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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当下,我国的招标工作经历了从无形到有形,从以前的封闭到现在的公开透明化,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的招标工作也逐步规划统一,而这也能打破地区上的垄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做到对于经济效益的改善。而招标工作也在预防减少腐败上取得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招标领域发展之当下仍是存在诸多问题的,还有许多弄虚作假、图标串标等现象出现,并且评标不公正这个问题也尚未解决,因此,监督部门在其中的监管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流程
引言:
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整个招投标的环节中都十分重要,而要避免招投标中的各种不正当的行为,就必须健全和完善整个建设项目,深度杜绝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的出现,建立依法、懂法的有序招投标工作流程。并且在整个项目的标前、标中、标后都应该完善各项制度,将招标投标的各种行为运用有效的措施进行约束,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标签监管
对于招标范围以及招标方式、组织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审核,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一定要加以剔除,做好工程招标的把关人。
按照范本格式填好工程招标的整个内容,其中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之间一定要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招标人“提供”的资质也要进行考核,标段的划分也要保证其合理性。招标人不得随意提高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招标人也不得利用划分标段来规避招标。
现有的已经公开的工程项目还应该推行网络报名制度,设置一定的标准,满足条件的投标人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而招标人也不能设置过高的门槛。
交易中心可专门设立账户,而在交易中心能保证对于投标中的保证金做到一个集中管理的效果。投标人要用自己的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等相关操作来对保证金进行缴纳,现金是不收取以及退还的,并且对于围标串标等行为,也要严加杜绝。
经过审核备案后,相关的招标文件才能进行发布,而一旦在招标文件中发现问题,监督人要及时对于相关项目负责人告知并说明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对于增加“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更改。但一旦招标文件经过审核备案后,招标人便不能对于招标文件进行擅自更改。
二、标中监督
招标文件一定要注明好开标的时间及地点,而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必须做到完全公开透明化,在开标活动开始时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在评标的现场只能有 “评标委员会成员”而其他无关的闲杂人等一律不得进入。而评标现场人员的通讯工具也必须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统一保管,对于现场的开标等活动一定要通过声像监控进行监管控制。
专家库的建设还要不断加以完善,还要对于评标专家的专业配置进行优化。在评标结束后还可对于评委评标进行考核,而评标专家就是要以考核结果作为入库依据。对于行为不端的专家,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律进行依法处置。在项目进行前期对于评委名单应该做到严格保密,并且不定期的还要对于专家进行培训,这样才能使整体专家水平得以提高。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方式是还可以进行改革优化的,评委要做的不仅仅是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还要考察工程清单是否合理。而一旦在评标过程中有极端分数的出现,评委必须对于这一分数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而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国有资金占股,可以采取取消主业评审的方式,因为招标人在其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采用这样的做法能够规避影响到其他的评委,这样也能保证在招标的过程中,各个专家之间相互独立,能够更加公正的进行评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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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因素将会对于评标结果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对于特殊的一类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取只进行商务标评审而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在工程项目中,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一类则可以试行综合评估法进行评估,将商务标的评审结果作为一个标准,然后再在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标后监督
招标人应该对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的内容,也不得背离合同中的实际性质另外签订合同,更是要严加杜绝“黑白”合同的出现。按照程序的内容履行工程预付款支付以及进度款支付。还要对于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如果在过程中出现中标人将工程转包等违法问题的,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进行终止,并且还要将此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
对于投标文件,中标人一定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派驻现场项目部的主要施工人员也必须遵守投标文件,不能随意更换。工程转包以及违法分包此等行为都是需要严加制止的。如若出现特殊情况一定要采取分包方式的,还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一大前提。建设单位不能够直接的制定分包单位。
在招标投标监管中一定要做到对于监督执法体系进行统一,要有对于招标投标专业的队伍,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严格清查,还要对于领导干部对于整个招标活动的干预进行严加清查,加大清查力度,对于地方保护政策进行严加处理。还要对于招标人中的歧视行为加大处理力度,对于违法操纵招标结果的行为也绝不能姑息容忍。一旦出现情节较严重的,一定要及时清理出招标市场。这样才能保证招标市场的长远稳定发展[3]。
在工程建设招标中还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的作用在于对于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不当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对于招标处理机制进行完善,对于举报、投诉现象的出现及时处理,并且还要加大处理的效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限时处理。在对于结果进行处理后还需将结果及时的反馈给投诉人[2]。
在信息化的时代还可加大推行电子招标的力度,采用电子招标的方式能够更好的提高监管效率,采取网络的方式对于招标内容进行发布,也能让招标人及时的了解到招标信息。将招标与数字化、电子化的结合将会更加方便招标人对于网上投标报名、对于招标文件进行下载,而对于招标中出现的问题,也可及时在网络上得到回应,这样能抑制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也使得整个招投标活动更加透明化,让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得以保障,并且采取这样的方式也能够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1]。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监管是一项长期的行为,它需要各方不懈的努力,同时对于相关负责人在项目的处理中也要不断的累积经验,在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还需要做到对于监管措施以及监管方法进行优化。在工作实践中还要改进完善监管制度。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并不能只通过形式,更是要透明化,让整个项目活动在阳光下举行。通过最近相关文件的出台也在不断对于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调整,也经历了由行政管理到行政监督的转变,而各大招标监管部门必须做好对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招标监管机构也要转变自己现在的思想观念,要认清自己现在的位置,将法律作为镜子,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监管工作,履行好自己岗位应做到的职责,对于招标文件严格把关,做好备案工作,一旦违法行为出现,一定要做到严加处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在社会发展的当下,还应当将信息电子化与招投标工作进行融合,不断提升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整体效率。
参考文献:
[1].王智红. 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及改善措施[J]. 江西建材, 2016(22):234-234.
[2].张仕廉, 沈雪彤.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改革的思考[J]. 项目管理技术, 2016, 14(4):42-47.
[3].乔隽, 陈品瑞, 黄亮. 浅析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 时代经贸, 2016(6):54-56.
[4].张鹤逸.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J]. 现代商贸工业, 2017(21):132-133.
论文作者:和荣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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