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与地方协调管理之思考论文_王立君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与地方协调管理之思考论文_王立君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550000

摘要:高速公路具有运量大、速度快、辐射远、效益高的特点和优势,不仅带动了运输结构的改善和运输效率的提高,而且促进了沿线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有效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有着重要作用。而保证高速公路顺利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征地拆迁工作。

关键词: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地方协调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作牵涉面广,矛盾突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影响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 而且也关系到沿线周围群众的生活及社会和谐和稳定, 是高速公路顺利建设的保证。

一、公路基本建设征地拆迁的特点

与其他基本建设相比较,公路基本建设征地拆迁具有明显特征。首先,征地拆迁点多、线长。公路设计里程较长,短则数十公里,长则数百公里。公路沿线环境复杂,有基本农田、林地、矿山、林木等,同时有些公路征地拆迁涉及不同地区、不同省份(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公路基本建设跨省的,由辖内各省自行建设)。其次,征地拆迁涉及面广泛,包括农村、乡镇、工矿、林业、地质、油田、铁路、电力、邮电通讯等部门。再次,征地拆迁的补偿内涵丰富,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社会保障等。所涉载体包括农民、造林工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等。最后,公路基本建设征地分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对临时用地,用后还涉及复垦、复林等工作。

二、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与地方协调管理方法

1.健全机构设置。a. 一个项目的建设工期往往长达两三年乃至更久,征地拆迁涉及社会和谐稳定、工程顺利建设等方方面面,不能一蹴而就,在建设期间更是会随时不断产生各类路地纠纷矛盾。因此,项目能否按期顺利建成离不开地方市县( 区) 和乡镇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要做好打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准备。为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市监察、国土、公安、财政、林业、煤炭、发改、水利、新闻、电力、交通、移动、联通等各有关部门领导参与,和所涉相关乡镇也分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方在市政府的协调指导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b. 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特别是要以各级国土部门或县( 区) 协调领导组为项目永久征用土地的负责主体,密切项目业主单位与各市县( 区) 及国土局的联系,做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协商制定和地表附着物、建筑物及构造物的现场调查登记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征地按期完成,特别是控制性工程先行占地要迅速协调落实。依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和与各县( 区) 政府及协调领导组协商制定的补偿方案,实行统征包干,由国土部门或县( 区) 协调领导组直接负责,简化补偿工作程序,中间不再多设环节,形成清晰的责、权、利工作体系,方便责任追究。c. 由市( 县) 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地方新闻广电机构以及项目业主单位共同组成征地拆迁补偿监督机构,全过程严格监督和规范征地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地方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一切行政事务。因此,征地拆迁协议由高速建管处与市政府签订总补偿合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分包合同,以此类推,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个户,能够得到被征迁群众较好地认可。国土部门则应不定期公布征迁标准和相关补偿信息,增加补偿透明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d. 业主( 即建管指挥部) 可以专职于红线用地( 包括林地) 的手续办理,协调“三电”的拆迁,征地拆迁方面可协同监督机构对全线征迁过程和资金到户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另外,必须要保证各县工作经费和征迁补偿金的足额到位。

2. 做到五个统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涉及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难。在工作中,城市建设整体规划靠前,被征地农民要求按照该区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予以征地补偿; 房屋拆迁时由于立地条件太差要求提高安置补助标准; 在政府已经公告告知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或增加地面上的附着物、建筑物的数量或面积; 在年久废弃窑洞补偿上漫天要价; 认为政府制定的临时占地补偿标准过低而阻拦施工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做的不是口若悬河、夸夸其谈、推诿扯皮,而是务实,是研究和讨论解决这些难题的具体办法。“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要在做工作时沉得下来,遇到困难时站得出来,面对责任时扛得起来,待人待事不摆架子、不绕路子、不打幌子,事前有工作谋划,事中有积极实践,事后有监督反馈。具体到分项工作中,要对征用土地面积的计量、地上附着物的清点以及房屋的丈量评估实事求是,并及时做好登记造册、综合汇总,存档备查; 对施工爆破影响民居、运输车扬尘、坏路、田间路被破坏造成村民春耕秋收困难等引起的施工干扰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这样才能把征地拆迁和地方协调工作搞好。a. 统一思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即将出台的制度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止,营造良好的路地关系,为项目建设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b. 统一标准。尽量避免补偿标准不一的现象,减少人为的、政策上的盲区和漏洞。在征地拆迁补偿上要严格执行既定标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标准、不准随意表态、不准乱开口子,防止出现攀比,引起不良连锁反应。c. 统一做法。根据省政府和各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标准文件,由各市县国土部门统一依照附着物调查结果一次性足额补偿到户,中间不再设置任何环节,防止补偿款变相截留。d. 统一步骤。测量放线由项目管理部门原设计单位进行,各县负责协调放线中遇到的问题,负责邀请电力、电讯、土地、林业和相关乡、镇、村及征拆迁户共同参加。全线统一行动,防止出现相邻段根据放线情况进行抢种、抢栽、抢建等事件。e. 统一调度。地方协调问题不仅仅在于占地、取土,安置补偿、电力电讯、军用设施等设施的补偿和拆迁也是一直制约工程进度的重要因素。市政府应统一调度,委托中立的评估部门对涉及拆迁的设施进行合理评估,业主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3.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被征单位及个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觉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是一切工作的基础。项目法人应当对农民及其他被征地及拆迁的单位及个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讲清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策是导向、措施是保障、透明度是基础、补偿落实是实质。只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摆正各方利益关系,将补偿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农民及被征其他个人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保证征地拆迁顺利进行。合同制管理不仅仅是项目法人与延线地市(县)有关部门签定征地补偿(含拆迁补偿)合同,也包括地市(县)与各乡镇、农民及企业和相关产权人签订的合同,项目法人虽不能也不可能与最基层签定合同,但也应加强管理监督,实施合同备案制度,并对各级合同进行核对。

总之,征地拆迁涉及国计民生,是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严格执行纠纷排查责任制,及时化解征地拆迁中的各类难点、矛盾,维护地区稳定。和谐拆迁,依法依规拆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拆迁工作氛围。

参考文献:

[1]鹿心社,主编. 研究征地问题探索改革之路. 中国大地出版社,2016.

[2]白思俊. 现代交通项目管理.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2016.

[3]田平,陈蒙启,王金赤,周波,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难的原因分析[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6):41-44.

论文作者:王立君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6

标签:;  ;  ;  ;  ;  ;  ;  ;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与地方协调管理之思考论文_王立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