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_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_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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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的基本特征是所有与控制的相分离,在所有者作为直接的经营者时,他(她)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竭尽全力地工作,期望通过努力使其资产获得最大的增值。但是,当所有者将其资产委托给代理人——经理和经理班子——去管理和经营时,由于资产不归经理人员所有,经理人员如果由于能力不足或失职造成的损失则要由资产的所有者——股东——来承担。由于存在着这种区别和利益冲突,就存在着经理人员通过牺牲股东利益而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可能性。由于经理人员能力不足或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在经济学中称为代理成本。为了减少这种代理成本,必须设置一种恰当的机制,来激励和约束经理人员,使其为股东的利益而行动。这种机制就体现在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和经理班子所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上。

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和权利分配体系,通过建立这套具有明确分工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利分配体系,可以协调不同群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的目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建立和权利的分配和实施办法;(2)股东,主要是法人股东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工作和绩效的办法;(3)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设计和实施办法;(4)公司出现危机时,法人股东的行为方式。总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既要使之具有上述职能,又要使总的代理费用最少。这方面研究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投资者(外部人)如何监督、约束和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内部人)的行为方面。因为法人治理结构的性质是由股权结构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公司股权结构又存在两种主要的控制模式,所以,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也存在相应的区别。

二、外部控制模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外部控制模式下,由于股权的分散性,个人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作用非常微弱,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人股东虽然在整体上的股权比重较大,但是,对于每一个法人,其持有的股权比重仍然较小,并且,美国法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比重有严格限制,任何一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股份不允许超过发行公司总股份的5%,这些条件都决定了持股法人对公司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股东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方式就不得不从直接方式走向间接方式,即通过证券市场对公司和经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方式。具体表现在:(1)对公司的评价方式以利润为主。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股东从公司的股息和红利的分配中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面是指股东在证券市场上从公司股票的股价增值中获得的资本增值的收益。股东的评价方式是由法人股东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人寿保险、互助基金等都是由个人的资金组成,这些机构一方面代表个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又要对个人进行回报,这种特点决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必须获得一定水平的报酬率,因此,他们特别重视利润目标,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和股价的增长等,在投资之前,他们往往在各种证券的报酬率之间进行审慎的比较,追逐高回报率是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一个重要特点,通常,投资者认为,分红越多,表明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经理人员越有能力;而且,分红的数量还影响交易市场的股价行情。所以,为了满足股东的偏爱,美国绝大多数公司都要拿出1/2的利润用作分红基金。也正是由于这个特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好坏的评价就是持有或卖出股票,一旦他们预期一家公司的经营业绩不良,他们会马上抛售这家公司的股票,这种追逐利润的特点使市场交易的周转率加快,市场股价波动很大,同时也对经理人员带来很大的经营压力,特别是给经理人员带来创造短期经营效益的压力。(2)股票期权成为激励经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刺激经理人员努力为股东创造利润,最有效的手段是将经理人员的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起来,在美国,对经理人员的奖励分两种,一种是给予经理人员的薪金和分红,另一种是给予经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即给予经理人员某种股票购买权利,使他们可以在某个期限内按照一种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股票。根据公司利润的多少、股票行情的好坏,董事会对经理人员实施不同的股票期权计划。如果由于经理人员的努力工作使公司业绩显著,引起公司股票增值,则经理人员通过股票期权的办法也可以获得大量的报酬。股票期权制度在美国公司经理人员的报酬安排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在美国最大的1000家公司中,经理人员总报酬的1/3左右是以期权为基础的。日本政府1990年曾对日美两国518家公司(日本291家、美国227家)的经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目标的评价顺序做过调查,调查是:在9项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指标中,美国公司经理人员排在前5位的指标是:总资本收益率、股票升值、市场份额、扩充产品品种、生产与消费系统合理化;而排在后4位的指标是:企业自有资本比率提高、已经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信誉和改善劳动条件。这个结果也证明了我们上述的观点。(3)公司出现危机以后,机构投资者很少参与企业的重组。在美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重组中的作用有限的重要原因有两条,其一,中介投资机构追逐利润、特别是追逐短期利润的特点使得他们更注意资本的实际增值而不太关心公司内部的经营;第二,较小的股权比重使他们在公司的董事会中能够发挥的作用也有限,因此,他们也只有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公司的爱憎。(4)通过市场股价的波动来对经理人员施加压力。如果一个公司的股价长期走低,则公司董事会就会对经理人员提出质问,甚至会撤换经理班子;另外,较低的股价使公司有可能被其他投资者所收购或兼并,如果这样,老的经理班子也会被撤换。通过上述几个方面共同作用,股东保持着对公司的管理与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内部控制模式的情况下,由于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股东之间的相互持股和银行对公司的持股,所以,股东对公司的直接管理有了可能性,因此,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就表现出以下特点:(1)股东对公司的评价目标是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日本的机构持股是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特别是银行对企业的持股是一个突出特点。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是整个集团形成一个大股东会,例如三菱集团企业持有集团各成员公司的股份平均为29%,总经理就是一个大股东。由于法人持股的集体化,所以,为了集团的长期发展,股东对公司的利润要求就不是短期的利润回报而是长期稳定的利润回报;另外,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也形成了法人股东之间互相监督和制约机制,股息和红利的分配也受到这种监督和制约,结果在整个相互制约的链条中,企业之间保持了一种平衡的关系,法人之间可以达成协议,压低股息、红利的分配水平,把剩余利润用在一些竞争项目的投资上。(2)对经理人员的刺激机制是年功系列系统。由于法人股东追求目标的不同,日本企业法人对经理人员的评价指标主要不是股价的升值,而是企业的绩效。在上述关于公司经营指标评价顺序的调查中,日本经理人员排在前5位的指标是:市场份额、总资本收益率、研究开发新产品、生产与消费系统合理化、扩充产品品种;排在后4位的指标是:企业自有资本比率提高、提高企业信誉、改善劳动条件和股票升值。与美国经理人员形成重大差别的是,日本经理人员把股票升值排在了最后一位,这说明他们对股票市场的股价波动是不十分关心的。与大股东追求目标的特点相一致,日本公司的董事会对经理人员设计的激励机制也主要不是和市场股价有关,而是与公司长期发展有关的年功系列制度,即经理人员的报酬主要是工资和奖金,奖励的金额与经理人员的贡献率有关,公司经营绩效越显著,经理人员的报酬就越高。特别是,日本公司鼓励经理人员在公司的长期发展,经理人员在公司中干得时间越长,贡献越大,未来获得的报酬就越大,一般地说,他们在40岁左右可以达到个人贡献率的高峰,而他的报酬高峰却是在40岁以后才能达到。这种机制刺激经理人员着眼公司和个人的长期目标。虽然,在日本,有的公司也给经理人员分配一些股票和股票选择权,但是,后者尚不构成经理人员报酬的主要部分。(3)公司危机时的处理方法:主银行体制。日本的法人持股通过一个或几个城市银行对公司的持股、股东会、监视会等形式来监督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整个金融机构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其发行股份总额的40%,其中银行持有的股份占20%左右,保险公司持有18%左右,而且,在一个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一个或几个城市银行持有的股权比重通常达到最大的份额。这种成为一个公司主要股东的城市银行称为主银行。除向银行提供资金外,主银行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运转。在公司正常运转时,主银行一般不干预公司的事务,但是当公司绩效变差时,主银行会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密切关注,并通知企业采取对策;如果公司绩效继续恶化,主银行就通过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视会会来变换经理人员,在必要时,主银行也向企业派驻董事、监事等代表。由于上述特点,所以决定了在内部控制模式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是以直接控制和管理为主。

四、两种法人治理结构的比较

比较两种不同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发现,公司的有效运转需要有一种恰当的所有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不同决定了其法人治理结构不同,在美国的所有权结构中以外部人员持股为主,即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持股和个人持股为主,这种所有权结构决定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干预能力有限和干预的愿望较小,因此,他们对公司业绩和经理人员的评价也只有以市场评价为主,即更强调市场的压力和作用;并且,由于股权的高度分散化和流动性,所以,使股价的波动比较剧烈,特别是股东对公司业绩和经理人员评价的市场化,使得他们的短期盈利压力比较大,公司的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短期盈利的压力也使经理人员去不断创新,否则,他们自己和公司都会被淘汰。对外部控制模式的批评意见主要有几点: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所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法人金融机构主要依靠退出而不是依靠本身投票进行参与所带来的短视行为以及与之相应的经理人员的短视行为;搭便车问题以及公司兼并过程中的资源浪费问题。

与美国的以外部系统为主的所有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同,日本的所有权结构以内部控制为主,所有法人股东之间形成一个大的企业集团,这种以内部人员为主的法人所有权结构决定了相互之间的认同和协调,特别是,在内部人员为主的法人所有权结构中,有形成以银行为中心的特点,构造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所有权结构又决定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所以,对市场的依赖相对减少。这种治理结构比较强调股权结构的稳定和平衡,同时也强调发展的长期性和集体化,这种治理结构不仅和日本的经济体制有关,而且和日本的文化传统有关。对内部控制模式的批评意见主要有:这种模式容易在内部出现狼狈为奸的现象;利益各方的协商具有很高的交易成本;由于内部封闭,而使外部力量难以对其施加影响,由此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但是,这种模式确实避免了恶性兼并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同时也减少了搭便车问题。

五、中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从国际上两种法人治理结构的比较可知,真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产生影响的是机构持有者的性质和行为,特别是大股东的性质和行为。中国的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1)股东对公司的评价目标仍然是多元化的。在公司的产权结构中,主要的股东是国家股,在国家股的代理人在法律上仍未解决的情况下,国家股的实质代表仍然是政府,政府的目标是多元化的,既要有经济目标,又要有政治目标,这种多元化的评价目标必然要贯彻到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中去,如行政指派董事长或总经理、行政控制公司对资本的管理和流动、投资项目的事实上的审批制等,这种评价目标的多元化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公司对经营利润目标的追求,因此使公司行为中出现了许多国有企业的衍生特性。(2)对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国家股投资主体行为的不完整性和过渡性,所以,在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上,也表现出模糊性,对经理人员的奖励既没有股票期权的刺激,又没有年功系列制的长期预期,公司的经营利润和资本分红与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不直接挂钩,使得经理人员对公司利益的关系程度大大降低,许多经理人员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来暗中捞取个人利益,因此导致公司管理中所谓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严重,公司的代理成本日趋扩大,这对公司的未来成长特别是对未来大批国有企业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十分不利的。(3)公司出现危机时,缺乏重组主体,因为真正主持公司重组事务的是大股东,但政府作为大股东又不可能直接处理公司重组中的具体事务,这样就又会出现投资主体缺位的问题,从而把实际权力让给经理人员或其他股东。由于当前的公司治理结构所导致的经理人员的目标和股东的目标的实际不一致性,又由于当发生经理人员通过牺牲股东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时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控制或使其造成的损失程度降低,因此,存在着给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危害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危言耸听地说,中国目前的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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