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_国家公务员论文

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_国家公务员论文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励机制论文,国家公务员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涵义

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是指政府引导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共同的行政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和程序将行政资源分配给国家公务员或行政组织的过程。简言之,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是政府引导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行政目标的过程。

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功能是规范和引导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符合政府所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政府行为方式的规范性和范例作用是政府有序运行、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和公仆形象以及政风的有力保证,是政府廉洁自律、公平行政的必要条件。如果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偏离了政府所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会造成无序行政,政府管理混乱,滥用权力,形成不良政风,破坏政府形象。政府的行为方式是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模式,是政府形象和公仆形象构成因素。政府的价值观念是政府的灵魂,是国家公务员明确政府行政目标,形成政府凝聚力的必要条件。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念,不可能形成共同的组织目标;没有共同的组织目标,就不可能形成组织凝聚力。而一个没有组织凝聚力的政府,则是一个没有生气的低效率的政府,是一个没有内在动力的政府。

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由三个要素组成:激励标准、激励手段和激励过程。

激励标准是指政府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激励的规定。它首先规定了激励方向,这是对激励的质的规定,即规定对国家公务员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给予激励,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给予激励。其次是规定了激励强度,这是对激励量的规定,即规定对国家公务员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给予较多的激励,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给予较少的激励。

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手段基本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功利型,是以物质奖励作为激励手段;另一类是符号型,即精神激励,就是授予某种象征意义符号。更多的是两者结合型:以功利型为主的功利——符号型激励手段和以符号型为主的符号——功利型激励手段。

激励过程可分为激励导向、激励检测、资源分配和信息反馈四个步骤。激励导向就是政府向国家公务员传播激励标准。它是将激励标准化、制度化的过程,是使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评价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组织标准。同时,也是使国家公务员了解组织激励标准,并引导国家公务员按照组织激励标准规范来激励自己的行为方式和认同政府价值观念的过程。对国家公务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检测,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政府内部制度化的考核与评价;二是社会和公众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查和评价。政府部门必须以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资源分配。也就是说,给予各种不同类型的激励。资源分配的结果必须与检测结果相一致。符合组织激励标准的国家公务员应给予激励,分配较大的组织资源。如果出现资源分配结果与检测结果不一致的现象,那就是分配不公、激励失范或不当,必然影响激励效果。信息反馈就是把资源分配的结果反馈给领导部门,对整个激励机制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改进激励办法。

二、实行激励的基本条件

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要有三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国家公务员的需要。人们的需要是实行激励的首要条件。众所周知,没有需要的人是没有的。因此,每个国家公务员都是可以进行激励的。对人的需要的构成,不同的行为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归根结底,人的需要无非是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种。

需要引发动机,动机引发行为,行为则指向目标,目标达成便满足了某种需要。需要、动机、行为和目标受个性和环境的影响。在不同组织中,引发不同的需要、动机、行为和目标。人也会根据环境调整自己的需要、动机、行为和目标。国家公务员身在政府之中,是政府这个环境决定他们的需要,除了物质需要外,其精神需要的内容主要是权力需要和成就需要。而权力需要和成就需要的满足又能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权力需要与成就需要相比,权力需要更重要。根据功绩制度原则,有成就者得以晋升,晋升表明权力更大,是一种权力需要的满足。所以我们看到在任何权力系统当中,包括政府权力系统当中,工作人员对权力需要的愿望都比较强烈,往往是主导需要。在政府系统中尤为明显。

国家公务员激励标准的第二个条件是国家公务员认同的组织目标。共同的组织目标来源于共同的价值观念。组织目标不仅是价值观念的凝聚,而且也是行为导向。组织目标像磁场一样,会吸引国家公务员的个人目标。国家公务员或放弃个人目标或纠正个人目标,竭力使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组织目标的吸引力,首先是由国家公务员认同政府价值观念的程度决定的。如果高度认同,则有很强的吸引力;如果认同程度较低,则吸引力较弱;如果不认同,则没有吸引力。其次是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个人需要,也是十分重要的。

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第三个基本条件是政府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但是应当指出的是,任何组织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政府资源则更为稀缺,无论是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都是如此。如住房、福利、工资、职位、晋升机会、奖励等等,都是有限的。人的需要的无限性与满足需要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任何社会和任何组织都无法解决的。这决定了激励机制的有限性。那种认为激励机制可以无限激励人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三、对国家公务员激励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激励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把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国家公务员作为个体,必须有个人目标,这是国家公务员的人生追求和动力。如果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高度一致,即在达成组织目标的同时,亦会达成个人目标,对国家公务员会有较强的激励,使之积极主动地工作,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敢担风险,克服困难,坚韧不拔,工作有成效。反之,则激励作用很小或根本没有。

国家公务员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是进行激励的有利条件。这种一致性首先取决于国家公务员对政府价值观念的认同。没有这种认同,即使在达成组织目标的同时也会达成个人目标,但不会对国家公务员产生激励作用。组织目标的吸引力,可以改变、修正和加强个人目标。尤其是危机时刻,国家公务员甚至可以放弃个人目标乃至生命为组织目标舍生忘死地工作。1998年抗洪斗争中成千上万的国家公务员都做到了这一点。这是组织目标本身所具有的强大吸引力和激励作用使国家公务员放弃个人目标,对自身进行的强激励。在抗洪斗争中,他们只讲奉献,没有去考虑个人目标。

但在和平时期的非危机时刻,必须正确地对待国家公务员的个人目标,不应该把它当成个人主义。政府应当善于将个人目标引导到组织目标上来,这种引导就是激励的艺术。

2.政府要公平合理地满足个体需要。政府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政府只能有限地满足国家公务员的个体需要,决定了激励手段的有限性。满足国家公务员个体需要的激励作用不在于满足的无限性,而在于满足需要的公平合理性。公平合理性就是指对于表现出同样具有典范作用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国家公务员,满足同一的需要,进行相同的激励。而对那些平庸的国家公务员,则不应该给予激励。

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平合理地满足国家公务员需要的原则往往不能很好地执行。个体需要的满足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不一定要表现出符合政府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受到激励而予以满足。目前出现“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同级调动;又跑又送,等待重用”的跑官现象,严重破坏公平合理原则。

3.功绩制原则。对国家公务员的激励必须实行功绩制原则。功绩制是现代人事行政的核心,它比恩赐官制和分肥制的优越性在于,它是以政府行政业绩作为评价的激励标准。它打破了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性质的传统人事行政制度。它体现了用人唯贤、用人唯功、优胜劣汰的用人原则。功绩制是以政府管理绩效为导向的,而不是以人际关系为导向的。

功绩制原则也往往被歪曲,在功绩制漂亮口号下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领导出数字,数字出领导”。一些政府官员借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其目的是满足其权力需要和物质需要。这样的官员常常不受惩处,有的甚至还晋升。如果不以功绩制作为激励原则,政风必然腐败。

4.国家公务员应当以精神激励为主。政府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满足国家公务员的个体需要。但是从工作性质和政府本身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稀缺的角度来看,政府对国家公务员需要的满足是有限的,尤其是物质需要满足更为有限。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都是如此。国家公务员不可能有很高的薪俸、福利和更多的物质享受。因此,国家公务员的激励必须以精神激励为主。按马斯诺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讲,主要是满足其地位需要、成就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按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来讲,主要是满足其归属需要、成就需要和权力需要。

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一支以管理国家、治理国家为己任的精英队伍,他们往往以成就需要为导向。国家公务员的事业心、成就感是政府保持活力和效率的重要源泉。我们中华民族有“以天下为己任”、“达则兼济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为政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又有为人民服务的政风。这使我国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成就感更为强烈。因此,符号型和符号——功利型的激励手段对他们有很大的激励作用。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了国家公务员有9种表现之一的,给予符号——功利型激励。第29条规定,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并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种奖励是激励的一种方式,是对国家公务员成就需要的一种满足。

5.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的一致性。激励结果是指政府资源分配的结果。符合激励标准的国家公务员公平合理地得到了政府分配的资源,这就是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的一致性。这样,激励手段起到了激励作用,强化了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如果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不一致,即那些符合激励标准的国家公务员没有得到激励,而一些不符合激励标准的却得到了激励,这就会弱化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激励手段不仅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反而起到了使组织涣散、加剧离心力的负作用。

要想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保持一致,必须由公众和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参与检测或考核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避免长官意志和其它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只有这样检测和评价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才会公平合理。仅有公平合理检测和考核国家公务员的机制还不够,还应当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平合理的资源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的一致。

激励结果与激励标准的一致有利于强化激励标准,强化激励导向,从而达到强化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目标,也就是说达到了激励的目标。

6.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在我国,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全国人民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核心内容。同样,它更是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历朝历代不乏为民请命者,为国捐躯者。从屈原赋《离骚》行吟泽畔,最后投江殉国,到清代林则徐虎门销烟,气贯如虹,邓世昌抗强敌,舍身取义,都是一曲曲感天地、泣鬼神的爱国主义的壮烈悲歌。这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繁衍、发展的民族之魂。

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80年,使中华民族洗国耻、图富强之光明大道。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使中国跻身世界民族之林。社会主义已成为中国人民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核心内容,它们更集中更鲜明地体现在国家公务员身上,必然成为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

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要求在行为方式上,符合社会公德,符合理性,符合党性。符合社会公德,要求一个国家公务员必须有一个普通公民的行为方式,不赌不嫖不吸毒。符合理性,是指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符合法制观念,不滥用手中权力,依法行政,不搞权钱交易,不以权谋私。符合党性则是更高要求,要做到大公无私,忠于职守,勇于奉献,勇于牺牲。

在价值观念上,国家公务员应把平等、民主、公平、廉洁、高效作为其主要价值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平等与民主是其核心价值。现代公共行政也把民主和平等作为其公共价值的核心内容。从理论上来讲,民主与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必须联系,而民主却与社会主义制度有天然联系。民主行政是社会主义行政的主要模式。它要求对公众平等公平,追求社会公正;对政府自身要求则是廉洁、高效。在我国进行改革的条件下,这种价值观念尤为重要。

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国家公务员价值观念的核心。公平、民主、廉洁与高效是这种核心价值观念的体现。

四、国家公务员的自我激励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其一生都在以不同的人生目标进行自我激励。国家公务员的自我激励是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或者说是重要补充。政府资源的稀缺性决定所有的国家公务员满足需要的有限性和激励的有限性。这样就使国家公务员的自我激励显得更为重要了。

国家公务员的人生目标受政府目标和政府系统的影响和制约。也就是说,其人生目标和人生追求,一般必须在政府系统中予以实现。因此,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必须符合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否则,其人生目标和人生追求就无法实现。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是以管理国家和社会为取向的,更多地体现在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之中。因此,国家公务员与普通公民相比,其行为方式更具政治性和强制性,其价值观念更具自我牺牲与为公众谋利益的特点。换句话说,国家公务员行高于众,德高于众。那种认为身为国家公务员位高权重,物质利益丰厚,使权弄权,驱使公众的想法,只不过是封建官僚思想,与当代公众行政格格不入。

只要政府目标和价值观念真正内化为国家公务员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念,就会起到很强的自我激励作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证明,只要组织目标和价值观念内化为其成员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念,对其成员就具有很强的自我激励作用。二万五千里长征艰苦卓绝,红旗不倒;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所向披靡,虽然我们不能低估纪律的重要作用,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目标的巨大的激励作用。这种目标成为每位共产党员、每个战士的人生目标,时时处处在进行自我激励,使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符合党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是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而且两者高度重合。当时拥有巨大政治权和经济权的领导集团并没有利用其地位和权力为自己攫取一己经济利益,而是采取了经济利益相对平等的政策,而掌握了行政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国家干部,也几乎没有谋求与其行政权力相称的经济利益。其原因在于革命时期的价值观念和人生目标仍在起到巨大的自我激励作用,才使权力与利益之间找到平衡。超强的意识形态使国家干部队伍形成自我激励的超强的价值观念,他们能自省自律,从而又强化了政府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这一点,是我国中国共产党人的成功之处。

反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公务员自律意识比较淡薄。其原因在于国家公务员对政府规定和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认同程度较低,而这种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内化程度更低,自我激励的程度不高。人生目标和人生追求与政府目标呈现出不协调状态。政府资源不能满足某些国家公务员的个体需要,他们便利用手中权力去寻求自我利益。这就是问题之所在。因此,政府必须强化其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使国家公务员用政府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自我激励,养成严格的自律意识。外在激励必须通过自我激励起作用,自律比他律更有成效。

但目前要养成国家公务员自我激励和自律意识有一定难度。一是政府目标作为一个组织目标,不像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那样明确,有巨大的吸引力。二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政府所从事的工作是不直接创获财富的权力性管理活动,面对的环境十分复杂,容易模糊目标;权力运行的程序性也容易冲淡目标;而且目标与利益往往有直接或间接联系,而不像战争年代那样组织目标达成往往与自我奉献与自我牺牲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如何加强国家公务员的自我激励和自律,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课题。首先必须强化意识形态,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教育必须强化。使国家公务员必须做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其目的是强化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并且形成其内在的自我激励的动力。

另一方面必须注意激励导向作用和激励强度。必须对符合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公务员予以较强激励,确立正确的激励导向,而且要对那些严重违反政府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者,予以严格处理,做到要有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面无私。这是确立正确的激励导向的重要保证。只有这样,国家公务员才会自觉地逐步强化自我激励和自律意识。

最后,不要忽视政治思想工作。国家公务员队伍当中应当有专职做政治思想工作的人员,做管思想、管灵魂的工作。这似乎是不合时宜的老生常谈,但它却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帮助国家公务员建立起自我激励机制的重要推动力量。

标签:;  ;  ;  ;  ;  ;  ;  

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_国家公务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