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瑞典经济模式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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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界历来对瑞典经济模式褒贬不一。70年代以来,东西方经济学界曾掀起过一股“瑞典热”,其中也是见仁见智。1992年9月瑞典政府决定改变以往的福利政策,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本文拟就这一经济模式的形成、内容、成就、问题和去向作一简要又较全面的探讨。

一、“福利国家”形成的特定条件

瑞典“福利”经济模式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现将其有关地理、历史、民族、政治、经济及国际环境方面的特殊因素分述如下。

1.地理及其特点。瑞典位于西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侧,南濒波罗的海。地广人稀,面积45万平方公里,人口850万,分别居欧洲第五位和第二十位。纬度高而冬不太寒,森林覆盖率达57%,水力资源丰富,矿藏资源颇丰(品种有限),其中铁藏量多且品位高。如果说远离欧洲腹地且非战略要冲使瑞典得以免受欧洲战乱之害,那么,较为丰富的资源和较长的海岸线则为发展经济和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条件。

2.单一民族的国家。瑞典最大的少数民族芬兰人仅4万人。可以说,在瑞典生活的几乎全是瑞典族人。瑞典人是北日尔曼人的一支,长期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文化传统,在国内外均如此。团结一致,政治妥协和阶级合作是这个民族长期形成的特性,且在该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3.经济、政治的历史特点。瑞典历史悠久,除1397-1523年为丹麦控制的喀马尔联盟员国外,一直是西北欧的盟主。其资本主义起步较晚,但在资产阶级改革和实行君主立宪制过程中国内局势较平稳,没有发生象英、法、德那样激烈的流血冲突;经济发展无高速“奇迹”,却也较快而平稳。到1914年,农业占劳动力一半,工业主要是采矿和木材加工、现代加工工业是此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4.严守中立和门户开放的对外政策。与上述国情相联系,近代瑞典长期实行严守中立的对外政策。它不介入一次大战和对俄国十月革命的干涉,30年代置身于各集团积极备战之外,苏芬战争中仅说了几句道义上支持芬兰的话而未按瑞芬缔约规定出兵相助,二战中被迫允许德国运兵过境而自己未动干戈。战后,它与西方关系密切但不参加北约,且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保持外交和经贸关系,反对大国霸权主义,要求“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积极援助发展中国家。这使瑞典处于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减少了军费开支,免受战祸,并实行全方位开放的对外经贸政策,因而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

5.高度的组织性。瑞典是一个法制完备的法治国家。无论是各级政府机构还是各党派团体,均有健全的组织系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各地区、行业、阶层均有自己的组织,如工会联合会、雇主联合会、合作社运动组织等。人们的组织纪律性也相当强,大量社会问题可通过有关组织谈判和协商解决。

6.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1889年瑞典社会民主党成立并参加第二国际,深受费边主义、伯恩斯坦主义的影响,接受“福利经济学”那一套理论,以“民主社会主义”为已任,并逐步把该党变为“人民的党”和“全民的党”。瑞典社民党第一任主席布兰亭说:瑞典是“一个妥协者的国家”。基于此,该党在瑞典获得了广泛的支持,继1917年参政之后,1932年上台执政,直到1976年,其执政之早和连续时间之长,堪称世界各国社民党之最(1976年以后,社民党与保守党轮流上台执政)。

在这些特定的条件下,瑞典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经济理论即瑞典经济学派,实行了一系列独特的社会经济政策,取得了世人注目的成就,存在着与他国不同的“瑞典病”。

二、瑞典社会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瑞典经济模式是社民党执政时期形成的。瑞社民党把社民党国际的政治民主、社会民主和经济民主等基本原则与本国特点相结合,以瑞典经济学派关于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理论为指导,实行旨在建立“福利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

1.国有企业及其管理办法。国有化程度低,国有企业少且主要实行民营,这是瑞典经济模式的一大特色。1920年社民党纲领虽有国有化条款但未实施,而1944年该党与工人联合会的《27点提纲和说明》则把国有化作为长期目标。他们认为近期内全盘公有制解决不了资本主义弊端,反而产生官僚主义并使经济缺乏刺激力。直到60年代,其国有化程度仅略高于葡、美,居西方倒数第三位。1976年社民党特别代表大会强调政府要在那些私人没有能力或不愿投资的部门投资办企业,主要集中在采矿、电力和公共服务领域。1970年国有企业就业者仅占工矿业劳动的5%。1976年保守党上台后实行了较大规模的国有化,但1982年社民党掌政后又把部分国有企业重新私有化了。80年代末,瑞约有国有企业(含国有股权51%以上者)1000家,占GNP和雇员总数的8%和7.5%。其管理方式有三:一是国家统收统支的国家机关附属企业,如机关的印刷厂,为数极少;二是组织形式独立而由政府统收统支的公用事业单位,为数也不多;三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按民营方式管理的企业,占国有企业的绝大多数。股权全部国有的仅80多家,余者为公私合资的股份公司。这些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一样,独立经营,所不同的只是政府以大股东的身份在人事、经营方面有权过问而已。整个说来,国有企业不是瑞典“福利国家”的经济基础。

2.社会福利和保险。瑞典社会福利和保险具有历史长、制度全、面宽及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和雇主交纳等特点。这种制度的历史已达百年之久,社民党上台后,特别是战后又得以迅速发展,使瑞典成为“从摇篮到坟墓”均在社会保障中的福利国家。这主要是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对经济实行干预和调节,对国民收入在个人、行业、阶层和地区之间实行“均等化”分配的结果。其主要办法有二:一是社会帮助,即国家在教育、住房、就业、婚丧、医疗保健及未成年子女养育等方面提供各种补助、贷款和免费服务;二是社会保险,即国家对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公民实行社会保障,如养老、退休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凡瑞典公民均可享受,如养老、退休金,包括基本年金和附加年金,约为退休前工资的70%。1976年前社会福利和保险的经营主要来自各级政府,此后虽然政府补助部分大为减少,但法律规定由雇主代雇员交纳保险金和所得税,受雇者仅交纳少量的失业保险费。1986年社会福利和保险费中,雇主交纳占40%,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分别占24%和28%,基金利润占8%,而个人交纳仅占1%。

3.财政税收。瑞典以高税著称于世,征税额占GNP比例之高(1988年为65%),与挪威相伯仲,列世界之最。其税利的特点是:(1)个人所得税面广,累进级别多,边际税率高,最高的1978年达88%,此后有所降低,但80年代仍达75%;(2)社会保险比例税率高(1985年占工资总额的42.3%),且1975年后全部由雇主交纳,列入成本;(3)公司所得税名义税率高,但优惠多,税基窄,实际税负轻,它1975年仅占全国总税收的3.5%;(4)增殖税率高,1980年为23.5%,仅次于爱尔兰;(5)消费面广,且税率不断提高,现为25%;(6)财产直接税低,1985年仅占税负总额的1.6%,仅稍高于意大利。

4.经济计划化。瑞典国家经济计划是一种预测性、指导性计划。预测性计划始于1943年,1947年开始制订全国指导性计划,包括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和一些局部计划。其性质、内容、编制和实施均与法国大同小异,所 不同的只是围绕着福利国家这一主轴运作而已。尽管在计划中规定各行业发展的目标,但除少数国家机关附属企业外,对其他企业仅有指导性意义。政府实施计划目标主要靠经济手段,例如,对那些积极与政府合作并努力实现国家计划目标的企业给予财政上的便利与援助等。

5.金融与货币政策。金融、货币政策是瑞典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在发达金融系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除由议会直接控制中央银行外,政府还操纵邮政储蓄和邮政总汇,拥有居商业银行第三位的瑞典信用银行,建立了支持农业、住宅、小工业和造船业的专业信贷机构,任命城乡抵押联合体主席及为其提供信贷担保,并直接或在联合的基础上介入许多其他金融机构。法律规定,政府不干预中央银行的具体业务,但中央银行必须承担支持政府经济政策的义务。财政部通过央行与私人金融机构联系,制订金融政策和金融计划,以此来调控储蓄、投资活动,如增加优先发展部门和项目的贷款,限制非战略投资等,从而调节经济使之符合福利国家的要求。货币政策也是这样。其主要内容是:(1)准备金制度,即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向央行上缴准备金,一般为6.2%;(2)调整再贴现率,由央行适时调整并公布,以影响商行贷款及利率;(3)公开市场业务,政府不能因财政赤字而向银行透支,但法律规定央行必须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有这类义务。央行还可以干预商行的证券业务;(4)调整汇率,以利于对外经贸的健康发展。

6.劳动就业政策。早在一次大战前,政府在社民党敦促下即开始干预劳工商场以缓解失业问题。社民党上台后更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首要目标。其政策主要内容和特点是(1)充分就业。这是社民党的一贯主张,但不同时期内容有别,如30年代通过大办公共工程增加就业,60年代主张每个人“可自由选择生产性职业”,70年代改为“人人有工作”,即为一切希望得到工作的人(包括老弱病残)提供就业机会;(2)“就业第一”。这是相对他国“失业津贴第一”而言的,即通过培训、劳力流动和就业安排等措施,达到“人人有工作”、“全国都在工作”的目标,而把发放失业救济金作为最后手段,且严格限制;(3)统一领导,三方合作。议会和政府制定劳工政策,而由全国劳工市场委员会、24个地区劳工市场委员会和300多个地方职业介绍所贯彻执行。各级劳工市场机构均由政府、工会和雇主三方合作、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7.工资和物价政策。总的说来,瑞典的工资和物价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政府的适度干预则有利于工资和物价的相对稳定。劳资纠纷是通过雇主和工人的组织集体谈判解决的。早在30年代末双方就达成萨尔茨约边登协议,60年代末双方谈判又作出了工资增幅不能超过受国外竞争的产业生产增长率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的原则,1987年虽然作了一些修改,但仍强调工资增长不能影响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未来经济的发展。在此基本原则下,先进行全国劳资双方代表的谈判,再进行行业和地区的双方谈判,最后是企业内的劳资谈判,规定协议期内的工资增长标准。若达不成协议,则由政府调解,一般不由政府仲裁。他们认为,这是“谈判桌上的阶级斗争”,其成果要比罢工斗争所取得的成果大得多。物价原则上是通过市场决定的。但为了避免物价急剧上涨,政府有时也采取冻结部分物价等应急措施,1982年以来曾多次冻结物价,他们认为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其实,这只不过是对付工人要求提高工资的一个手段。

8.扶助小企业政策。在瑞典,20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占工业职工数的1/3以上,占营业额和出口额的1/5和1/4以上。扶植小企业是瑞典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1)成立发展基金,提供风险贷款,帮助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一般情况下,获得这种贷款者需自有资金50%以上,但也有100%贷给的。利率与商行同,且只经过审批即可,不需担保。若企业开发新项目,失败了即作为资助,成功了,企业则按盈利的一定比率归还,最长期限可达57年;(2)发展基金会帮助小企业寻求其它资金,包括国家资助,即由基金会审查小企业的申请后向政府推荐;(3)发展基金会向小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如与技术发展局合作,对新产品、新工艺进行论证和评估,与出口理事会合作为小企业提供广泛的优惠咨询服务,与教育部门合作,组织人才培训与交流,帮助小企业到外地学习,还组织各种展览会,帮助小企业推销产品。

9.合作社政策。瑞典因近代合作社产生早和发展水平高而被称为“合作社运动的麦加”。现在,除传统的消费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外,还有渔业、运输、手工业合作社,以及从经济活动到办幼儿园在内的“新潮”合作社。国家通过法律、经济等手段来调节和支持合作社运动。合作社法规定了其活动的经济、组织和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国家和合作社机关制定了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了合作社活动的细则,包括其活动的目的和范围,管理和监督机关的产生、构成及活动规则,社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份资本形成和利润分配等。基本原则是保证充分民主,如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领导机构按民主原则产生、改组和撤换等。同时,国家对合作社给予各种优惠和支持,如合作社纳税后社员分配所得的利润(股息除外)免税,并在资金、信贷、信息、教育、科技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国家通过谈判签约和经济手段来引导和调节合作社活动,象农产品价格、农业预算拨款、资助农村小企业、出口补贴、价格补贴等问题均由政府代表和合作社代表谈判签约来解决,并以此来适度约束大农场主,支持小农场主。

10.全方位经济开放政策。与严守中立的外交政策相联系,瑞典长期实行全方位对外经济开放的政策。其主要经贸伙伴是欧洲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北欧理事会,1973年与欧共体签订工业品贸易免税协议,现正在谈判加入欧共体问题。但是,它与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保持和发展经贸往来,而不管对方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如何。它与发展中国家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向这些国家提供援助,1988年的官方援助达10.141亿美元,占瑞典GNP的0.88%,超过联合国有关协议规定的标准。

此外,瑞典还实行支持经济落后地区的政策,在投资、税收、补贴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私人到北部投资设厂和兴办各种社会事业,以加快北部经济和社区发展,缩小南北地区差距。

世界各派经济学者对瑞典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看法历来不一。在西方学者论著中,较为符合实际的是瑞典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的概括,即“混合经济”或“管理资本主义(managed capitalism)”。这种“管理资本主义”就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实行国家干预和调节的资本主义,其目的在于建立“福利国家”,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特殊成就,又存在着独特的“瑞典病”。

三、令人瞩目的特殊成就

瑞典资本主义起步较晚,而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则相当早,所以本世纪头30年经济发展较稳较快。随着社民党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30年代至70年代中期瑞典经济发展更是令人瞩目,在西方世界独树一旗。

在世界经济危机猛烈冲击下,1930-33年瑞典经济也爆发了空前严重的危机。同1929年相比,1932年国民收入、工业生产、进口和出口额分别下降16.8%、10.1%、55.5%和74.2%。1932年社民党上台后采取了大办公共工程等干预经济的措施,其经济迅速走出了危机的深渊,避免了多数欧美国家的特种萧条。除外贸外,整个经济发展相当快。同1929年相比,1938年国民收入增长45.6%,1939年工业生产增长66.7%,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3%和5.2%。二次大战中,外贸受到更为严重的打击,1941年工业生产比1939年降低10%,但此后即开始回升,1943年恢复到战前水平。

1945-1974年是瑞典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实现了“福利国家”的目标。战后初期,西方绝大多数国家要用5-10年恢复经济,而瑞典则继战后已超过战前水平之后,1946-1950年工业年均增长率高达7.5%。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虽有周期性经济危机,但整个说来,其经济发展较稳定且较快。据统计,1951-1974年工业年均增长率在6.5%,1950年进出口额分别为11.82和10.03亿美元,1974年增至164.5和70.8亿美元,即分别提高了14倍和9倍。1974年瑞典人均GNP达6,720美元,比美国高出1%,名列世界第一。在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以及人均拥有轿车、电视机、电话和其他生活用品方面,瑞典大大高于英、法、德、意、荷等西欧国家,比之美国,则各有千秋。

瑞典经济中私有制和私营经济占绝对优势,既有追逐利润的内在动力,又有激烈竞争的外在压力,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而国家依据健全的法制,在各种组织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协商和谈判,对经济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节,则显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协调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和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发展为提高社会福利奠定物质基础,而社会福利的进展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一,高额累进税和社会保障制度结合在一起,既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收入“均等化”(税前最低收入的20%家庭占总收入的10.8%,最高收入的20%家庭占总收入的45.6%。税后它们占总收入的比重相应为14.8%和31.1%,两者相差一倍多一点,远小于其他西方国家),又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缩小了各阶层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调和社会矛盾,增进社会稳定,并促进经济发展;其二,瑞典的就业政策措施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据统计,1963-69年失业率为1.6%,1971-75年失业率为1.8%,远低于西方其他国家),不仅充分利用了劳动力资源,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其三,一系列支持农业、小企业和落后地区的政策措施,既刺激了这些部门、地区和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均衡发展;其四,国家干预和调节提高了文化、教育水平和劳动者素质,进而提高了生活质量。瑞典普及了中小学义务教育,免费对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从而使人们的智力和体力得到全面发展。成年人文盲率不到5%,婴儿死亡率为6‰,全部死亡率为12‰,均属世界最低水平,而预期寿命为77岁,居世界第三位。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五,国家调节和对外开放促进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提高了其国际地位,反过来也有利于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四、独特的“瑞典病”

瑞典经济模式在获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严重矛盾,包括资本主义共有的矛盾和瑞典特有的矛盾。

这种“管理资本主义”也是一资本主义,因而存在着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基本矛盾。随着基本矛盾的激化,就要爆发经济危机。1945年发生战后第一次危机后,1953、1958、1967、1971、1977-78、1981-82、1986年相继爆发经济危机,加上最近这次危机,战后共发生了九次经济危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前期的经济停滞和经济危机。

整个说来,70年代中期以来瑞典经济进入了停滞和发展缓慢时期。究其原因,除了资本主义的通病外,还有独特的“瑞典病”,即瑞典经济模式特有的矛盾,分述如下。

1.就业政策与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矛盾。瑞典就业政策在70年代中期以前确实取得相当大的成绩,但此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居民收入增加、社会福利完善和妇女就业者增多,人们对工作和居住条件要求日高,而科技进步及由此引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石油危机的冲击,又要求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工作和居住条件必然要相应变动。其结果,原就业政策与广大劳动者的要求之间的矛盾也就日益尖锐。

2.收入均等化和保持差距的矛盾。原先收入较低时,均等化确实有利于职工的团结,而随着科技进步和收入增加,原来的原则实际上强调了平均主义分配,从而导致了职工队伍的分裂。70年代以来,公务员、白领工人、职员、教员和铁路员工的罢工呈上升之势,即是一个有力证明。科技进步和工业自动化导致白领工人增加,且其在生产中的作用日高。他们要求拉开与蓝领工人的工资差距,而工会则主张缩小差别。这一矛盾渐趋激化,既不利于经济发展,也削弱了社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3.高社会福利与高财政支出的矛盾。为了维持高福利,财政支出一增再增,造成连年财政赤字。1970-89年连续19年财政均入不敷出,其1982/83年度赤字占财政支出的31.1%。为弥补赤字,政府只好大量举债,1989年内外债务高达5897亿克朗,1989/90年度支付债息达601亿克朗,约占财政支出的1/7,仅次于社会福利开支。靠举债维持社会福利显然潜伏着严重危机,而削减社会福利又影响千家万户生活和社会安定,危及社民党的政治基础。其结果,进退维谷,如同背上一颗原子弹,扔也炸,留也炸,困难重重,难以摆脱。

4.高成本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若以1970年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本为100,那么1989年劳动生产率为141.8,劳动成本为674.7。劳动成本的增长大大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造成企业盈利少,国际竞争力弱,从而导致资本外逃,影响国内投资和经济增长及财政收入的增加。这已成为瑞典经济模式的恶性循环。

5.高个人累进所得税与工作积极性的矛盾。高个人所得税等制度固然有利于缩小居民实际收入差距,然而使职工,特别是高薪阶层多干工作的实际收入与其所创造价值相差太大。一般说来,多干100克朗的工作,税后仅得17克朗,因而降低了人们增加劳动量的积极性,刺激了地下经济膨胀(约占GNP的20%),并使偷税漏税日益严重。

6.高社会福利与人们惰性的矛盾。过度的社会福利助长了人们的懒惰和依赖政府,一些人不干事或少工作仍可维持较高生活水平,任意缺勤或休假照样拿到正常的报酬,靠领津贴生活者日多。“人人为自已,国家为人人”之风日盛,年青一代沉缅于眼前享受而不愿为明天奋斗。

这些问题,从现象上看是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究其实质则是社民党纲领和政策与资产阶级利益的矛盾。在70年中期以前,作为一种改良主义纲领,尽管也使资本家受到某些损失,但面对社会主义的巨大压力,且整个说来,维持社会稳定资产阶级得益更多,资本积累愈来愈大,因而是可以接受的。70年代中期后,东欧的经济困难和改革而减少了对西方的压力,而石油危机冲击和国际经济竞争压力又使经济增长收益减少,昔日“分配收入”一变而为“分配损失”,资产阶级对“福利国家”也就无法接受了。

五、瑞典经济模式去向的简要初探

1976年社民党下台后,保守党和社民党轮换执政。1992年上台的保守党政府制订新财政方案,实际上宣告瑞典朝告别“福利国家”的方向前进。其直接原因是:财政赤字严重,1992年达1150亿克朗,政府无力维持高福利开支;陷入经济危机,1992年下降1%,预计1993年将继续下降;减少财政赤字,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币值,调整结构,增强竞争力,以适应申请加入欧共体的需要;面对当时西欧货币汇率的混乱,需减少财政赤字,以避免资金外逃,保持必要的储备。其主要措施是削减支出,主要是减少社会福利开支(如医疗费不再列入财政预算,减少病假工资、退休金、助学金和住房津贴等),提高退休年龄,提高工资收入税、消费税和增殖税的税率等。

瑞典能否告别“福利国家”呢?显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瑞典模式的成就与问题前文已述。值得注意的有二:一是“福利国家”纲领本身的两难处境。美国经济学家埃里奥特(J·E·Elliott)在《比较经济制度》一书中说:“社会民主主义作为一种在资本主义制度环境中谋求社会改革和经济变化的运动,其根本的两难处境是必须迁就占统治地位的大公司的利益,就是说,要和资本家达成某种协定,把私人资本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社会民主主义的纲领之中”,“这一点极难做到”。当资本感到无利可图时,就在舆论上、政治上、经济上竭力反对,“资本罢工”即是通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二是国际环境的变化。“冷战”结束后,对瑞典资本的东方压力已不复存在,而西方国际经济竞争压力则日甚一日。就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小国瑞典来说,不改变过去那一套社会经济政策,就难以提高效率和在国际竞争中取胜。这是导致“福利国家”方向性转变的基本原因。

另一方面,“福利国家”的思想在瑞典已达百年,其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有半个多世界,人们已把社会福利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权利,且被称为“阶级斗争升华”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本改变“福利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显然不是轻而易举的。

总之,瑞典经济模式保有难处,改也有难处。不变不行,全变不行。其结局显然将取决力量对比和国内外条件的变化。情况如何,世人只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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