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工作初探论文_周成林, 吴际通

摘要:通过贵阳市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工作的开展,简述贵阳市湿地的分布、数量、面积、类型、保护等级等主要特征,探讨湿地保护名录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湿地保护;贵阳

一、基本概况

贵阳,系贵州省省会,位于贵州省中部,东南与瓮安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接壤,西靠贵安新区和织金县,北邻黔西县、金沙县和遵义县。贵阳市水资源总量为53.4亿立方米。市域境内10千米以上河流共98条,其中长江流域90条,珠江流域8条,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乌江、南明河、猫跳河、鸭池河等。人工湖泊主要有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等。根据贵阳市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统计结果,全市林地面积554.15万亩,森林面积603.02万亩,森林覆盖率51.15%。有林地面积381.43万亩;疏林地0.18万亩;灌木林地159.46万亩。

二、贵阳市湿地保护名录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根据省林业厅《贵州省湿地保护名录编工作方案》、《贵州省湿地保护名录编技术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贵阳市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工作。调查范围:(1)贵阳市境内包括面积8 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湿地。(2)不在上述调查范围内,但在全市具有“代表性、有特色、有保护利用价值”,面积0.4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3米以上,长度200米以上的河流湿地。

通过对全市湿地斑块的调查核实及前两次本底调查的基础上,基本摸清了全市湿地的分布、数量、面积、类型、保护等级等主要特征。

2.1 湿地概况

经各区县上报调查结果统计全市湿地面积为231320.7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6%。

2.1.1 各湿地类型面积

按照《贵州省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湿地分类,我市湿地类型可划分为3类6型,其中3类分别为河流湿地面积77572亩,占湿地总面积的33.53%;沼泽湿地面积1565亩,占湿地总面积的0.68%;人工湿地面积152184亩,占湿地总面积的65.79%。

按湿地类型分,河流湿地中有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喀斯特溶洞湿地3个类型,沼泽湿地有沼泽化草甸1个类型,人工湿地有库塘、输水河2个类型。

2.1.2各保护等级、保护形式面积

全市湿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2大类,其中国家重要湿地全部分布于清镇市,共62661亩,占湿地总面积的27.09%;一般湿地面积168660亩,占湿地总面积的72.91%。

按保护形式划分,全市湿地涉及全部7大类,其中国家级有国家级湿地公园(阿哈水库、花溪河、红枫湖、岩鹰山水库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天鹅湖、樱花湖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河潭1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石笋水库1处)等4类,总面积90878亩,占湿地总面积39.29%;

2.2湿地面积变化分析

201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林业生态红线保护文件,将各区(市、县)湿地名录数据库与之进行比对后发现,全市湿地总面积增加21372亩,具体见下表。

贵阳市湿地面积与2014年省级湿地红线面积对比统计表

单位:

经分析,主要是因为:(1)贵阳市于2014年开展了贵阳市湿地资源补充调查,该补充调查起调范围与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范围相比有所扩大。部分未达到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范围要求的湿地斑块纳入了补充调查;(2)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斑块区划时采用的底图是分辨率10米的遥感影像,而补充调查采用的底图是分辨率为2.5米(部分城区达到0.5米)的高清遥感影像。由于遥感影像的分辨率不同,红枫湖、猫跳河、跳登河等大型湿地斑块边界线均较长,在进行湿地斑块边界确定时与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的湿地斑块边界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湿地面积存在较大的变化;(3)部分水库或者其他湿地类型在贵州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时还未形成,无法通过影像进行判别,补充调查时这些湿地已形成或可通过影像清晰判别,因此纳入了补充调查范围,如乌当的渔洞峡水库,花溪高坡的云顶沼泽等。

三、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存在的问题

(1)原始数据库斑块(折线)是以县级为单位进行区划,斑块(折线)较为完整,此次湿地名录编制工作中新增加了乡、村两个字段,就需要对跨乡界、村界的斑块(折线)进行切割,切割后形成许多小碎斑。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也破坏了湿地斑块数据的完整性、连贯性,更重要的是导致湿地保护责任主体难以确定;

(2)部分区县存在暗河,通过影像无法直接勾绘,实地踏查难度大,造成“断头河”现象;

(3)部分湿地斑块涉及到多种保护形式,数据库中填记混乱;

(4)因参考不同季相、不同精度的卫星影像底图,部分湿地斑块的边界变化较大;

(5)湿地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仍呈现“九龙治水”的现象。

3.2建议:

(1)因跨乡、村行政界线而进行切割的同一湿地斑块,如已有保护责任主体,建议保留其斑块的完整性;如尚未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则建议以乡镇为主体,尽量保持湿地斑块的完整性,无需切割到村一级;

(2)涉及到多种保护形式的湿地斑块,建议以林业部门挂牌的的优先填记,其他保护形式依次填入备注栏中;

(3)边界变动较大的湿地斑块,尽量以丰水期卫星影像中的水位线为准;

(4)湿地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内容展开讨论,各部门各司其责,共同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抓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5)通过湿地名录的编制、发布,加快湿地公园、保护区、保护小区或多用途管理区的建立,提高保护力度,使湿地保护工作步入正轨,切实提高保护力度。

(6)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在贵州省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将湿地保护红线要求落实到每个湿地斑块,并按照相关要求划定湿地保护等级,建立贵阳市湿地数据库及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用途管控。

论文作者:周成林, 吴际通

论文发表刊物:《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9

标签:;  ;  ;  ;  ;  ;  ;  ;  

贵阳市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工作初探论文_周成林, 吴际通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