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准确统计与反思分析_国有经济论文

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准确统计与反思分析_国有经济论文

对准确统计和反映我国所有制构成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准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准确地统计各种经济成份的比重,是分析和调整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依据。最近,我们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为例,对我国所有制构成的统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提高统计分类和统计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改进统计方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才能解决当前所有制结构计算与分析中存在的统计问题。

一、我国现行经济类型划分的标准

1992年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国统字(1992)344号文)。这是我们划分经济类型的现行标准。“暂行规定”将我国的经济类型划分为9种,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

二、国有工业及国有控股工业的函义

国有经济工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和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国有经济工业。国有控股企业是指股份制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国有资产(股份)相对于其他任何一个所有者占资(股)最多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即控股51%以上)和相对控股(即占大股)。

三、现行分类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分类标准不同一;分类完全以企业为单位,不考虑多元持股企业的资本构成。上述9种经济类型中,既有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也有按财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主要是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则主要是按财产组织形式划分的。这种分类标准不同一,不符合对事物分类的基本要求,造成上述9种经济类型之间不完全是排它性的关系,因此难以准确划分和衡量各种所有制形式所占的份额和比重。这就是目前不能准确反映所有制构成的根源。比如,国有经济的份额,主要表现在“国有经济”类型中,但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中也有国有经济的投资,包括国有经济的成份,应当按照上述经济类型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比重来拆分、归并,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国有经济份额。这样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与比重才与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和发挥作用的范围相一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早期,所有制形式比较单一,企业形式比较简单,这种分类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尚不明显,但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多元持股“混合所有”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将不断增加,比重将不断上升,上述分类标准不同一造成的问题也将更加突出。

四、数据合并方法与指标测算

现行的经济类型分为9种,而通常的月度工业统计资料中,上述9种经济类型简化为4类,即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城乡个体工业、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数据合并的方法是,将联营经济工业、股份制经济工业、外商投资经济工业、港澳台投资经济工业、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均归入“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指标中。这样,按照上述的分析,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中的国有部分均未包括在“国有工业”指标中,国有工业的比重肯定是被低估了。1996年,按照现价工业总产值计算,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为43.7%,而包含有国有经济成份的“混合经济”比重达21.2%,其中联营经济的比重为1.1%,股份制经济的比重为5.1%,外商投资经济中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比重为8.3%,港澳台投资经济中与大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比重为6.7%。从趋势上看,随着“混合经济”比重的继续不断增加,其中包含国有经济成份的绝对值和比重都将进一步上升,所以这种低估的影响不可小视。

为弥补上述简化分类的不足,从1993年起,统计上又增加了“国有控股工业”的分类。即使按照新的国有工业及国有控股工业的口径计算国有经济工业的比重,也仍然不够精确,既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原因在于按照这种方法,国有控股企业中非国有经济的成份包括在国有工业中,而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经济成份则没有包括在国有工业中,是高估还是低估,主要看这两部分的大小比较。据国家统计局对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的分析和测算,1996年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按“国有及混合经济中国有控股”口径计算,工业增加值为10488.99亿元,比重为58.19%;按“国有、集体及混合经济中国有部分”口径计算,工业增加值为10257.45亿元,比重为56.69%。从上面的数据看,两者还是比较接近的。如果按“国有及混合经济中国有控股”口径反映国有经济,国有部分的工业增加值被高估231.54亿元,比重被高估1.5个百分点。

五、精确反映所有制构成的困难

一是收集企业股权结构资料困难。对于多元持股的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要准确拆分各种经济成份的份额,首先必须掌握企业的股权结构资料。这不属于现行统计制度的范围。二是法人资本金的定性困难。从原则上讲,法人资本金的属性应由其出资者的属性决定,但由于出资者本身就可能是“混合所有”的企业,因此法人资本金属性的确定就是非常困难的。同时,这种法人出资的关系可能不仅仅是一重的,而是两重以至多重的,这样通过层层向上追溯来确定法人资本金的属性就更加困难、更加复杂,即使掌握了单个企业的股权结构资料,也不易划清各种经济成份的比重。三是统计调查与资料分析上的困难。我国工业企业数量众多,近800万个,其中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数也超过50万个。因此,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年度和月度统计,县、市、省统计局均不向上级统计局报单个企业资料,只报经过加工的综合数据,国家统计局合并报表后就可以得到全国的工业统计数据。这样虽然加快了工作速度,提高了效率,但也使统计部门难以通过对单个企业资料的二次再加工处理,得到较为精确的按所有制形式分组的统计资料。

六、解决的办法

所有制问题的核心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各种经济成份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的份额和比重,是所有制结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多元持股的“混合所有”企业,没有明确的所有制属性,因此,现行以企业为基本单位来计算和分析所有制结构的办法,难以做到科学和准确。应当按照“混合所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出资者的经济类型,对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拆分,并合并、划归到相应的经济类型中,以从多个侧面反映所有制结构。由于法人资本金的属性是由出资者的经济性质决定的,因此,准确的拆分方法应当是按照出资关系层层向上,即向出资者追溯,并据此拆分资本金,确定法人资本金的属性。但是,考虑到这种追溯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可以采用简化的办法,即通过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来综合确定每一类型“混合所有”企业中各种经济类型所占的比重,并据此来拆分相应的经济指标。例如,国有经济工业的比重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国有经济工业=纯国有工业+∑(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Ai/第i类工业企业全部资本金)×第i类工业企业某项经济指标

国有经济工业比重=(国有经济工业/全部工业)×100%

其中:这里Ai表示通过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得到的第i类“混合所有”工业企业法人资本金中国有部分比重。

标签:;  ;  ;  ;  ;  ;  

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准确统计与反思分析_国有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