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平[1]2002年在《论投资基金的发展与经济效应》文中研究说明投资基金是一种在世界普遍流行且极具生命力与发展前途的投资方式或投资制度。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壮大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投资基金在国际资本市场迅速崛起并逐渐成熟。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也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抓住时机大力发展投资基金,不仅可以给大众提供崭新的投资途径,而且还对稳定资本市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的投资基金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深入研究投资基金的发展、运行机制和经济效应,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评价、把握投资基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投资基金的概论入手,考察了投资基金的理论依据及模型,然后主要分析了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经济效应,并且对中美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进行了比较,最后对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战略思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是从它的组织运作机制、技术运作机制和价格运作机制叁个方面来分析的;对投资基金的经济效应分析主要是针对宏观经济的作用而言的;而通过比较中美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针对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就得出了发展中国投资基金的战略思考。通过对投资基金的发展与经济效应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清楚投资基金的组织结构,从而从理论上得出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投资方式或投资制度的优越性,发展投资基金的重要意义以及我国发展投资基金的战略选择。
童元松[2]2016年在《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股市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股市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为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波动性很大,流动性风险时有爆发。与此同时,我国机构投资者也一步步走向壮大,成为股市投资的主力军。它们既可能增加股市的广度和深度,又可能对股市产生不良冲击。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包括持股、增仓与减仓以及买空卖空等对股市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值得研究,这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调整其行为模式,也有利于国家更有效地加强监管使之与股市良性互动、共同发展。论文首先系统地梳理了中外的相关文献,提炼出核心观点和研究方法,并从正反角度、中外角度加以比较分析。相对而言,我国文献更能结合沪深股市与具体机构投资者展开研究,但时间跨度较短,实证方法创新较少。然后,去粗取精地介绍了传统与现代的相关经济理论,包括股票供求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行为金融理论、股市脆弱性理论和流动性风险理论,并且运用它们解释机构投资者行为如何影响我国的股票市场。为了使研究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文章再以时间为线索分别论述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和股市的发展历程,归纳出机构投资者受政策和股市的影响较大,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机构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进而在剖析目前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机构投资者和股市优化发展的具体策略。接下来,规范性地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影响股市的途径,既包括持股、增减仓等直接路径,又包括通过影响上市公司治理、股指期货交易等间接途径。在此基础上,论文展开了机构投资者行为影响股市的实证研究。先是研究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整体性影响,选取2009-2013年末沪市A股样本4328个,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一方面研究机构持股对股市波动性和流动性的直接影响,并观察在不同市道下的差异;另一方面研究机构持股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与治理结构的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到股价变化。后是研究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差异性影响,一是比较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券商、QFII、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信托公司持股对股市质量的影响大小;二是采用事件研究法,在沪深股市中选取508个样本,研究2014年末不同机构投资者大幅增减仓对股价的差异性影响;叁是运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研究机构投资者资金规模变动对股市的差异性影响,选取2004-2015季度数据,通过对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平稳性、协整、格兰杰因果和模型稳定性等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成功构建了SVAR模型,进行了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研究,从而比较了证券投资基金、券商、保险的资金规模对股市波动率的差异性影响。最后,论文给出了主要结论,包括机构投资者持股显着降低了股市波动性,但是对流动性有负面冲击,在牛市中更为明显。不同机构持股、大幅增减仓对股价的影响有较大差异,社保基金、QFII与证券投资基金对股市积极影响较多等等。因此,我国不但要继续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而且要优化结构,注重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并实施分类监管、权变管理策略;机构自身要注重内部治理、理性投资和业务创新,发行的产品须逐步实现基金化、差异化与规模化。
朱剑彪[3]2005年在《投资基金制度对金融发展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对投资基金为什么是一种金融制度及投资基金发展对金融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本文借助金融制度内涵、金融制度比较、金融功能观等分析方法,在分析投资基金的构成、金融功能以及制度特性的基础上,论证了投资基金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制度安排,并对投资基金制度中的代理问题进行研究及提出了框架性对策建议。其次,在描述投资基金起源与发展的基础上,深入考察了投资基金制度演变的基本路径和内在逻辑,揭示了投资基金发展的普遍规律和趋势,系统归纳和实证研究了影响投资基金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对我国投资基金制度变迁进行了现实研究。接着,运用金融发展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理论上总体揭示了投资基金发展将通过影响金融资产结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货币政策作用于金融发展;然后在金融消费观假说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方面考察了投资基金发展如何影响金融资产结构变迁。至于论及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本文通过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得出两者之间是“替代性”和“融合性”关系并存的研究结论,并对我国商业银行介入基金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随后,在总体上考察投资基金发展如何影响证券市场的基础上,对我国投资基金发展与股票市场稳定进行实证检验,并从“积极股东主义”入手,揭示了投资基金发展在公司治理改进中的作用。最后,本文在分析货币政策的基础环境、投资基金的货币替代性以及微观主体的资产选择行为的基础上,对投资基金发展如何影响货币需求、传导机制、货币流通速度以及货币供应量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了货币供应量应适时退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分析结论,并对我国货币政策改革提出了框架性建议。
赵昭[4]2015年在《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当今世界资本市场上的一个十分引人关注的重要话题。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都走过了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运行实践证明,成熟的证券市场规模优势,是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内在基础,完善健全的法律监管制度体系,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启动,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济制度和背景不同,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障碍,年轻的中国机构投资者队伍何去何从?如何让我国的资本市场从稚嫩走向成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擎起一片晴朗的天空,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以上述问题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论,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以及经济分析等方法,试图从法律角度阐述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内在机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美国早年股东积极主义兴起发展过程的回顾,对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历史经验和积极作用进行了积极的评价,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及发展现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并对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提出了若干对策和建议。本文共分六章。第1章绪论。主要对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了介绍,对国内外关于机构投资者及参与公司治理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文献综述进行了梳理,介绍了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畴。第2章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在对机构投资者概念、特征及类型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缘起,追溯了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渊源。综合国内外学者对机构投资者概念的不同理解,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是以其自有资金或在信托基础上募集而来的资金,以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各类证券投资的非个人化的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的法律渊源来自于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变。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的根源,来自于现代企业发展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股东和管理者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极易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的特性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缓解这一问题。美国是最早兴起股东积极主义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机构投资者奉行“华尔街准则”,即“用脚投票”,对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漠不关心。80年代以后,随着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持股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导致“用脚投票”成本的攀升,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开始发生从“被动持股者”向“积极投资者”的转变。①第3章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从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机构投资者是受托人;从机构投资者与其持股公司的角度来说,机构投资者又是股东。机构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是阻碍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本章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同时作为受托人和股东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加以解决进行了法律分析。第4章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领域和方式进行阐述。认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主要集中在公司的内部治理,反收购措施,公司业务以及公共政策四个领域。参与方式主要包括征集代理投票权和递交股东提案,公开发表意见和股东诉讼。在实践中,首先要选择好目标公司,然后与目标公司管理层磋商,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征集代理投票权和递交股东提案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公开目标公司治理意见和股东诉讼则是机构投资者最后采取的手段。第5章详细阐述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完善措施。由于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和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现状,机构投资者很难发挥自己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章分析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亟需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如何用法律手段促进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若干完善建议。第6章是结论。对于本文研究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朱剑彪[5]2005年在《论投资基金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研究表明:投资基金的发展通过交易规模效应、收入效应、成本效应、替代效应、资产组合效应增加了货币需求的稳定性;货币供应量的内生性增强,其作为中介指标的有效性减弱;而投资基金的发展也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之间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
朱书红[6]2003年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功能与产品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是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一种服务产品。关于金融服务的设计与金融工具的设计存在根本区别,金融工具的设计以现金流分解为基础,金融服务的设计必须以功能分析为基础。 本文运用金融中介理论,论述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信息生产、流动性服务、受托监控和风险管理,这是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证券投资基金分流储蓄、稳定股市、提高市场效率等派生功能发挥作用存在条件性。 基于服务功能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计主要包括结构设计、费率设计和规模设计。 证券投资基金的结构设计主要是对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品种结构和投资策略的选择。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主要考虑有关法律和文化背景,基金的运行方式与基金的发展阶段是相联系的,基金品种结构主要受证券市场的规模与结构以及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影响,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基金投资策略的选择。 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设计包括费率的种类和形式。费率设计需要分清不同费率的性质,体现费率的差异性以及形式的多样性,尤其是管理费率要采用竞争性的收益率作为基准,同时考虑基金的规模效率,引入费率递减方案。 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设计包括单个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行业的规模确定和规模优化。单个基金的最优规模由管理公司的能力、投资者的流动性特征以及预期收益决定。基金管理公司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基金管理公司的规模必须超过盈亏平衡规模。基金行业规模是投资者直接投资和通过基金间接投资这两种投资方式竞争的均衡结果。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说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计必须以对证券投资基金功能的正确认识为基础,证券投资基金设计不合理必然造成销售困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必须以功能深化为基础,以结构优化、规模适度、费率降低为手段。
朱奇峰[7]2009年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文中提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其中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定含义是在中国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包括在中国设代表处从事投资的海外私募股权基金。中国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经济发展阶段,急需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经济增长模式战略转型。因此,要发展大量的创新型企业和进行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重组。然现有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难以对此提供有效支撑。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国际经验表明,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所需的金融功能需要由私募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基金来提供,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渠道。由此可见,加快发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意义重大。但由于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理论界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定位、治理机制、外部支持环境、推动模式、组织形式、监管模式等尚未明晰,导致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尚不适应产业创新和经济转型的需要。因此,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次较系统地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问题进行论述。笔者从产业融资需求角度剖析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及其运作流程着手,从金融功能角度对中国私募股基金的金融属性及其在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定位进行了重构,并结合人力资本特性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机制构建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和基金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发展模式应从政府强制引导下的市场推动模式向盈利预期诱致下的市场推动模式过渡;应将有限合伙制为主的组织形式做为未来发展方向改革相关制度;立法和监管上要采取开门主义和行业自律监管为主的观点。同时,结合国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经验,对如何构建和完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支持环境提出了笔者若干政策建议。
张红梅[8]2011年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目前主要通过《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等予以规范,这些法律的陆续出台和修订,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然而,这些法律中涉及到私募股权基金的内容十分有限,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规范。近年来,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快速发展,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从发展轨迹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经历了政府主导、外商投资、民企参与的过程。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成熟的国家比较,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从法律环境、发展规模和运作水平,都有很大提升和改进的空间。本人通过阅读大量国内外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书籍,积累了一些理论基础。同时,本人在私募股权基金业的工作实践中,发现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形成了一点自己的观点。本文从完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立法的出发点进行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基金的叁种组织行式:契约制、公司制、合伙制;基金募集制度的研究:投资人人数、合格投资人、特定投资人、募集宣传方式;基金运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信息披露规定、基金资金的独立性与保管;基金的监管问题:基金的设立监管、监管机构;监管模式等方面进行研究。笔者首先通过对中国现行的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然后,运用比较法研究方法,对美国、英国、日本等私募股权基金立法相对完善的国家的历史和现行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研究,从而对比研究找出这些国家相关法律中值得我国借鉴的内容。最后,笔者与国外着名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交流探讨,了解它们学术发展中最前沿的观点和思路,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提供有益的立法思路。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社会化投资工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通过大力支持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获得了经济上的突飞猛进。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的重要力量。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缺位,缺乏统一的规范等问题,正制约着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因此,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环境需要加大力度予以优化。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法,将赋予私募股权基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这对我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研究,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提供合理、实用的立法思路和建议,为私募股权基金构建完善的经济法律环境做出一份努力。
吕志勇[9]2010年在《我国社保养老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指出有投资,就有风险。在当前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中,全球养老基金投资损失惨重,2008年,全球各国养老基金折损20%,损失超过5.5万亿美元,中国社保基金投资也因此导致股票资产亏损6.79%。可见,加强对养老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管理,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世界范围内共同面临的课题。特别是在养老基金面临因巨额隐性债务成本、人口老龄化等因素而可能导致未来出现支付危机的情况下,中国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更大。同时,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与养老基金投资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养老基金投资市场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也意味着中国养老基金投资将会面临更多更大的风险。因此,如何进行有效投资和控制风险,确保中国养老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就成为必须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运用系统论的分析方法,首先从分析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入手,引入VaR这一目前国际上流行的风险度量方法对养老基金投资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从现行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政策规定出发,运用Markowitz的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构建了中国养老基金资产优化配置模型,并对养老基金资产投资组合最优配置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根据养老基金的性质和地位的不同进行不同的资产配置,并在不同的经济发展周期,对各种养老金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适度调整的结论。本文还在比较分析与借鉴国外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的成功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相机抉择的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模式的建议。本文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祝玉斌[10]2007年在《中国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证券公司则是现代金融的核心力量。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现代证券公司已从单一的证券承销商发展为高度工程化、多元化、最具影响力的金融中介。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发展和不断改进,作为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我国证券公司,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但回顾十几年来的几个证券市场周期,可以明显发现我国券商仍然没有改变巨盈巨亏的粗放式经营模式,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市场被动依赖局面。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逐步膨胀和证券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这种现象越来越明显,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剧烈。进入2001年以来最近的一个证券市场下跌周期后,我国券商由原先下跌周期中部分券商亏损、破产发展到行业性亏损和行业性危机。如何改变我国券商原有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如何保持券商盈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就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本文将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作为选题方向,认为以核心业务群为基础、符合自身特色、多元均衡的证券业务架构是问题的解决之道。为此,本文从中外券商比较研究和自身业务实践出发,运用规范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进行了理论和方法研究,以为我国券商当前的业务实践提供参考。 首先,本文对与证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相关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这主要包括:一是对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我国学者对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证券业产业周期的研究进行了总结;二是对业务组合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梳理,并对其进行了归类、总结和提炼,将业务组合理论分为以下叁类:基于多角化经营的业务组合理论、基于产业分析与能力匹配的业务组合理论、基于资源与能力的业务组合理论;叁是对证券公司业务基础理论和业务管理理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其次,对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形成概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这主要包括:通过对我国券商近二十年发展史的梳理,总结出我国券商业务结构四阶段形成历程和当前的业务结构现状;从财务报表中的收入结构和业务结构管理实践出发对美国、日本和韩国证券公司业务及业务结构形成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比较分析,对美国业务结构演化的动因进行了总结,得出了对我国券商业务及业务结构形成的相关启示。 再次,在上述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的基本原则、目标、内容和模式。本章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证券行业业务结构进行了界定与研究,其内容包括,一是对证券业务功能的传统结论进行理论突破;二是构建了证券业务的“钻石模型图”,为纷乱复杂的证券业务提供了研究框架;叁是对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类型进行了划分与研究。第二部分,在国外和国内证券公司业务结构比较研究以及第六章模型验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业务结构相对均衡化是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基本原则的观点,认为业务结构性竞争优势是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的目标。第叁部分,在证券业务结构横向和纵向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证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的内容。第四部分,分析和研究了当前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形成的两种模式,认为动态形成模式是我国券商较好的选择。 再次,具体研究了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过程。其中,一是基于业务组合理论,并从证券业务吸引力、业务竞争地位和业务位置叁个方面,对我国证券公司各个业务(包括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二是将证券业务结构的整合分为业务差异化、业务规模化、效率提高和范围扩展四个方面,并运用管理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与工具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叁是借鉴产业经济学关于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和内容,从业务结构高效化、高度化和合理化叁个角度,对证券业务结构优化进行分析和研究。 再次,本文对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的四种重要方法——购并重组、业务流程重组、组织结构调整和业务创新,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研究。 最后,构建了证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的评价模型。这主要包括:在因子分析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证券业务竞争地位判断模型并进行了经纪业务评价的实证研究;利用逐步判别法,在2002-2005年我国叁十几家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情况的基础上,构建了当前我国券商业务结构优化评价模型,并进行了模型检验。 本文期望通过上述对证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能够为我国证券公司粗放式经营模式的转变提供有益的理论依据和方法参考,能够对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建设和不断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支持。
参考文献:
[1]. 论投资基金的发展与经济效应[D]. 张江平. 武汉理工大学. 2002
[2]. 机构投资者行为对股市的影响研究[D]. 童元松. 苏州大学. 2016
[3]. 投资基金制度对金融发展影响研究[D]. 朱剑彪. 暨南大学. 2005
[4].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D]. 赵昭. 大连海事大学. 2015
[5]. 论投资基金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J]. 朱剑彪. 南方金融. 2005
[6]. 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功能与产品设计研究[D]. 朱书红. 中南大学. 2003
[7].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D]. 朱奇峰. 厦门大学. 2009
[8].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红梅.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9]. 我国社保养老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研究[D]. 吕志勇. 天津大学. 2010
[10]. 中国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动态形成研究[D]. 祝玉斌. 同济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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