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的思考论文_陈会玲1左志高2

对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的思考论文_陈会玲1左志高2

陈会玲1左志高2

1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

2、西安自耕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陈会玲(1977-),女,汉族,陕西泾阳人,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职业教育法制研究; 左志高(1973-),男,江苏盐城人,西安自耕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省职教学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201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JK1056,主持人:陈会玲)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公益基金项目“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制度环境建设研究”(项目编号:ZG201724,主持人:杨建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文章针对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的构建,界定了核心概念、提出了中省立法、行业配合的三层、两级六立法、一补充、一配合的中国特色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宏观框架的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立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实施4年来,表面看四通八达,实则“通而不畅”。依仗完善的法律制度,从体系构建、主体身份、“责”“权”“利”“效”方面为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各方主体提供依据,以严明的法纪和国家强制力保障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各方主体协调配合,共同发展,已经成为共识。当前,国省层面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方面的立法缺失,没有可供借鉴的模式。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需要哪些方面立法、立法层级当如何安排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核心概念

1.法律保障机制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地方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体现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法律保障机制,即由一系列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基本规则体系,及其所营造出来的人们共同遵循的秩序和氛围。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渊源)主要包括五个层级: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此外,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国际惯例、多边双边条约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渊源,具有法律效力。

2.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的概念

即,为统筹协调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多方主体,聚集多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使得联盟各方利益共赢,共同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院实施”的政、行、校、企深度融合的长效办学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现代职教体系运行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各层级法律制度相互协调配合、功能互补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

二、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打通现代职教体系各关节点,解决制约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推进瓶颈问题,重在顶层设计,明确权利义务,激励约束各方,积极参与到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工作中,合力推进工作。

1.界定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的基本内涵

通过对国内外职业教育法律保障机制的调研和分析,立足我国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实际和产业发展实际,界定出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律保障机制的基本内涵,为立法提供基础支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确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关键点的法律支撑依据

打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阻滞,关键在于实现关键点的突破口。围绕中高衔接、高本对接(高职本科教育)、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双主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等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关键点,探索现代职教体系主体法、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支撑依据。

3.确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层级及框架模型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框架下,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多层级方面建设现代职教体系法律制度,确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模型。构建起合一套科学、严谨、可行、易操作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方案。

三、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模式及建议

(一)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模式

基于现代职教育体系建设自身的需要和课题组研究提出中省立法、行业配合的三层、两级六立法、一补充、一配合的中国特色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宏观框架。

1.两级立法:国家和地方两级立法

(1)国家立法

国家层面的立法包括四个层级即: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法律(全国人大其及常委会立法)、行政法规(国务院立法)、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立法)。建议在宪法中增加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条款;法律层面以修订《职业教育法》切入点,明晰现代职教体系的内涵、架构、主体;行政法规层面,依据法律细化主体及其法律责任、运行保障、监督管理等可制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促进条例》;部门规章层面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相关部委配套出台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本对接、地方本科转型方面的立法,例如:《职业学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8年已出台)《校企合作税收优惠办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地方本科转型管理办法》《中高职衔接管理办法》《高职本科对接管理办法》《高职院校举办本科专业管理办法》、修改国家《学位条例》(高职院校授本科学位的权利)、健全《劳动资格准入管理办法》、完善完善高素质教师聘用和补充机制(能工巧匠任教制度)、完善《职业教育专项财政制度》等。

(2)地方立法

地方层面立法包括两个层级:地方性法规(省人大立法)和地方性规章(人民政府立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中高衔接、高本对接、高职本科教育、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双主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等地方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关键点,探索地方现代职业教育在主体法、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程序法等地方立法。例如:《**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省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校企合作税收优惠办法》《**省地方本科转型管理办法》《**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省中高职衔接管理办法》《**省高职本科对接管理办法》《**省高职院校举办本科专业管理办法》《**省劳动资格准入办法》。

2.一补充:政策性文件

政策性文件一直是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且立法程序严谨,不可能一蹴而就。当立法还未到位时,可先行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出现,解决有章可循的问题;也可在法律制出台后,配套政策文件,在实施层面进行细化,提升制度的操作性。

3.一配合:行业规范

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一个突出的特点和重要主体是行业企业。在法律制度建设上,必须依赖行业企业的积极配合和推进。建议按照国家和地方产业布局,可先行在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开展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配套自律性规章制度建设,使行业企业在法律制度和自律性规章制度双重激励约束下积极参与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建议从准入、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激励、约束、监督考评等方面进行制度建设。例如:《**行业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行业校企合作实施办法》《**行业现代学徒制实施办法》《**行业校企教师互聘办法》等。

[参考文献]

[1]张德江.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教法实施情况的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5年6月29日

[2]陈会玲 刘向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地方立法的现状分析与思考—以陕西为例[J].《陕西教育(高教)》2017年6月第6期

[3]陈会玲 刘向红.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分析及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第1期

论文作者:陈会玲1左志高2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1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4

标签:;  ;  ;  ;  ;  ;  ;  ;  

对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框架的思考论文_陈会玲1左志高2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