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邓小平到党的十五大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邓小平到党的十五大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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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邓小平同志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解决了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十四大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并指明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解决了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

●十五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等重大理论上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问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新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和发展。这一理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实践基础上建立和形成的,同时,它也必然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和新的经验的总结,而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十五大报告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科学地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改革开放的新经验,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有重大理论突破,从而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创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邓小平: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新时期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解放以后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但实践证明,它的弊端突出,束缚了生产力发展。要解放生产力,就要冲破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实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由于市场作用的发挥,使经济活力大为增强。但是,这场改革却在思想理论上遇到了很大障碍。因为传统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按照社会主义传统观点,社会主义是排斥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的,它应当实行在国家计划支配下的产品经济。这种观念显然与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不相符合。要坚持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就必须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范围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大胆地探索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邓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实践结合起来,并吸收世界范围经济发展的经验,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1979年到1992年十几年间,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变的实践,邓小平同志就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性质、计划和市场两者的关系、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等问题,发表了十多次谈话。特别是1992年初视察南方谈话,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作了明确、透彻、精辟的回答。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新颖,在理论上有一系列重大突破。

一、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观念,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经济手段和方法,不具有社会制度的属性。

二、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互相绝对排斥的观念,指出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和市场两者结合起来,更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突破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念,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

四、突破了社会主义排斥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的观念,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样建设

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和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四大明确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且从原则上指明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和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十四大所确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和系统化,进一步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蓝图和基本框架。

十四大报告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以及构成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等做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比较系统地回答了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从而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第一、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十四大报告指出,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就划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根本区别,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共同性和基本要求。

第二、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十四大报告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宏观调控上,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这就区分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相异之处,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第三、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要抓好五个主要环节,即: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这些重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决定还就各主要环节做了规范化的设计,制定了目标、原则和方针、政策。

十五大: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

十四大报告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阶段意义重大。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经济体制已经由理论开始变为现实;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所有制结构出现了根本性变化;宏观经济体系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革有了很大进展;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像上海、深圳这样改革先行一步的城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暴露出来,国有企业改革在攻坚阶段面临困难和挑战,必须有新的突破。改革实践的新发展呼唤着改革理论的新突破。

十五大报告不负众望,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并重点阐述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等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新理论、新思想、新观点,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一、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新的理论观点,突破了传统理论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同于公有制的局限。过去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都是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的。在党的文件中,这是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公有制为主体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来提。之所以要这么提,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两方面所决定的。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同时,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总之,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新论点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和所有制结构真正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报告不仅将其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范围之内,还指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新论断,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较之过去关于非公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的提法更积极、更充分。这对鼓励非公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它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

二、关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但是,什么是公有制?怎样正确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长期以来在理论认识上颇多争议的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给予科学回答。十五大报告从三个方面科学地阐明了这一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观点。

首先,对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关于公有制只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论点,扩大了公有制经济范围,使人们对公有制有了全面认识。其次,对公有制主体地位,报告也有新解释,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里用“公有资产”的概念,其内涵远大于过去常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的概念,而且强调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这是对公有制主体地位更为全面和准确的表述。再次,报告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也是一个新观点。国有经济控制力,主要是指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而不是简单在于国有经济要达到多大比重。由于受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影响,人们总认为国有经济的比重越大,社会主义性质就越强;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了,社会主义性质就削弱了。报告则明确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不仅从理论上澄清了是非,而且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只有两种: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一些人因此把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各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排除在公有制之外,动辄冠以“私有化”的帽子。报告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论述,彻底破除了人们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姓“公”姓“私”上的困扰,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

报告对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所作的分析也有新的理论突破。报告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这一论述对股份制性质作了明确界定,纠正了把股份制等同于私有制的错误观点,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将起到极大推进作用。

关于股份合作制,报告指出它是改革中的新事物,并提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一论述不仅对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了科学界定,而且肯定劳动者的劳动与资本双重联合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这对于推动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对于落实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的地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都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四、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分配制度。分配是所有制的实现。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必须要调整和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十五大报告重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同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对社会主义的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按照传统观点,“按资分配”这一提法是与社会主义无缘的。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各生产要素的商品化,都决定了按生产要素分配或按资分配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有利于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有利于合理使用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使分配形式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十五大报告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的历史性突破,对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道历史性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时,他就指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所有制基础上是有区别的,一个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一个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因此,如何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起来,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成功建立起来的关键问题。传统的公有制形式,特别是国有制形式,由于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点和弊端,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市场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多元化、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可是传统国有制企业的根本特点却是产权主体单一,经营机制“行政化”,政企不分,从而使企业难以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和竞争主体。所以传统国有制的特点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对立的,以这种所有制形式很难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要使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必须调整所有制结构,探索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十五大报告在所有制结构实行战略性改组,推动国有企业转化为多种多样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从而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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