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技术引进机制研究(三)_技术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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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之第三部分 中国技术引进运行机制研究

一、技术引进的概念

由上面的论述可见,技术引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运用后发优势,快速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站在较高起点上发展经济、促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开发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引进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在技术引进概念上的模糊可以说是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对技术引进的概念进行明确论述。

1.技术的概念。

要讨论技术引进的概念,首先要明确技术的概念。技术作为一种科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1)使用技术:属于如何使用一种产品、工艺、 设备所需要的技术知识,它包括机器、仪器或设备的操作、维修技术及工艺过程的操作。使用技术的主要载体是使用维修说明书或公开的技术文献、情报资料以及机器设备本身。其传播方式是进口仪器和设备。

(2)方法技术:即产品的设计方法、生产工艺流程、 检验试验方法等,它属于设计制造产品的秘密。其技术的主要载体是设计图纸资料、工艺规程、检验试验规程等。其转移是以许可证贸易、技术咨询或技术合作的方式转让专有技术。

(3 )原理技术:它是通过试验研究所获得的原理基础性秘密技术资料与经验,是方法技术的基础和依据。其载体包括设计和试验方面的专有计算公式,设计准则和数据等核心技术秘密。该类技术一般不予转让,而是通过聘请专家或联合研制获得。

2.对技术引进概念的理解。

技术引进概念的内涵明确以后,就可以从下列三个方面来理解:

(1)技术引进是站在技术接受方的角度来说的技术转移

技术在输出方(拥有技术的一方)和输入方之间的移动(可能借助于中介机构),便是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 技术的转移对技术输出方而言,是技术的转让;对技术的输入方而言,是技术的引进。因此,不论是技术转移,还是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所指的都是同一过程,只是所站的角度不同而已。

(2)从技术转移的活动方式上看技术引进

技术转移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R&D成果从一个地区(或国家)向另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移动,比如技术进出口;另一种就是技术商业化,即在我国提得比较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本文只考虑国际技术转移。

国际技术转移可以分为商业性和非商业性两大类。非商业性的技术转移包括政府间的技术合作,学术机构间的交流,在国外大学学习和工作等;而商业性的技术转移主要是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有关的交易活动。

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移分类可以用下图表示:

许可证贸易是技术提供方将技术专利、技术诀窍以及其它工业知识产权出卖或出租给接受方。物化技术的买卖是指关键技术设备、成套设备的引进,以及整个项目的全过程承包建设。许可证贸易和物化技术的买卖常常结合在一起。

跨国公司向其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转让技术,通常采用非技术贸易的形式进行转让是为内部化的技术转移。而跨国公司对当地劳工的培训、扶植当地零部件供应商、售后服务等,则为间接的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涉及到两个主要的行为主体,即技术的输入方和技术的输出方。根据二者之间发生的关系,可以把技术贸易分成以下几种形式:

①技术许可

输出输入双方签订使用某项技术的许可合同,输入方从输出方获得制造某种产品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技术,以及按这种技术生产和销售此种产品的权力。

②技术咨询服务

输出方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经验和技术条件,协助输入方完成某项特定的技术经济任务,达到双方商定的目标。为此而签订的协议,就是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③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买卖

此即物化技术,但货物的单独买卖和租凭不在此列。

④合作生产

合作生产是指一项产品或一个工程项目,由双方或多方各自承担其中某些部分、部件的生产来共同完成全部项目。合作生产总是伴随着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还有其它几种特殊的形式,如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补偿贸易及其他。

(3)从技术转移的过程看技术引进

技术引进的过程一般有如下三个阶段:

①引进前的论证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技术评价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有:

·投资机会研究。首要的工作是技术的选择。

·编写项目建议书。由承办单位编写,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之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之后,才可以同外商谈判,签订合同。

②技术的引进阶段。这一阶段涉及到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引进技术的企业、科研机构及技术中介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外谈判:

·对外贸易公司正式对外询价,进行技术比较和价格比较;

·技术谈判及合同技术条款和技术附件的磋商;

·商务谈判及对合同商务条款的磋商;

·签订合同。

③引进后的评估阶段。这一阶段的评估内容主要有:引进项目的投产达产率、国产化率和消化吸收及创新情况。

技术引进后,除了投产达产、迅速掌握该项技术外,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是根本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对引进项目的达产率、国产化率和创新开发程度作出评价,对消化吸收做得好的企业给予贷款、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以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技术引进概念的演变。

技术引进概念的争议和演变,主要体现在设备的进口是否属于技术引进这一问题上。在国务院颁发《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以前,对技术引进没有明确规定。1981年1月13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即12号文件)中,将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在概念上区分开来,但在管理上还是放在一起。该文件指出: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是指通过贸易途径,以各种不同的合同方式,从外国获得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和提高技术水平所需要的技术和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从外国企业获得生产工艺技术、 设备制造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包括购买设计、流程、配方、设备制造图纸和工艺、检验方法等技术资料,进口样机,聘请专家指导,委托培训人员等;

(2)与外国企业合作设计、合作制造产品;

(3)委托外国咨询公司或外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4)有外国企业承包或同外国企业合作进行资源勘探、 工程设计;

(5)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口。

并且指出,没有引进技术内容的一般机械、电机、电器、仪器的进口不属于该条例管理范围。在此之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都没有将设备进口列入技术引进的范畴。

1985年5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中规定, 技术引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贸易或经济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获得技术,其中包括:专利权或其它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技术服务。这也不包括设备进口。

199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对外经贸部颁发了《关于加强技术引进管理的若干规定》(计经贸[1991]1310号文件),文件规定,技术引进是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获得技术的行为。包括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技术、专有技术和其它技术知识。为实施技术而同时进口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关键设备(含测试仪器)及其它产品,均属于技术引进的范畴。技术的传递或传授方式包括:以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形式,提供产品的工艺流程、配方、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的知识和经验;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指导或派出人员进行培训;与外国公司、企业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或合作设计、制造产品。不含技术内容的一般机械、电机、电器、仪表的进口,不属于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关于加强技术引进管理的若干规定》(计经贸[1991]1310号文件)将为实施技术而同时进口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关键设备(含测试仪器)及其它产品,列入技术引进的范畴。实际上,该文件与国务院12号文所规定的五个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12号文件将设备进口单列而已。《关于加强技术引进管理的若干规定》所述的技术引进概念是合理的,这里采用这一概念。

二、建立我国新的技术引进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1.五个转变。

所谓技术引进运行机制,是指在技术引进过程中,由宏观调控、技术供求、企业行为、信息导向等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套运行规则。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现阶段要建立新技术引进运行机制,必须强调实现五个转变:

(1)在引进主体上:从国家为主体向企业为主体转变, 从企业单独引进向科研、制造单位联合引进转变;

技术引进的主体从国家转变为企业,尤其是转变为大的企业集团和跨国企业,这是政府职能的转变的一个方面。而且,技术引进也不能单靠企业,必须和研究开发机构、生产部门、营销部门联合起来,组成联合体,并将他们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2 )在引进目的上:从生产使用和“进口替代”为主向消化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为主转变;如机械工业确定技术引进的目标要实现三个基本转变:一是为创新而引进;即把技术创新作为技术引进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同时,技术引进的成败也必须以能否实现技术创新来衡量。二是面向两个市场而引进;技术引进的目标要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过渡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两个市场上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为赶超而引进。充分利用技术引进的反求工程,在引进中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加速技术创新进程、缩短技术创新周期上做文章。

(3 )在引进方式上:从单纯进口生产线和成套设备向引进软件技术和必要的关键设备转变;

(4 )在引进对象上:从着重于以“产品导向”引进技术逐渐向更加重视引进产业基础技术、主导技术和高新技术转变;

(5)在技术引进的宏观调控上:从国家命令包办和政出多门、 条块分割并存向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健全、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控制的有序机制转变。

2.我国技术引进的战略目标及战略重点。

技术引进战略是指国家从总体上决定技术引进的全局性、长远性的指导原则,它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也是国家科技与生产力发展战略的重要组织部分。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的经济技术水平不平衡,因此我国引进的技术应是多学科、多层次以及多类型的系统技术及组合,包括:

(1)在技术层次上,不仅要注意引进重要领域的高技术, 更要重视对传统产业技术更新改造和搞活、发展企业经济有重要作用的先进而适用的技术;

(2)在技术领域上, 既要注意作为经济发展基础的农业和基础工业的技术引进,也要重视加工工业技术的引进。同时也要加快作为我国亟待发展的第三产业有关部门(如服务咨询业、商业、金融业、运输管理等)相关技术的引进;

(3)在技术类型上,固然要重视生产技术, 但更要重视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薄弱和空白技术类型的引进,如设计开发、科研产品商品化有关技术、各种类型的管理技术以及市场营销技术等。要把技术引进眼光从产品经济转移到开发设计—生产—营销的整个过程中。

所以,我国技术引进的战略目标应该是: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结构合理的、有强大发展实力和后劲的产业技术体系,提高我国动态生产能力(包括生产技术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关键技术领域缩短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步进入“引进—消化创新—参与国际竞争”的良性轨道。

在具体制定技术引进战略时,必须结合我国的产业发展战略和技术发展战略来考虑。在前一个层面上,必须将技术引进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把引进的重点放在邮电、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上,并在大力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其产业技术水平的同时,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第二个层面上,要结合全国科技规划中颁发的十四个领域的技术发展政策要点,应该规定优先引进国内急需、国外已成熟而依靠国内力量短期难以解决的重大技术体系中的关键技术、装备技术以及有重大经济效益的生产技术。并注意引进国内已有技术所需的配套技术。对于国内研究开发工作已经成熟或接近成熟、国内不急需或不适用的技术、一时不易消化吸收或推广应用的技术应限制引进。

3.建立新的技术引进运行机制。

我国新的技术引进运行机制应是以政府宏观管理为指导,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先导,经济效益为中心,形成技术选择、技术引进、生产经营、消化吸收、市场开发一条龙管理模式。具体来讲,包括下面四个机制:

(1)调控机制

在技术引进中,调控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前面提及我国技术引进存在的种种问题,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宏观调控不力。政府进行宏观调控,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与技术转移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①知识产权法;

如专利法,商标法及其它;

②涉外经济合同法与技术引进条例;

③中外合资企业法及外资企业法;

④涉外税法;

⑤外汇管理法与银行法。

但是,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

·根据国家技术发展规划,公布各个部门引进技术目录;

·制定各行业的产业政策;

·应进一步完善与外汇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措施,以利于技术引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制定解决不同问题的单项政策法规,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条例,以利于问题的解决;

·对合资企业外商以技术入股的情况要有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的控股比例,避免外商垄断技术,并按合同要求外商按时完成技术转让。

·对于一些高技术产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

(2)激励机制

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就是使要企业能够自主地把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作为追求的目标,调动企业家、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技术引进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要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各个方面制定全面的配套政策,从税收、金融、市场等各方面进行激励。激励政策具体可以包括导向激励、生产性激励、精神激励、物质性激励、服务性激励。

·导向激励:我国今后的技术引进是以消化、吸收和创新为主,这种引进和以使用为目的的引进相比,技术难度大,风险也大。激励的措施可以考虑建立和发展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创新基金,以专项基金对技术引进的吸收、消化和创新加以支持;

·生产性激励:从原材料、配件、能源、外销等各个环节给予支持和激励;

·精神激励:包括技术引进项目的技术水平的鉴定,吸收、消化、创新项目作为科研成果的评定奖励,技术引进项目的自我安装调试水平、管理水平、潜力发挥等等的评定奖励;

·物质性激励:从技术引进对国家增加的贡献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服务性激励:即发展技术引进中介机构。

(3)组织机制

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是技术引进的主体,我国要加快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进程。目前,机械工业已确定了100 家巨人企业集团,这些集团的建立,明显地增强了资金、物质、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聚合力和合理配套能力,并进而形成了强大的系统应变能力。依托这些跨国公司、大型的企业集团现有的生产科研联合、专业化配套、营销体系,解决产业性的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并将消化吸收后的技术向中小企业扩散。

另外,要想形成技术选择、技术引进、生产经营、消化吸收、市场开发一条龙的模式,在组织上还要有一大批高水平的技术引进中介机构。同时,中介机构的存在,也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和企业成为技术引进的主体。关于中介机构,将在下面详述。

(4)竞争与人才培养机制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鼓励竞争,也需要竞争,竞争可以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对于大部分技术引进项目来说,应该主要以市场为准则。如果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有销路,该项目的引进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的。坚持竞争机制和市场导向的原则选择技术引进项目,要求做好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技术的先进性、市场的可行性及其经济效益作出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论证。而要形成竞争的机制,国家就必须在政策上采取措施加以引导。

人才也是技术引进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国家应在机制上保证技术引进所需要的人才,建立人才传递系统,加强人才培训。

4.技术引进各参与方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引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各参与方的关系可以简单地用下图表示:

下面对各参与方的作用和地位进行讨论。这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它们主要起宏观指导、调控和重点保证作用;企业和科研机构是技术引进的主体;中介机构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技术引进必要的桥梁和服务机构。

(1)企业

企业是技术引进的主体。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工作,除部分受政府压力(如环境保护要求)外,主要考虑是市场竞争的需要,即受利益所驱动。因此,它肯定要考虑引进技术的获利能力和市场的领先优势,同时必须接受国家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监督。在技术引进过程中,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二是风险。对于前者,企业必须借助于政府的政策法规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加以解决。对于后者,即使技术提供方承担技术风险,但企业必须主动与国内科研院所密切结合,做好技术选择、生产应用,特别是消化吸收和开发创新工作。

我国多数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项目,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联合科研院所合作进行。这样,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重组,有利于人才、资金和技术的集中,提高企业消化吸收和开发创新的能力。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也逐步成为技术引进的主体。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强化竞争机制,鼓励它们进行技术更新和新产品开发,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

(2)科研机构

我国众多的科研院所(包括大专院校)容纳了我国大批科技人才,他们是我国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生力军,他们的工作不仅在提高国内研究与开发水平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提高技术引进的效果也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是技术引进的主体之一。

首先,国内研究与开发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引进技术的先进程度。如果国内在某一领域内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明显不足,那么,该领域引进的技术必然是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两到三代的技术,甚至是已被淘汰的技术。反之,则可以争取到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

其次,国内研究与开发水平的提高,可以使引进技术的价格趋向合理,遏止外商漫天索价的现象。通过提高国内研究开发能力,能够生产出与引进技术水平相当或接近的产品,这就形成了在与外商谈判时进行价格协商的有力砝码,既显示了技术实力,又为国家节省外汇。

第三,也是最直接最重要的一条,国内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决定了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开发创新的效果。如果国内缺乏消化吸收的力量,或者力量组织不当,引进的技术设备就可能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发挥技术引进最大效能的关键在于提高我国自身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同时在技术引进中一定要做好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密切配合工作(或称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国内科研机构的优势。为此必须再次强调:

·技术引进的规划应与国内科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技术引进应是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进行。骨干企业引进的项目企业要主动征求科研单位的意见或吸收其参加;中小企业引进项目必须吸收科研单位参加;

·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与开发创新,应作为国内科研的重点之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并要有资金保证;

(3)中介机构

这里所指的技术转让中介机构,是指在国际技术转让中服务于技术输出方和技术输入方的机构,它至少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①为技术引进方提供其所需技术的供应信息;

②为技术的输出方提供技术的需求信息;

③可以提供技术状态的信息,如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技术价格的合理性等。

另外,技术转让中介还可以有下列功能:

①参与技术引进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等;

②提供选择何种技术,从何处进口技术的咨询;

③技术进出口的代理服务;

④提供技术引进后的生产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服务。

技术转让中介机构在技术引进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解决我国许多企业引进国外落后技术的问题。因为技术转让中介机构掌握大量的技术信息,并且有技术专家和顾问,对该技术当前的国际水平比较清楚,就自然不会花钱引进人家淘汰的技术。另外,它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要求,引进适用技术,而不单单是追求先进性,这对引进技术的企业是很有利的,因为先进的技术不一定适用,可能会被闲置而不能发挥作用。

其次,它可以确保所引进技术的价格比较合理。这一方面是由于中介机构拥有充分的信息,可以进行价格比较,从而有可能掌握技术的真实价格;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技术输出方在很大程度上还需依赖中介机构来出售其技术,因而也会顾及其信誉而不在价格上大作文章。这样,技术引进方只需花少量(甚至不花)中介费用,而避免了不合理价格可能造成的额外支出,这是很划算的。

还有,利用技术转让中介可以减少其它不必要的损失。首先是中介快速的服务可以避免时间的损失。因为中介机构专门从事技术转让工作,和企业相比,对该工作更加熟悉,并且还有专人进行,速度当然会快。在当今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技术晚引进一天,产品晚投产一天,损失都是巨大的。其次是可以避免因不了解国家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国家出于各种原因,对某些技术的进出口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不了解这些规定,花了时间和资金进行引进的前期工作后又不能引进,这种损失也不小。技术转让中介机构对有关规定就比较了解,借助于中介机构就可以减少这部分损失。

另外,国家通过控制和管理技术转让中介机构,还可以达到减少重复引进,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如果随着中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所有的技术引进项目都通过中介机构来进行,象香港房地产市场,开发商完全通过中介来销售房地产那样,那么国家便可以通过专门的中介管理机构对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管理,对重复的项目不予引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的项目大力扶持。这对于克服我国现在多头引进、重复引进现象、优化产业结构,无疑将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目前,我国技术引进的中介机构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建立起来,国家的宏观管理更不健全。要想做到这一点,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国家对技术引进中介机构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其次,应加强对中介的管理,规范中介的执业程序,建立规范的中介服务模式。建议我国今后的技术转让中介服务模式如下:信息集散→技术评价→决策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

其中,技术服务主要指技术引进后的投产、达产、消化吸收及创新。

对从事中介的人员要有一定的考核标准。我国在其它某些咨询业,如注册会计师方面,已有严格的考试制度,对技术转让中介执业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做出规定。因为技术转让中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建议按行业组织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包括相应的技术知识,相关的法律知识,技术进出口贸易知识等。

另外,应该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技术转让中介机构的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对中介的认识,增强其利用中介的意识。

(4)政府

在技术引进中,政府的作用是举足轻重和不可替代的,它主要起到指导、规范、调控和保证作用,为各参与方在技术引进中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首先,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确定我国技术引进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并根据我国产业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引进具体战略和行业规划。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综合管理部门如计委、经贸委、科委等,必须在有关我国技术引进与消化创新规划方面充分合作、协调一致,以技术引进促进我国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将技术引进计划与技术改造计划和技术创新计划(如863计划)密切结合起来,将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统一管理,并避免政出多门。在制定技术引进规划时,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导向性和科学性。既要把握好技术引进的战略重点,又要在总量上控制好技术引进的适度规模,以保证它能与出口创汇能力、国内资金配套能力以及消化吸收创新能力相适应。

其次,政府及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关系国计民生和行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的技术引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从总体上讲,国家能用于技术引进的财力、物力有限,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技术引进应该坚持的主要原则,而我们的政府部门有这样的能力和经验来做到这一点。如我国电子工业部80年代进行的彩电国产化“一条龙”工程,以及90年代初进行的全国录像机引进“一条龙”改造项目(华录工程)等,都是极好的范例,并在投资体制、企业组织机构调整、提供专项贷款、组建专业化大生产企业集团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对于一般的技术引进项目,应实行国家统一指导下的分散决策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选择和引进有利于其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政府对这一类技术引进项目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和贷款、利率、汇率及关税等经济手段来进行引导和控制。政府在这方面可采取的政策有:技术贸易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融资优惠政策、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并可采取建立“消化创新基金”或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的办法,安排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所需的资金,以确保我国技术创新工作的顺利展开。

随着改革的深化,国家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以及外汇并轨、金融投资和外贸体制等一系列新政策的相继出台,政府的原有职能必须相应转变,以适应“两个根本转变”和“政企分开”的新形势,强化协调功能,更好地为产业发展和搞好企业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既有“放下去”的内容,又有“管起来”的责任,要做到该放的权一定要放下去,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住管好,建立起放有序、管有度、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新局面。政府各部门应该着重抓的几个方面是:

①加快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审批速度。凡是符合总体规划、确实可行、资金落实以及地方和企业决心大的项目,一般在一周内完成审批;对于限额以下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以免批以简化程序,但逐步将审批改为申报制;审批人员也应该深入落实考察,现场决策,加快审批速度。

②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首先是加强中央部委和地方的对话,从项目的立项、可研究报告的审批到项目的实施,都要重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有关意见,并通过对话达成共识,便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协调。其次是召开年度例会,广泛交流情况和意见,协调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可为每年计划的落实创造有利条件。

③建立技术引进的信息网络,提供信息服务。政府应该帮助建立一些公共设施,如信息服务网络中心(类似香港的贸易发展局),为国内企业提供国外各类技术的有关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联络服务等。

报告之第四部分 若干政策建议

一、必须制定明确的技术引进战略目标。为了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加强国内自主研究与开发的同时,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特别是加大引进高新技术的力度,以增强我国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逐步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提高我国的科技水平,使我国生产力水平进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

二、为了加强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的有力进行,建议成立“国家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指导委员会”,直属国务院领导,并协调计委、经贸委、科委、外贸部、银行、税收及有关工业部门共同工作,以加强我国技术引进的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该委员会下设若干处:

战略规划处:制定规划及政策法规。

重大项目引进管理处:联系引进,共同攻关,规模生产,占领市场。

消化创新协调处: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保护知识产权。

引进项目评估处:加强前期评估,特别要重视后评估。

消化创新基金管理处:以风险资金的管理办法来管理创新基金。

中小企业技术引进指导处:以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为主,借助于中介机构的发展。

三、对技术引进、消化创新项目也要实行抓大放小的分流办法。认真总结以往各部门引进、消化吸收、国产化与产业化等“一条龙”的引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规划、协调的作用,对重大引进项目应由上述“指导委员会”组织若干厂家联合引进,共同受益,以市场经济方式组织联合投资、高起点引进、高水平建设、规模生产、占领市场。着力组织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工作,要通过政策导向、经济杠杆等多种方式,组织产学研各单位密切合作。

四、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技改项目的技术引进,应实行国家统一指导下的分散决策。政府要加强对它们的指导、服务、支持和协调工作,促进它们的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应在政策上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建立开发研究机构,鼓励中小企业同研究开发机构合作进行开发活动,充分发挥已有国家工程中心的技术服务功能,加速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

五、要进一步优化引进技术的结构,切实提高引进软件技术的比重,避免大量成套设备的进口。政府要实行鼓励引进软件技术而抑制大量进口成套设备的政策,对前者应实行免税等优惠政策,对后者则不应提供任何优惠政策。

六、政府要制定强化消化吸收工作的政策,切实加大消化吸收资金的力度。对于承担重大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政府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贴息或低息贷款形式重点予以扶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发行由政府担保的专项用于消化吸收与创新的投资债券;鼓励承担单位自身增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消化创新基金;并鼓励适度利用外资。由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风险较大,国家财政可通过公共预算,对消化吸收与国产化工作中的部分风险进行补贴(包括开发、生产、产品使用等)。

七、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各类“创新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逐步形成以企业投资为主,财政、银行、保险、外资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全方位的风险投资体系。这也是我国金融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八、要加强产、学、研合作。在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引进和开发创新运行机制。其中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结合体制改革,动员、组织、协调各方面优势力量,大力扶持产、学、研合作;鼓励组建技术创新综合服务机构,适度多渠道吸纳资金,重点扶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高技术产业化等项目。

九、要加强有关技术引进、消化、创新的咨询、评估工作,建议鼓励行业或地方建立独立经营的、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以技术引进论证和系统分析为业务的中介咨询公司,在政府政策、法律指导下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这类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引进的主体。

十、加强技术引进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全国技术引进信息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技术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交流为引进的科学决策提供及时的支持。

(1)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重点放在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上,能显示主要过程和状态,防止盲目、重复和分散引进。

(2)完善和强化专家评审制度。通过建立咨询机构, 广泛吸取各类专家意见,按照合理的审批程序,完善和强化技术引进的专家评审制度。

(3)建立技术引进的统计指标体系。 把技术引进全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按投入指标、产出指标分类,内容包括经济、科技与社会三个方面。力求作到实用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4)建立技术引进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检查评估制度。 从经济与技术两个方面,对技术引进单位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效益、技术关联效益及社会效益四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

十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政策吸纳优秀科技人才进入企业,加强企业的科技开发力量。首先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现有技术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技术职称晋升、知识产权保护、工资待遇提高以及贡献突出人员的奖励等;其次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科技人员向企业流动,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十二、完善“外商投资法”,限制外商投资中的控股比例,避免外商对企业的垄断和控制;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技术转让应有明确规定,应按时保质保量地进行技术转让,保证我方技术人员进入企业的产品开发部门,逐步掌握必要的设计方法和技术诀窍。在保护民族工业的前提下,积极慎重地引进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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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术引进机制研究(三)_技术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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