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控规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关系论文_陈超

论控规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关系论文_陈超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省 250101

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弥补了城市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的空白,保证了城市建设科学有序的进行。现代城市的抗震防灾能力是非常薄弱的,编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辅相成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对保障城市地震安全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急避难产所

1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述

1.1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与发展的时代背景

(1)政府对城市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无计划划拨用地变为有计划划拨用地;零星分散拨地变为成片拨地;无偿使用土地变为有偿使用土地;单纯行政手段管理用地变为以行政、经济、法律并用的手段。

(2)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转变:零星建设变为成片综合开发;政府主导的公益建设变为多元经济要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

基于以上的变化,就要求在进行土地划拨、有偿出让和转让时,提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划要求和各项控制指标,既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又作为土地有偿出让使用的一种衡量标准,避免出现在多种经济要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中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现象出现。这种对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直接导致了新型详细规划的产生,这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时代背景。

1.2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总体规划与传统的详细规划之间缺乏衔接 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来传统意义上的详细规划越来越不适应实际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首先是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之间很难衔接。一方面,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不可能对城市中的每一个地块提出详细、明确的规划要求。另一方面,我国传统的详细规划受前苏联的影响,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一直体现为一种物质型的规划形式,俗称“摆房子”。

(2)传统的详细规划不适应新形式变化的需要 可以直截了当地说传统的详细规划更多地是关注建设基地内部如何地协调布局,而对于新的以土地有偿出让为基础的多种经济要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的建设控制与管理来说,关注更多的是考虑开发地块对于周边环境以及该地区总体布局、设施配套和公共利益的影响,内部如何处理仅仅是开发建设主体的市场行为,在不影响外部社会整体利益的条件下,应该享受一定的自由选择权利。何况在城市实施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时,建设项目在建设计划和投资上不一定得到全面的落实。

(3)规划实践的历史必然 控制性详规划这一新的类型出现是在形式所迫的实践中产生的,改革开发初期,除了计划内项目之外,还出现了大量的计划外项目、三资企业和个体经济,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制度改革使城市建设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陆续登上城建舞台。

1.3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国外的城市规划体系和编制体系可以看出,相当于我国控制性规划层次的规划层次都是非常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意义的规划,起到对上一层次内容的具体化意义并直接指导开发建设实践。我国的规划体系和规划编制体系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连接城市总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具体建设设计)的具有承上起下作用的关键性编制层次。具有重要地位和不可或缺的现实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量化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二维平面、定性、宏观的控制分别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三维空间、定量和微观控制,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实现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它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责无旁贷。

1.4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的核心是规划控制的综合指标体系,其控制内容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和行为活动四个方面。

(1)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2)建筑建造

建筑建造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作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

城市设计引导是根据系统的城市设计,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和群体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3)设施配套

设施配套是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保障,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设施配套两方面的内容。设施配套控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或标准作出规定。

(4)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

2抗震防灾规划概述

2.1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原则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为依据。为此,在抗震防灾规划研究和编制过程中,应坚持一下基本原则:

(1)重视四个“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与过去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成功经验相结合;与适应城市迅速变化特点的防灾新要求、新思路相结合;与新技术、新方法的有机结合。

(2)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密切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和防灾要求。

(3)城市现状和发展并重,体现新时期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时代要求,强调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适度的前瞻性,发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研究、编制和实施的相关技术。

(4)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分清层次,立足于为城市工程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对生命的重视和尊重,规划的制定出发点是人,落脚点是工程。

2.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

1.总体抗震要求: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减灾策略和对策,抗震设防标准和防御目标,抗震设施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抗震防灾规划要求与技术指标。

2.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规划区内城市用地抗震类型分区、场地破坏影响(断裂、液化、滑坡等)及不利地形影响估计,危险地段划分;土地利用防灾适应性规划,包括用地布局,场地防灾适宜性(如适宜、不宜、危险建设场地等)评价。

3.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中的应用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城市避震应急疏散场所的规划,避震应急疏散场所是根据疏散区域和疏散人口以及空旷场所面积三者的关系来规划确定。

避震疏散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在短暂地震预报后,对居住在预测地震破坏严重以上房屋的人群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第二种为在地震发生后,对已造成居住房屋严重破坏或中等破坏。

总结:

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而在城市变得日益巨大、人口愈来愈密集的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有良好的结合,营造安全城市。

论文作者:陈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9

标签:;  ;  ;  ;  ;  ;  ;  ;  

论控规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关系论文_陈超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