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宗教学角度研究康巴地区一妻多夫制度中女性的地位论文_青姆

从宗教学角度研究康巴地区一妻多夫制度中女性的地位论文_青姆

——以理塘及其周边地区为例

青 姆 西南民族大学

【内容摘要】本文以四川康巴南路文化和交通枢纽中心理塘县为重点,结合少许宗教现象,重点依靠田野调查,浅谈康巴地区一妻多夫制度中女性的地位。

【关键词】:一妻多夫 女性 理塘

康巴地区甘孜州除泸定县以外每个县都存在一妻多夫的婚俗制度[《试论康区藏族中的一妻多夫》仁真洛色中国知网第142页],特别是理塘及周边地区,一妻多夫现象较为普遍。一妻多夫环境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在各种宗教心理认同中迎刃而解,最终形成了尊长爱幼、和睦团结的生活圈,在这种生活模式形成了女性独特的地位。

一、“一妻多夫制度”和一夫一妻制度的比较

一夫一妻婚俗制度是历史通过几千年的沉淀,最终形成的一个较为合理的,有法律保障的男女组合形式。而对康巴地区的人来说,“一妻多夫”比“一夫一妻”更加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尊重。

一妻一夫更为普遍,它只需要处理好一男一女的关系,引起的矛盾也较少。但是一般藏族家庭都有2至13个儿子,一妻一夫会导致整个家庭四分五裂。一妻多夫就是由一个强大的女人,将全家集结,不仅不需要分割财产,还可以把全家人都的心凝聚在一起。所以,一妻多夫成为了康区耳濡目染、相沿成习的一种被模式化的婚姻形式,并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在80后、90后,甚至在现代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中,仍然被部分人选择和接受。对于将家族势力看的比较重的康区,都认为能够维持好一妻多夫的女人是极其值得尊重的。在这样的宗教心理认同中,家庭中妻子受丈夫的爱戴,受老人爱抚,儿女尊重。

二、在父权制与母权制相容的社会中看女性地位

康巴地区多数人信仰藏传佛教,从宗教角度上来讲,众生平等,但是在一妻一夫制度中,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了女性与男性的不同地位,特别在康区在60后、70后这辈人,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藏族人认为如果女人在家中生产会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幸,所以只能在畜鹏里分娩,甚至有些女人分娩都是自己给自己接生的,可见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甘孜州新龙县子拖西乡6旬老人单真翁姆藏语口述]。这种情况在近代有所改善。

康巴地区的“一妻多夫”存在着将父权制家庭与母权制家庭交织在一起的一种社会形态。按理说在康巴地区,乃至整个藏区都是传统的父系制度,即从夫居,家中大小事务都是男的说了算的。但 “一妻多夫”中插上着一种“从妻居”的现象。这个从妻居不是妻子决定一切,而是虽然妻子在社会上的地位较低,但在家庭生活中很受全家人甚至是亲戚朋友的尊敬,在家庭中她有自己的分工、地位和权力。

三、从整个康区社会看“一妻多夫”中女性地位。

以康巴南路理塘县和康巴北路新龙县为例。首先,两县“一妻多夫”婚姻将门当户对看得很重,门当户对注重财力,更加注重“家族人脉”,而准妻子的舅舅多、有威望是参考家族人脉的重要指标。第二,家族的骨系要干净,不能有传染病史。第三,以家族女性的整体情况选择准妻子,比如其母亲、奶奶、姨妈、姑姑等在当地的口风,其次看准妻子是否贤良淑德,衡量是否有能力搞好几兄弟之间的和睦关系。一般女性比较懒惰、私心偏心野心较重、长相极其丑恶、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等情况的都会不会被选择为一妻多夫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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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参考一妻多夫的准妻子来说,都会认为是一种无上的光耀,一般的资历较浅的女性都不会被看重,在一妻多夫家庭中妻子甚至决定的了整个家庭的稳定生活。

四、家庭稳定状况看“一妻多夫”中女性的地位

一妻多夫在一定情况下,降低了离婚率。过去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如果要离婚就表示这整个家庭的财产要四分五裂,对于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的家庭,一妻多夫的成员一般是构成家庭劳动力的重要部分,因此更加不会选择解散家庭。而在近现代一般构成一妻多夫的家庭都属于男女双方家庭势力比较雄厚的,因为家族势力更加强大。因此如果一妻多夫家庭如果要解散,那不仅仅是一妻多夫成员双方的个人问题,这种矛盾已经升级为了两个家族的矛盾,甚至会引起家庭之间的仇杀。

五、从妻子的“舅舅圈”看“一妻多夫”中女性的地位

在传统宗教信仰和宗教习惯的影响下,康巴人把“骨系情感”看得特别重。呷绒巴姆说:[和平乡麻西村呷绒巴姆口述]“村里的一个家族,因为对某事观点不同,引起了两个表兄弟口角之争,意想不到的是从此两个家庭断绝了一切交往,达3、4年之久。某日表哥家的女儿就嫁入了“一妻多夫”家庭出现了严重的家庭纠纷,老大出家、老二体弱卧榻、老三年轻气盛不愿与家中老婆生活,一妻多夫家庭面临解散。谈判当日,断绝了一切交往的舅舅还是来了,并且是以舅舅首席谈判员的身份出席的,如果舅舅没有出席,该舅舅就一定会被当地人嘲笑的抬不起头。强大的舅舅阵容打赢了官司,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弟弟安心在家,很多年后他们的感情逐渐好转,家庭很幸福。因此妻子的舅舅的威望对妻子的地位高低有重要的影响。

四、从丈夫角度看“一妻多夫制”中女性的地位

宗教心理认同,长兄为父。一妻多夫家庭举行婚礼一般是长兄参加婚礼即可,领结婚证也是领大哥和妻子的,几个兄弟和老婆之间的家庭任务都是有明确分工的,这种分工为约定俗成,一般妻子和一个丈夫是长期在家的、一个儿子入寺为僧、一个外出做生意、妻子在家一般做一些比较轻松地家务,如做饭、扫地、洗衣服、带孩子等,家中的农活都是交给居家的丈夫做的等。比如在理塘哈依乡昂拉家族是这样分工的,老大长期在家务农、老二在家当和尚念经领悟佛学、三儿子在县城做珊瑚、虫草生意,妻子就转转佛塔、念诵经文,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要做。

五、从儿女角度看“一妻多夫制”中女性的地位

佛教教律规定不杀生,康巴地区“一妻多夫制”中,有些家庭如果出现了意外怀孕,绝不会有堕胎情况。过去康巴地区缺乏避孕知识,超过10个的孩子的很常见,到了近代一般都维持在2-3个孩子。佛教教律对“尽孝”有很多规定,在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宗教文化的熏陶下,儿女们更加爱戴自己的母亲。儿女对父亲的概念不是很明确,平时称呼中会将自己父亲中的年龄最长的叫做“阿爸”,其他的都会称作“阿克”即叔叔。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在儿女心中的地位甚至超过了父亲。

综上所诉,在藏传佛教环境下,一妻多夫制度中女性地位较高,选妻标准高,妻子若做到公平、公正、贤良淑德,自嫁人多夫家庭享受很高的待遇。受长辈、亲人和丈夫爱戴,年轻时在家里就做一些较轻松的家务活,年迈之时念经诵佛即可享受晚年。

注: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硕士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X2016SP58

作者简介:青姆(1989.05.04——)女,27岁,藏族,籍贯:四川理塘,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2015级宗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藏传佛教

论文作者:青姆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5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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