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原甲骨文中“方格”一词的解读_甲骨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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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7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238—(2000)01—0001—03

对周原甲骨文中的

已经分化为两个字了。[4]前者应是“西”, 后者应是“囟”。徐锡台说不可从,李学勤、王宇信的考释是正确的。

周原甲骨文中“囟”字的意义和用法怎样呢?对此也有不同的说法。李学勤、王宇信先读为“思”,认为是虚词,与“隹(唯)”同意。[5]后来李学勤读为“斯”,训为“其”,认为是命令副词,是庶几的意思。[6]美国夏含夷读为“思”,训为“愿”,意思是愿意。[7]

“囟”字也见于周代金文中,例如《师询簋铭》中有“询其万囟年,子子孙孙永宝用”的句子,而《诗经·下武》中有“於万斯年”的诗句,说明上引金文中的“囟”应读为“斯”。

“囟”和“斯”的上古音相近,“囟”的上古音是心纽、真韵、去声,其拟音是sien③。“斯”的上古音是心纽、支韵、平声,其拟音是sie①。两者的声母为双声关系,其韵母为通转关系,可相通用。 金文读为“斯”的“囟”是助词,用在单音节数词之后,起着加强形容的作用,使整个结构跟重言相当。“万囟年”意即万万年。周原甲骨文中的“囟”字也应读为“斯”,李学勤后说是可信的。虽然如此,但李学勤的释义却不可从。古文献里的“斯”并没有“庶几”这样的意义。

古文献中的“斯”有连词用法,可译为“就、于是就、那么”等。例如:

(1)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

(2)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孟子·滕文公下》)

(3)知惧如是,斯不亡矣。(《左传·成公七年》)

(4)吴师来,斯与之战,何患焉?(《左传·哀公八年》)

上引四例中的“斯”出现在假设复句后一分句之首,表示在假设条件下的结果。考察周原甲骨文中的“囟”字,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出现在假设复句后一分句之首,跟上引古文献中“斯”所处的语法位置相同。例如:

(1)癸子(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祭成唐, 鼎御二女,其彝血三豕三,囟又(有)正。(H11:1)

(2):曰并,囟克事。(H11:6)

(3)子(巳)王其乎更厥父陟,囟亡□。(H11:11)

(4)祠自蒿于,囟亡眚。(H11:20)

(5)曰,囟克事。(H11:21)

(6),囟亡咎。(H11:28)

(7)□,囟克事。(H11:23)

(8)八

,囟亡咎。(H11:35)

(9)大还,囟不大追。(H11:47)

那么就不会“妥王”。其余诸例类此。上引19例中的“囟”跟古文献假设复句中的“斯”记录的是同一个词。

这种性质和意义的虚词,在殷墟甲骨文中也有,有些“此”、“迺”和“延”就是。先看这种“此”的用例:

(1)惠辛巳酒,此有大雨。(合集41413)

(2)勿酒,此王受[祐]。(合集30831)

(3)二,王此受祐。/三,王此受祐。(合集31190)

(4)惠犬,此雨。/二犬,此雨。(合集31191)

例(1)是说,如果在辛巳日举行酒祭,那么就会有大雨。 例中的“此”可译为“那么就”。例(2)类此。例(3)中的“二”和“三”,都是分句,句中都省去了主要动词。例(3 )中的第一条卜辞是说,要是(使用)二头系养的羊,那么大王就会受到保佑。第二条卜辞是说,如果(使用)三头系养的羊,那么大王就会受到保佑。例(4)类此。 这种“此”和前引周原甲骨文中的“囟”词性和意义完全相同。这种“此”有时候跟“迺”并用。例如:

(1)于弗,王迺此[受][祐]。(合集31188)

这说明,“迺”有跟“此”同样的用法。殷墟甲骨文中,有些“延”跟前引诸例中的“此”用法相同。例如:

(1)惠湿田(耘),延受年。/惠上田, 延受年。(屯南715)

(2)贞:我至于□土,延亡祸。(合集8795)

(3)贞:令雀西,延。(合集10125)

例(1)第一条卜辞是说,如果在地势低洼的田地里耘除杂草, 那么就会有好收成吗?第二条卜辞是说,如果在地势高的田地里耘除杂草,那么就会有好收成。例(2)是说,我们如果到达□土这个地方, 那么不会有灾祸。例(3)是说,如果命令雀这个人西行,那么就会有凶险。这些例子里的“延”和前引周原甲骨文中的“囟”用法相同,尤其是把殷墟甲骨文中的“延亡祸”跟周原甲骨文中的“囟亡咎”相互比较,更易知悉“囟”的用法。

周原甲骨文少数“囟”字出现在单句之中。例如:

(1)今秋王囟克往。(H11:136)

(2)自二月至于三月唯五月囟尚。(H11:2)

例(1 )中“囟”所处的语法位置是“时间词语+(主语)+□+动词语”中的“□”。这种用法的“囟”在殷墟甲骨文中也可见到,例如:(a)乙巳卜,旅贞:今夕王囟言。(合集26731)(b )戊戌卜,骨贞:今夕王囟言。(合集26747)关于这种“囟”字, 丁山训释道:“囟”,孳乳为思,为细,此‘囟言’如读为细言,正是一种‘失言症’的现象。”[8]饶宗颐则认为,这种“囟”“应为语词, 即‘迺’之省,故王囟言即王迺言,其云囟言王,则主词‘王’后行。”[9] 按两氏之说并不可从。这种“囟”应读为“斯”,训为“就”。饶宗颐把“囟”看作是“迺”之省虽不可信,但认为“王囟言即王迺言”,这从意义上说是不错的。“今夕王囟言”是这样的句式:“时间词语+王+囟+谓语动词”,“囟”出现在主语“王”和谓词动词之间。甲骨文在这样的语法位置上也可以用“迺”。例如:壬王迺田,不雨。(合集28617)把“今夕王囟言”跟“壬王迺田”相比较, 就可知道“囟”跟“迺”的作用和意义很相近。“今夕王囟言”是说到今天晚上王就说话,其中的“囟”是“就”的意思。上引例(1 )“今秋王囟克往”中的“囟”亦然,“今秋王囟克往”是说今年秋天大王就前往地。例(2)类此。

总之,周原甲骨文中的“囟”都应读为“斯”,意思是“那么、就”。

[收稿日期]199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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