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初探论文_吴刚 杨伟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初探论文_吴刚 杨伟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定期的跟踪、监测。为了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文章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思路和方法,为建立土地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制度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1 评估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目标在于在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发现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能够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国家的土地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发挥良好的支撑作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本着客观性、科学性、全面统筹、评估前置的基本原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安排、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变化态势和特点,分析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

2 评估原则

2.1 客观真实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依据权威部门发布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和资料,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评估的基础数据,如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保证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客观性。

2.2 综合评估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规划目标执行情况、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变化情况、规划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2.3 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贯彻资源利用节约优先战略,按照最大限度提高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要求,严格对照各类用地的准入条件、行业用地定额进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

2.4 统筹兼顾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基于充分的调查研究,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统筹兼顾,提出科学有效的实施措施。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意义

3.1 “盘点”规划“家底”的需要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已过半,主观上需要对各自行政辖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就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规模、布局、使用、剩余情况,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土地供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利用效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生态用地保护,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盘点与评价,掌握基本情况。

3.2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需要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第三条工作任务第一款指出: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一是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二是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分析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四是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二次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4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策建议

4.1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激励措施

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激励机制,积极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目标的落实。经济手段是为了实现目标按照土地利用的经济手段属性,在经济上采用管理措施。一是采用土地价格调节:通过垄断土地供应的一级市场,政府可以有效对土地市场价格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土地价格差异进而调节各部门和行业的用地需求,形成符合规划的用地结构,布局就会自然形成。二是采用土地税费调节:通过制定和调节土地的税费总额或比例,可以很好地约束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限制某些不合理用地企业的用地需求;另外,通过在关键环节制定的税费政策,还可以有效解决一些特别关注的问题,如通过征收耕地造地费、新菜地开发基金等,可以稳定农业生产用地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要求等。

4.2 严格编制和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要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和土地开发整理等的控制和引导,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对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4.3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仅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参与项目前期,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更重要的是落实国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前置把关、审查程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应对一切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坚决不予以通过。

4.4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长期战略性规划,规划的期限长达15年,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很难确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出现偏差。为落实规划的控制与引导作用,我们不妨在近期规划实施完毕后或每间隔3~5年,对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规划目标提前实施的,且通过评估实施是良好的,就要允许修编规划。

4.5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或调整机制

《土地管理法》中只明确,国家和省级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可以申请调整规划,规划局部修改或调整范围非常小,虽然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局部修改或调整规划,但是政策的稳定性较差。因此,要从国家到省,在总结实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划局部修改或调整的工作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小的偏差,允许局部修改或调整,体现规划的弹性原则。

5 结语

综上,规划评估为规划实施提供一系列的技术参考,对各项指标的执行效果、执行进度、修改纠错、局部调整服务。规划实施评估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基础。不仅能够对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加以展现,更能够对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反映处理,我土地统筹管理宏观规划提供准确、直观的参考材料,对不断完善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高小英.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2013(13).

[2]陈继祖,陈仁志.全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体系探讨[J].南方国土资源,2014(05).

[3]陈建军,雷征.浅析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技术[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4(08).

论文作者:吴刚 杨伟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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