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模式的合作发展研究_竞技体育论文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方式的协同发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式论文,我国论文,竞技论文,人才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826(2015)04-0016-05

       DOI:10.16470/j.csst.201504002

       1 引言

       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在我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政府部门和学者一直在探索和尝试符合我国国情的培养方式。特别是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传统的三级训练网受到较大的冲击,形成了部分运动项目运动员的培养方式和管理模式趋于变革的状态。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逐渐形成了具有社会化、职业化、企业化特点的管理运作模式,而有些运动项目,如体操、田径等项目因其社会关注度低,群众基础相对薄弱,市场化运作条件不成熟等条件限制,较多地延续了固有的体制。即使像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群众基础相对较好的运动项目,人才培养体制也不尽相同,有些省(区、市)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有些地区采取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俱乐部培养担当了人才培养的重任,也有些省(区、市)和地区因为经济、人才、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主要还是靠政府来运作。

       高水平竞技是竞技体育人才能力实现的唯一舞台,这种培养方向的同向性特点,决定了各种方式之间必然存在着相互交叉的结构关系,也存在着各自成功的因素或相关关系。从协同发展角度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各个个体存在竞争和协作的关系。因此,研究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关联性,探求各种培养方式的驱动源动力,探索各种方式间独立乃至协同发展的科学路径,是我国竞技人才培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2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设计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协同理论(synergy theory),是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哈肯(Hermann Haken)提出的一种系统理论,其研究内容是在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在与外界有物质或能量交换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己内部协同作用,自发地出现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有序结构。协同发展理论的研究内容,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个体,相互协作完成某一目标,以达到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效果的系统理论。从协同发展模式的哲学内涵来看,其核心在于协同和竞争两个方面,表现为某一事物的胜利伴随着另一些事物的共同进化,即共荣共存。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诸多方式,各自承担着不同项目、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培养任务,也存在着相互竞争和互补的关系,各个培养方式如何在竞争中共同发展,如何相互协同互补,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2.2 研究的方法设计

       首先,通过查阅与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相关的文献资料,整理具有代表性的多种培养方式类型。然后,以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梯队的驱动机制、各种培养方式的优缺点、人才培养方式的关联方式、各种培养方式协同发展的策略等问题,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管理专家、运动训练专家和相关研究专家进行专家访谈(表1),从而理清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关联脉络。最后,在分析各种培养方式的驱动机制和驱动表现形式的基础上,提炼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和政策依附,进而设计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协同发展的思路、路径、要素和优化策略。

      

       3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3种方式及关联性

       3.1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方式类型

       通过文献研究发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除了传统的体工队方式以外,还有院校化和职业俱乐部两种方式(表2)。

      

       从本质来看,体工队方式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式,其主体地位没有因为其他方式的尝试而动摇。院校化模式是传统体工队方式的一种管理优化,没有从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两方面进行结构性改造,只是对人、财、物、时间、信息等诸多管理系统要素的改良性整合。俱乐部方式由于受制于运动员来源和培养环境等问题,往往会产生运动员培养母体与子体间的利益冲突,运动员经常既属于俱乐部,又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体工队,形成了管理和运作中利益冲突的尴尬境地。

       以上3种培养方式间还没有相互形成横向联系、纵向衔接的系统与整体,也导致了一些职业化较弱的传统项目的群众基础缺失、社会力量进驻体育竞赛的进退频繁、运动队产权更迭引起的可持续性不足、行政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责、权模糊等尴尬问题。

       3.2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关联性

       虽然存在着以上几种方式,但从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方式来看,体工队方式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多年来形成的最为稳定的方式,目前在田径、体操、举重等众多项目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专家访谈中绝大部分专家仍然认为,体工队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方式。虽然在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形成了多种方式并存的局面,体工队方式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方式类型,但以体育局为管理主体的核心地位不可动摇。访谈中,陈小平认为,以职业运动队为代表的运动队的社会化是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仍然不能摆脱各地区体育部门对人才培养机构的总体控制,体工队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最主要的培养平台。

       院校化方式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方式创新,是为解决运动员向社会化迈进所采用的一种有益尝试。这种方式在形式上试图改变传统体工队方式人才培养的单一型结构,在理论上更接近于全面人才发展的需要,但在竞技体育人才“竞技”性特点的压迫下,在实际操作中却受制于成绩指标的约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重训练轻学习的问题。所以,其运动员培养的“社会化”目标难以实现。而评价院校化培养成败的核心指标仍然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访谈中,李建设认为,院校化的实质是对传统“体工队”方式的改造,并不是一种独立于“体工队”之外的新型方式。因此,院校化方式与体工队方式的管理主体仍然为政府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两者的关联度系数最高。

       俱乐部方式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但其存在的范围却只局限于以“职业队”为代表的运动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的职业化在我国的发展较为超前,各俱乐部为了避免在人才引进中与体育管理部门的冲突,也受制于项目管理中心对俱乐部准入制度的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俱乐部自己的二线或三线队伍。分析当前“俱乐部”方式的发展情况,一些独立投资的俱乐部对这种培养方式的依赖度较为突出。由于俱乐部与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只能说俱乐部方式是体工队方式的重要补充。在调查中,专家对这种方式的认可度较高,但也有些专家认为,在我国职业俱乐部发展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俱乐部式培养还存在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更多地观点认为,人才培养的主体结构更多的倾向于“体工队”方式的创新,这不仅是对我国特有的行政命令动力驱动的依赖,更是对我国职业体育发展过程中过渡阶段的方式认同。

       总之,体工队方式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方式,院校化方式是对体工队管理方式的创新,俱乐部方式是职业性运动项目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但在人才产权和人才的输送与培养方面,需要国家政策和制度上的理性导向。

       3.3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驱动关联

       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行政、法律、经济、宣传教育等是基本的管理方式,分析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驱动源动力,可以更好地了解多元化人才培养方式与培养对象间的目标指向,从而为各个培养方式的政策导向和实践运行提供支持。

       从以上各个培养方式的驱动源动力看,以行政为主、经济和法律为辅的综合性驱动方式是主要的驱动方式,举国体制仍然是目前我国各个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核心机制类型。在我国行政主导的环境之下,体工队培养、俱乐部培养和院校化培养理应也必须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举国体制下的行政、法律方法仍然是最直接、有效的驱动方式,以举国体制为核心的驱动机制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驱动类型。

       4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方式的协同发展

       4.1 协同发展的培养思路

       4.1.1 目标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理念

       人才培养的目的是以人的社会适应性为最终目标,竞技人才的培养也必须适应这种要求。当前的各种培养方式,还没有一种方式被实践证明是完美无缺的。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获胜最大化”功能指向,与“以人为本”的社会化目标相冲突,不能完全适应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在目标设计上,坚持与“以人为本”的社会化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理念,可以让竞技体育人才更好地适应社会,可以提高竞技体育对后备人才的吸引力,让更多的家长更主动地将竞技体育作为孩子培养的一个目标选项,加强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基础。因此,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协同发展,应该适度加强对院校化培养方式的政策支持,挖掘院校化培养的人文内涵。虽然当前院校化并不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方式,但作为体工队方式的重要补充,可以丰富体工队核心培养的管理形式,可以在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4.1.2 发展方式上,坚持对体工队方式成功经验的继承

       我国传统的梯队建设大多是三级训练网,形成了金字塔形的培养体系,各个层次间是垂直的隶属关系,上一梯队层次可以在下一层次中无偿选择和使用其需要的人才资源。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的核心目标和竞技体育职业化的矛盾冲突,二、三线队伍的建设成为体育系统和俱乐部系统都不具备完全话语权、而又都不尽全力去投入和经营的区域。这种利益冲突和体制因素导致的后备队伍建设的非连贯性,严重影响了运动梯队建设的可持续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传统体工队方式的人才基础。为了保证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也为了适应体制改革渐进性的要求,在当前行政体制占主导的大环境下,传统的专业化设置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为了适应传统体工队方式和俱乐部方式的协同发展,可以将一线队伍交给市场性质的俱乐部去经营,而二、三线队伍的建设仍然由体育系统负责,俱乐部与体育系统间可以通过一定的法规约束、市场契约等形式完成层次间的人才输送。这样,不仅强化了二、三线队伍建设的梯队层次性,提高了庞大的人才市场供给,也让俱乐部腾出更多的精力负责一线队伍的建设和市场开发,在总体上有利于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所以,传统体工队模式的成功经验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可以在继承传统培养模式优点的基础上,对传统人才培养的梯队模式进行创新式改造,提高人才培养方式的社会适应性。

       4.1.3 驱动机制上,坚持政府行为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功能延伸

       由于我国传统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体育体制等政府行为的惯性,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不可能完全抛弃政府行为这一被证明在我国最有效的驱动源,也不可能脱离为中国竞技体育创造无数辉煌做出重大贡献的体制环境。政府行为不是说要忽略市场行为,而是要坚持用政府行为确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奠定政策基础和物质支持。当政府行为的积极作用不再不可或缺的时候,政府要逐步退出直接操作行为,转而发挥宏观指导作用。政府行为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来讲,不仅是强有力的支撑手段,更是重要的政策和物质保障。

       4.2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协同发展的控制路径

       访谈中,王家宏认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体育系统的功能坚持、教育系统的跟进支持和政府行为的职能改革3个方面,与之相对应的模型主要体现在“院校化”培养和“俱乐部”培养的有益尝试。根据项目的社会性特点,以体育行政部门的阶段性干预为手段,整合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俱乐部系统的资源优势,根据项目特点、地域特点和梯队水平,建立“院校化”等多种模式的试点工程。依据这一理念,本研究设计出了我国竞技人才培养多元化培养方式协同发展的控制途径(图1)。

       院校化培养并不等同于当前理论研究的“体教结合”,由于学校的教育特性,缺乏接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容量和胸怀,也没有专业训练所具备的硬件条件,所以,可能在当前或以后较长的时期内,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不可能落位于高校或其他教育组织。当前,各地(市)的基层学校进行了某些项目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尝试,但在学校平台上全面接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任务还只是一个远大而不切实际的设想。

      

       图1 本研究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方式协同发展控制路径图

       Figure 1.Control Path of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of Sports Talent in China

       要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协同发展,各种培养方式的要素结构设计是重要的基础元素,各种培养方式的目标与实现路径不同。所以,各个培养方式中的核心要素也不相同,必须根据各个培养方式的目标特点,设计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控制路径。因此,可以将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控制路径归纳为保持政府行为的控制主体地位,尝试管理主体的多位一体,院校化方式介入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引导职业化项目的企业化操作。

       4.3 协同优化的主要策略

       4.3.1 实现以政府行为为主导的机制优化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中存在着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功能不全、职责不清等问题,院校化的改革试点也是在政府行为的引导下开展起来的,国家可以在举国体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优化配置多种培养方式,以达到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投入与产出的最优化。本研究认为,人才培养的梯队层次要保留“国家队—省(区、市、军队)体工队—业余体校运动队”这一培养梯队,只有这样,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继承与创新的结合。同样,纵向的人才输送、横向的人才交流都要在现有体制下进行制度设计,以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方式的协同发展,真正达到体育人才资源的优势共享。

       4.3.2 健全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要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道路,政府必须施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孙民治认为,我国体育行政部门应考虑制定一个制度体系,在当前国情下,需要以行政手段强化相关的制度设计,最终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的法制化运作、市场化经营、行政性调控和多元化发展。考虑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改革的渐进性特点,以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为目标,理性设计相关的制度体系,不仅要考虑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积淀,更要体现人才培养的专门性制度法规,从政策导向上给予制度保障。

       4.3.3 建立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相对应的运动员就业体系

       田麦久认为,由于运动员的出路直接影响着广大青少年对竞技体育的参与热情,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必须与运动员退役安置问题同步设计。由于梯队建设、社会投资、科技服务都需要搭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必须实现人才输送的最优化和外部支撑的可持续化。与多元化人才培养一样,竞技体育人才及教练员的就业保障体系也必须同步共建。解决生源与运动员就业安置问题是一个彼此联结的封闭回路,统筹协调竞技体育培养系统的各个环节,建立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相对应的运动员就业体系,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4.3.4 鼓励和发展社会参与的培养方式

       我国现有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中,除了俱乐部方式外,不管是体工队,还是院校化培养,都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资。即使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在保证行政管理部门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向总体控制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来,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多元化培养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面。这样可以减轻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巨大财政负担,也可以增加竞技体育培养方式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发展。理性规划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分配体系,出台兼顾各方利益的分配办法,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多元化模型优化的必要条件。

       5 结语

       1.体工队、院校化、俱乐部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培养方式,3种方式具有各自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各种方式因项目不同、目的不同、利益归属不同,都有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市场,但究其实质,国家投入下的体工队培养仍然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

       2.国家行政力量占主体的多因素模型,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体驱动力,根据项目的特征和培养层次,在现有体制下完成培养过程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实践过程,建立培养与安置联结的封闭回路,不仅是我国竞技体育多元化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3.在行政约束下完成多元化协同培养的模型构建和要素设计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从动力机制驱动、科学制度约束、完善就业保障、促进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进行模型优化,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多元化协同发展的主要策略。

       收稿日期:2014-09-17;修订日期: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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