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四维目标模型分析_可持续发展论文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四维目标模式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生态旅游论文,四维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生态旅游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可持续[1-2],“可持续发展”是判断生态旅游的决定性标准,这在国内外的旅游研究者中均已经达成了共识[3]。然而,如何才能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生态旅游要实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内涵组分是什么?目标的状态是什么?实现这一目标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实现的最佳途径又是什么?本文根据生态旅游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对上述问题作深入的理论探索。

1 生态旅游可持续性发展四维目标模式

1.1二维目标模式

在生态旅游发展的早期,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保护”和“发展”,换句话说,生态旅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协调好保护和发展二维目标。由此可以构建生态旅游的保护和发展的二维目标模式,如图1所示。

附图

图1 生态旅游的保护和发展二维目标模式

Fig.1 Bi-dimensional Targeting Model of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Eco-tourism

1.2三维目标模式

随着生态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旅游要实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就应该是经济、和社会和生态环境三维目标的同时实现[4],形成了如图2所示的生态旅游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维目标模式。

附图

图2 生态旅游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维目标模式

Fig.2 Tri-dimensional Targeting Model of Economical,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Effect in Eco-tourism

资料来源:根据Wight1993年资料整理。

1.3四维目标模式

上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二维模式”和“三维模式”均建立在目前大众共识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理念上,缺乏对生态旅游的针对性。本文认为,生态旅游是一个系统,应该在生态旅游系统的基础上构建真正体现其特点的目标模式,以此作为指导生态旅游发展的基本理论。

从“四体生态旅游系统”[5] 出发,生态旅游系统的目标不仅其组分包含了生态旅游的主体—生态旅游者、客体—生态旅游资源、媒体—生态旅游业和载体—生态旅游环境四个方面,而且是分层次的,由此构建了生态旅游四维目标模式,如图3所示。

附图

图3 生态旅游四维目标系统

Fig.3 Tetra-dimensional Targeting System of Eco-tourism

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分4个组分、4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核心目标仍是可持续发展,位于图的中心;第二、三层次是“四体生态旅游系统”中各组分获得相应的效益,生态旅游者获得其旅游效益,生态旅游目的地获得其社会效益,生态旅游企业获得其经济效益,生态旅游环境获得其环境效益,“四体”获得的四方面效益协调一致,保证了“可持续”核心标准的实现;第四层次是“四体”各自获得效益的具体化,如生态旅游者的旅游效益,主要体现为“经历”,具体表现为“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多维目标应建立在这一模式上。

2 生态旅游“可持续”差异目标状态模式

生态旅游所要实现的“可持续”目标是一种理想状态,对这种理想的状态认识的差异,就形成了不同的“可持续”

2.1“静态可持续”模式

“静态可持续”是指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维持或保持在现有的平衡状态。持“静态可持续”观点的学者希望,发展生态旅游不要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不能导致环境现状的恶化,这也是生态旅游提出时的初衷。这一模式比较适合原始自然区域的生态旅游发展目标,即在一个几乎处于原始状态的自然区域,发展生态旅游的目标聚焦在维持该地区自然环境的原始状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开发上尽量控制人工的设施和建筑,管理上限定游客的旅游活动范围在其边缘地区等。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静态可持续”的观点过于保守,将“静态可持续”目标模式下的生态旅游看作是“保守的生态旅游”。

2.2“动态可持续”模式

与“静态可持续”相反的一种观点认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要改变现有的不良状态,在持续地发展中寻求新的、更高的平衡状态,称为“动态可持续”。持“动态可持续”观点的学者认为,对于环境来说,环境为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资源和空间,就应该从生态旅游的发展中获得经济利益,以此作为保护、维护甚至是增强自然生态环境的经济支撑。并且认为可以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其“持续增长”,如生态旅游者可以直接参与造林工程、为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捐赠资金和提供志愿服务等。这一模式更适合文化环境中的生态旅游发展,因为在文化生态环境中,可以通过符合科学规律的生态技术来“增强”环境。这里的“增强”即“改进”或“改善”。不少学者认为,与“静态可持续”相比,“动态可持续”的模式更可取,更能接受,态度更为积极,奥拉姆斯将“动态可持续”目标模式的生态旅游视为“积极的生态旅游”。

3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途径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组分的多维性和状态的差异性,决定了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复杂性。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动力源于生态旅游的受益者,只有所有的生态旅游受益者同时实现自己的利益,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才可能真正实现。

3.1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多主体受益者体系

斯瓦博克(J.Swarbrooke)认为:生态旅游的受益者不是单一的,是多主体的,是一个体系[4]。生态旅游确实强调旅游目的地当地社区的受益,但是,实际上从生态旅游受益的,除了当地社区外,还有政府机构、旅游业、旅游者、保护机构、志愿部门、专家及媒体。这些受益者还可进一步细分,如“当地社区”受益的又包括“直接在旅游业就业的人”、“间接在旅游业就业的人”、“当地企业的人员”;“政府机构”受益的除了“当地政府”,还包括“中央政府”、甚至“超级政府机构,如东盟”见图4所示。

附图

图4 生态旅游多主体受益者体系

Fig.4 Multi-subject Beneficiary System of Eco-tourism

资料来源:根据斯瓦博克(I.Swarbrooke)1999年资料整理。

3.2生态旅游受益者的利益共生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

生态旅游的多目标和受益者多主体的特点,决定了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在受益的多主体间协调多目标间的关系,在实现各受益者各自目标的同时,还必须达到最佳、最持久的整体效益。生态旅游如何才能协调实现这种多主体的多目标,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的规律中,我们发现大自然中各组分之间协调发展不乏其例,其中生态学中的“共生”概念就是其协调的秘诀。将“共生”的概念引入生态旅游“可持续”目标的实现,我们试图探索生态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多目标和多主体的共生[7]。

3.2.1“共生理论”及其应用

(1)“共生理论”的概念。“共生”是一个生态学的基本概念,是指生物之间的一种生态关系,生物之间除了竞争、寄生、捕食和原始合作的关系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关系,即“互利共生”、简称“共生”(Symbiosis)。共生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bary)在研究真菌时于1879年提出。从理论上讲,共生是指“两个不同物种的有机体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在共同的生活中双方均获得利益,但彼此不能分开单独生存”。共生的结果,往往使双方更能适宜环境,从而导致了生物的进化。科学家们发现在生物间存在较为广泛的共生现象。植物界中最为典型的共生现象是地衣,地衣由藻类和真菌两种生物组成,藻类和真菌各司其职,其中藻类负责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供给自身及真菌;真菌负责吸收水分、无机盐和二氧化碳等以供藻类的需要。根瘤(如固氮菌和豆科植物的共生),菌根(真菌和高等植物的根共生)。白蚁与其肠内的鞭毛虫、印度的犀牛与牛鹭等的关系都是典型的共生例子[8]。

(2)共生理论概念在哲学中的应用。在人类面临生存环境危机的当今,人们努力寻求一条正确的人与自然关系,世界各国科学家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尽管表达方式不同,结论都只有一个,即“人与自然共生”。俄罗斯学者主张“技术圈与生物圈共生”。1945年B·N·维尔钠茨基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道路应该通过人与自然共同努力,将生物圈建设成为“智慧圈”的途径来实现。后来,马克西莫夫进一步完善“智慧圈”的理论,认为人类生产力的技术圈不应当毁坏生物圈,应该遵循生物圈的组织原则,补充生物圈,形成技术圈与生物圈的“共生现象”,即智慧圈。在智慧圈里,技术圈代表人的主观能动性,生物圈代表自然环境,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一种理智的、符合客观规律的、又能发挥人的聪明才智的、人与自然互利、技术圈与生物圈共生的关系[9]。英国学者主张“自然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相互调节和共生”。本耐特(R·J·Bennott)和乔利(R·J·Chorley)合著的《环境系统》一书中专门论述了环境共生现象和环境共生问题。他们认为,自然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这种相互作用分为调节和共生,调节系统实际上是在短时间和小范围内对小规模的能量和物质的利用和释放进行人为调节;而共生系统,正是由于人类对长时间和大范围内大规模物质和能量调节无能为力,才通过“共生”来对环境系统进行调控。我国的马世骏先生也基于我国的国情,提出了“符合生态系统”的概念,论述符合生态系统的共生和协调发展。

(3)共生理论概念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我国学者袁纯清于1998年出版的《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专著中认为,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共生不仅是一种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可塑状态;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识别机制,也是一种社会科学方法。由此,他将共生理论应用于小型经济的研究之中,在经济学中获得了创新性的研究结论[10]。

3.2.2生态旅游多目标的共生

将共生理论应用于生态旅游是一种理论上的尝试,生态学中的共生关系一般是讲两者之间的互惠关系,而生态旅游可持续性目标体系既有两个目标的“二维”模式,也有多个目标的“三维”和“四维”模式,而且其目标还是多层次的。应用共生理论来解决其两个以上的多层次目标共生,理论上是有难度的,在此知难而进的目的是想为生态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理论探索尝试。

从前面的论述得知,生态旅游的可持续性目标是多维和多层次的,理论上有“二维”、“三维”和“四维”模式,而且每一个模式中均是多层次的。故生态旅游实现的就不是单一的某一层次上的具体目标,而是同时实现多层次多维目标的共生。以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二维”目标体系来看,从目标的第一层次来分析,生态旅游不仅要实现“发展”的目标,同时还要实现其“保护”的目标,而且两个目标要相互共生;从第二层次来分析,“发展目标”之下又有“旅游企业”、“当地社区”、“目的地国家”和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四个不同的子目标,这四个子目标也必须共生,保证整个生态旅游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的实现。同理,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四维目标体系中,生态旅游必须同时实现第一层次的旅游、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四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必须实现其二—四层次各子目标的共生,保证整个生态旅游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的真正现实。

3.2.3生态旅游受益者多主体的共生

由图4生态旅游受益者体系图可见,生态旅游的受益主体由政府、旅游业、旅游者、当地社区、学术界、志愿部门、保护机构和媒体8个受益主体组成。在生态旅游系统中,这8个主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均从生态旅游中获得利益,即他们是生态旅游利益的共同体;不同点是各自扮演的角色不同,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即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有所差异。如图5所示。

附图

图5 生态旅游系统中各受益者责任的共生

Fig.5 The Concordant Commensal Relationships of Different Beneficiaries and Their Duties in Eco-tourism System

生态旅游系统中,8个受益主体位于图的内环,各自的职责在相应位置的外环,如政府在生态旅游中的主要职责是调控。政府由于具有超越自身利益的特质,能够代表生态旅游各受益者的总体利益,为实现生态旅游的总体目标来控制、引导、协调、规范其他受益者的目标行为。

4 结语

①从“生态旅游四体系统”理论出发,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理想的目标模式为“四维模式”。②生态旅游所要实现的“可持续”目标是一种理想状态,根据认识上的差异分为两种状态即“静态可持续”和“动态可持续”。③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动力源于生态旅游的受益者体系的利益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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