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_混业经营论文

混业经营: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_混业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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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是分业经营,它对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面对我国加入WTO,WTO有关“参与国全方位开放本国金融市场,尽可能允许各方相互自由进入对方金融服务领域”的要求,以及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混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国金融业经营方式是继续采取分业经营还是迎合国际潮流采取混业经营呢?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 本文认为, 我国加入WTO后,为了迎接国外银行激烈竞争, 也为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发展,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必然是“混业经营”。

一、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一)迎合加入WTO挑战的需要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我国加入WTO达成双边协议, 这标志着我国加入WTO日期日趋临近。中国加入WTO后,按照GATS要求,就必须尽可能开放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领域,由于目前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混业经营,所以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它们可以经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这就必将对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经营带来极大的挑战。为了迎合这种挑战,立于不败之地,加入WTO 后我国金融业就需要实行“混业经营”。

(二)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需要

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但我国现实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为此,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在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金融市场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果。

(三)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历史最为悠久,进入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因此,我国金融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其他产业,服务于企业兼并重组等,就必须朝混业经营方向发展。

(四)降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需要

近年来,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深化改革,严格管理,竭尽全力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财务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究其原因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较小则是一个重要因素。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扩大业务领域不失为改善财务状况的一条有效途径。由于混业经营,使其具有内在稳定的特征,可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入,所以实行混业经营对于改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减少我国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金融业分合经营的理论基础及其效应分析

目前,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处于朦胧的“分合经营”并存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特征是政府虽然没有从法制上明确为混业经营,但其实际作法带有浓厚的混业经营迹象。

(一)金融业分合经营的理论基础

金融业分合经营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人们对“风险”和“效率”两个问题的不同看法所致。具体来说:

1、对风险的看法。混业论认为:银行参与证券, 不一定伴随着高风险, 这是因为:(1)银行经营风险的高低主要决定于银行本身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技术,而不在于它参与什么项目。(2 )银行介入证券有利于银行的多样化经营,降低总的经营风险,而且银行因与客户有着广泛而悠久的业务联系,对客户了解全面,故其参与证券业务的潜在风险也较低。(3)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其结果是“脱媒”现象日益突出,使一些信用好、大规模的公司纷纷直接到证券市场融资,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银行进入证券市场,将使其因市场缩小而日益萎缩,陷入困境。

分业论认为:证券市场的风险较大,而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机构,在经济体系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而且银行面对的是广大社会公众,故不能参与高风险的证券市场,否则会陷入古典式的经济危机,经济状况恶化→投资者狂抛股票和债券→股市危机→银行危机→经济危机;如果银行不涉足证券业,则以上危机恶性循环的链条就可以被打断,即证券市场的危机不一定能涉及银行乃至整个国家信用机构和信用制度。这种理论在1929至1933年经济大危机之后广为流行。

2、对效益的看法。混业论认为:(1)分工是市场运行的结果而不是初始状态,有效的分工是市场通过竞争形成的,强制的分工无异于“画地为牢”,只能损害效率。(2 )新技术特别是电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革命使金融业的规模经营要求大大提高,使其无形和有形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或全球。(3 )证券与银行的信息共享有利于以较低成本增加他们对客户和市场的了解和把握,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也使交易费用下降,从而提高了效率。(4 )预期效益的最大化是资金流向的首要原则,混业则可使银行资金正常进入证券业,取得合理回报,从而提高了效率。

分业论认为:证券业与银行业的专业分工有助于提高效率,银行与证券业不相干预就是专业化分工的体现;而且混业使大银行可能垄断金融业的各个方面,使中小证券商在竞争中倒闭而减少,不利于竞争,从而有损效率,而分业正是对竞争的维护。

(二)金融业分合经营的效应分析

就分业经营而言,它有许多优点:(1 )能有效地降低整个金融体制运行中的风险;(2)有益于保障证券市场的公正和合理。 商业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相当密切,它不仅可以作为帐户行了解企业的资金收付状况,而且还可以通过贷款信用评估,掌握企业内部财务、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情况。因此,比较方便地获得外界难以知道的内幕信息,并在这种信息影响证券市场之前抢先反映,从而造成内幕交易,这对广大投资者是不公正的。(3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离促成了金融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两者分别可利用有限的资源,各司其职,拓展自己的业务天地,同时,业务分离弱化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客观上降低了金融机构因竞争被淘汰的概率,从而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尽管分业经营有许多优点。但其缺点也是存在的,主要是它限制了银行业的活动,从而制约了本国银行的发展壮大,影响和削弱本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混业经营弥补了分业经营约束银行实力发展的不足, 具体说:(1)混业经营可以使银行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盈利。(2)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风险, 一种业务的收益下降,可以用另一种业务的收益来弥补,从而保障利润的稳定性。 (3)有利于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帐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4)拆除“隔火墙”之后, 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而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混业经营也存在其缺点,那就是它可能会给整个金融体制带来很大风险,因此实行这一体制就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控制制度。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分业经营有益于银行体制的安全和稳定,而混业经营却更注重效率。选择采用何种体制,何种模式,实际上是安全和效率之间的取舍。

三、我国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外部环境及可能影响

(一)外部环境分析

尽管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但是已具备了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

1、1994 年以来的金融改革已使市场金融制度的框架基本确立并日趋完善,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的运行基本体现了市场化原则,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业务综合经营的前提。

2、各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 已普遍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经营风险观念得到强化,经营行为的理性程度明显提高,同时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自律动机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增强和完善又迈出一大步。

3、以中央金融工委为领导,以中央银行、 证监会和保监会为主体的全新的富有权威的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已基本构建,并正走向成熟。

4、从1995年起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致使我国金融法律框架已基本健全完善。这既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发展已步入法制化轨道,也说明了完善健全的金融监管依据业已生成,国有商业银行全能制经营制度的法律环境已经具备。

5、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领导干部金融理论素质的提高, 各级政府都先后对领导干部进行了金融理论培训,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金融理论研究班上重申和强调了大兴理论学习之风的要求,这预示着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干预行为将趋于弱化,国有商业银行“四自”经营机制将逐步得到完善。

6、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正朝全能综合经营迈进, 这就客观地揭示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混业经营模式的向往。此外,1996年实施的主办银行制度已为混业经营的实施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7、我国目前允许存折炒股、保险资金入市、股票质押融资等, 说明已有混业经营的迹象,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二)我国实行混业经营模式可能带来的影响

通过考察西方国家混业经营模式,我们认为,我国实行混业经营后,可能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1、 有助于逐步实现中央银行用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必要的行政手段还难以完全放弃,西方通行的宏观货币政策工具也难以完全发挥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银行介入证券必然会使中央银行宏观货币政策的效力相应增加,其原因是由于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发生作用,并且更直接、更有效,同时也必然会扩大中国证券市场的的容量、规模,使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能够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2、可以逐步实现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表明,银行业和证券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是基本特点,特别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表现出强大的发展势头。而我国实行混业经营后,我国金融市场必然也会出现这些基本特征。

3、有利于我国银行在国际金融界确立自己的地位。 实行混业经营,可使我国银行业练就本领,在实践中逐渐成长起来,然后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市场,面对挑战,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确立自己的地位。

4、可以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运用单一,难以适应商业银行的长足发展,如果实行混业经营,不但能够优化我国银行业的资产结构,而且还可降低资产风险,增加资产收益。

5、可以起到平衡证券市场的作用。目前, 活跃在中国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和中小机构,运作的资金也多是社会消费基金和其他小额资金。这就决定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高度投机性不可避免,几年来,中国股市的剧烈波动已经证明了这点。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银行的介入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证券市场上投资资金和投机资金的对比,大大降低中国证券市场的投机性、波动性,增加平稳性。此外,银行可以通过较理性的投资行为影响其他各类投资者,改变其短期投机行为,促使证券市场在平稳中走向成熟。

四、我国实行混业经营须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要加强金融立法工作,形成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尽管我国目前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但和西方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今后要制定和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外资银行法》等,形成一个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同时还要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

(二)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不但要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而且要根据绩效原则,减少人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要大力整治社会融资的外部环境等。

(三)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体制,增进监管机构的效率,提高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稽核,规范其行为。

(四)要不断推广运用电脑和电讯技术,加强金融电子化进程, 使高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有效地运用,如利用银行储蓄微机的投入和联网,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证券交易结算,通过包销、承销、分销证券股票,拓展银行业务辐射面,促使银行向证券业的渗入。

(五)借鉴国外经验,不断完善国内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和国债市场的扩容。在没有相应的证券供给增加的情况下,资金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必然使证券价格大幅度增加,因此,证券市场的扩容是混业经营的必要条件。同时,要规范交易行为,积极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少数大户操纵股市。

(六)密切关注国外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加强研究混合经营的经验和教训,严格银行的风险管理,这样可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前提下,为将来建立成熟的混合经营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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