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性认知理论的辩证内涵--兼论其对SSK的理论借鉴意义_ssk论文

论隐性认知理论的辩证内涵--兼论其对SSK的理论借鉴意义_ssk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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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6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7)04-0112-05

迈克尔·波兰尼的默会认识理论,着重研究知识的产生过程,强调知识的社会维度和个人维度,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精神。这一理论不仅构成了SSK的理论起点,而且其中辩证法内涵对SSK的当前发展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默会认识理论的辩证法内涵

迈克尔·波兰尼将人类知识界定为一种“个人知识”,他藉“默会致知”这一核心认知结构建构起默会认识理论。这一理论强调知识的个人性与普遍性的结合,重视信念与理性、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这种知识论包含着丰富而深邃的辩证法思想,具体体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1、个人知识的内在辩证性①

从知识的生成来看,波兰尼力求克服传统认识论忽视非理性因素的倾向。重提奥古斯丁“信仰寻求理性”的口号,声称信念是知识的源泉。理性只有在信念的指导下才可以有所作为,对理性的绝对尊崇必然导致彻底的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波兰尼指出,所有的知识都具有个人性特征。然而,知识又不是个人的一种主观臆造,而是在个体的主观局限性的前提下,怀着普遍性意图和追求真理的使命感力求把握事实的过程,它体现了一种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可以通过不同的科学家在互不沟通的情况下得出一个共同的科学发现而得以证明。知识是信念与理性的共同创造,知识也是个人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正是这些对立因素的共同作用,个人知识的内在辩证性得以建立。

(1)个人知识是信念与理性相辅相成的产物

传统认识论只承认理性在知识创造中的合法性地位,波兰尼则强调了信念是知识的前提和基础。他在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地论述过理性与信念在知识生成中的关系,但是我们决不能将其理解为唯信仰主义者。波兰尼从来没有否认过理性在知识中的作用,他只是强调理性要在信念前提下才能发挥作用。对此,我们不妨对波兰尼所反复描述的默会认知的过程作一简单分析:认知者凭借“内居”(dwell-in)于各种具体线索而实现对整体的“理解”(Comprehension)。“内居”是一种非批判的、不可反省的过程。它必然需要信念的支撑才可实现。对于“内居”之物的焦点认知则会彻底破坏整个内居过程,使细节部分变成完全脱离整体的特定东西,“理解”活动也因此无法实现。只有通过“内居”这一信念支撑的过程,才能实现理解行为,信念为理性提供基础,二者共同完成知识的创造。

理性的怀疑认为任何信念都是对知识的干扰,波兰尼则指出科学也需要信念的支撑。科学当然要排除一些信念,但是信念先于科学,“众多未经证明的信念从最早期的孩童时代就被灌进我们的脑海了。”[1] 439除非我们废止了整个群体语言,废除了知识,否则信念无法消除,排除一切信念的结果更是荒谬的。理性服从于信念,在信念的指导下行事。知识是信念与理性共同创造的产物,认知活动归根结底是信念与理性的统一。

(2)个人知识是个人性与普遍性的结合

个人知识包含了个人因素在内,但是这不等于说这种知识是主观性的。波兰尼是一个坚定的科学实在论者,强调知识的自然维度,力求摆脱主观主义。他将个人怀着信念参与知识创造的过程称为一种寄托(Commitment)。知识是一种寄托行为,在寄托框架下,波兰尼将个人性与主观性作出了区分。他说:“寄托是一种个人选择,它寻求并最终接受某种被(引起寄托的个人以及描述这一寄托的作者都)认为与个人无关地提出来的东西;而主观性本质上完全是有关个人所从属的某种状态。”[1] 462很显然,这种存在于寄托中的个人性与主观性的区别就在于,它肯定了某种与己无关的东西。它直指一个外部实在,而主观性本质上却是主体欲望的一种体现。

在寄托的情境下,知识还具有另一特征:普遍性。求知者怀着普遍性意图作出寄托,他服从他为自己制定的标准,这种普遍性意图、追求真理的责任感和自我强制的标准,赋予了知识以超个人的品格。这样,“具有主观性的个人随意性决定的自由被负责任的个人所必须做的自由否定了。”[1] 474

这里的普遍性是在个人参与的前提下的普遍性,它只有在寄托的框架下才可以被揭示。同时,正是因为普遍性这一特征,使“个人知识”彻底摆脱了主观性的嫌疑。在知识构成中,个人性与普遍性互为必要条件。个人性服从个体强制性的标准,追求外部真实,从而体现其存在。普遍性则在个人性无所不在的参与条件下实现超越。波兰尼说:“就个人因素服从它自己认为是独立于自己的要求而言,它不是主观的;但就它是一种受个体热情引导的行动这一点而言,它也不是客观的。”[1] 461某种意义上说,个人性与普遍性的结合使“个人知识”跨越了主观与客观的鸿沟。

通过对个人知识的内在辩证性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肯定了信念在知识中的重要作用,波兰尼对寄托框架内知识的个人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性极其重视。他在某种程度上致力于解决肯定信念所导致的相对主义、主观主义问题,为“个人知识”的合法性辩护。波兰尼的知识论是理性与信仰相互结合,是普遍性与个人性的相互统一。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可以质疑,理智与信念如何相互结合的?过分强调个人非理性因素是否导致科学精神的丧失?对于这些,波兰尼并没有做出更为详密的解答,因此,也有人指责他的哲学是一种神秘哲学[2]105。

2、个人知识的外在辩证性

个人知识的外在辩证性体现于知识的表述和传承过程中。波兰尼将人类知识分为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转化。从另一角度来看,知识又可分为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个体知识的新创造又必须经过社会的审核和评判才可以被认可为新知识,纳入公共知识领域。

(1)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之间的转化②

所有的知识都来自默会能力的创造——在此意义上,所有创新性的知识起初都是一种默会知识,但部分默会知识又可以经言语的逻辑表述,转化为言传知识。同样,凝固的语言文本又可以被个体的默会能力所习得,将之转化为内在的默会知识。波兰尼将其定义为“默会成分与携带其意义的文本共同扩张的领域”[3] 88,默会成分与言传知识共同扩张,相互转化。默会知识在逻辑上先于言传知识,并且在使用言传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增长。人类的认识就在于言传知识和默会知识的协调作用。

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的辩证关系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言传知识可以提高个体的默会能力。比如,一幅粗略地图给出的信息可大大协助默会能力的运作。同样,言述过程也可以给我们的天生记忆力以效率巨大的帮助。不但如此,言述还可以协助发明家进行思考和想像,比如,一位数学家发明的记数法可以在相应的观念上给另一位数学家以有趣的不同联想。正是站在人类言述知识所积累的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认知者才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默会能力,创新知识,避免知识的低水平重复。

其次,默会知识通过语言表述形成言传知识。个体借助于言述而促进自己的默会能力的运作,从而形成新的默会知识。这一默会知识可通过语言表达而形成新的文本知识,人类社会的知识积累由此一代代形成。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发明都是通过语言表述才能得到世人共知。默会知识只有转化为言传知识才有望成为公共知识。尽管知识的来源和创造是个体的默会能力,但没有语言的参与,整个知识系统将无法运作。

再次,言传知识与默会知识相互转化,使知识的传播得以可能。默会知识通过表达而形成言传知识,这是一个输出过程。同时,作为知识的接受者,个体必须凭借默会能力,深入文本,才可以把握文本意义。对之形成默会认识。这又是一个输入过程。知识就这样以语言为中介,以默会认知为手段,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从一代传递到下一代。作为中介的文本资料,则作为意义的载体存留于时间长河中。

综上所述,言传知识与默会知识相互沟通、相互转化,才使知识的创造、传播、发展形成一个能动系统。没有主体默会能力的运作,就不可能产生默会知识,整个人类知识的产生也不成其为可能。没有语言的发明,默会知识无法转化为言传知识,知识的积累也便不成其为可能。另一方面,个体对特定知识理论的习得形成固有的言述框架,又反过来影响、帮助、提高个体的默会能力,促动新知识的创造。而新知识的产生又通过语言表述形成新的言传知识。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藉默会认知和语言表达两种途径相互转化,最终使知识处于一种动态的生生不息、不断扩充的状态。

(2)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转化③

在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之间的转化关系的论述中,有一个中间环节我们忽略未谈,这就是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相互转化的过程。最初默会知识经语言表达而形成言传知识。这一阶段的言传知识仍是一种个体知识,它只为个人所执有。只有通过一个公众裁定和权威评价过程之后,这种个体知识要么因其合理性和合格性被纳入公共知识领域,要么因其不合格而被抛弃。我们前面所谈的言述知识对于默会能力的辅助作用,主要指的是这种公共知识。

对于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这种互相转化关系,波兰尼有出色的描述。个体知识如何向公共知识转化呢?他将科学领域知识的系统运作称之为“科学的自治”。选择合适的问题并对之展开研究是科学家自己的事情,而对于科学成果进行评判则要由整个科学集团来进行。科学权威凭借科学标准对科学成果进行裁断。波兰尼将科学标准概括为足够的可信度(Plausibility)、文献的科学价值和原创性。对于由谁行使科学权威的问题,波兰尼指出,科学家们相互行使权威。对科学的评判依据一个“相互控制原则”(mutual control principle)。波兰尼说:“以眼前的科学为例子来说,这原则便在于一个简单的事实:科学家彼此注意。各位科学家可以受到其他所有科学家的批评。并且可以由大家对他的欣赏而得到鼓励。只有从事于密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才有能力彼此运用直接的权威;但是他们个人自身的领域会形成几条遍及于整个科学境域的重叠邻区之链。似真性与值得标准如果在每一个两种领域互相重叠的点上都相等,那么就足以使这些标准在所有科学上都相等。如此,则相距最遥远的科学门类也会彼此信赖彼此的成果,并且,会互相支持以对抗任何严重挑战其权威的外行人。”[4] 220正是由于这种相互权威的原则,科学家们形成了一个连续不断的批评家队伍,并由此形成了科学公断。在科学公断的裁决之下,个体知识转化为公共知识。

科学自治是一种负责任的自我裁决,波兰尼指出:“科学家个人在选择问题和进行探究的时候,要利用直觉,科学家团体控制自己的成员,要利用强加的科学标准;最后,人们要在公开的讨论中,决定是否将科学接受为对自然的真正解释。在每一阶段,都有人类的意志在起作用。然而行使这样的意志,在每一情形下面,都要由该行动之内在的责任来充分决定。”[5] 63

那么,科学领域中公共知识又如何向个人知识转化呢?波兰尼将个体对科学中公共知识的习得,称之为“科学前提”。科学前提可分为两类,一是关于日常经验之性质的普遍假定,二是一些有关科学发现及其验证过程的更具体一些的假定。波兰尼指出:“二者皆非天成。和所有现代人一样,科学家持有的自然主义观点来源于他们少时所受的初等教育。”[6] 45

科学前提的教育可分为三个阶段: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和师从大师阶段,在师从大师阶段,学习者的思想逐渐被科学前提所同化,他习得了科学研究的方法并接受了科学价值的标准。科学前提的教育过程,事实上是一个公共知识向个体知识转化的过程。波兰尼说:“除非先假设科学原理或者方法基本合理,毫不存疑地接受科学的究竟前提,否则我们永远无法成为科学家。”[6] 47个体对于科学前提的吸收是一个内化过程,在此种意义上,他接受了一套信托框架并将自身寄居其中,凭着对于传统思想的内居和对于公共知识的学习、掌握,不断开拓,创造出新的个体知识。由此,在科学领域,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循环转化的过程便得以保证。

综合对于个人知识的内在辩证性和外在辩证性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知识具有个人性与普遍性相结合的综合特征,知识当中存在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共同运作和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波兰尼的知识论内含了默会知识、言传知识、个体知识、公共知识四个层面,涉及知识的个人维度、社会维度和自然维度,不啻为对传统知识观的一种革新。对于消弭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的鸿沟,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一理论直接促成了科学历史学派的诞生,对 SSK的理论形成也有重要影响,对于SSK当前的理论发展更有借鉴意义。

二 默会认识理论与SSK的理论联系及分歧

波兰尼的默会认识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SSK吸收了默会认识理论中的一些重要思想。

首先,两种理论有共同的立场,即反对科学实证主义。波兰尼强调知识内部的个人维度,提倡真理与价值相融合的科学观。SSK同样反对科学中仅有自然维度的实证主义观点,主张社会、文化因素对知识形成的决定作用。

其次,两者都注重对知识的发生学研究。波兰尼着重从个体参与知识角度来论述其默会认识论,揭示了知识中的个体性因素。而SSK则从社会角度对知识的生成进行考察,揭示知识中的社会因素。

蔡仲指出:“社会建构主义是贝尔纳的科学发展的‘外部论’与波兰尼的‘内部论’之间的折衷。”[7] 175他说:“一方面,他们强调科学知识与社会政治相互作用,科学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决定论,强调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生产与身份认同的过程,因此,必须根据社会范畴来理解,这显然是贝尔纳的‘外部主义’的做法。另一方面,波兰尼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是地域性、情景化的、默会式的认知直接影响到相对主义与科学实践的人类学研究(Harry Collins,Trevor Pinch,Bruno Latour and Steve Woolgar,Karin-Cetina),这些是建构主义的重要的组成部分。”[7] 176不过,社会建构论在理论上更倾向于贝尔纳主义。他们强调社会因素对于科学知识的深刻影响,运用人类学方法对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得出了知识是社会建构的结论。

具体来说,两种理论的重大分歧有以下两点。

首先,波兰尼的默会认识理论中蕴藏着知识的个体性层面和社会层面。一方面他强调科学家在知识生成中的个人参与;另一方面,他又十分强调传统、社会知识框架对于个体的影响。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知识的传播和传承是以社会范围内信念与权威的联结而进行的。他说:“人类思想只能在社会构筑的言传框架内存在;社会总在孕育思想,但社会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它所孕育的思想。因此,人们做出每个主要思想抉择时所负的责任总有一半是社会责任,于是这些决定总能与现存的权力和利益结构互相影响。”[8] 67-68但是,波兰尼并没有强调社会历史因素对知识生产的绝对参与性。他认为,个体必须在社会、历史局限性的前提下,怀着普遍性意图追求客观真理。他说:“这种强加于史学家身上的限制恰是由他自己的社会本质所致,根深蒂固,无从挣脱,因为如果我们妄图挣脱它们,那么挣脱行为本身也将在这限制的范围才能进行。因此,接受现存的社会媒介并依赖它来塑造个人思想和希望,乃是我们的究竟意会义务。”[8] 87

SSK则过分夸大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诺尔·塞蒂纳认为科学成果是根据几种等级或层次的选择性而建构起来的。首先是科学家的个人选择,其次是科学家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联系,最后是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而科学家的个人选择背后也往往是“一些偶然因素共同发生和互动的产物。”[9] 17拉图尔认为知识是一个集体建构的过程。知识的客观性往往在于其被接受的广泛程度,而不单是依靠知识本身的力量。也就是说,“客观性”的本质在于“社会性”。

波兰尼一方面承认知识中的个人维度和社会维度,同时又坚持知识的自然维度,力图摆脱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倾向。而SSK的多数代表人物则强调知识的社会维度,将“客观性”本身等同于“社会性”,因而抹杀了知识的自然维度,不可避免倒向了真理相对主义。

其次,波兰尼坚持认为,纯粹科学应独立于社会、政治的控制范围,不应当作为社会福利的工具。他认为,一个自由社会就是政府给予文化自主发展的权利。他说:“在我看来,由于科学使得自己的探索工作接受国家的指导,便造成了科学领域的堕落。”[5] 71科学知识是关于外部实在的真理。它虽然要受到个体因素和传统文化因素的干扰,但并无损其真理性。社会政治因素并不能彻底影响科学知识的本质。

SSK(尤其是SSK强纲领)则对此持相反的立场。他们认为科学知识中渗透着社会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诺尔·塞蒂纳在《制造知识》一书中指出,科学知识的生产要受到社会、政治因素的深刻影响。巴恩斯认为,科学虽然追求一种公正的客观性的知识描述,然而其背后却隐含着意识形态因素。拉图尔则指出,人们通常认为科学孤立于社会之外,但事实上,“这种孤立状态只有在另外一些科学家坚持不懈地忙于招徕投资者、唤起人们的兴趣并说服他们的时候才能存在。纯粹的科学家犹如无助的雏鸟,而成鸟正忙于筑巢和喂养他们。”[10] 263

很明显,强纲领SSK在反对科学主义的同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科学知识不再是对自然的反映,而成了社会建构的产物。它是科学家之间相互协商的结果,甚至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这种解释不仅招致了众多科学家的反对,而且最终自身也陷入了理论困境。

三 默会认识理论对SSK当前发展的理论借鉴意义

SSK陷入理论困境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科学主义矫枉过正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波兰尼的默会认识理论需要被重新估量和认识,其理论的丰富内涵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挖掘、深思。

波兰尼过分强调信念等个体非理性因素对知识产生、传播的影响,有个人主义、神秘主义嫌疑。另一方面,他又坚持社会、传统对知识生成的影响。同时,他是坚定的科学实在论者,坚持真理的客观性、普遍性标准。尽管他对知识中这几个层面并不是一概而论,偏重论述个体因素对知识的影响,从个体角度来阐明默会认知结构,进而揭示默会理论的全貌。但在这条理论主线之外,我们又时见他关于社会、文化、传统对知识产生重大影响的论述。如果武断地认为他仅仅坚持知识中的个体层面,仅仅将信念完全作为知识的根基而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这无疑是对波兰尼的误读。

波兰尼的默会认识理论中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法精神。这种辩证性体现在知识生成过程中信念与理性的共同作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交织;体现在知识传承环节默会知识与言传知识的相互转化,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的相互流通之中。一言蔽之,这种辩证性特征正是兼顾了知识生成过程中个人、社会、自然等各个层面。

SSK在论述知识的社会建构过程中,也涉及了科学知识中存在着的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转化关系。例如,巴恩斯、拉图尔、恩斯特等人的思想。

巴恩斯在《局外人看科学》一书中,重点描述了科学论文的“社会化”过程。他认为,科学家在论文写作中的个人参与包括了如何去遵循论文写作的规则,考虑鉴定人、其他科学家的观点、信念以及判断标准。因此,论文的生成已经包含了个人因素和其背后深层的社会因素。论文完成之后则要接受评价:论文首先要接受权威者的有效审查,如果论文不合格,他们可能会拒绝这个文章,要求修改。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前,它已经得到了作者和鉴定人在互动协商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不断修正。而当它发表之后,它还要接受公众人的评价。如果它没有遭到相反的评价或责难,它才能被当作普遍认可的知识纳入公共知识领域。这一过程可以被理解为:个体知识如何经由集体协商而转化为公共知识。

拉图尔对于个体知识转变为公共知识的过程中的集体协商也有过精彩的描述。他分析了科学争论过程中,一项科学发现是如何在接受集体评判的过程中转化为科学事实的。他指出,科学知识的创新需要依靠大量的他人知识作为论证的基础和必要支持条件,以增强说服力。而一项陈述的客观性也是靠后来他人对于它的评判才确立起来的。因此,科学事实是被建构出来的,它是一个集体建构的过程。为了避免其陈述受到非难和攻击。科学家需要运用修辞学方法,对其论文进行技巧性的处理。当论文的生成被大众多次讨论并最终接受之后,它才变为社会知识。科学知识的生成和创新过程,便是一个个体知识转变为公共知识的过程。

巴恩斯、拉图尔等人明确分析了知识的社会建构过程。个体知识转化为公共知识依赖一种集体的互动、协商。这种协商和集体同意赋予了原本主观性的知识一种客观性特征。这种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的相互转化、相互循环,体现了一种社会地建构知识的辩证法。它作为SSK的一种基础方法论,在某种程度上试图克服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

但是如果进一步思考,我们就发现这种知识方法论虽然可取,但并不能摆脱其理论本身所带来的相对主义倾向。库克拉就对社会建构主义的“协商”范畴提出了严重挑战:“对于协商而言,我们需要协商的逻辑,但按照逻辑建构主义,全部逻辑都是被协商了。因此,协商的逻辑本身也应该曾经是被协商的。这只能诉诸一个先在的协商逻辑的发生,如此等等。……因此逻辑建构主义归结为非理性主义。”[11] 121-122

可见,社会建构论者强调知识建构的社会性,即使没有相对主义之嫌,也难以避免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解释学循环。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重拾知识的自然维度,而不是将自然科学完全等同于社会科学。在这一点上,波兰尼的理论无疑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意义。分析默会理论中的辩证法精神,反观SSK当前面临的困难,如何应对,如何解决,这将是SSK研究者亟待深思的问题。

注释:

①这里所谓“内在辩证性”是指在知识的生成过程中各种对立因素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缔造了知识这一产物,并因此赋予知识一种辩证特征。其所以为“内在”,是因为这种辩证特征不仅源于知识内部,甚至可以称之为知识的本质。

②在这里讨论的从默会到言述的过渡、转化,仅限于言语的陈述性形式。

③“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两个概念,是笔者对波兰尼关于这部分思想的概括。波兰尼本人并没有明确谈到“个体知识”与“公共知识”,但是他在论述科学领域的知识状况时,事实上重点涉及了这一问题,并论述了两者的关系。具体内容参见波兰尼的著作:《自由的逻辑》一书中“科学的自治”一章;《科学、信仰及社会》一书;以及《个人知识》的“欢会神契”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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