。不过,有一些无定受事前置的句子并没有真正的补语,只有一些很虚化的体标记,这些体标记并不完全排斥动后宾语,无定受事是可以放在动词之后的,只是促使或允许无定的受事前置于动词。如前面分析的(44),(45)中的台州、宁波方言例句。我们认为,这些无定成分有现实语气的限制,要求宾语是实指成分,仍然是指称方面的限制,应当仍然占据次话题的位置,跟被动后限制“逼”到动词前的无定成分仍有不同。我们将在下一节对此补充解释。

      伍 讨论与小结:吴语和西北话受事前置的来源和句法属性

      西北方言受事前置句的来源较清楚。上引西北方言语序研究的文献无一不将其受事前置归因于语言接触,源头是与汉语方言紧邻或共处的阿尔泰语言(蒙古语、保安语、东乡语、土族语、东部裕固语——蒙古语族和西部裕固语——突厥语族)及藏缅语(藏语),这两组语言都是SOV类型的。受此影响,西北方言的受事前置也带有明显的OV语言的类型特点,前置的受事句法上就是宾语,不必带有话题的属性(部分前置的受事同时带有话题属性)。宾语的属性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都没有限制:句类和极性;词类和宾语的语法属性;指称义,谓语动词的属性。此外,前置的受事后可以有格标记。

      由于西北话的OV类型是SVO型的汉语和SOV型语言接触的产物,因此目前的语序类型从语言库藏类型学的角度看,有类型融合杂糅的成分,学者们的定位也存差异。程祥徽(1980)、王森(1993)等倾向于认为SOV已经是这些方言的基本语序。王双成(2012)则认为在短语的静态句法层面,西宁话仍是SVO为主的,在动态句子层面,西宁方言有大量的OV句子。不管怎样,大家都同意在句子层面,OV语序已是西北方言语序库藏的基本要素,无法都用话题化一类操作来覆盖。

      西北话在类型上(且不说语源上)受OV语言影响产生了宾格的后置标记“哈”等,这从形态库藏上保证了SOV句的主宾语之别,符合SOV型的常规。请看Greenberg(1963)的共性41——如果一种语言里动词后置于名词性主语和宾语是优势语序,那么这种语言几乎都具有格的系统。动词后置于名词性主语和宾语就意味着SOV和OSV两类语言。虽然大范围调查证明这一条共性是一条倾向共性而非绝对的蕴含共性,世界上仍有一定数量的OV语言没有格(参看Steele 1978),但它作为倾向共性的地位仍是稳固的,无形态格的SOV语言在SOV型中是少数例外。“哈/啊”的使用为西北话中的SOV语序奠定了形态库藏的基础。另一方面,OV语序与VO语序依然并存于这些方言的语法库藏,在不同句法语义条件和不同人群中比重略有参差,基本上随与OV语言接触的深度而异。

      吴语的受事前置比普通话和许多汉语方言丰富常见,尤其是在是非疑问句和否定句中。但是跟西北方言比,还远未到OV语序类型的程度。

      从来源上,吴语没有SOV语言的接触条件和背景,没有成为SOV语言的外部因素。

      从语法表现看,吴语受事前置的最大的特点是两条:一是库藏中没有宾格标记的支撑,二是有很多句法语义条件限制或需要一些特定的句法条件来触发,而这些条件基本上符合话题化的要求。因此,吴语的受事前置,基本上是话题化的一种表现,更像是一种内生的类型现象,源于话题结构作为显赫范畴的更多扩张。

      吴语中最容易前置的成分是有定和类指,这正是其话题性的突出表现。那为什么是非疑问句和否定句的受事最容易前置?因为,在疑问算子和否定算子辖域中的受事成分,要么是有定的,要么是类指的,排斥无定成分。无定是听话人不能确定的对象。一个人可以问是否发生涉及某一确定对象的事件,也可以问是否发生涉及某一类对象的事件,但是很难问是否发生涉及一个不确定对象的事件。英语是非疑问句的宾语可以带有定标记、复数标记、任指标记,就是很难带不定冠词,就体现了这种情况。如:

      

      在例(51)中,用that是询问有定对象;用复数是询问类指成分;用任指标记any也指向类,只要喜欢猫类中的任何对象都可以提供肯定回答;用无定冠词a表无定则很难成立,只有这个a做类指解,句子才勉强成立。同理,否定算子辖域内的受事成分也是要么有定、要么类指。不确定的具体对象,难以否定。即使否定,也意味着对整个类的否定。

      由此可见,吴语中是非疑问句和否定句成为最适合受事前置的句类条件,就是因为这两类句子中的受事成分要么是有定的,要么是类指的。这正好符合话题成分的常规指称条件,这种条件触发吴语受事前置,本质上就是让这种受事前置话题化,因而它们不再是真正的句法宾语了。而肯定陈述句的受事没有这样的指称特点,其受事成分可以是任何指称成分,因此其受事就不必前置了。

      至于某些浙江吴语允许无定形式的受事成分前置,则可以认为是话题标记在吴语中特别显赫的结果。显赫范畴的一大特点是功能扩张(刘丹青2012)。话题要求由高指称性成分充当,一般是有定和类指。而在话题特别显赫的语言方言中,话题还可以进一步朝指称性弱的方向适度扩张,包含了无定成分中的实指(specific)成分。实指成分在指称性等级中仍高于非实指的无定成分。无定形式的受事前置时,要求谓语动词语具有现实语气的体标记,这些能保证无定形式的受事论元是实指成分,从而得以在动词前充当话题。

      吴语的话题结构比普通话等更加显赫,这不仅表现在受事前置结构扩张得更远,而且有其他独立的表征。例如,吴语话题标记更加常用,话题标记在语言中发挥更多的功能(徐烈炯、刘丹青1998;刘丹青2009),吴语的话题标记在语法化、词汇化进程中扮演更加活跃的角色(刘丹青2004,2007)。如此,吴语更常用受事前置句也就更容易理解了。

      当然,由于吴语尤其是浙东吴语中,受事前置相当高频,因此它们的动宾语序受到更大的动摇,离典型的SVO语序类型确实更远,也就难免带上一些SOV语言的特点,进而表征于其他参项,如后置词发达等(钱乃荣1997;刘丹青2001b,2003)。但是,与西北话比起来,吴语离SOV型仍有距离。吴语的SOV类型受到两个方面的严重制约:1)OV类型至今仍受句类、极性、词类、指称、信息结构等严重制约,而这些限制在真正的SOV语言中都不存在,在西北话中也基本不存在。2)吴语至今没有发展出格标记。这两者又是关联的,宾格标记的阙如使受事前置的制约更难消减。在可见的将来,这两点重要制约很难改变,甚至会因为受官话、粤语等的影响而出现逆向改变,即OV类型淡化。因此,很难认为吴语的受事前置句代表了它的SOV类型,至少与西北方言的SOV类型有硕大的鸿沟。

      本文初稿曾在第七届汉语方言语法国际研讨会(2014.9.西安)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民族发展论坛(2014.12)宣讲,获众多同行尤其是孙宏开、黄行、李云兵、黄成龙、邢向东、温锁林等先生指正,南开大学博士生周晨磊协助整理两地方言资料,盛益民博士和博士生卢笑予曾对初稿提供意见,一并致谢。

      ①刘丹青(2002)统计的当代上海话7万字真实言谈语料中,否定句TV语序只比VO语序略占优势,但是VO中的O基本都不是典型的受事宾语,动词大多不是行为动作动词,这种属性阻碍了它们的前置。

      ②左句“是

”前如加停顿,可作为附加问句成立,因为吴语常省略系词,相当于“这本是你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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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语与西北方言前语序类型比较_陈述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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