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帝崇拜社会的虚假研究_洪秀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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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上帝会”之名由来已久,但是否存在“拜上帝会”,学术界一直有不同见解。本文拟从名称和组织两方面说明,太平天国运动在金田起义之前并不存在“拜上帝会”。

一、“拜上帝会”名称溯源

众所周知,“拜上帝会”成为专有名词,最权威的依据是韩山文所撰《The Visions of Hong-Sin-techuen and Origin of the Kung-si Insurrection》,即《洪秀全之异梦及广西乱事之始原》。该书1854年在香港出版,旋被《北华捷报》连载。1935年,简又文将其译成中文发表于《太平天国杂志》,改题为《太平天国起义记》。关于“拜上帝会”,韩书原文是“They formed congregations among themselves,gathering together for religious worship,and became soon extensively known wnder the name of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①简的中译文为“此等新教徒即自立一会结集礼拜,未几,远近驰名而成为‘拜上帝会’。”②他认为,“‘拜上帝会’是原来的正式会名,见《起义记》附印汉字原文。史籍有作‘上帝会’,或‘尚弟会’者,皆误。”③查韩书原文,的确在“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的眉批处,印有“拜上帝会”四个汉字④。据此,许多研究者认为太平天国存在“拜上帝会”组织。

但是,太平天国官书、文件及诸王自述中却没有出现过“拜上帝会”的名称,更没有关于该组织的建立过程及其形式、功能的记述。学术界对此也有争论。茅家琦认为:“并不是洪秀全建立了‘拜上帝会’,而是别人用‘拜上帝会’这个名称称呼经常在一起举行宗教仪式的拜上帝人。”“‘拜上帝会’是地主阶级强加给拜上帝人的一个称号。”⑤他认为韩书原文应译为“他们自己成群地汇合起来,在一起进行宗教礼拜。很快他们以‘拜上帝会’的名称而远近驰名。”⑥王戎笙的看法与此相近。他将韩书原文译为“由于敬拜上帝的人经常聚会,举行宗教礼拜,外人便以‘拜上帝会”称呼他们。”⑦王庆成、邢凤麟的看法不同。王的译文是:“他们自己形成了一些宗教团体,聚合在一起进行宗教礼拜,很快就以‘拜上帝会’之名闻名远近。”他强调指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拜上帝会’是信徒们的自称,而不能证明这是别人或地方阶级加之于他们的称呼。”刑凤麟的看法基本相同⑧。近年,吴善中提出一种新看法,他认为,“拜上帝会”的存在与否并不决定于这一名称是“他称”或“自称”,而是决定于这一组织实体是否存在。太平天国“入教须施行洗礼,定期在某处拜上帝作为经常性的宗教活动,后来又依《旧约》‘十诫’制定出‘十款天条’作为信徒信条与教规,从基督教组织看,这就是建立了教会。”⑨

概言之,学术界在承认太平天国存在宗教组织前提下,对有无“拜上帝会”这一名称看法不同。所以我们首先讨论名称问题。

(一)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的材料来源

人们之所以承认韩书的权威性,是认为韩书材料源于洪仁玕,应为信史。诚然,韩书材料主要源于洪仁玕,但问题是: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了什么材料?除此之外,韩书还使用了哪些材料?

关于洪仁玕提供的材料,韩山文有如下记载:1845年5月,韩山文在给教会的报告中说:“我为洪(仁玕)和他的朋友们已花了不少钱,为了不使教会负担此款,我已将他的叙述译成英文并写成一本小书,现在已将印行。”⑩此书即《起义记》。洪仁玕的“叙述”为“笔述”。韩说:“少年洪仁玕……为逃避官府之迫害,曾于1852年4月间由一入教少年为介,引至仆处。彼所留予之文件,即过半年后仆所以示罗孝全者也。”(11)罗孝全证实了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材料之事,他说,洪仁玕“昔曾到香港探视彼处之传教士,为其笔述革命起事源始及进程,余曾亲读其辞”(12)。罗孝全看到的这份“笔述”,当时《洪秀全来历》。1937年,简又文在《逸经》25期发表罗孝全根据这份“笔述”写成的《洪秀全革命之真像》,同时发表了《洪秀全来历》。简解释说:“上文(指《真像》)译出后,从谢兴尧先生手抄的太平史料秘本中得读《洪秀全来历》一篇,原著人姓名未录,据谢君谓此系多年前由香港旧报中转录者。考其辞意语气,及比较罗孝全一篇所载,则此篇实为洪仁玕述太平天国起义事最初之原本无疑。”(13)几乎同时,萧一山在《经世》第1卷第1期上也发表了《洪秀全来历》。萧是在大英博物馆东方部发现这份文献的,原文用“同就”红格纸抄写,共3页,编号为:Or·8207E(2)。与韩书相较,“抄本简而事赅,亦间有补韩氏书之阙者,且一为英文转译,一为当事者之笔录,其间接直接之价值,固不可同日而语矣。”(14)我们现在见到的资料丛刊《太平天国》所刊《洪秀全来历》,即此本。由此可知,洪仁玕确实向韩山文提供了这份“笔述”。它是韩山文《起义记》和罗孝全《真像》的史料之一。《洪秀全来历》中并没有谈及洪秀全建立宗教组织之事,更无“拜上帝会”字样。

尽管如此,《洪秀全来历》却为我们提供了解释《起义记》材料又一来源的线索。《起义记》中有洪秀全早期诗词若干,均为中英文对照。韩山文解释说:“凡所译诗词,著者既求保全原文之神气,复欲含英文韵语之体格,又辄附印原文,所以便能读汉文者也。”(15)看来,除了《洪秀全来历》外,洪仁玕还向韩山文提供了“笔述”的洪秀全诗文。因为《来历》中仅有二首洪秀全诗词及部分诗题、片断。但是,《来历》中却提到“作诗……共五十余帙,一一劝人学好……其所作之文,难以尽述,早有订好,留在家中。”(16)洪仁玕在太平天国诸王中,可谓学识最厚者。他致力于对洪秀全早期诗文的收集、整理、修改,希望塑造一个真命天子的形象。洪仁玕1852年第一次到香港面见韩山文后,曾回东莞任教年余,1853年11月再到香港,并接受韩山文的洗礼。可以推定,《起义记》中所录诗文应是洪仁玕第二次到港时向韩山文提供的。试图神化和美化太平天国早期历史的洪仁玕,却在他主持天国政务后颁刻的《太平天日》等文书中对所谓“1843年创立‘拜上帝会’”这一重要史实完全没有提及,更无“拜上帝会”字样。

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的“叙述”,除了两次“笔述”而外,更多的当是“口述”。韩山文在《起义记·原序》中说:“此书之结构及文笔颇有缺憾,著者亦自以为欠。盖著者所知既有限,而其所得之消息又多出于答语,言者答著者所问也。”(17)彼得·克拉克因此认为韩山文“根据自己和洪仁玕的谈话,于1854年出版了一本书”(18)。简又文也说:“韩山文根据洪仁玕口述及笔记(《洪秀全来历》一篇)而撰著之《太平天国起义记》,于1854年出版。”(19)洪仁玕的“口述”材料,我们今天已无从知其原貌。但是,仍可以从“笔述”材料的某种倾向性来推断“口述”中有无“拜上帝会”之说。如前所述,洪仁玕作为太平天国早期历史的记录者,对洪秀全有一定程度的美化与神化。因而,他对自己的“创作”十分偏爱。贾熟村曾把《起义记》中关于洪秀全“异梦”的记载与洪仁玕执政后颁刻的官书及被捕后的《自述》相比较,发现这些记载在上述文献中有相似性。《起义记》中所录洪秀全诗文和《自述》所录相校,《自述》几乎完全恢复了《起义记》中的原样(20)。但是《自述》在详细叙述这一段历史时,从未讲到“拜上帝会”字样。有人认为,太平天国避讳“会”字,因而官文书避称“拜上帝会”(21)。但是,太平天国的避讳是定都天京后才逐渐形成制度,对1852、1853年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材料并无约束意义。洪仁玕《自述》中犯讳甚多(22),为什么就偏偏避一“会”字呢?其他诸王《自述》同样如此。可见“避讳”说不能成立。

通过对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的“叙述”材料的分析,可以认定,这些“叙述”中并无“拜上帝会”之称。

韩山文的书,虽以洪仁玕“叙述”为主,但还采用了他当时可能得到的其他材料。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韩山文已经觉察到洪仁玕的“叙述”并不完全可靠。他说:“述者既与起事之人有亲友之谊而于所为之事有倾向之热心,则其言或稍涉夸美,亦属可能。”(23)罗孝全也有同感:“余虽不能证明其言为完全真实,但深知其一部分为确凿无比,而其余部分则为诚有可能之事,与其他报告相映证。”(24)《起义记》和《真像》一样,采用过“其他报告”。确切的部分,是1852年刊行的天国文献《太平诏书》。可以推断,韩山文必然还采用过清方邸抄等材料。因此可以推断,《起义记》中“拜上帝会”四字来源于清朝一方,是“他称”,可以说是“地主阶级强加给拜上帝人的一个称号”。

通过对《起义记》材料来源的分析,我们就可理解韩山文著书为什么自称“我已将他的叙述译成英文并写成一本小书”(25)。“译成”是对原始材料的直接使用,“写成”则是对所有材料的加工创作。韩山文的“译成”,明确是指诗词,他说:“凡所译诗词,著者既求保全原文之神气,复欲含英文韵语之体格,又辄附印原文,所以便能读汉文者也。”(26)但是,王庆成认为“韩山文的书虽是用英文出版的,但对某些词句和诗歌,书中除译为英文外,还印上了原来的汉字。‘拜上帝会’就印有汉字原文。英译为‘congregation’。可见对‘congregation’韩山文不是引作为一般的‘人群’、‘集会’等名词来使用,而是作为‘拜上帝会’之‘会’这一个词对译的。”(27)这样理解并不确切。其一,韩山文明确声明翻译的是“诗词”,而不是“某些词句和诗歌”。因为“诗词”二字虽可以理解为“诗歌和词句”,但韩山文讲到对这些“诗词”既译成英文,又“附印原文”是为了保全“原文神气”并包含“英文韵体”。可见韩山文在此所指仅仅是“诗词”,而不包括其他“某些词句”。其二,《起义记》中虽有“拜上帝会”汉字,但并不能由韩山文上述说明来证实这四个汉字是“原文”。因为汉文“拜上帝会”不是诗词,英文“TheCongregation of the norshippers of God”也不是“韵语”,和韩山文“附印原文”的目的不符。

综上所述《起义记》中“拜上帝会”四个汉字不是来源于洪仁玕提供材料的“原文”。

(二)对《起义记》中“congregation”与“ worshippers”的词意考察

后人相信“拜上帝会”的存在,除了认为韩书材料源于洪仁玕之外,另外一个依据就是《起义记》中使用过加了引号的“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并以之和“拜上帝会”汉字对应。

我们先把《起义记》中有关词句选录于下,并附简又文汉译(28):(1)all who joined the congregation,凡入会者;(2)to be admittedmembers of the congregation,入会成为教徒者;(3)to brethren of the new congregation,拜上帝会之弟兄;(4)state of the congregation,上帝会情形;(5)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拜上帝会;(6)the founder of this congregation,拜上帝会的开创者;(7)the worshippers of God,拜上帝会教徒;(8)the congregation in kwang-Si,广西教徒;(9)in the worshippers of God-worshippers,拜上帝会教徒;(10)all the congregation in the olifferent districts,各县之拜上帝会教徒。

王庆成认为,韩山文既然在如此多处使用“congregation”来指称“会”,那么,“把韩山文书中使用的‘Congregation’一词一般地释为‘人群’、‘会集’从而认为当时不存在一个团体、一个组织,是扞格难通的;相反,我们从字义和书的内容来考察,当时的确存在一个拜上帝者的团体,拜上帝者的‘会’,即‘拜上帝会’”(29)。

在笔者看来,韩山文多处使用“congregation”并不必然就表示他指称的是表示“组织”、“团体”的“会”,而不表示“人群”、“会集”的“会”。因为所有这些“会”字,都是简又文所译。而简之所以译为“会”,正是因为有“拜上帝会”四个汉字。因而王庆成上述第一条理由难以成立。至于“字义”尚需详加讨论。

按照简译,韩山文指称“会”的词有“congregation”与“worshippers”。这两个词,韩山文也用于指称“教徒”。

“congregation”,《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 Translation》(1970年新版)解作:congregating:gathering of people;(esp.)body of people (usu.except the ministerand choir)taking part in religious worship.中文解作:集合:人群;(尤指)参加宗教礼拜仪式(通常除牧师及唱诗班外)的会众。

动词“congregate”,《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with Chinese Translation》(1989年4版)解作:come together in a crowd.中文解作:集聚成(一群)。应当指出,“congregat”作为“集聚”是“非组织性”的。该词典例示有:A crowd quickly congregated (round the speaker)中文解作:一群人很快地集聚起来(环绕讲演者)。

上引词典中,“congregation”、“congregate”和“gathering”、“come together’为对应之词。“come together”词意明了,无需赘言。“gathering”在梁实秋主编的《Far East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中解作:一些人不正式地或无组织地聚集在一起。实际上,“congregate”的字根“greg”在拉丁语中即表示“gather”(集聚)。

由上述字义分析可知,“congregation”就是“聚会”、“会集”或“集聚”的意思,也可用于指称“教徒”、“教会会众”,而不表示作为“组织”的“会”。

为了进一步证实此点,我们不妨再考察一下基督教的有关用语,韩山文是福音派巴色会(Evangel.Missionsgesellschaft in Basel)牧师,却用“Congregation”这个明显带有公理宗特称用语之词来指称“拜上帝会”,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新教各派在教会的组织制度方面都自称以《新约》的原始教会为本,反对一切权力集中于教皇的教阶体制。其中,公理宗在组织体制方面尤为激进。该派认为,基督所立圣礼仅“洗礼与圣餐”两项;教会主要不是一种组织而是“灵性生活的共同体”;主张由全体信徒组成的教务会议聘任的牧师执行教会事务。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的名称,正是明确表示其“自由化”和“非严格组织”的特征。公理宗系1807年由英国传教士马礼逊传入中国。由马礼逊的助手梁发编撰并经马礼逊校订的《劝世良言》,正是洪、冯诸人建立其宗教信仰的基始,也对他们的“组织形式”的“非组织性”产生了最主要的影响。应当指出,韩山文虽然使用了公理宗组织形式特征的定语“Congregational”来指称“拜上帝会”,但是他却把这一用作“定语”的“形容词”改为名词“Congregation”而将名词“Church”改为定词“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这种改动说明:韩山文知道洪、杨诸人“拜上帝”仪式仅有洗礼,而“教徒守圣餐典礼亦未见有任何传说”(30),也没有固定的传教场所,其“组织形式”比公理会更加“自由化”和“无组织性”。

到于“worshippers”,解作“崇拜者”、“礼拜者”,不能解作“会”。这应当没有什么歧义。

一般而言,基督教指称教徒用“Christen”、“Christendom”或“pertonbelieving in the religion of Chirst”;指称教会用“meeting”、“meeting-housse”、“assdiction”或“society”。

根据上述考查,笔者把“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理解为“崇拜上帝的人们”,把韩山文书中前引那一段英文译为:“在他们自己中间,形成一些会众,聚集在一起进行宗教礼拜,很快就以‘拜上帝的人们’之名而远近闻名。”

王庆成特地引证了几位曾访问过天京的外国人的记载。英国外交官密迪乐(T.T.Meadows)1856年出版的《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说,他们建立的会以“拜上帝会”(Society of God-worshippers)之名而被远近周知(31)。把这句话和《起义记》中“became soon extensively knownunder the name of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相比较,并且考虑到密迪乐访问天京时并未从太平天国本身获致“拜上帝会”之说,又考虑到韩山文的书已经面世,笔者可以肯定:密迪乐1856年的这本书参考了《起义记》,并且几乎照录了韩书的这一句话。这条佐证不能提供新的证据。密迪乐用“society”代替“congregation”,看来表达得更符合习惯,这恰恰表明:密氏并不掌握太平天国早期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其余如费熙邦、伟力亚烈、呤唎等人关于“上帝会”或“拜上帝会”的称谓,同样不是来自第一手资料,缺乏说服力。

(三)“拜上帝会”汉字探源

前面已经说明了洪仁玕向韩山文提供的笔述和口述材料中并没有“拜上帝会”字样,也明白了韩山文使用“congregation”来指称“崇拜上帝的人们”的理由。但是,《起义记》中又的确存在“拜上帝会”四个字。

《起义记》自称见过“其他报告”,可见其材料除洪仁玕外当另有来源。考虑到《起义记》成书在1854年,其时外人虽已访问过天京但并未带回“拜上帝会”消息;且民间之野史、笔记亦未问世;那么可以推定:“拜上帝会”当源于清方记载;韩山文所得记载可能是邸报一类。

清方关于太平天国早期组织形式的记载,不尽一致且出入较大。直到天国失败,在获得诸王“自述”等直接材料后清方也未对这一组织形式做过具体而系统的阐述。《平定粤寇记略》成书于同治年间,其材料来自“诸在事之人”、“时人笔记”、“诸臣行述”、“传抄供词”、“邸报”,不可谓不充分(32)。该书述及太平天国早期组织,却云:“广东有奸民朱九涛倡上帝会邪教,亦名三点会,秀全及同邑之冯云山师之,旋以秀全为教主”(33)。后来徐珂的《清稗类钞》即持此说(34)。如果我们把时间限定在1854年前,那么清方记载更加模糊而紊乱。如:“(道光)三十年八月内,与哥子一同去拜上帝会”(35)。“凌十八,于正月间由广西回来,同大寮薛姓、莲塘罗姓、叶姓等拜上帝会”(36)。“(洪秀全)设立天地会名目,冯云山在广西拜会,也有好几年。……又将会名改为‘上帝会’”(37)。“查桂平之金田、平南之花洲及郁林州属,访闻匪徒纠聚拜会,人数众多”(38)。“浔州桂平县属之金田村及平南县属之花洲,有匪徒纠聚拜会,人数众多”(39)。“广西贼势披猖,各自为党,如浔州府桂平县之金田村贼首韦正、洪秀全私结尚弟会,擅贴的号伪示”(40)。“金田村一带,有尚弟会匪,啸聚万人,皆系乌合之众”(41)。“大黄江一股,为尚弟会之首逆韦元玠等”(42)。“访闻金田匪首洪泉即洪秀全,乃传洋夷天竺教者”(43)。“金田会匪最为顽狡,……此股会匪与他游匪迥不相同,……一经入会,辄皆愍不畏死”(44)。“尚地会匪韦正等,邪说煽惑,结成死党抗拒官兵”(45)。

由上引材料可知:清廷当时知道洪秀全等所传为西洋“邪教”,但并不知道其详细情况。因而,清方的指称便有“上帝会”、“天地会”、“三点会”、“尚弟会”、“尚地会”等不同称呼,同时也使用“会匪”、“匪徒”、“贼”等更为宽泛的称呼,但并没有“拜上帝会”之称。李进富及凌二十四供词中虽有“拜上帝会”,但此外的“拜”字是作为动词,表示“参加”、兴起”之意。

“拜”本是对一定对象“景仰”、“尊崇”、“倾倒”之意,民间秘密结社也称为“拜”、“拜盟”、“拜会”,因为结社多有其崇拜目标,并通过崇拜这些目标而“结”成“会”、“党”、“教”。就秘密社会而言,“结”与“拜”是可以通用的。清朝法律明确区分:一般性的酬神赛会等崇拜活动集会是合法的,而“结盟”、“拜会”则是谋叛罪(46)。清廷对太平天国的了解,是先知其为“匪”、“贼”,而后指为“会匪”、“上帝会匪”等。之所以如此,一是广西素多“会匪”,其名称由“天地会”演为“添弟会”、“三点会”、“三合会”等等。清方曾认为太平天国是“天地会”之一股,所以有上述指称。二是知道洪秀全所传为西洋“邪教”,毁弃神主泥胎,与中国传统习俗大隔,指其为“会”,是从政治、道义上给以否定。但是,清廷在其后的调查中,却找不到太平天国有“会”的确切事实,便乃称之为“匪”或“粤匪”。笔者认为,清方记载中的“上帝会”等称呼是清廷强加给太平天国的称谓。

由上述可见,韩山文从清方记载中并没有获得“拜上帝会”这一称谓。但是我们可以推论:韩山文从洪仁玕处知道有“拜上帝之人”,将此对照“其他报告”,只有“拜上帝会”在他看来最接近洪仁玕说法。然而,他显然没有弄清楚这两个“拜”字的不同含义:前者是指“崇拜”,后者则指“组织”。在他看来,清方记载的“拜上帝会”比洪仁玕叙述的“拜上帝之人”更为规范。从洪仁玕叙述来看,这个“会”的结构极为松散。这样,我们似乎可以理解韩山文为什么要在此处使用双语:用英文“Congregation”表达其松散性,用中文“拜上帝会”表示其名称规范性。

上述三个部分的考查说明:就太平天国运动本身而言,“拜上帝会”的名称是不存在的。

二、“拜上帝会”、“拜上帝”、“上帝(尚弟)会”、“上帝教”非组织论

许多学者认为太平天国早期有一个宗教组织实体。王庆成说:“‘拜上帝会”的存在是一个历史事实,否认这个组织或它的名称,是缺乏证据的。”(47)吴善中认为“自称还是他称”与“拜上帝会”是否存在不是同一概念。“拜上帝会”“是客观存在的宗教实体”(48)。茅家琦称其为“拜上帝”(49)。王戎笙称之为“上帝教”或“拜上帝教”(50)。邢凤麟认为“拜上帝教”是洪秀全所创立,而“拜上帝会”则是冯云山创立(51)。此类说法尚多,兹不赘述。

最早提出存在“拜上帝会”的简又文在他后来撰写的《太平天国典志通考》中对这一“组织”实体的存在却持一种矛盾、游移的看法:“溯洪、冯初到广西,即设立‘拜上帝会’,但这个组织,虽以传教为主要工作,且多收教徒,但却无祭司(牧司等)及其他制度,只略似欧美之基督教会,而非正式的教会也。同时,这个组织也是酝酿革命运动的机关,故只可称为一个政治化的宗教社团”,“以上所述之宗教组织,只见诸天朝最后期中之中西文献。由此推想,可知大概系干王到京(己未九年)后始创制实施者。”(52)

诸家之说试图从不同角度证实这一“组织实体”的存在,却都不能提供可靠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说明。

(一)“王作新、冯云山互控案”考察

王作新、冯云山互控一案,学界早有论及,然多认为是“天父下凡”的背景或“阶级斗争激化”的表现。忽略了这一案件中隐含的1848年前后冯云山等“组织”的性质、形式等问题。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1848年1月),桂平生员王作新向县署告发曾玉珍、冯云山,冯云山以“拜上帝无罪”,反控王作新诬告。王作新的状辞称:“为结盟藉拜上帝妖书,践踏社稷神明,乞恩严拿究办事。缘曾玉珍窝接妖匪,至家教习,业经两载,迷惑乡民,结盟聚会,约有数千人。要从西番旧遗诏书,不从清朝法律,胆敢将左右两水社稷神明践踏,香炉破碎。”(53)这张状辞对冯云山的控告主要有两点:一是“结盟聚会”;二是践踏社稷神明。我们知道,清王朝历来对民间秘密结社极为敏感,清初曾严行禁止“纠集盟誓”。顺治十八年改为:“凡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者,著即正法。”(54)康熙时,数次修改关于“结社”的惩处条例,康熙十年的惩处办法是“歃血结拜弟兄者,不分人之多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秋后处决;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止结拜弟兄无歃血焚表等事者,为首杖一百,徒三年,为从杖一百。”(55)雍正时,又重申此项法令,并且规定:“据邻佑乡保首告地方官,如不准理又不缉拿,惟图掩饰或至蜂起为盗,抄掠横行,将不行准理又不缉拿之地方文武各官革职,从重治罪。”(56)这种严厉的惩处一直持续到清末。王作新状告冯云山等人“结盟聚会”,如果属实,足以致冯云山等于死地。

王作新究竟是不是诬告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

其一,桂平县和浔州府对此案的处理。知县王烈在王作新状辞上批道:“阅呈殊属昏谬,该生等身列胶庠,应知条教,如果事有实迹,则当密为呈禀,何得以践踏社坛之故,捏饰大题架控,是否挟嫌滋累,亟应彻底根究。候即严提两造人证,质讯确情办理,以遏刁风而肃功令。”(57)所谓“大题”,当指“结盟拜会”。王作新仅以“拜上帝妖书”和“践踏社坛”的事实并不能证明曾、冯有“反叛”行为。当王烈要提原告、被告审讯时,王作新却“外出”而不到案,可见王作新确有“诬控”之嫌。所以,冯云山反控王作新,并于次年春上诉到浔州府。知府顾元恺将此案批回桂平查讯。署桂平知县贾柱经复讯后认为冯等“并无为匪不法情事”,将冯“递籍管束”(58)。官方的两次调查处理说明,冯云山等人当时并没有结盟拜会,形成组织。

其二,冯云山当时传教情况。此案发生时,冯云山已在桂平一带传教两年多,“有很多人,甚至全姓全族的人,受了洗礼”(59)。“拜上帝早已是一件公开的事”(60)。冯云山在诉状中依据官方文件公开宣称“一切上帝当拜”(61)。王作新从冯云山处抄获的所谓妖书,不过是手抄的传教书,而非“会薄”一类。可见,冯云山仅仅是传教,即“诱人拜上帝”,并没有建立秘密组织。一些论者依据《蒙时雍家书》及《李秀成自述》认为,当时拜上帝的群众只知道拜上帝是“修善”,而“立国”之事仅有少数核心人物知道,因此,当时官府未能查出“拜上帝会”组织。王庆成认为,六人核心集团的形成,当在1849年洪、冯由广东回到紫荆山之后(62)。由此可以知道,核心组织当时并未形成,而公开组织也不存在,冯云山等人确实“是教而非为匪”(63),并没有“结盟拜会”的事实。

其三,金田起义后清廷对此案的追查及处理。此时,清廷对天国起事根由仍不甚了解,直至咸丰元年四月,王作新到武宣周天爵行营呈告前事,才渐知其情。王作新此呈有两点重大改动:一是将抄获的“妖书”改称“会簿”,二是告“曾玉珍恃财重贿江口司巡检,同绅耆捏词,衙役舞弊,释放冯云山”。周天爵提取原案卷宗查阅后,已经注意到案件经过与王作新的呈告“稍有不符”,周天爵没有新的发现,但指责王烈等人“纵逆酿祸,殃民误国,实属罪无可辞”(64)。接到周的奏报后,清廷命令广西巡抚邹呜鹤严讯确情(65)。经查核,邹呜鹤证实了王作新呈周天爵状中所谓“会簿”即是手抄传教书,其中并无“违悖字样”;府县也无“贿纵情弊”,“尚无有意宽纵”。他认为,这些官员罪在“失察”(66)。邹呜鹤同样未能找到冯云山结盟“谋叛”的证据。

其四,有关碑、传中王作新行状。王作新控冯案若确有证据,那么作为第一个发现太平天国“谋逆”的有功之臣,他应当受到清廷的奖赏。王作新死于同治九年(1870年),直到光绪十年(1884年)才“准照积劳病故例祀忠义”(67),并“例赠文林郎”(68)。《桂平县志》附录《王作新等人传略》中对洪、冯的传教活动也仅称“诱人拜上帝会”,毁坛庙神像以神其说”,而对其控冯案,仅称周天爵参奏后“作新名至上闻,事始得直”。究竟“直”在何处,则语焉不详,可见依然拿不出冯云山“结盟拜会”的证据。

以上四个方面说明:迟至1848年此案发生止,冯云山在紫荆山的活动只是“教人敬天”、“拜上帝”、“劝人行善”等合法传教活动,并没有建成任何组织实体。

(二)“拜上帝”形式述论

尽管无法证实,但仍然有人认为“拜”上帝,就是参加组织。王庆成认为:“‘拜上帝’始终是‘拜上帝会’要求于它的会员的必备条件,是这个团体区别于当时广西社会中其他人群和组织的特征。因此,‘拜上帝”和‘拜上帝会’就有了不可分的联系,在那个时期也可以说,‘入会’就是‘入教’,就是‘拜上帝’”(69)。这种看法是可以商榷的。我们在上文中说明了冯云山只是传教,并未建立组织,上文的论证仅是依据清方记载,以下将根据太平天国文书和民间记载进一步讨论“拜上帝”的形式,进而证明并不存在“拜上帝会”的组织。

“拜上帝”的形式,见诸文字记载颇多,时间跨度从洪秀全“异梦”到太平天国后期达20余年。研究“拜上帝”的形式,弄清“拜”的含义,是说明“会”之有无的重要依据。

洪秀全是“拜上帝”的第一人。1837年,洪秀全在“异梦”中“拜上帝”的形式是:先“剖腹出旧换新”,再由天妈在天河中浸洗,然后跪拜天父。6年后,洪秀全最后一次科考失败,乃“举家在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丢却一切邪魔,遵守天条”,并和洪仁玕、冯云山“同在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同往石角潭浸洗”。不久,洪秀全到五马岭“对彭参平、彭昌玕、彭寿伯诏,他们亦在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1844年初,“主同南王冯云山、冯瑞嵩、冯瑞珍出游天下,将此情教导世人”,“时写劝人拜天父上主皇上帝诏传送人”。冯云山“亦将此情教导人。曾玉珍子曾云正颇有见识信德,一闻此情,即回心在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遵守天条。他却信得真,不独不拜偶像,且时常侮弄偶像。”洪秀全二次到广西后,“每天同南王写书送人,时将此情教导世人,多有信从真道焉。”(70)《洪秀全来历》记洪秀全游广西时,作有《劝世真主》、《百正歌》、《改邪归正》共“五十余帙,一一劝学好”(71)。证之诸王自述,洪秀全“自还魂后,……劝世人敬拜上帝,劝人修善,若世人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敬上帝不得拜别神。”在广西“教世人敬拜上帝,……每家每户,皆悉知有洪先生而已。到处人人恭敬,是以数县之人,多有拜上帝者。”(72)洪秀全“令人知保佑大恩,俱出上帝也。……将此等天理物理人理化醒众人”(73)。这些记载说明,洪、冯“拜上帝”的形式极为简单:一是悔罪,即悔拜邪神之罪,改拜“独一真神上帝”;二是行善。所谓遵守“天条”,主要就是这二者。“洗礼”未作规定,更没有“会簿”、“敛钱”、“盟血誓”、“开山堂”、“设码头”一类“组织性措施”。因而,“官兵亦以其为善人,不与战斗,只顾逐他强盗。”(74)

1848年秋到1851年初,在酝酿金田起义过程中,杨秀清、萧朝贵分别以天父、天兄身份下凡传旨,对各地前来“团方”的“拜上帝人”多所教诲,其中相当部分是关于如何“拜上帝”:“庚戌年正月初四,救世主基督下凡,谕胡世聪、陈仕刚曰:‘尔二人认得尔二兄么?’二人奏曰:‘认得’。天兄曰:‘哪样认得?’二人奏曰:‘虔具圣物,敬奉天父上主皇上帝暨救世主天兄基督也’。”“十七日,陈仕刚曰:‘天兄,小弟去教人敬天父、天兄好么?’天兄曰:‘哪样不好?难道尔独认得也。’”“二月二十七日,天兄问谭顺添:‘禾王是谁人?’顺添奏曰:‘是二兄。’天兄曰:‘尔要认得他,天上信实高老,信实高兄,地下信实尔二兄。’”“六月十九日,谕陈廷扬曰:‘尔敬高老……怕有人讲尔拜上帝,拿尔到官。’”“八月十九日,骂何连川曰:‘高天人尔都未认得,尔讲敬天,尔胆包天。’”(75)从以上用词看,“认得”、“识得”和“认实”、“信实”同义,都表示“敬”、“拜”之意。“哪样认得?”是问如何“拜”,故回答是“敬奉”天父天兄。“敬高老”就是“拜上帝”。

金田起义后,“拜上帝”的形式多次被强调。甲寅四年(1854年)的一通诰谕中引天王诏:“朝晚拜爷拜在心,心先敬拜道理深。心拜更真身拜假……果然时刻心常对,便是时刻心拜爷。”(76)此处强调“拜上帝”并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心中之“拜”,即崇拜。这和起义前“拜上帝”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天国的“拜上帝”,不仅是对天国所属文武百官将士吏民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天下之人”的要求。洪秀全认为,“凡尔四民,……其敬天识主者固多,而轻信谣言者亦复不少”(77),因此他贬直隶省为“罪隶省”,允诺“俟此省知悔罪,敬拜天父上帝,然后更罪隶之名为迁善省”(78)。这里要求的敬拜,是心理崇拜,不是入会的仪式。另一方面,“拜上帝”也可称“入教”,但这个拜也不是入教仪式。“入教者何规?……使天下人民永远识得上帝是魂爷,永远识得天王是真主,永远遵天国之制仪,是为入教之规条也”。(79)。其余如《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安抚四民诰谕》等同样都把“拜上帝”、崇信上帝”与“归顺入教”相等同(80),而这些都不等于加入具体的组织。天国治下的一些文人对此多有记载,如周邦福《蒙难述略》、佚名《避乱纪略》、倪在田《扬州御寇记》、藩钟瑞《苏台麋鹿记》、李光霁《劫余杂识》等。

追述“拜上帝”的形式,笔者有几点认识:(1)“拜上帝”从1837年洪秀全开始,到金田起义、天国建立和衰亡,在长达20余年的过程中,都是有迹可按的活动,“拜上帝”,是伴随天国相始终的现象。(2)按照洪秀全的理论,人性本善,但因被邪神迷惑,未行正道。而人皆有向善之心,故“上帝人人当拜”即是“劝人向善”。因此,尽管天国将士必须是“拜上帝之人”,但“拜上帝之人”并非都是参予天国军政活动之人,“拜上帝”并非就是“参加组织”。如起义初“西王、北王带旱兵在大黎里屯扎5日,将里内之粮谷衣食等,逢村即取,民家将粮谷盘入深山,亦被拿去。西王……传令拜上帝之人不必畏逃,全家吃饭,何必逃乎?”(81)可见,这些“拜上帝之人”与天国没有组织上的关系,“拜上帝”是一个比太平天国军政活动更大的概念。(3)“拜上帝”是洪杨诸人从意识形态高度对天国进行思想控制的方法,这种活动并不必然需要一个“会”之类的“组织”才能进行。因而,就“拜”、“敬”而言,“拜上帝”与“拜”其他神怪完全相同。所谓“敬上帝不得拜别神”(82)、“拜菩萨者忌恶拜上帝”(83)正是对等之词。正如王庆成所说,拜上帝的信仰活动不能与“拜上帝会”完全等同(84)。

(三)“拜上帝”与天国“组织”的建立

如前所述,“拜上帝”作为一种宗教信仰活动,完全以“劝人向善”为目的,并无“造反”的意向。但是,1848年冯云山陷于诉案之中,使“拜上帝”发生了一个转折:原先名不见经传的杨秀清、萧朝贵以代天父、天兄传言的方式,一方面使’拜上帝”成为这种“神谕”的依据,一方面则使“拜上帝”成为构建天国组织结构及控制权力核心的最重要工具。

天父和天兄下凡,改变了洪秀全、冯云山传教的独占地位。一些与杨、萧同样普通的“拜上帝人”纷起效尤,以各种“星宿”身份下凡传言。和洪、冯相比较,这些新的传教方式更加符合一般农民的迷信盲从心理和广西“降僮”习俗。从而,“拜上帝”,的信仰活动扩大到紫荆山周围地区,并形成多个中心。“拜上帝”地域扩大之后,“立国”之事开始提出,由此也开始了起义的组织工作。1848至1851年间的“天兄圣旨”,比较完整地展示了天国组织创建的过程以及“拜上帝”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戊申年九十月间,天兄下凡初期,萧朝贵和洪秀全采用“互相证明”的方式,向“拜上帝之人”证实他们二人的确是天父之子。洪承认“认得”天兄,但又故意记不得天父戴的帽子,而由天兄说出,用以证实天兄的真实性。天兄则以“尔升高天见过天父多少”来证实洪秀全的确上过天堂。在互证之后,由天兄圣旨指定了洪、冯、杨、萧的位次。随后又承认韦昌辉、石达开也是上帝天父之子(85)。这就构建了6人权力核心。在“天兄圣旨”历时3年多共90余次传言中,此类传言共60余次,不断重申这个权力核心的合法性。

这类“下凡”传言戏法,虽然浅陋,对于说服一般民众信从,却有相当的权感性。但是,由于“拜上帝”的分散性和无组织状态,这种心理震慑似乎并不完全有效。各地“拜上帝之人”中不断有“各星宿讲话”,怀疑6人核心的合法性,洪秀全多次奏请天兄,“转奏天父亲老爷爷,不准各星宿讲话,总要把稳大权也”(86)。因此,天兄兼用武力迫使“乱讲”者“认实”。庚戌年(1850年)二月间,因谢享礼“乱言”,天兄便以“过云中雪”(砍死)使他“不敢乱言”。但是,直到辛开元年(1851年)初,依然有人怀疑天父,天兄的身份。(87)。

太平天国的组织形成于何时尚待研究。从“天兄圣旨”中,可知天兄首次下凡的1848年秋已有“军师”称呼,到辛开元年(1851年)二月,则有“前、左两军长,并后、右副军长,前、左先锋长”之说(88)。可以认为,经过数年的权力斗争,到1851年初天国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组织。不过,这一组织不是宗教组织,而是军政合一的军事组织。

由于集中权力和构建组织的需要,“拜上帝”的内容在此期间有所变化,由洪、冯传教时对上帝的“拜”具体化为对天父(杨秀清)、天兄(萧朝贵)、天王(洪秀全)的“拜”。拜不拜上帝的标准,后来实际只有一个:“认识”或“认实”天父、天兄和天王,即承认洪、杨、萧等人的地位。但就“拜”的形式而言,则一以贯之,依然注重于思想信仰方面。

1848至1851年间天国内部的权力斗争最终导致建立了军政合一的军事组织,这个事实表明:这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分散到集中,从自由信仰到强力约束,从无组织到有组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拜上帝”起着极为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成为超乎于这个组织之上的神秘的心理威慑力量。这一事实还表明:洪、杨、萧诸人之所以要利用下凡传言和使人们“拜”自己的方式来达到集权的目的,乃在于他们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他们过去根本没有把“拜上帝之人”组织成一个从属于他们自己的“组织”,也没有一套上下有序的“干部班子”,只能依赖心理崇拜和威慑的力量。总之,到金田起义为止,太平天国从未有过任何一种“会”的组织。

通过以上考察,可见韩山文使用“Congregation”来表征“拜上帝之人”是很有道理的。“拜上帝会”不仅名称是子虚乌有之事,而且任何“会”、“教”一类的组织也是不存在的。

注释:

①④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资料丛刊·续编》第29辑。

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6册,第853页。

③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上),第75页注。

⑤茅家琦:《晚清史论》,第251、253页。

⑥茅家琦:《太平天国兴亡史》,第18页。

⑦王戎笙:《太平天国运动史》,第32页。

⑧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5页;邢凤麟:《天国史事释论》,第40页。

⑨吴善中:《“拜上帝会”辨正》,《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1期。

⑩(11)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12)罗孝全:《洪秀全革命之真像》,《逸经》第25期。

(13)《洪秀全革命之真像》附录二,《逸经》第25期。

(14)萧一山:《洪秀全来历》的说明,《经世》第1卷,第1期。

(15)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16)《洪秀全来历》,《经世》第1卷,第1期。

(17)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34页。

(18)〔澳〕彼得·克拉克:《上帝来到广西》,《太平天国史译丛》第1辑。

(19)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志通考》(下),第1596页。

(20)贾熟村:《读〈太平天国起义记〉的几则札记》,《宝鸡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2期。

(21)吴善中:《“拜上帝会”辨正》,《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1期。

(22)参见拙文《今本〈洪仁玕自述〉质疑》,《西昌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1年第3期。

(23)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24)罗孝全:《洪秀全革命之真像》,《逸经》第25期。

(25)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26)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27)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5页。

(28)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沈云龙:《近代中国史资料丛刊·续编》第29辑。

(29)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5页。

(30)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序》,《太平天国》第6册,第821页。

(31)转引自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6页。

(32)杜文澜:《平定粤寇纪略·条目》,中华书局1980年版。

(33)上书卷一,第1页。

(34)徐珂:《清稗类钞》第8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33页。

(35)《李进富供词》,《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8页。

(36)道光三十年九月信宜县怀乡司巡检陈荣亲呈高州知州胡美彦禀稿,转引自佐佐木正哉《清末的秘密会社(资料篇)》第188页。

(37)《洪大泉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777页。

(38)《郑祖琛等奏郁林等股前往金田并张必禄病故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73页。

(39)《苏崇光奏接印日期及筹剿情形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75页。

(40)《李星沅等奏韦正洪秀全等擅贴的号伪示正筹进剿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82页。

(41)《乔用迁奏缉获瞿召保等人讯明广西各股情形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84页。

(42)《周天爵奏广西情形及韦源玠起事缘由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87页。

(43)《李星沅等奏金田首领洪泉即洪秀全情由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106页。

(44)《赛尚阿等奏洪秀全并非朱九涛广西亦无李丹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314页。

(45)《邹呜鹤奏昭本团练拿获雷五书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320页。

(46)《大清律例根源·谋叛》卷五四。

(47)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7页。

(48)吴善中:《“拜上帝会”辨正》,《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1期。

(49)茅家琦:《太平天国兴亡史》,第26页。

(50)王戎笙:《太平天国的上帝教》,《太平天国学刊》第2辑,第1页。

(51)邢凤麟:《天国史事释论》第207页。

(52)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志通考》(下),第1831、1836页。

(53)李滨:《中兴别记》卷一。

(54)《大清会典》卷一三○。

(55)《大清会典》卷一九四。

(56)《大清律例集解附例·盗贼》卷四。

(57)(58)(61)(63)李滨:《中兴别记》卷一。

(59)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译文根据上文结论做了校改。

(60)(62)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9、84-85页。

(64)《周天爵等奏请将释放冯云山官员革职拿问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121页。

(65)《将释放冯云山之官员革职拿问谕》,《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138页。

(66)《邹呜鹤奏审拟失察冯云山案件官员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323页。

(67)《王作新等人传略》,《桂平县志》卷三四。

(68)王作新墓碑。碑存桂平县石人村王家,转自《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355页。

(69)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9页。

(70)《太平天日》,《太平天国》第2册,第629页。

(71)(74)《洪秀全来历》,《经世》第1卷,第1期。

(72)《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787页。

(73)《洪仁玕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850页。

(75)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76)《东王杨秀清通令朝内军中人朝晚拜上帝诰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88页。

(77)《燕王秦日纲命四民急崇真道毋受妖迷诲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15页。

(78)《贬直隶省为罪隶省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41页。

(79)《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三十一条并质问英人五十条诰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299页。

(80)《太平天国文书编》,第104-110页。

(81)(82)《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787页。

(83)《洪仁玕自述》,《太平天国》第2册,第850页。

(84)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7页。

(85)(86)《天父天兄圣旨》,第3-5、27-29页。

(87)《天父天兄圣旨》,第67、70页。

(88)《天父天兄圣旨》,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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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帝崇拜社会的虚假研究_洪秀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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