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者经济责任审计财务评价体系研究_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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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评价在审计评价中处于重要的核心的地位。在国有企业领导入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评价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传统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现代的管理理论认为,利润最大化只是企业经营的目标之一,企业经营还应追求成长性、均衡性。而结合中国现行的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制度,国资委的考核重点集中在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评价指标作为量化的指标则是财务审计评价的基础,因此决定了财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

从审计法规、规章制度来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审计评价、责任界定的核心依据仍然主要围绕的是各项财务指标。1985年,部分省、市审计机关对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的工作实践探索。在实践的基础上,这种新的审计模式逐步得到中央的认可。1999年5月,中办国办向全国发出通知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正式从部门规章的法律层面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该文件第一次阐述了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涵义,明确表述“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由此规定可见,最初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确定主要围绕的就是企业经营情况,围绕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财务情况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确定责任。2006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的规定正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从中央的部门规章制度层级提升至国家法律层级,对于经济责任的确定,仍然主要是围绕领导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因此,对于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仍然以财务(财政)评价为主题,财务评价即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

另外,较为规范统一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对经济责任审计有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首先,对具体的审计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审计人员结合财务指标有目的地进行审计,可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可以在数据收集、核实过程中审计该企业经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效益性,可以细化审计现场工作,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其次,规范审计评价,使评价有理有据、客观公正。通过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依据客观数据全面综合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反映领导人履职情况。审计评价以详实的数据为支撑,使得评价客观公正不走样,减少审计人员自身局限和主观因素队审计评价的影响。第三,便于分析和比较研究。较为统一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横向对比分析和交流。而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来说,也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其各届任职进行纵向的分析比较,查找变动、差异存在的原因。

本课题组结合深圳市对国有企业考核管理指标,以及2002年至今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审计评价的基本目标予以细化和具体化,采用财务指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同的审计内容采用各有侧重的评价分析方法,通过筛选、综合、分析各类财务指标,在深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构建出符合实践工作,又具备一定共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来指导实践工作,推动财务评价体系规范化建设。

一、财务评价原则

(一)突出审计基本职能开展独立评价的原则。审计最大的特性是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监督,这是审计工作的意义所在。开展审计评价,应该首先做到客观公正。这需要保持适当的独立性,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更不能直接采用其他组织的评价结果甚至个人的总结报告等作为评价意见。同时,开展审计评价还应该突出审计的基本职能,应该通过审计评价来履行和体现这一职能。这也是审计报告的使用者、阅读者对审计工作的基本期望,也是审计评价不可替代的价值所在。

(二)将任期内取得的绩效与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相结合进行评价的原则。国有企业具备企业的基本属性,属于盈利性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受托管理企业,承担有不断改善企业绩效、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时具有守法经营、合规管理的义务。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审计作为第三方关系人,有必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内所取得的经营绩效和相关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独立评价,以更好地服务于对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

(三)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审计事实为依据分清会计与审计责任进行评价的原则。审计评价意见应当有事实依据,审计评价工作应该有数据和资料支持。支持审计评价的数据和资料应当尽量避免是非统一的、不规范的,甚至是难以取得的。

目前,审计工作主要通过检查会计资料同时辅以其他手段来实现审计目标。会计档案是法定的、规范的、严谨的、科学的审计资料,无可替代也不应被取代。在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评价依托会计资料获取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实现审计评价的现实基础。但是,财务数据在使用前应当经过适当的审计检验。由于当代国有企业经济活动范围广泛,规模庞大、层次复杂,审计不可能进行全部详细检查,因此,经过审计抽查的财务数据并不能完全免除会计责任。审计的责任应该是:以企业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发表合规性评价意见,并对审计评价意见负责;如果通过审计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那么审计还应该同时对调整事项负有责任。

(四)将任期内绩效与任期前的纵向比较和行业内的横向比较相结合做出客观评价的原则。做出审计评价时,如果仅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绩效水平与企业历史上的绩效水平进行纵向对比分析,则只可以反映企业绩效在原有基础上取得的进步或者退步情况。这种纵向对比没有考虑不同时期的环境因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实际上,如今的国有企业日益处于一个全球化的、开放的、不断快速变化的国际国内市场之中,受到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技术、文化、社会、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绩效甚至命运已难以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因此,在审计评价中,为了消除环境因素对企业绩效评价的影响,我们还应该将企业的绩效与同时期同类型企业的绩效进行比较,从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业绩和能力做出一个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评价,并帮助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准确了解企业绩效水平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实际地位。

(五)审计评价意见简明、统一、规范的原则。审计工作规范化是审计部门长期坚持的一个工作目标。这不仅包括审计程序和审计活动的规范化,也包括审计评价意见的规范化。审计评价意见规范化,将使审计评价意见更严谨、更科学,克服对同一审计对象不同的审计人员可能做出不同的评价的现象,有助于逐步树立审计评价的权威性。

二、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级,上一层级指标是对下一层级指标的性质归类和限制,下一层级指标是对上一层级指标的细化和支撑。

一级指标是对整个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性质归类和限制,共分为两类,一类是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一类是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指标(详细参见下表)。其各自细化和支撑的二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一)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指标

任期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的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四类,即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发展能力状况、债务风险状况。这四个方面再分别运用两个基本指标和一系列修正指标等三级指标予以细化和量化。基本指标合计八个,是统一使用的量化指标;修正指标合计十一个,是审计时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后可以选择使用的指标,以保障审计评价所使用的指标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为了保持审计评价指标的可比性和相对稳定性,以及适当控制审计评价指标的计算工作量,建议除了不使用修正指标就会导致审计评价出现重要偏差的情况外,一般不选用修正指标。

为了保证审计评价指标具有通用性、可比性,合理利用国务院国资委每年公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进行行业对比评价,本课题所选取的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均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范围内,相关计算口径也基本一致。

1.评价盈利能力状况的指标。

评价盈利能力状况的基本指标分别为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修正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等,主要反映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质量。

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该指标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效益的核心指标,充分反映了企业资本运营的综合效益,通用性强,适应范围广,不受行业局限,是国际上企业综合评价中使用率非常高的一个指标。通过对该指标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获利能力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与同类企业的差异水平。一般认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程度越高。

经济增加值率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经济增加值(EVA)与调整后资本之间的比率,是一个能比较直观、综合反映股东价值实现程度的指标。如果该比率大于0,则表明企业为投资人创造了超过预期的价值,而且越高表明为投资人创造价值的能力越强;如果等于0,则企业创造的收益仅能满足投资人的基本预期;如果小于0,则没有满足投资人的最低要求,在损害投资人的价值。经济增加值率作为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指标,可以将其和同行业其他企业进行比较以发现差距,和本企业历史比率进行比较以预测企业的变化趋势。

2.评价资产质量状况的指标。

评价资产质量状况的基本指标分别为总资产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修正指标主要有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主要反映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总资产周转率是综合评价企业全部资产经营质量和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该指标是一个包容性较强的综合指标,通过该指标的对比分析,不但能够反映出企业总资产的运营效率及其变化,而且能够发现与同类企业在资产利用上存在的差距,促进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数值越高,周转速度越快,资产利用效率越高。

不良资产比率是企业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占年末资产总额的比重。该指标着重从企业不能正常循环周转以谋取收益的资产角度反映了企业资产的质量,揭示了企业在资产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问题。评价该指标,有利于促使企业领导人员改善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资产利用效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小越好,0是最优水平。

3.评价发展能力状况的指标。

评价发展能力状况的基本指标分别为销售收入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修正指标主要有总资产增长率、销售利润增长率等,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资本增值状况及发展后劲。

销售收入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同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率。该指标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企业开拓市场能力的重要标志。该指标若大于0,表示企业本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指标值越高,表明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若该指标小于0,则说明产品或服务不适销对路、质次价高,或是在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市场份额萎缩。

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本年末所有者权益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同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该指标反映了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的保全性和增长性,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保全状况越好,所有者的权益增长越快。一般,该指标应大于100%。如果该指标小于100%,表明企业资本受到侵蚀,没有实现资本保全,损害了所有者的权益,也妨碍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应予充分重视。

4.评价债务风险状况的指标。

评价债务风险状况的基本指标分别为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修正指标主要有或有负债比率、现金净流量负债比率等,主要反映企业的债务负担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

资产负债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该指标是国际公认的衡量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和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在企业管理实践中,适度的资产负债率很重要,因为过高的负债率表明企业财务风险太大,过低的负债率则表明企业对财务杠杆利用不够。如果单纯从偿债能力角度分析,越低越好。

已获利息倍数是企业一定时期息税前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的比值。已获利息倍数充分反映了企业收益对偿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和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债务偿还越有保证;相反,则表明企业没有足够资金来源偿还债务利息,企业偿债能力低下。

(二)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指标

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主要以审计是否发现问题以及所发现问题的性质与金额等为基础,在定性的基础上结合定量进行评价。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指标包括两类二级指标,即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指的是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程序和标准等相符合的程度。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包括三类细化的三级指标,分别为:重大违法问题、财经违规问题或者无明显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还可以按照被审计领导人员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分别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类;也可以按照问题涉及的主要内容如重大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类。

重大违法问题指的是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行为所造成的违法事实及后果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简称《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重大违法行为指的是“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涉及金额比较大、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这一指标直接揭示了被审计单位对法规的重大背离程度和产生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审计评价中,该指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来说,它是关注审计结果的审计报告使用者最为关心的指标之一。重大违法问题在审计实践中,常常被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以及公众和舆论所关注。在审计评价中,根据审计结果对该指标发表的评价意见,将能够直接回答和满足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该指标的重大关切。

财经违规问题,指的是重大违法问题之外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对企业应当遵循的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明显背离情况。该指标极为常见,主要用来从总体上简明扼要地概况和反映在被审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有关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对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等的遵循情况。该指标是对审计所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合规性问题的集中统计和反映。该指标涉及的问题数量越多、金额及比例越大、与领导人员的责任关系越密切则被审计领导人员任期内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越差。

无明显违规问题,指的是通过审计既没有发现被审计领导人员任期内企业存在重大违法问题,也没用发现存在财经违规问题,或者所存在的财经违规问题数量极少、金额及比例很小、性质轻微,对单位的整体财经合规性判断不足以产生影响的情况。该指标用来评价那些在任职期间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使他们的规范管理能力通过审计评价能够直接清晰地显现出来。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指的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时,应当关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根据这一要求,以及为了满足有关审计报告使用者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信息的需求,有必要根据审计结果对此项内容做出适当的审计评价。结合目前部分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的做法,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评价,主要是从披露有无相关问题的角度,运用两类指标进行评价,即“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或者“未发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

三、财务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实施审计评价的参照系。评价标准包括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指标评价标准两类。

(一)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

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是任期经营管理绩效的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评价的依据,由标准值和标准系数构成。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的水平参数,反映了评价指标对应评价标准所达到的水平档次。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较低(D)、低下(E)五个档次,对应五档评价标准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低下(E)以下为0。

标准值主要为行业标准值,可以从国务院国资委每年发布的有关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选取。正确选用评价标准是公正评价任期内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基本前提。评价标准的选用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一般企业指标评价标准值的选用程序是:首先,根据企业经营领域对照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自下而上逐层遴选被评价企业适用的行业标准值;然后根据被评价企业的规模,在已确定的行业中选择不同规模的评价标准值。企业规模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的规定。

2.集团型企业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的选用分两种情况:一是主业突出的集团型企业原则上采用其主业所在行业的标准值。二是多业经营、主业不突出的集团型企业,可对照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采用基本可以覆盖其多种经营业务的上一层次的评价标准值;或者根据其下属企业所属行业,分别选取相关行业标准值进行评价,然后按照各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被评价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加权形成集团评价得分;也可以根据集团的经营领域,选择有关行业标准值,以各领域的资产总额比例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用于集团评价的标准值。

3.如果被评价企业所在行业因样本原因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或按以上方法仍无法确定被评价企业评价标准值,可在征求被审计企业和被评价领导人员意见后,直接选用国民经济十大门类标准或全国标准。

(二)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指标评价标准

一般来说,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标准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准则规范以及党和政府的有关经济方针、政策等,另外,还应该包括企业的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约束标准。

在开展合规性审计评价时,结合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按照重要性原则具体研究确定适当的定性评价标准。所采用的评价标准既要具有行业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特点,也要考虑具体企业、具体问题的特殊性和个别性,其尺度把握需要审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仔细推敲,谨慎运用职业判断,以做到评价意见恰如其分。

四、财务评价数据

(一)关于任期内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

任期内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提供的任期内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为保障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在实施审计评价前必须对财务数据进行适当的审计核实,并对有关数据的口径进行统一和确认。

1.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评价期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发生重大变更的,需要判断变更事项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调整评价基础数据,以保持数据口径基本一致。

2.关于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企业评价期间发生资产无偿划入划出的,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调整评价基础数据。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原则上划入企业应纳入评价范围,无偿划出、关闭、破产(含进入破产程序)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如果当期发生债务重组(含债转股)的情况,根据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财统[2002]5号)第六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按照不重组进行评价,并相应调整有关指标”。

3.关于历史遗留等特殊问题。参照前述《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第六条、《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任期内企业消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如消化任期前潜亏、政策性亏损等)的,评价时可以将其还原为企业的当期利润,但相应挂账科目应同还原。企业在评价期间,承担国家某项特殊任务或落实国家专项政策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审计认定后,可作为客观因素调整评价基础数据。

被审计企业以及被审计领导人员对所提供的财务数据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审计评价人员对评价所使用的财务基础数据负有审计核实责任.并对审计调整事项负责。审计人员应该对审计评价所使用的数据严密取证,并且编制审计评价工作底稿。

(二)关于任期经营管理合规性评价的基础数据

任期经营管理合规性评价的基础数据直接来源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根据审计结果,将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按照责任主体、重要性和被审计领导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等进行分类统计,还可以按照问题涉及的主要内容如重大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类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

在分类统计过程中,注意同类企业间的类似问题的定性以及归类口径应保持一致。

审计人员应该对讨论、分析、统计合规性评价数据的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并且编制审计评价工作底稿。

五、财务指标权重

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重采取专家意见法——特尔菲法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具体如下:

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100分

(一)盈利能力状况(40分)

1.净资产收益率(25分)

2.经济增加值率(15分)

(二)资产质量状况(15分)

1.总资产周转率(7分)

2.不良资产比率(8分)

(三)发展能力状况(25分)

1.销售收入增长率(15分)

2.资本保值增值率(10分)

(四)债务风险状况(20分)

1.资产负债率(12分)

2.已获利息倍数(8分)

修正指标是审计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经过审慎分析评估后决定是否加以选择使用的三级指标。当需要选用修正指标时,所选取的指标将加入本类基本指标并与原有基本指标一起重新分配权重,其权重的确定方法仍然采取专家意见法——特尔菲法。但新的权重确定后,该类权重合计总分不得改变,即二级评价指标权重始终是统一不变的。

六、计分方法

实施评价时,运用同行业的各年度评价标准分别对任期内各年度和任期前一年度经营管理的绩效指标进行计分。任期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的计分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各项指标实际得分的公式为:

指标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之和

单项指标得分=本档基础分+调整分

本档基础分=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

调整分=功效系数×(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数×上档标准系数

功效系数=(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本档标准值)

本档标准值是指上下两档标准值居于较低等级一档。

计算出各年度绩效指标总得分后,再分别计算任期平均分和任期前后的绩效改进程度。

1.任期平均分数。

计算任期平均分数,作为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横向对比评价分数。计算公式为:

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同行业对比评价分数=任期内各年度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分数之和/任期年份数

对于任期初和任期末所在年度实际任职时间不足一年的,由于无法与同行业年度数据进行比较,故不予计算比较。

2.任期前后的绩效改进程度。

与任期初的绩效进行纵向比较,计算任期末与任期初相比较的绩效改进度,以反映企业在任期内经营管理绩效的变化状况。计算公式为:

任期末比任期初的绩效改进度=(任期末的绩效评价分数/任期初的绩效评价分数-1)×100%

七、财务评价结果

审计评价的结果及评价意见包含以下两大部分:

(一)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意见

1.与同行业相比较,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以评价得分和评价类型表示,并据此确定评价意见。评价类型是评价分数体现出来的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水平。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较低(D)、低下(E)五种类型。

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以85、70、50、40分作为类型判定的分数线。

优秀(A):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良好(B):评价得分达到70分~85分(含70分);

一般(C):评价得分达到50分~70分(含50分);

较低(D):评价得分在40~50分(含40分);

低下(E):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

2.与任期前的绩效进行纵向比较,绩效改进度大于0,说明经营绩效上升;绩效改进度小于0,说明经营绩效下滑。

根据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评分计算结果,审计人员可以参考以下格式做出审计评价意见:“根据XX(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和资料,经过必要的审核和计算,XX同志任期内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相比,处于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下水平;与任期初相比,任期末绩效水平比任期初提高X%/下降X%”。

在上述审计评价意见之外,为了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任期内企业的绩效有一个更好更直接的了解,还可以补充说明任期内企业的利润总额、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以及相关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内容。

(二)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结果及评价意见

1.对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

根据审计结果,主要结合审计所发现问题的性质、金额和领导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可以对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参考以下格式做出总体性的审计评价意见:一类是“经过审计,未发现XX(被审计单位)在XX同志任期内存在明显违规问题”;另一类是“经过审计,发现XX(被审计单位)在XX同志任期内存在重大违法问题XX项涉及金额XX万元占所审计金额XX万元的X%、财经违规问题XX项涉及金额XX万元占所审计金额XX万元的X%;在上述问题中,XX同志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有X项金额XX万元、应承担主管责任的问题有X项金额XX万元、应承担领导责任的问题有X项金额XX万元。相关详细情况将在审计报告的问题部分予以反映”。

同时,审计人员还可以按照主要审计内容如重大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对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项评价。

2.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评价。

根据审计是否发现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以及所发现的问题的性质,分别做出两类审计评价意见:一类是“通过审计,未发现XX同志任期内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另一类是“通过审计,发现XX同志任期内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X项金额XX元,我局已经/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审计权限范围内对上述问题做出处理或者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八、财务评价程序

目前,在审计实践中,对于审计评价的组织工作和评价程序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很多审计组将审计评价工作完全委托给审计报告的起草者。这不利于凝聚审计组各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做出可靠的审计评价,也不利于规范和深化审计评价工作,难以防范审计评价风险。为此,建议对审计评价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

(一)成立审计评价小组。在审计组内成立正式的审计评价小组,明确评价工作的小组长和小组成员,有关人员应该熟悉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对评价对象所在行业有较好的了解。如果被审计企业情况复杂,可以根据需要选聘成立专家咨询组或者外聘部分必要的审计专家。

(二)制定审计评价实施方案。通过适当的调查研究,制订审计评价实施方案,细化审计评价内容以及工作步骤,明确人员分工和要求等。

(三)收集审核有关绩效评价资料,获取相关审计评价证据。根据审计评价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并根据评价计分的需要和要求,做好有关评价基础数据的核实、确认及取证工作,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口径一致。

(四)对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计分。首先,根据审计取证的评价基础数据计算各个绩效基本指标的实际值;然后,选择合适的行业、规模评价标准值,计算出各项基本指标的得分和一二级指标得分。对于审计评价计分的过程和结果应如实做出记录,编制相关审计评价工作底稿。

(五)汇总审计发现的财经违规问题,获取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评价数据。通过收集、汇总、分析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分类统计发现的各种财经违规问题,编制任期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汇总分析审计工作记录和相关审计评价工作底稿。

(六)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审计评价小组结合被审计企业的实际状况,对任期绩效评价得分和合规性分析结果进行讨论研究,评估其可靠性、适当性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经过评估、完善后,起草审计评价初稿。

(七)征求意见并提交审计评价正稿。向被审计企业、被审计领导人员以及有关专业人士征求对审计评价初稿的意见。根据反馈的合理意见予以完善并形成审计评价正稿提交给审计组。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财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本研究立足于我国审计评价的现实,针对审计评价不科学、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在全面梳理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评价指标基础上,根据审计的基本职能,结合外部需求以及审计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一个包括任期经营管理的绩效和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两大维度的审计评价体系。并对该体系的内涵及指标构成、评价标准、指标数据及权重、计分及评价意见、评价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初步构筑了一个理论上比较科学、实践上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审计评价方法体系。这种评价架构,体现了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第三方的角色和监督职能的定位,既客观表达了领导人员任期取得的主要成就,也充分反映了审计监督成果,克服了目前突出存在的审计评价意见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互脱节的不足。

当然,任何理论的提出和完善,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它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予以检验、完善和发展。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将要努力的方向。

课题组组长:陈倩雯

课题组副组长:沈安利

课题组成员:彭爱萍 宋令芳 李媚 刘云峰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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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领导者经济责任审计财务评价体系研究_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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